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7、第五十七章 ...
-
消息发出去以后,张钧晓立刻意识到自己真是傻得可以:这是一个小时前的话题,现在蔡明申可能都到家了。张钧晓盯着那个“想”字,又觉得有歧义,特别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于是他又手忙脚乱地把那个“想”字给撤了回来,刚撤回来,他又后悔了:这两条微信几乎无缝衔接,蔡明申肯定已经看到那个字了,这会儿再撤回总有点儿“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自打脸嘎巴脆。
张钧晓对着手机“啊”地叫一声,恨不得时间倒流回一分钟之前。
很快,蔡明申回复:那你下来吧,我就在大门口。
张钧晓愣了一下,丢下手机直接扑到窗户跟前往下看去,黑漆漆的,看不到蔡明申的车。
“你在哪儿呢?”张钧晓问。
“在你们小区门口,你多穿件薄外套,今天晚上有点儿凉。”蔡明申说。
张钧晓攥着手机,刚刚还沉沉下坠的心已经轻快地飞了起来,他几乎是蹦着冲到衣柜前随手拽出来一身衣服套上,从玄关抄起书包就冲了出去。晚风的确是有点儿凉了,但是他并不觉得冷,那点儿凉风仿佛把心口郁结的阴云也给吹散了。
拐出小区大门,张钧晓一眼就看到亮着的车前灯。他脚下停了停,想,原来,万家灯火中也有这么一星灯火是为我亮的。
蔡明申远远地看到张钧晓跑过来,从驾驶座横过身子把副驾的门打开了。
“你……”张钧晓坐进车里,瞬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顿了顿,迸出来一个,“你好。”
我操,还能再傻点儿么?张钧晓冲自己狠狠地翻个白眼。
蔡明申温和地笑一下:“等等。”
他推开车门下去,打开后备箱翻了一会儿,拿了一条运动毛巾。
“你好歹把头发吹干了,着什么急。”蔡明申把毛巾蒙上张钧晓的头顶,却没动手去擦,只是带着笑意说,“快擦擦头发,这毛巾是干净的。”
“哦。”在毛巾的遮挡下,张钧晓的脸腾的就红了,只顾低着头猛擦。
“饿了吧。”蔡明申发动车子,“咱们去哪儿吃?”
“随便。”张钧晓小声说,“我不知道哪里有宵夜卖。”
蔡明申:“那往城里走走吧,这边没什么可吃的。”
张钧晓把毛巾拿下来,带着点儿紧张问:“你怎么过来了,刚刚一直在楼下吗?”
蔡明申看一眼张钧晓,张钧晓脖颈的红晕还没消散,目光里有点儿回避。他不想说自己一直在楼底下,看着那扇亮着灯的窗户,就等什么时候张钧晓关灯睡觉了什么时候再离开;也不想说自己其实绕了大半个城跑来张钧晓的楼底下吹凉风。很多事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也不想让张钧晓为难,两个人之间保持现状最好,谁也不会有压力。
于是他笑着说:“我来这边办点儿事儿,刚刚车没油了,绕了半天才找到一个加油站。好在去加油了,要不然就错过这顿宵夜了。”
张钧晓暗自松了一口气,还是这样最好,大家就维持现状最轻松。他把毛巾拿下来,带着期待问:“咱们去吃什么?”
蔡明申侧过头,看到张钧晓的头发被揉得乱糟糟的,还湿着的发丝在路灯下闪着光,眼睛里似乎还漾着水,随时可以把他溺毙。
蔡明申用尽了气力才克制住自己伸手去抚顺张钧晓的头发,他攥紧方向盘,咽口吐沫说:“去吃馄饨吗?”
张钧晓点点头,转头看着窗外:“我从来没这么晚出来过,原来路上还是有这么多车啊。”
蔡明申说:“往城里走车会更多的,你要有兴趣我带去华泰那边,那边是酒吧区,这会儿正是热闹的时候,什么妖魔鬼怪都能看到。”
张钧晓:“你是常客吧。”
蔡明申笑一下:“常客算不上,但是的确去过。”
张钧晓:“也见过妖魔鬼怪?”
蔡明申沉默了一下,说:“我大学的时候就泡吧,那会儿就是纯装逼,感觉混过夜店的人走路都带风。”
张钧晓眨眨眼,带着好奇的神色看着他,蔡明申:“你别这么看着我,感觉我在诱拐未成年。”
“快说。”张钧晓催促道。
蔡明申接着说:“不过我就是纯泡吧,跟哥儿们喝酒聊天,次数多了也觉得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在宿舍楼底下撸串喝啤酒聊天来得痛快。”
“后来呢?工作以后就找到混夜店的乐趣了吧。”张钧晓追问。
蔡明申:“工作以后,才知道夜店除了明面上的那些,还有很多见不了光的,不过那些我从来不沾。”
“那你沾什么?”
“我……”蔡明申迟疑了一下,咬咬牙说,“会会朋友。”
这是个很隐晦的说法,但是张钧晓眨了一下眼,忽然就明白了,眉头微不可见地皱了一下,在昏暗的车厢里几乎看不到。但不知为什么,盯着前方的蔡明申就是看到了。
车里一阵沉默,蔡明申伸手打开车载音响,舒缓的钢琴曲流淌出来。在钢琴曲中,两个人一起默默吁了一口气。蔡明申并不后悔自己这么说,虽然他不知道路珩说的“认真谈恋爱”是什么意思,但是他觉得“坦诚”一定是认真的一种表示。即便不谈恋爱,就跟这男孩做好朋友,就像和路珩那样的朋友,坦诚也是必要的。他的确可以把瞎话编得很圆,也相信路珩不会揭他的短,但他不想骗张钧晓。
张钧晓看着车窗外,他知道蔡明申说的是什么意思,他也隐隐约约地知道蔡明申为什么会这么说。但是他不想也不敢有任何回应,只有双方回到最开始的位置上,才是最安全和最让人轻松的。
路边的霓虹灯和行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偶尔路过一两个商业区,很多小店依然在营业。晚上出来散步的人群三三两两穿行其中,各个都带着闲散愉悦的神色。张钧晓坐在价值数十万的豪车里,忽然觉得很不舒服,他想像那些人一样,穿一双跟脚的拖鞋,舒服的家居服,沿着街边慢慢溜达。这是最家常的生活,像谭啸家的小院子一样平凡。
张钧晓说:“还远吗,咱们下车溜达一会儿吧。”
蔡明申一打方向盘,找了路边车位停下。张钧晓从车里下来,伸了个懒腰,看到一身西服革履的蔡明申站在身边。
蔡明申把西服脱下来随手扔进车里,解开了手腕上的扣子,把袖口卷起来,又解开了领口的扣子,他学着张钧晓伸个懒腰,叹口气:“舒服。”
“你穿那么正式是干嘛去?”张俊晓问。
“陪朋友去吃了顿法餐。”蔡明申摊摊手,“又难吃又无聊。”
这是张钧晓第一次看到蔡明申穿正装,修身的西裤把他的大长腿勾勒得线条流畅,隐隐闪着丝光的白衬衣规规矩矩地束在裤腰里,敞开的领口散出幽幽淡淡的略带凉意的男香。晚风卷乱了他的头发,却带出一种洒脱浪荡的味道,就像小说里写的那种人。
张钧晓忽然问道:“你的朋友很多吗?”
蔡明申:“那得看是什么‘朋友’,路珩那种程度的,很少。”
张钧晓“哦”一声,换了个话题:“饿了,我们去吃馄饨吧。”
蔡明申带着他,拐进了一条小路,东绕西绕地钻进了一条小胡同。
张钧晓:“为什么你找的馆子都在这种地方?”
“好吃啊。”蔡明申理所当然地说,“就在前面,你尝尝就知道了。”
张钧晓远远地看到前面串红色的灯笼,“宋家馄饨”四个字分外显眼。
蔡明申说:“他家的馄饨薄皮大馅,关键是汤特别鲜,都是每天早晨起来用大棒骨吊的汤。”
张钧晓:“你怎么找到这些小馆子的。”
“想吃就总能找到。”蔡明申顿了顿,“今晚吃的那顿法餐几乎是全城最贵的,的确很正宗,但我还是喜欢这种家常菜。”
“那你为什么还去吃法餐?”张钧晓问道。
蔡明申沉默了一下:“因为这种小餐馆太难找了。”
张钧晓皱皱眉头,感觉蔡明申这话说的有弦外之意。
蔡明申盯着馄饨招牌说:“我其实挺讨厌一个人吃饭的,但是能陪着我吃大排档、下小馆子的人不多。”
小胡同里光线不好,凉风中张钧晓竟然听出了几分萧瑟苍凉的味道。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个看起来富贵浪荡的公子哥儿,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
换班主任这件事的确是刺激到了初二六班的学生,他们学习的劲头一下子高涨了不少。路珩盯着几个学困生背单词、写作业,竟然不到七点就全都完成了。他惊讶地问:“原来你们之前一直在磨洋工?”
任一萌攥着手机激动地说:“我男神让我努力。”
路珩摸摸下巴:“嘶……还怪不好意思的。”
“我没说你。”任一萌翻个白眼。
路珩一下子沉了脸:“那你说谁呢。”
“明月啊!”任一萌献宝一样把手机打开戳到路珩跟前,“你看你看,明月又给我发私信了。”
手机距离路珩太近,他眯着眼睛往后仰了仰才看清明月发了一句“好好学习,加油”,连标点在内一共七个字,任一萌就跟中了七百万一样。路珩翻个白眼,有心给这个丫头一巴掌把她拍醒。
“你跟他认识?”路珩锁好门,一边跟任一萌下楼一边说,“不是说书迷吗?”
“啸哥跟他认识。”任一萌感慨地叹息一声,“我要是早知道他俩认识……啧。”
“你想怎么着,跑人家家门口跪着去?”路珩嗤之以鼻,对这种小女生的追星行为实在不理解。
“你不懂,”任一萌鄙夷地说,“这是信仰。”
“我信仰马克思主义!”路珩冷笑一下手,“哎对了,谭啸怎么会认得他的,没听他说起过啊。”
任一萌一边刷微博,一边给路珩解释,末了还叹息一声:“有了明月,我感觉我能考上北大。”
“北大都被你吓死了呢。”路珩挖苦她,伸头看一眼微博页面,说,“他微博叫什么,我去看看去。”
任一萌立刻来了兴趣,作为一个粉丝,最狂热的爱好就是到处安利自家爱豆。于是她殷勤地帮路珩搜出了明月半墙的微博,还趁机推荐了几本书。
路珩一摆手:“打住,我对他的小说没兴趣。什么玄幻,修仙,不爱看。”
“太落伍了,你马上要被时代淘汰了。”任一萌说,“您这样的,就应该抱个保温杯,泡半杯茉莉花茶看《晚报》。”
路珩懒得搭理她,随手翻看着明月的微博,明月的微博基本全都是风景照,偶尔晒晒美食,配点儿小幽默的文字,的确挺招女生喜欢的。翻着翻着,路珩忽然看到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桌吃的,还有一只手,配的文字是“今天跟啸歌 @偃仰啸歌吃饭,他人好好”。
路珩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半天,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那只手眼熟,那张桌子上铺的桌布眼熟,餐馆的环境眼熟,就连桌子上摆着的几盘菜都眼熟……
还有,啸歌是谁?
路珩顺着又点进了啸歌的微博,里面空荡荡的只有几十条微博,时间跨度足有两年半,看起来似乎也是个写小说的。
路珩问任一萌:“这个偃仰啸歌是谁?我看你家明月老提到他。”
任一萌对“你家明月”四个字特别满意,骄傲地点点头:“我家明月的朋友,写的文特别难看。”
路珩被任一萌逗乐了,笑着说:“这就‘你家’的了?”
“当然。”
“你看过偃仰啸歌的文吗?”
“看过。”任一萌说,“不过不好看,不推荐。路老师,您还是看明月的文吧,真的特别好看。”
“再说吧。”路珩把手机丢进书包里,“你给我好好学习,要不然别说明月,烈日也救不了你。”
任一萌比个敬礼的姿势跑了。
路珩开着车去了谭家,难得今天有空,他想去看看谭爷爷。
谭家小院已经亮起了灯,朵朵在香椿树底下支着小桌子写字。路珩送给她几支彩色铅笔和两个崭新的笔记本。朵朵高兴得笑眯了眼,连声道谢:“谢谢叔……哥哥。”
路珩拍拍她的脑袋:“聪明,就叫哥哥听到没?”
朵朵点点头。
路珩:“哥哥那里笔和本子特别多,以后多给你拿点儿,你想画画就画画,想写字就写字。”
朵朵抱着本子又趴回了桌面上。
谭玉鑫放下手里的斗地主,招呼路珩“快坐下歇会儿。”
路珩说:“爷爷,我来看看您,顺便跟您说,那个起诉书拟好了,您……要不要再想想?”
“没啥好想的。”谭玉鑫说,“这事儿我说了算。”
路珩没再劝,只是告诉谭玉鑫,谭啸在学校里学的很认真。
谭玉鑫听了一会儿,带着点儿骄傲的神色挺挺胸口:“我们谭啸可聪明了。”
“嗯。”路珩赞同地说,“脑子很快。”然后他心里默默补充一句,说瞎话的时候尤其快。
谭玉鑫:“他以后会有大出息的。”
路珩:“那当然,您可不知道现在高级技师有多难得,放哪儿都被人抢着要。您放心,以后谭啸肯定能让您过上好日子。”
谭玉鑫眯着眼睛出了会儿神,这种场景太吸引人了,以至于他的嘴角慢慢勾出一个漂亮的弧度:“有出息了,然后再娶个媳妇生个娃,我也就踏实了。”
路珩说:“他说他不想要孩子。”
“什么话!”谭玉鑫一拍大腿,“这小子就是欠揍,回头让他奶奶知道了,肯定去他梦里骂他。”
路珩激灵灵打个寒战,觉得这老爷子的路数够邪性的。
路珩站起来,在小院里转了一圈,发现浴室洗衣机里塞着衣服,厨房里还有几个碗也没洗,客厅里也乱糟糟的。于是他悄没声地去浴室拧开了洗衣机又去厨房拿起了洗碗布,谭玉鑫丢下手机跟进来:“放下放下,路老师你这是干什么,哪儿有让客人干活的,快放下。”
路珩笑着说:“顺手,一点儿也不麻烦。谭啸在我那儿的时候,也经常洗碗什么的。再说,我也不是客人啊。”
谭玉鑫愣了一下:“谭啸也去你家?”
“经常去啊。”路珩状若无意地说。
“他从小到大就没去过别人家。”谭玉鑫惊讶地说。
“那是我们关系好嘛,”路珩趁老人发愣的时候把洗碗布抢了回来,拧开水龙头说,“他有时候去我家吃个饭什么的,也经常干家务。所以爷爷您别跟我客气,就拿我当孙子也是一样的。再说,谭啸拜托我照顾您,这点儿事儿也就是顺手就干完了。”
谭玉鑫的注意力瞬间就从“谭啸去路珩家”转移到了“干家务”上,又劈手去夺路珩手里的洗碗布。路珩把老人推出厨房:“行了行了,您斗地主去吧,有这么会儿工夫我都弄完了。”
谭玉鑫坐在小院里,透过窗户看路珩费了半天劲儿才把明显挤多了的洗洁精泡沫冲干净,又把溅了一地的水擦干净,擦灶台时又蹭了一手的黑,转身再去找肥皂洗手。
谭玉鑫慢慢悠悠地说:“路老师,你在家从来不干活吧?”
路珩举着满是肥皂泡的手,尴尬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