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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情史开始 朦胧、懵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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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朦胧阶段
所谓的朦胧,压根就是小孩子过家家,可这个也得双方自愿,俗话说得好,从小看到老,可在我印象中,我打小就是孤家寡人。
孩提时的,村上的姑娘,虽说近水楼台吧,可咱打下也就立志要上一阶级,俺可不是贬低广大农村劳动妇女。但是,一起吃奶的,只能吃奶,不能共事,对吧!那时只能是太幼稚,小孩子,童言无忌!
上幼儿园了,那能接触更多异性。当初我可没这么深谋远虑,第一天,我还是哭着闹着要回来,爸爸送我到门口,我追着要回来,老爸无可奈何,他也心疼儿子,可教育才是关键!爸最后以一元钱的诱惑使我屈服,我咋就这么容易被打倒,只能怪我是现实主义吧。
幼儿园的那些我在家就会了,老师没东西教我们的时候,她就让我背乘法口诀,还是比较厉害的吧,也不知道那些女孩是否青睐我这点,小姑娘不懂帅哥的!
幼儿园的女孩,我就记得一个圆圆,他们家人这么叫,脸也比较圆。您知道吗,小孩子单纯呀,谁都这么认为,所以无数文学巨匠在许多作品中以孩子的口吻反映一件事,以达到真实的效果。在幼儿园,中午要睡午觉,更令人兴奋的是,这是不需考虑任何(自然指性别)的,我想是出于上面的缘故吧。所以,我和圆圆睡一个被窝,哈哈!我永远是这样精力旺盛,不仅是高三时凌晨起来洗澡,而且还是幼儿园时十大不睡恶人之首。问题就在这,不睡就睡,不要影响枕边人,就像某非专业课上老师的话一样,他是这么说的:“后面打牌的同学声音小点,不要影响前面睡觉和看专业课的同学”。可我压根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如此佳人在我身边,我有如那热锅上的蚂蚁,急着要孕育蜂皇浆。
现在有人感叹,初中有贼心没贼胆,高中有贼胆没贼心,大学贼心贼胆都有了,可偷的都没了。我现在就是佩服我那时的大胆,您猜咋的,我-我-我-
我大胆的迈出了第一步,我摸了她的脸!!!不过我什么想法也没有,什么也没损失,没吃什么亏……废话,我当然不吃亏,的确,我觉得蛮对不起圆圆的。也许您觉得没什么,可后来我就不能和她同床共枕了。再后来,她就留了一级,是不是因为我的缘故,这不清楚,后来我就再没见过她!现在即使看到她,我也不会认出她了!
针对此次事件,我个人认为,犯了较大的错误,完全脱离了一贯的方针和路线。圆圆,对不起!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再让我睡你的被窝,我一定要,亲一个,如果一定要在这三个字后面加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开玩笑,不必当真)
第二节 懵懂
其实我还是不懂!
幼儿园真没意思,我认为是教育败笔的起始和发源地,在里面吃吃喝喝,睡睡,其实就是托儿所,还让我这么伤心,更要命的是不给娃哈哈喝!
我轻轻地走,正如我轻轻的来。我离开了那个让伤心欲绝的地方,满怀憧憬来到了梦初始的地方(比幼儿园高一级的幼儿园)。
刚看完《安娜与武林》这部影片,里面有句话很经典“嫉妒能激发女人最大的爆发力”!
小学一年级,我算不上多才多艺,但在尚未推行素质教育的当初,我好歹也是一个风云人物,除了卫生习惯较差之外,其他的都还好。那时也真是童言无忌,班里有两个女生我看得挺顺的,一个是小红,还有一个就是小露。可女大十八变,她们现在我见了,觉得远不及当初,小红的胎记愈加明显,还真是红色的,当初觉得可爱的想法现在荡然无存;小露是我的远房亲戚,零零星星也见过几次,她父母在她十岁左右离异了,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了解,不过就感觉不如以前靓了。
我之所以说童言无忌,因为当初我就说我在学校有两个老婆,告诉了爸妈和舅舅,他们觉得是很好的笑柄,我也觉得没什么。当时的想法是,别人都只有一个,皇帝有那么多,我就两个不过分,也不吃亏。
关键是从这两个选一个是很艰难的抉择,您看我多有预见性,现在无数高官落马,许多是与其没处理好家务事有关。我真的很难选,从外貌上看,小红樱桃小嘴,身材娇小可爱,每天骑车上学锻炼了一副好身板,是我们班的体育健将;小露个子高挑,现在好像不是很高了,瓜子脸,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凑合着还能过去。从另一方面看,两人的学品都还可以,您说,我能得罪了哪个,我不能冷落了另一个。不过,我还是由偏重的,应该是对小红多一点,我也不清楚为什么,反正肯定不是因为那个与生俱来的标志,万一像电影里面那样,传给我咋办。可,现在我有点明白了,小红的座位在第三排,与我间隔较近,小露个子较高,在后面,交通不便。所以我会有意无意地向小红靠拢,偏重自然而然就出现了,不过还好,小露并不知晓我对他的好意。
坦白一下,我说有两位夫人这一重婚罪名,纯属我单相思,她们均不知晓。不过问题还是有的,还是有人争风吃醋的。嫉妒,这就是激发女人做出不可思议的事情的罪恶源泉之一。我不是风流才子,不是绝世神通,不是令人心旷神怡,可好歹也是个人才,总会有些人脑子进水看上我。当时我也有一个,可我的心已让小红先入为主了,两个心房都有主了,实在腾不出地了。可当我有意向小红靠近时,小孩子间难免会有一些举动。我记得不记得是为何抱起了小红,那个第四者看见了,在群众面前大肆宣扬,我脸刷的一下从脚跟红到了头顶,不过幸好猴屁股没有遭受危险。我知道,此时不宜在扩大范围,事态紧急,我必须想办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用的什么办法我忘了,好像我也抱了一下那个女生,让她平衡一下,反正我不吃亏!
那个时候,我就明白了后院一定要处理好。城门失火,殃及的仅仅是池鱼;可后院起火,烧的是自家的院子,轻则忍痛割爱,弃旧迎新,重则不亚于引火上身。无数先人的事迹告诉我们,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不仅要搞好户外工作,更要注意室内后院。
我和小红她们的“感情”应该是维持了三年吧,相安无事!可最后难免还是要分手,我那个心痛呀!
情况是这个样子的,当时正处于升到四年级时,有一个班的村小学生要并到我们学校,我们每个班要抽好中差三个等级的学生去此班支援。想必您也猜到,不幸,我被抽中了,可要不没有抽中,也就我今天是如何一幅场景了!不过当初我真的不想走,舍不得那些朋友,也许是因为她、她们!我还赖在哪个班级,最后不得不屈服于我们那个超级凶的教务处主任。
不过我应该再早点到那个新班级,等我去了,只搞了个副班长,要不正职非我莫属!所以为情所困的人是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的,我们更应该体会到红颜祸水,情场这趟混水不是好弄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不过其实那时我并没有如此深刻的想法,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去。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咋就这么right呢!的确不同人对此事有不同的看法,班主任特感动吧,她应该以为我是舍不得老师,老师扯着哭嚷的我,安慰我,是金子到哪都会放光(老师好像没说这句)。童言无忌,我抹掉眼泪,“老师,我不是舍不得你,我是舍不得大家和我的朋友们”,对不起老师的一番心血那!可我的同学们也没举行个欢送仪式,我强忍着委屈的泪水,离开了.....
我是哭着走的,虽然后来也回几次"娘家",可总归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唉!!!
我的红,再见!但愿说再见,再见不会太遥远!
再见了!
第三节 对不起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祖国,对不起人民。辜负了群众对我的一片苦心,辜负了党对我的多年培养,我在这里敲打着键盘,不顾青春的流逝,却在搞这些东东。搞就搞了,但却一文不值,难登大雅之堂。真是抱歉!
其实,其实…… 我对不起她——晓晓!
俺说sorry,您可不要认为我干了什么对不起晓晓的事,也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只是我这个极具责任心的男士,觉得对不住人家,心里挺过意不去的。列位看官,上演了:
也许,我们不应该相信命运,那个谁说的“俺们要扼住命运的咽喉!”您瞧,这多有想象力,把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气展现得淋漓尽致,可我得提醒您下手的时候得悠着点,一不小心把命运给弄得窒息而亡,那可是谋杀呀!可是,恩,我已经有点相信命运了,有些东东是上天注定,就比如说上天没让我去北大,而是让先到了江大,当然我资质不够是一方面原因。但是,有些,冥冥之中确实有些安排!
不知,有没有跟您提起过,我的适应力超强,新的环境根本不能对我造成什么不良影响,便宜达尔文那老小子了,我要告他剽窃。
您是否仍记得我一把鼻涕一把泪离开红和露露的伤心场景,结果我一到新的班级很快就打得一片火热,渐渐的渐渐地忘记了红和露露,让所有都随风去!
我去新班的时候是四年级,其实第一年也没什么的,毕竟不熟悉,没什么动作。不过说实话,那时也没几个让我瞧着顺眼的,所以还算个好孩子(本来就是好孩子嘛)。
初来乍到,再者家教较严,我在第一年还真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就这样,四年级的期末考试是全镇统一考的,您猜咋地,我一不小心考了个全镇第一,语文都有99呢。
如此骄人的成绩,我们学校的老师可都为之振奋的,从我步入学堂的那天起,在校园可一直都是个名人。五年级了,换班主任了,是个女的,刚毕业,不过年龄也有二十五六了,未婚,当时已经有点偏大了。班主任一到班级,点名找我,还不是因为我上次期末考试的出色表现,我那个是受宠若惊呀!人才的待遇果然不通!21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
五年级时,家里出现了一些变故,我爸又要转行了,这次转到了卷烟上,开了爿烟店。烟店需要市场,就在街上租了间店面。这个地形是相当有利的,地利,是今后我发展的基本条件。我在这再稍微简单地详细介绍一下这个地形,当初听到父母讲要租店面的消息时,我还是蛮兴奋的,因为那个店面旁边就是一家游戏机室,我可是个游戏高手,不知偷偷去玩过多少回了,心里暗自发喜,至于其他的就没多想了。
尽管班主任老大不小了,但毕竟刚毕业,还是跟小孩子一样,所以也和我们打成一块。当时,补课比较流行,最好的辅导老师就是你的任课教师,这是亘古不变,据说是自己的老师了解嘛。有几个成绩差的学生一到周末就去班主任家,类似辅导班,还管饭,我爸妈自古以来就没对我放心过,所以也把我塞过去。其实去那也学不到什么,就是稍微讲点,气氛挺轻松的,还是课间休息的时间大于上课的时间。
好像记得那时是冬天的一个周末吧,照例在班主任家吃完了午饭,不只是谁提议去看那些从村校来的同学,因为他们住的都挺近的。就这样,我去了她的家,我至今仍记得她家,更记得在那吃了一豌豆花,还凑合,不难吃,毕竟不要花钱。除了着豌豆花,我还收获了一些其他的,原来她母亲的上班地点离我家的店不远,噢,天意弄人!
晓晓是个好姑娘,人呢长得挺水灵的,应该是瓜子脸,是洽洽香瓜子,不是西瓜子。那一头秀发一甩,蛮可爱的。不过,和她一道的几个女生都是这样的打扮,这就是世风乡俗吧。其他两个女的其实也还行,可我就没动心。一个今天好像在街上遇到,不过也是她记得我,我记不得了。记得我嘛,毕竟咱出名;我不记得也不怪我,女大十八变,据说有的已经为人母了,这世道!还有一个,我肯定记得,长得凑合吧,可据说她在家最小,还有三个姐姐,一听她的名字就知道是个典型的传统中国家庭(重男亲女),她的名为招娣(不过至今仍为招来)。我怀疑后者——招娣,极有可能使我此次对不起事件的关键人物(告发者)。
正如我之前说的那个有利的地形,晓晓吃饭是去她妈的上班的地方解决,我和她刚好顺路的。这样,路上有了个聊伴,基本上午餐的路上天天在一起。我是个容易动情的人,I had felt in it!
那段日子确实挺“甜蜜”的,因为生意较忙,我吃饭较晚,而晓晓则能够较快的结束,不过好像我也有点故意吃得很慢,她从我门口走过,我就草草的扒拉完,跑出去追上她……记得那一天,下雨了,晓晓没带伞,在店门口等我(应该是吧)。我才吃了一半,而且那是我最喜欢的菜,就放下碗出去了,店里的一个同事就问我是不是我女友,我连忙说不是边跑出去了。就这样的日子,我真是太幸福了。也许是小人得志,可我要求真的不高,两人能这样或另一半能我对好点,我就心满意足了。
享受着幸福美好的时光,哪怕是我自认为的快乐的单相思,我就喜欢憧憬未来。
“晓晓,嘿嘿,我们可是马马拉拉松松式的爱情了吧,咱可是二十世纪就开始了。我会爱你一生一世的!”
“呵呵,就你坏……我也爱你的!”
……
“宝贝,你知道爸爸妈妈是什么开始的吗?“
“你跟孩子讲这些干嘛,孩子还小,不要带坏了!”
……
天下之势,合久必分。真理!但我和晓晓也没怎么合,问题就出现了。
那一天,我还记得那一天,你来到我身边。“你有没有去过游戏室?”班主任一针见血。“没。”我自然知道事情已经败露,但我就是倔,宁死不屈,就是不承认。最后和班主任闹翻了,最后激化的结果是我把班主任的相片撕碎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吉的。打那后,我这个好学生一夜之后在外的名声已是“**第一大流氓”,并附带小学期间就把班主任弄哭的大坏蛋。果不其然,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这样一直到小学毕业,我一直是个被冷落的人才,没人会的问题,我举手示意,老师也不叫我。我欲哭无泪!
屋漏偏遭连夜雨。不管我就不管我,我对我的晓晓好!因为认识小小的家了,就自己骑车去给她送作业等等。有次,我在她楼下喊了半天最后出来她妈的声音,我赶紧骑车调头回赶,结果后来车坏了,我愣是走了好几公里路。尽管我声名大不如以前,但我想还是有点魅力的,有人见我对晓晓如此这番,心不甘,把我告发了!我怀疑是招娣,她的时间地点完全有根据。
班主任知道晓晓的事了,想出了个绝招——就让我和晓晓做同桌,这召够绝够损够绝吧。您是否觉得这是天赐我的一个良机,可我的表现肯定让您大失所望。
鉴于我骄阳跋扈,班主任为了敲山震虎,居然要求全班开家长会,这可是史无前例的。我的表现确不能让她满意,恶搞的是家长会快结束时,我爸才来,此事又作为我的典型事例,大批特批!无所谓,上初中后才知道,曾国藩先生说过,大意如此,做不了最好的就做最差的。有湘军总指挥撑腰,我怕什么,混世魔王又何妨!
后来我和晓晓的事东窗事发之后,班主任为了挽救“迷途少女”,一次我去上厕所的路上看到了晓晓的母亲和她在交谈。基于我的**行径,班主任居然没叫我的家长,万幸!
初中我就去异地求学了,终于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讲了这么多“废腐之言”,是为了证明我对晓晓绝对真心,与晓红和露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对晓晓的情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断。
我觉得对不起晓晓的太多了,我真不是个人,不是个男人。
其一,对一个女孩子而言,一段感情是相当宝贵的。不管晓晓有没有对我动情,毕竟一个男生动了情,对女生多少是有影响的。我对晓晓,班主任也已知晓,所以肯定有影响。不过,多年后偶遇一位小学同学,女的,漂亮的,居然和我一所大学,不过是艺术学院的,属于杂牌军,为我们正统所不齿。我问她关于我小学时候的风流韵事,她竟不知晓。也许是个巧合,因为此女忙于运动锻炼,不大会注意教室的风花雪月。其次,多年后,又遇到了晓晓,她也在外学习,她对当年之事只字未提,唉……
其二,当我和她做同桌之后,我对她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极其恶劣,她整天以泪洗脸。我想当初我是这么想的,不能对她好,多她好了,岂不是告知世人我和她真的有一腿。因此,我走下了那一步,我至今懊悔不已。后来遇到她之后,也没提,只是心里一直有块疙瘩。我那样做,对她是多么大的伤害呀。尤其是在她母亲被请之后,一个乖乖女因我而请家长,这对她对会带来多大的影响,可想而知。我真是个混蛋,真的对不起!当初的信誓旦旦,尚未经历风霜的洗礼,就已不起考验。我真tmd,现在就一句对不起就够了吗,挨千刀的!其实,我不是真心要伤害她,小孩子不懂事呀。不过,好像现在我还是个小孩子。我不想不想不想长大。
最后的对不起,其实这个对不起和我没关系。不过,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男人,还是要勇于承担责任的。是我和晓晓的同桌关系解除之后,晓晓午饭在她妈那吃,下午放学之后使自己骑车回去的。结果,终于出事了(怎么可以用终于呢)。据说,腿断了,要在膝关节装一个什么什么的。关键是医生说她还小,不能打麻药,晓晓就强忍着剧痛,进行完了手术。班主任将这一段告诉大家,作为新时代的吃苦耐劳的榜样,号召大家学习。我不知当时我心里想些什么,但我肯定也为之震撼。如果是我,我也不一定受得了。确实与我无多大关系,但我还是很自责,毕竟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优秀男士。尽管我与她不能走到一块,但我依然关心着她,知道她的不幸消息,我心里也忒难受,为她着急,希望她早日康复。她的出事也怪我没有照顾好她,我深深的自责,都是我的错,都是我不好,对不起。
这是我第一个要说对不起的女生,确实对不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