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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狩猎行围 ...

  •   出了丽都一路向西北而行,绿树渐少,风沙渐大。

      到凉州时,已是九月。若在丽都,正是秋高气爽,游玩的好时节。凉州此时却已有些凉意。

      那位光禄大夫周谦,人如其名,谦逊谨慎。他二十年前曾作为官属出使丁川,熟悉路程,又是正使,一切有他安排,井井有条,霍晟无事可做,十分无趣。这般又行了大半个月,便进入了茫茫沙漠。霍晟头一次见到这般地貌,十分新奇。傍晚的夕阳,夜晚的星空,都与中原十分不同。但看得久了,再好的风景也抵不上缺水带来的不便,风一吹更是灰头土脸,稍不注意便满嘴都是沙子,他便有些厌倦之意,只盼早日完成使命回京。

      官属中有个名叫李员的,乃是译者,平素与霍晟颇合得来,见他闷闷不乐,便安慰道:“将军且忍耐几日,到了丁川便好了。丁川出美女,个个皮肤白皙,身材窈窕,能歌善舞,且热情奔放,”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看了眼霍晟,暧昧地笑道:“只怕将军年少英俊,那些丁川女子见了将军,不舍得放将军回去。”

      霍晟手执马鞭,本来正心不在焉地与他胡扯,听他这样说,便轻轻拿鞭子在他马后腿上抽了一下,笑骂道:“胡说!”想了想又笑道:“听你说的那般生动,莫非你曾去过,被温柔乡困住,又设法逃回来了?”

      李员嘿然道:“若真有这样一天,请将军千万不要救我!”

      这般玩笑着,忽见远方一片茂密的树林。霍晟在沙漠中走了这些日子,认得是胡杨,只是平时见到的没这般多而密。便传来向导,问道:“可是到了丁川?”

      向导答道:“正是。这片胡杨林便是丁川人狩猎之处。”

      正说着,队伍便停了下来。周谦命人来请霍晟,商量道:“前方便是丁川都城,咱们且派人先去通报丁川王吧。”

      霍晟自然无异议。于是且遣二人快马先行,大队人马减速缓行。

      约一个时辰后,便见二人回来,丁川国相亲自迎出城外,引至王宫,国君白圭已在宫门外等候。

      霍晟等人先沐浴更衣,方代表大夏皇帝正式接受白圭见礼。礼毕,周谦与霍晟便向白圭传达皇帝欲嫁女丁川,共击策零之意。白圭虽喜,却不敢贸然应下,推说兹事体大,需召来丁川各部落首领共同商议。这本属当然之事,于是双方暂且搁置正题,宴饮作乐。

      霍晟一入丁川,便发现果然国人皆是深目高鼻,大异中国人。此时饮酒,便有两名丁川美女在身边服侍。霍晟观之,皆是金发蓝眼,肤色雪白,身段妖娆。二女见霍晟注视她们,相视一笑,并不避开他目光,只是服侍得更为殷勤,颇有献媚之意。霍晟见此情景,心道丁川女子果然大胆。
      丁川美酒,以葡萄酒为最佳。此时白圭用来宴客的便是丁川最好的葡萄美酒。以玉碗盛之,红白相映,颜色分外诱人。入口微涩,过后便觉得香甜可口。

      酒过数巡,宾主皆觉畅意,白圭便离座与殿中舞姬共舞,丁川在座诸臣见状,也纷纷离席起舞。
      霍晟观他们舞姿,虽因酒意有些放浪之态,许多动作倒似在骑马一般,十分有趣。正看得高兴,忽有一名丁川人停在他座前舞动。他四下打量,只见周谦与许多官属已随丁川人起舞,心知此人必是邀他共舞,于是欣然起身。

      他并不懂丁川舞该如何跳,只是随着音律和酒意胡乱扭动四肢,倒也颇有异趣。舞动中忽见一女绕至他身边,贴在他四周转动不休,只是无论转向何方,那双眼却总是带着柔媚笑意注视他。她穿黑色金边外衫,下着红裙,转得快了,裙裾飞扬,便似蝴蝶一般。霍晟看得高兴,便也学她转动,哪知酒意涌上来,头晕目眩,只转了几圈便跌倒在地,踞坐中央,抚掌大笑。

      宴席直到戌时方结束。宾主尽欢,告辞而去。

      自此以后,每日里游乐宴饮,美女环绕,人人皆心醉神迷,不知不觉已过了十数日,丁川各部落首领也奉王命陆续抵达。这日,白圭又遣人前来邀请道:“明日是丁川的收获节,各位贵使若有兴致,不妨前来同乐。”

      周谦问道:“何为收获节?”

      来人耐心解释道:“此乃丁川传统节日,感谢上苍赐予我们珍贵的食物。每年九月或十月,皆由巫师卜出吉日,我王亲率诸王子及群臣,前往彩云苑狩猎。所得猎物,祭祀天地与祖先,祈求他们保佑丁川水长流,草长青,人民安享幸福。”

      霍晟心里暗想,这习俗与大夏秋狩倒有些相似之处。料来秋高气爽,又值丰收之际,帝王心情舒畅,自然有游乐之兴。到底朗朗乾坤之下,人人所思所想,并无大不同。于是与周谦对视一眼,欣然领受了白圭的盛情。

      待来人走后,周谦对霍晟笑道:“明日之事,将军可谓任重而道远,还请多加努力。”

      霍晟不解道:“明日狩猎,我们身为客人,自然是客随主便。不知正使此言何意?”

      周谦捋须笑道:“霍将军,你当初在御前露了一身好本领,才赢得这副使之职。这些日子,你不曾好好体察圣意么?”

      霍晟人虽聪明,到底年轻,得了皇帝的青眼,好好高兴了一番,便不再深想。此时由着周谦的话头,虽已猜着一两分,依然拱手道:“还请周正使不吝赐教。”

      “我们此番前来,需说动丁川王与我大夏合击策零。如此关系丁川国运之大事,仅以和亲利诱,恐难成事。丁川人好武,若将军能借明日之机,扬我大夏之武威,慑服丁川众部落首领,则你我此行之使命,便又有了几成把握。”

      周谦这番话,言之成理,霍晟不由得点头道:“正使所言极是。只是我们远来是客,若为扬威而抢了主人风头,激怒主人,便弄巧成拙了。此事究竟该如何进行,还需好好谋划才是。”

      于是召来随行官员,向他们讲明利害,请大家集思广益。其中一人说道:“既不能抢主人风头,又要展现我大夏威武,那必须得有我大夏不得不展现威武,使主人不致反感的理由。”

      “对!比如说,有人身陷危难,我们奋不顾身冲上去救人。如此既能扬我武威,又可收买人心,一举两得!”

      “可是怎会那般凑巧,正好有人身陷危难?”

      此言一出,众人忽然都沉默了。霍晟扫视众人,观他们神色,知他们此时与自己心中定然是涌起了同一个念头。他望向周谦,见他抿了抿嘴,轻声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也许天佑我大夏,会让我们有用武之地。”众人会意,又商议了许久,便各自下去安排了。

      次日清晨出发,随浩浩荡荡的大军来到彩云苑。原来彩云苑便是一片胡杨林,位于丁川都城西北,乃丁川王族平时狩猎之所。此时正值金秋,胡杨林中草木皆黄,却依然枝繁叶茂,远远望去,如云山堆积。林中有河,水清而浅,平滑如镜,将蓝天与胡杨繁茂之态尽纳其中,清晨的阳光透过层层枝叶照进林中,映在水里,闪闪如星。马蹄踏入水中,恍惚间有行走在天空之上的错觉。霍晟这才明白这个猎场取名彩云苑的缘由。

      狩猎号角恢弘吹响,马鸣声,犬叫声此起彼伏,让人的情绪不知不觉间开始沸腾。但见白圭一夹马肚,朝着号角声响起的方向奔去,身后数千骑立即跟上。

      周谦霍晟等人作为贵客,与白圭、众王子和众部落首领极近,也叨光遇到了不少好猎物。不过短短一个时辰,霍晟便猎到三头马鹿,两只羚羊,另有猞猁兔等数只。再看周谦等人,也都收获满满。但他们满怀心事,这狩猎之乐,实在无从享受。

      他们并不熟悉彩云苑的地形,又事起仓促,也只能利用唯一熟悉的狩猎做文章。他们想,但凡狩猎,总有要安营扎寨之时,届时若能驱使猛兽袭营,定然人仰马翻,正是耀武扬威的大好时机。
      到了太阳西沉之时,白圭果然下令扎营。四处响起号角声,呼唤尚在狩猎的武士们归来。营地人人下马,精神懈怠,虽有士兵巡守,到底人少地广,难以周全。林中四处犬吠,乱哄哄的。

      若要行事,就是此时了。

      周谦与霍晟作为贵客,一面如常与白圭谈笑,夸赞他今日在猎场的勇猛,一面却神经紧绷,随时留意营地周围的风吹草动。

      时间过得分外慢。

      也不知手下的弟兄们是否找到了合适的机会?若今日不行,明日就更难了——这么多勇士多留一日,林中猛兽想要逃过猎犬的鼻子谈何容易?

      正在忧心忡忡之时,忽然一阵腥风入鼻。霍晟精神一振,他抬眼望去,一只棕色巨兽,如暴风般掠进营地,所过之处一片惊呼惨叫。

      他佯装惊讶,叫道:“有熊!”

      话音未落,已有一人被熊掌拍得横飞起来,落在数丈之外,看样子是难以活命了。这只熊后腿上鲜血淋漓,想必是被猎犬撕咬后激起了狂性,立起身来,将附近几个帐篷撕得稀烂。

      看体型,这是只成年棕熊。霍晟以前猎过熊,深知熊的习性。熊力大无穷,又行动敏捷,皮糙肉厚,着实难以对付。唯有肚皮最为柔软,鼻子最怕痛。他早有准备,因此对在场的二三十名大夏士兵们喊道:“各取兵刃,先将它围住!”而后,他一声令下,士兵们一齐放箭,那巨熊瞬间就成了刺猬。这更激发了它的凶性,怒吼一声,瞅准一个方向朝人冲过去。

      霍晟早站好了方位,见它不向自己冲来,赶紧拉满弓,朝着棕熊巨大的身躯连发三箭。那巨熊忽然又中箭,更是恼怒,“嗷嗷”怪叫了两声,调转方向,又向霍晟狂奔而来。霍晟等的正是这个机会,他早已拉弓搭箭,只等巨熊的头部一转向他,便朝着它的鼻子连发数箭。身上最脆弱的地方受到如此重创,那巨熊顿时痛得在地上直打滚,伸出前爪想要将箭拔出,无奈箭带倒刺,这一拔更疼得它几乎晕厥过去。

      霍晟看准机会,抓起长矛,向前冲了几步,使出全力向熊露出的肚皮掷去。矛头没入熊腹,立刻涌出一股腥臭的血水。那巨熊受到如此重创,待要反击,无奈一动鼻子上的箭矢就上下晃动,疼得它竟无力站起来。

      在场众人都是好猎手,刚才忽遇熊袭,措手不及才会乱成一团。熊被夏人围住之后,他们自熊掌下逃生,也就恢复了神志,此时见巨熊已然倒地,忙各持武器,上来帮忙。其中一人似是恨极了这熊,当先扑上去,一刀刺向熊的胸膛。那熊皮糙肉厚,要害被刺,凶性发作,张嘴就像那人肩上咬去。熊虽不如虎咬合力量大,这一下也足以刺穿皮肉。那人狂叫一声,想要拔出刀来再刺,但肩膀被熊死死咬住,胳膊腾不出地方拔刀。他的几个同伴上去相救,也被巨熊双掌拍开。虽然它躺着不便发力,也着实重伤了几人。

      霍晟却与那人不熟,哪去顾他死活。此时见机会难得,拔出短刀,扑上出插入熊腹,使劲向下一划拉,腥臭的熊血立刻箭雨一般涌出,喷了他一脸。他连忙跳到一旁,预备迎接巨熊的最后一搏,却见那巨熊果然已松开刚才那人,挣扎着想爬起来,肠子和着鲜血滑了一地。它挣扎了几下,看了霍晟一眼,终于不再动弹。

      由于霍晟等人反应迅捷,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带来多少伤亡——只除了里氏部落。适才被巨熊咬伤的,正是里氏部落的王子。他的伤势虽重,倒不致命。他之所以奋勇杀熊,乃是因为当先被巨熊拍飞的一人正是他的兄长,如今还重伤昏迷,恐怕难以活命了。

      白圭命人加强了戒备,林中的士兵和猎狗也都陆续回到营地,这一场小小的意外就此终结。

      霍晟带了几名士兵到河边净脸,却听见下游处有女人清脆的笑声。他抬眼望去,原来是丁川王的侄女那云公主与几名侍女正围在一起一边说笑,一边偷眼瞧他。见霍晟瞧见了她们,她们忽地一起转过脸不再看他,只是吃吃地笑。只有那云公主微红着脸对霍晟展颜一笑,便转身带着侍女们离开了。

      晚上照旧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熊熊篝火将营地照得通明。周谦与霍晟作为贵客,得到了丁川王白圭极大地礼遇。尤其是霍晟,丁川尚武,他今日出了不小的风头,有许多丁川勇士过来向他敬酒。他虽然善饮,也渐渐有些头晕目眩。正要装醉离席,忽见一双纤纤玉手,捧着一大杯美酒,递到他面前。他定睛一看,却是那云公主。

      这位那云公主乃是丁川王幼弟之女,只因父母早亡,从小养在丁川王身边,倒真如他亲女一般。她母亲乃是当年整个西域闻名的大美人,不知迷倒了多少好男儿。她生得虽不如母亲当年那般风华绝代,却也算得上明艳动人。此时她也许是因着几分酒意,双颊绯红,一双美目含情,注视着霍晟,唱起了丁川的劝酒歌。霍晟虽然听不懂,也能猜到个大概。虽不欲再饮,但这样一位美貌公主亲自为他斟酒,实在推辞不得。

      饮完这一杯,那云公主待要再为他斟酒,却见他忽然站起,对夏人说道:“弟兄们,适才饮了丁川的美酒,听了丁川的歌谣。咱们也为丁川王、诸位首领和勇士唱一首咱们大夏的歌助兴如何?”

      说罢,他歪歪斜斜步入营地中央,拔剑起舞,歌道:“于铄王师,遵养时晦。时纯熙矣,是用大介。我龙受之,蹻蹻王之造。载用有嗣,实维尔公允师。”

      这乃是一首赞王师雄威的颂歌,曲调自然雄浑苍劲,众大夏士兵与他相和,声若洪钟,再配合他刚劲有力的剑舞,竟似真有金戈铁马之声。

      歌罢,他主动邀几名丁川贵胄与他同舞,场面更是热闹起来。在这极乐之时,唯有周谦却隐隐有一丝不安。他不像霍晟出身富贵,事事顺心,因而乐天达观。他自幼贫寒,经历了无数坎坷,才在不惑之年因出使丁川做上光禄大夫。以他的经验,世上没有哪件事当真是顺利的,总会有波折。故而此次丁川之行,越是顺利,他便越是忧心。他抬头望向夜空,繁星点点,唯有紫微星似乎蒙尘,光芒黯淡。他心中一沉,想道:“我等远离中原已数月,不知丽都近来情势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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