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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大小姐下乡 ...

  •   面对同类,爱花怎么也下不了手,即便它们已断了气,美丽的皮毛也被残忍地扒掉,暴露在空气中的嫩肉散发出让她感到恶心的气味。

      狐狸天生狡猾,可是爱花却不同。爱花骨子里善良又胆小的性格决定了她不像玉藻前那样皮,之前想尽办法勾引大妖怪的计划不也失败了吗?

      实际上,靠着美貌来博取同情是完全行不通的,她缺乏的是魅力,而魅力又恰恰体现在身材上……

      “……他们那么可爱,怎么可以用来吃呢?”爱花颤抖着嘴唇,一字一字地都说得那么艰难。她抬头与这位面目清秀的少年对视,想象不到他竟会是肉食妖怪。

      吃你个皮皮虾!

      除了头上戴着像野猪一样的头盔,他跟人类形态真没区别,说不定在这之前他只是只野兽,到后来才成了人形,不然这得有多大仇恨才想到吃狐狸!

      “我不挑食。”山风无所谓道。

      “反正我下不了手。”爱花伸长脖子故意往山风身后看,她要记住救命恩人的模样。结果虫师依然往山风背后缩,似乎不太想让其他人看到她丑陋的长相。

      山风自然也识趣地往前走了几步,一只手便抓住爱花的衣领,然后便轻而易举地将她整个人拎了起来,还慢悠悠晃了几下:“不知吃了你会不会快速提升妖力,只是可惜了这张脸。”

      说完,他露出了一只亮闪闪的獠牙。

      爱花全身上下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她当狐族的大小姐那么多年,其他的什么都没学会,就学会了贪生怕死。

      “我,我烤就好了!”刚才的理直气壮,志气凌云样也随着山风的恐吓而烟消云散。

      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况且对方还是十恶不赦的妖怪。爱花不得不按照山风的指示到周围寻找干燥的木柴,可大冬天的从哪儿找呀!

      艹,好端端的一个妖怪学人类生什么火呀艹!

      在心疼那两只小狐狸的同时爱花更是心疼自己,在萤火虫指引下她来到了山洞的外面。这时寒风呼啸,正疯狂地肆虐着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再浸透到骨头。

      更糟糕的是,她没穿鞋子,身上也就只有一目连给的衣服,而且还是湿透的,一旦衣服接触到冷气,恐怕是要冻死的节奏。

      山风倚靠在一棵朽木上,然而虫师却不见了人影。

      远处有不少横竖交叉的树枝,当爱花走到那边时,双脚已经失去了知觉,新眼睛因长时间看白晃晃的雪地而劳累不已。

      那是她这辈子受过的最大侮辱。

      她有种不好的预感,就是山风其实早看出来了她是九尾狐,所以才想方设法地把抢夺领地的仇恨给报个清爽。

      事实上,狐族这些年来越来越壮大,吞并土地是必然的过程,别的大妖怪心里不平衡也是情有可原的,于是大家就把情绪发泄在狐族最麻瓜的半妖——爱花身上。

      她把幸运带给了狐族,狐族却把霉运带给了她。

      凡是爱花所待过的地方,那里都会是一片生机和繁荣。简单来说,我他妈的就是来送温暖的!

      按照山风的要求,爱花不仅生了火还替他烤了肉。这是她由生以来做过最多活的一次,当肉散发出熏香时,他们便坐在山洞前,开始“享用”冬日的美味。

      山风先是撕了一块肉,递给爱花道:“赏你一块要不要?”

      爱花撇过头:“我没吃过肉。”此时她的心在滴血,虽说山风吃的和她不是同一个品种的狐狸,但至少他们的祖先是一样的。

      山风不理她了,他把新烤的狐狸肉吃得精光,擦干净嘴巴再说:“这样吗?人类也有不吃肉的?”

      爱花咬着牙:“素食者了解一下。”

      山风道:“我这儿不养闲人,你的大小姐本事对我们没有任何用处。既然你不习惯,我大可以送你回去人类那边。”

      听了他的一番话,爱花愣了一愣。

      作为森林之王,怎么可能连是人还是妖都分辨不清楚呢?尽管她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妖怪,可希望总是要有的。

      如今看来,留在一目连身边是最危险的,其次是妖怪巢穴。或者去投靠阴阳师大佬安倍晴明……可这么做的话就一定会遇到曾经被她欺骗过感情的大天狗。

      父上长期在外面皮,羽衣又不靠谱,剩下的就是些虾兵蟹将了。

      与其躲躲闪闪地苟且,那还不如和山风达成统一战线向一目连报仇,反正那个男人做的坏事也不比她少,杀掉他就是为民除害,顺便替天行道。

      “没有的事,我能做的活很多呢。”爱花突然微笑着对山风说。

      这次轮到山风怔住了,不过他很快就缓过来说:“既然你不吃肉,为了不让你饿死,那块地方可以种地,种子去人类那边偷就是。”

      他指着左上坡度较高的地方,在雪白之下冒出几束顽强的干草,看起来像是被好几场大雪掩埋过的样子。这个长有杂草的地方,从前也是风神神社的鸟居所在。

      只可惜风神不在了,从此没人再会迁就她,也不会有人容忍她的任性妄为。

      该怎么办?

      暂且听话保住自己的小命,还是选择不干?

      “唉……那样就晒得太黑了……”爱花以女孩子爱美的理由来拒绝。

      “不黑,比我白。”山风瞥了她一眼,不论从哪个角度看,爱花都是那种娇生惯养的类型。对于他这个生活在山野中的妖怪来说,实在理解不了人类分的三六九等。

      反正这女孩对他还是有点用处的,至少会引来风神的注意,好让虫师再见到风神一面。

      爱花嘟着嘴:“我就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活,为什么妖怪还要种地?”

      山风鄙夷她说:“哦,你是想去人类的村子里等被你口中的男人杀死?我没兴致腾出时间保护你。”

      “我——!”爱花气得说不出话,她本是个很少生气的人,结果今天就被山风气了好几次。为了保持原有的高贵端庄,她把一肚子的气收起来,再说,“可是,这样的天气,地下有黄金都种不出来。”

      “谁知道,自己想办法去。”山风摊了摊手。

      “哼。”爱花站了起来,跺跺脚,暴力踢开了那一堆火。她并不觉得烫,原来脚冻到失去知觉也有这般好处。

      “不过自从你来了之后,森林里的狐狸倒是安分了不少,你是不是能够和他们通灵?”见此情此景,山风试图安慰她一下,并强调说明她还是有点用处的。

      爱花彻底怒,也许是太饿太冷,又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病而出现了幻觉,她弯下腰就拿了块烧黑的木柴放在嘴里啃了几下,然后瞪着山风说:“我又不是阴阳师,怎么可能会这种东西。你吃了两只狐狸它们自然而然就害怕了,杀鸡儆猴的主意可真是厉害。”

      我他妈的狐族哪里招惹你们了?一个两个的跟欠了他一屁股债一样!艹,老子今天就去你床上勒死你这个乡下野猪怪艹!

      虽然爱花正在火冒三丈,但她依然没把心底话说出来。她脑子里顺带冒出了一百种,一千种,一万种打击森林之王的办法。

      对于爱花的反应,山风是万万没料到的。她或许还有利用价值,也不好继续争吵下去。山风起身说:“不说了,记得今天之内把足够的柴火准备好,熏要过来吃大餐。”

      关于熏,确实是个神秘的存在。

      爱花鼓着腮帮子转身,应道:“知道了。”

      知道个皮皮虾!妈呀她要谢天谢地让她做了个倒霉蛋。拒绝有可能吗?只有强者才有说话权,只有打架打赢了才是大佬。

      所以,从今天开始她要练肌肉了!

      于是爱花每天都在山洞附近捡木柴,以锻炼足够的臂力。她又常常去坡度上跑步,以上下地跑好几圈,出了一身汗才回山洞里。平时山风吃肉她也吃肉,以补充足够的能量,即便肉的味道很难闻,她也强行逼着自己吞下。

      但这么做的坏处就是,爱花消化不良了。

      没关系不是还有木头吗?为了帮助消化,她一顿要吞下好几块树皮。她每天都在昏昏沉沉中机械地进行一遍又一遍的“肌肉练成计划”。

      前三天还好,后面那几天她就感到吃力了。她总是觉得头疼,耳朵也在那儿嗡嗡嗡地叫,额头烫得不行,手脚冰冷得像死人一般。

      山洞里没那么好的生活环境,她每天都是蜷缩在同一个角落里睡觉,她抱着承受着寒冷的身子,听岩壁缝隙上的北风呼呼。

      她想回家。

      这鬼地方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风神的神社早在几百年前就没了,没了人迹就没了生机,那就相当于几乎与外界隔绝了一切。

      如果说风神大人依然还在,山脚底下的村子早能发展成为大城……如果风神大人还在,山中的鸟兽虫鱼都不会嘲笑她弱小。如果风神还是以前的风神……

      妈呀!她承认自己就是个贱人,死到临头还在想着他!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大小姐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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