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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在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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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的生活慢慢步入正轨,虽然除开必要采买我基本不出门,每天起床画好妆,看着镜子里只有三四分相似的脸我特有成就感,如若不是特别熟悉的人肯定认不出来。
我决定犒劳犒劳自己也为家里的护卫们买些好吃的,最近太顺了感觉很不真实,好像有什么重要事情被自己遗忘了,管他的,想起了再说,对了,忘了介绍,我现在叫王曼妮,便宜妈办的假户口的名字,我想我喜欢这个名字,起码比叫汪曼春好,不用时刻提醒自己现在是个炮灰,不用每天提起十二分精神生活。
民国时期香港的菜市场也不怎么样,挺脏乱差的,和现代完全没有可比性,但比内陆的中国好多了,听着商贩们讨价还价的声音,我觉得真实多了,我就是个小人物,现在的生活适合我,希望我能像现在一样过完这混乱年代。
买了许多肉菜回家为护卫们准备好食物,给自己准备了几样好吃的觉得生活充实无比幸福,最近活得轻松腰围都胖了一圈,记得十年后明楼成了明胖,估计再这么下去我得先成为汪胖,哈哈,想想都乐。其实战乱年代能当个胖子也不错。等等,我成为汪曼春已经三个月了,我三个月没有来月事了!我没有来月事!!!不会吧!明楼,你个禽兽,汪曼春才十六岁你都能下得了手。应该,不会吧!我没有任何不良反应,能吃能睡,算了,去医馆看看吧,说不定没事呢?
难怪汪曼春会成为炮灰,她和明楼的关系可不止是初恋,师兄妹,明楼居然还是她孩子的爸爸,电视剧里他们的孩子从没有提到过,估计是成了炮灰了,原剧里汪曼春在雨夜跪求明镜成全,后来发高烧还留下了心悸的毛病,估计当时孩子就流了吧,汪曼春的骄傲不会允许她将这件事告诉明楼,汪芙蕖为了汪家的名声也不会说出去,难怪汪曼春那么恨明镜,那可不仅仅是棒打鸳鸯,中间还夹杂着她孩子的命,虽然不知者不罪,可以汪曼春的性子她舍不得怪明楼,就只能恨明镜了。可这与我何干?我现在是占着别人的身体得为别人生孩子,29年的医疗技术我可不敢打胎,再说肚子里也是一条命,我在民国也没有家人,以后就和孩子一起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