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老友重逢 ...

  •   “老爸,你是让我来参加变形记的吧。”

      看着这崎岖的山路,叶晨想起《变形记》节目里的各种情景,破烂的屋子里没有良好的光线,即使是白天,屋子也是漆黑一片、缺水断电、难吃的粗粮......想想叶晨就有点后悔跟他老爸来这个鬼地方过暑假了。虽然作为摄影爱好者的他很喜欢这里的风景,但毕竟在家里是小少爷,哪里吃得了那么久的苦。

      走在前面的叶浩义听到宝贝儿子的抱怨,回头看叶晨一副气喘吁吁的样子,就把安慰的话咽回肚子,“怎么了?不行啊,你们现在这种年轻人体质这么差,来锻炼锻炼不好么?”

      “就不该听你忽悠。”叶晨腹诽着。想起他老爸哄他的那番话,“那里可以说是一个世外桃源啊,空气好、山好水好,你去林子里说不定能拍到一两张珍惜动植物的照片呢,就算没有,也有美丽的日出日落呢......”他忘了他老爸是个商人,真是无奸不商啊。

      两父子一前一后地走着,两人来这里的目的不同。叶浩义是为了来见他十年未见的老战友。十年未见了啊,想想就兴奋,朔夜走得格外起劲,叶晨也是服了他老爸,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前面一个啤酒肚,还有这么好的体力,不像他气喘如牛,两腿发软,一手撑着根拐杖,其实就是在路上捡的树枝,一手托着行李箱,步步维艰。叶浩义也还真有让叶晨来锻炼锻炼的念头,14岁的小伙体质这么差,只是走了半个小时山路就哭爹喊娘的抱怨。叶晨是为了摄影的,他想拍些好图片回去跟朋友炫耀炫耀,但现在即使美景在前,他也提不起精神去拍照了。

      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他们终于看到了类似村口的地方,那里站着一个高大魁梧的中年男人,在叶晨还在纳闷村口也有保安的时候,他老爸早已丢下行李朝那个人跑过去了,那个人也朝他老爸跑过来,要不是两个人都是男的,叶晨还真以为看到了八点档电视剧里久别重逢的情侣相拥的镜头呢。

      两人来了个热烈的拥抱,互相大力地拍着对方的背,似乎这样才可以表达他们高兴的心情。“兄弟啊,终于找到你了。”“十年了啊......”两人都不尽感叹。叶晨慢悠悠地走到他们身边静静地看着他们,自己也稍作休息,一边用纸巾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打量他爸爸口中的南叔叔,这就是他爸的战友。叶晨本来以为他会看到一个面色黝黑,气质朴实无华的农民大叔,没想到他南叔叔是一个这么帅的男人,坚强刚毅的脸在岁月的洗礼下,添了几分沧桑,高大强壮却不是农民在田里耕作的那种硬朗,这种大叔形象肯定能迷倒不少少女。叶晨觉得他南叔叔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个美男子。

      两人拥抱完终于发现旁边的叶晨了,十年未见,太多感慨了,一时不知从何说起,叶浩义只好先介绍他儿子给南正清认识了,“正清,这是我儿子,叶晨。”又转向南正清,“小晨,快叫南叔叔。”

      “南叔叔!”叶晨听话地叫了一声。他挺喜欢这个南叔叔的,从头到尾都散发着正直的气息,可能是当过兵的缘故吧。

      南正清拍了叶晨肩膀两下,“小晨都这么高啦,想当年你还只有这么小呢......哎呀,先不说这些了,你们都累坏了吧,走,带你们先回家。”说着就拿起叶晨的行李箱和他身上的背包背在自己身上,领着他们回家。

      看到南正清帮叶晨拿行李,唠叨了叶晨两句,南正清就说别累坏了孩子就此带过这个话题。

      叶晨没想到他南叔叔还是这个村的名人呢,一路上都有村民跟他打招呼,“南哥,家里来客人了啊。”南正清也热络的回应着他们,“是啊。”回应完又接着跟叶两父子说话,“秀涵已经做好饭等你们了......”

      “秀涵?”叶浩义突然反应过来,“你们这么多年过得好吗?”

      “好啊,我们在这里过得很开心,不知道多幸福。”

      那两人一路聊着,叶晨则好奇地四处张望,他发现这个村子不像变形记里那些村子那么破败,倒有点像新农村的样子,人家不多,但住的都是小洋楼。

      不一会儿,他们就来到一个大门前,"来来来,到了到了。”南正清热情地领着他们进了家门。

      “兄弟,看来你混得不错啊。”叶浩义以为他这个兄弟虽然以他能力不至于饿死,也可以混得挺好,但没想到这么好。

      “都是乡里乡亲给面子而已。”南正清傻笑道。

      进了大门,里面是一个庭院,左边是一块种满青菜的地,绿油油的一片,偶尔有几只蜜蜂盘旋在菜花上;青菜的绿色让人有大开胃口的意思,在城市里很难吃到这么新鲜的有机蔬菜。菜地的杂草很少,沟渠分明,可见主人很用心去料理它。右边则种了几种不同的花。方的一丛,圆的一簇,还有几个盆栽点缀。远看似一幅油画,近看似地毯。叶晨觉得他南叔叔真是有闲情逸致啊,就像古代古代隐居的诗人。他老爸说出了他的心声:“你活得真像田园诗人呢。”

      他老爸似乎还挺喜欢这样的生活的,一直感叹:“等我老了,我要来你这里养老啊。”

      “好啊,记得给我养老费啊。”

      叶浩义打了南正清一拳,“还收我养老费。”

      没有破旧的屋子让叶晨心里好受了不少。庭院中间的房子大而不华,很朴素,素而不旧。房子一共有三层,每层都挺高的,因此采光很好。屋里都是亮堂堂的,屋里的布置简约大方,整洁有理,对比起他跟他老爸的狗窝,这里才像是家。两人此时很有默契的对望了一眼。

      南正清把他们的行李放在一边就开始招呼他们坐,两父子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因为叶浩义思友心切,中途没停下来休息过,现在看到沙发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坐下去就不想起了。要换平时在家,叶晨早就四仰八叉像死鱼躺在上面了,他老爸肯定把臭脚丫放茶几上,也许环境真能影响人,看到这么整洁的屋子就不忍心糟蹋,两人都是规矩之中带点放松地坐好。

      南正清一边给他们倒水,一边大喊:“老婆,他们到了。”

      “真的?来啦。”一个女声从厨房里传来。

      不一会一个烫着微卷头发的妇女带着一脸惊喜从厨房里出来,身上还围着围裙。

      “叶大哥,你们终于到了,好久不见。”声音带了些哽咽。

      “看着面前这位面容没怎么变化,只是添了份贤惠的女子,叶浩义也觉得恍如隔世,感慨万千,“是啊,好久不见,看到你跟我兄弟过得不错,我也就放心了。”叶浩义也是个性情中人,他觉得自己再不说点什么,他眼泪就要出来了,“这是我儿子小晨。”这次没等叶浩义叫他喊人,叶晨已经自觉叫了声:“姐姐好。”

      “哈哈哈......”叶晨这句话成功逗笑了文秀涵和南正清,也一扫刚才的有点悲凉的气氛。

      “这孩子......”叶浩义无奈。

      “这孩子会说话。”南正清接话。

      “小晨有眼光。”文秀涵则说。她挺喜欢叶晨的,不是因为他叫自己姐姐,而是叶晨长得清秀俊俏,一副有涵养的样子,便不禁夸奖道:“小晨长得真帅呢,还这么会说话,长大后肯定很多女孩子喜欢。”

      叶晨听类似的赞美已经听太多了,所以只是笑笑。

      突然文秀涵嗅到了一股烧焦的味道,应该说大家都闻道了,她惊恐道:“呀,我的菜。”说完赶紧往厨房跑去。“老婆,我来帮你。”南正清喊了一声也飞奔过去,剩下两父子大眼瞪小眼。

      叶浩义悠闲地喝茶,叶晨则不停地锤着、按摩着他那两条发酸的腿,衬衫后背都汗湿了,前额的头发也被汗结成了一团一团的,静下来的叶晨顿时觉得浑身不舒服。他想洗澡,正好这时候南正清从厨房里出来了,“秀涵叫我出来招呼你们,你们把这里当自己家就成。”

      “嗯,叔叔,我想洗个澡,我浑身都是汗。”叶晨站起来,用手抖了抖衣服的前襟。

      “哦哦好,看我都忘了,跟我来,我顺便把你们行李拿上去。”说完他轻轻松松拿起两个行李箱,一手一个,叶晨帮着拿了两个背包跟在他身后上了二楼。

      南正清走到最里面的一个房间停下来,“这是你的房间,隔壁呢是你老爸的。”说着就把叶晨的行李箱拿进去,“里面那就是浴室啦,你进去洗吧,房间都是打扫干净了的,你放心吧,我先去放你爸的行李。”

      窗户是打开的,怪不得没有房间久久紧闭的闷热,房间大小适中,布置简单,但十分整洁,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都是没放东西的,就等叶晨把自己的东西放上去了。叶晨赶紧拿出换洗的衣服就奔去浴室了。准备还真齐全呢,连牙刷都有,叶晨有种住酒店的感觉。能被这么细心周到的款待,看来老爸跟南叔叔的感情真的很好呢。

      叶浩义和南正清两人是在当兵的时候认识的,在兵团里革命友谊特别容易建立,也特别深厚,因为训练的时候的互相鼓励,战斗时候的出生入死,两人简直比亲兄弟还亲。南正清英雄救美认识了文秀涵,两人很快坠入了爱河。但是文秀涵的背景不简单,她不是普通人家的姑娘,她是X市□□老大文赫龙的女儿。文赫龙在X市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黑白两道都要看他面子。当时文赫龙已经把文秀涵许配给X市的富商洪剑豪的儿子了,想借联姻来增大自己的势力。

      文秀涵是个有自己想法的人,她虽然是个弱女子,但她不会向他父亲妥协的,在订婚的前一个晚上,她逃出来,把一切都跟南正清说了,南正清惊讶于文秀涵的背景,但为了爱情,为了守护自己的女人,他必须勇敢。于是他决定带文秀涵私奔。

      临时私奔去哪里呢?南正清找了叶浩义帮忙。也许旁观者清,叶浩义清楚地分析了形势,离开X市是必须的,也不能去有文赫龙势力范围的地方,也不能出国,查航班信息太简单了。所以他们当时选择了坐船,叶浩义当时有个朋友要出货,刚好带上他们,虽然慢,但是不用登记什么信息,相对安全一点。

      就这样,南正清带着文秀涵转了几个地,连自己都不知道到了哪里,最终来到这个比较闭塞的乡村,并定居了下来。

      两人在途中想起手机卡可以追踪,所以赶紧扔了,为保险起见,连手机都不敢留。所以跟叶浩义断了联系。

      叶晨很快就洗好了,用毛巾随意擦了下头就踢踏着拖鞋下去了,叶浩义正在和南正清聊着往事,听到楼梯上传来啪嗒啪嗒的声音,就抬头看到自己的儿子穿着白T恤和休闲运动裤下来了,一改刚刚回头土脸的样子,现在清爽精神多了。

      叶晨一屁股坐在叶浩义旁边,又立刻弹开,嫌弃地说:“老爸,你赶紧去洗澡吧,一身汗味。”

      叶浩义一脸无奈,这么不给面子,“你这臭小子,这叫男人味。”不过衬衫半干不湿的也挺不舒服的,正想说去洗个澡,南正清就说话了,“浩义,你也洗个澡吧,别感冒了。”

      “好吧。”说完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上楼去了。

      “你知道在哪里吗?我带你去。”南正清也跟了上去。

      这下客厅里只剩下叶晨一个人了,有点无聊,从果盘里拿了个苹果,在衣服擦了两下,就开口咬了。“嗯~”清脆的口感让叶晨仔细看了看苹果,好好吃。

      “爸~妈~,我回来啦......”一个响亮又稚气的叫喊声吸引了叶晨的注意力。

      爸?妈?这是南叔叔的儿子?不太像吧,有点......有点胖吧,圆圆的脑袋,眼睛在微胖的脸上显得有点小了,肚子胖的凸了出来,挺着个肚子让他有点憨态可鞠的感觉。

      南逸刚和小伙伴钓鱼回来,头上还戴着个用草编成的头环,是用来遮阳的,已经松散了,微胖的脸上流着汗,衣服上还有几处水渍,裤腿上沾着泥点。手里拿着原始的钓鱼竿和一个小桶。叶晨看到南逸的第一印象就是胖,但还好他胖得还挺均匀地,脸上的五官因为脸大而显得小。

      南逸一回来看到一个男生坐在沙发上啃着苹果,有点惊讶,他在村里没看过这个人呀,他老爸老妈应该也没这个年纪的朋友吧,但看这个男生这么斯文不像是坏人。

      “你是谁啊?”小大人的语气,又带着点警惕。

      “我是你哥。”叶晨想逗逗他。

      “哥?我没哥哥啊。”南逸两只眼睛转动着思考。

      “我又没说亲哥。”

      在南逸看来,胖子的智商是较低的,而且行动迟缓,像他们班上的周大宝就是一个大胖子,组织活动时偏偏跟他分到一个组,周大宝就只会拖后腿,是传说中的“猪的队友”,所以叶晨对胖子是反感的。

      这时文秀涵从厨房里出来了,应该是饭菜准备好了,出来叫大家吃饭。

      看到南逸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呆看着叶晨,想起没跟他说叶浩义跟叶晨来了:“小逸啊,你叶叔叔来啦,这是你叶叔叔的儿子,你可以叫他哥哥。”

      “真哒?叶叔叔来啦?他在哪里?”

      “在楼上,很快就下来了。”

      得到答案,南逸立刻飞快的冲上二楼,完全把叶晨当透明的了。叶晨心想,这小胖子怎么对老爸那么感兴趣啊?

      南逸跑到楼上的时候,叶浩义两人刚好在关房门准备下去了。

      “叶叔叔!”

      叶浩义看到一个小胖子在朝自己冲过来,“哎呀呀,都快把我撞飞啦。”南逸抱住了叶浩义的腰。

      “哎哟,这个小胖子是谁啊?”大人逗小孩的语气。

      “嘻嘻,我是南逸。”南逸用兴奋的眼神自下而上的望着叶浩义,叶浩义觉得南逸好可爱啊,跟小孩一起瞬间觉得自己都变年轻了。

      “小逸,快放开你叶叔叔,浑身是汗,这孩子,又不知道去哪疯了。”

      “没事没事,哈哈哈。”

      南逸向南正清吐了个舌头,“叶叔叔,妈妈叫你下去吃饭。”

      “哎,你来了,他就不要我了。”南正清无奈道。

      他现在有点后悔平时经常跟南逸讲叶浩义在军队的英雄事迹了,武术比赛、射击比赛样样第一,还抗击过洪水、解救过人质......在南逸的想象中,叶浩义就是一个大英雄了,而且崇拜得五体投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老友重逢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