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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hapter 13 ...

  •   郑嘉誉:......这小朋友究竟是谁家的?

      “阿狼,你在干嘛?”向往在挣扎沈彻的魔爪之时,余光瞄到斜后方的阿狼,被其动作引起注意。
      阿狼嚼巴嚼巴口里的东西吞下,说:刚才这个人类给的食物,黑乎乎的,居然有酒香,嗤,还挺好吃。

      一直注意着小朋友动向的沈彻见状,伸手从披在向往身上的大衣兜里掏出一块酒心巧克力,“喜欢这个吗?”
      说完,剥开递到向往嘴边,向往就着其动作咬了一口,细细尝了尝,说:“这味道是酒啊?”
      他并不能确定。于末世,酒乃极奢之物,他是有多少年没碰过了呢。于而今,向往记忆中的酒味也许就只是多日前错喝沈彻的那杯百年糊涂罢。

      郑嘉誉看到沈彻与小孩的这股熟悉劲儿,忽然就开始怀疑李存邦才是拐小孩的那个人了。

      李存邦从保镖手里挣脱,快步走上前来,“倾雨!”

      “啊大肥鱼,我说的是他!”向往吞下巧克力,然后拿过沈彻手中剩下的半块递给阿狼。

      郑嘉誉顿时有点风中凌乱,小孩这架势简直不要太像向家长告状的孩子。
      “哎,说实话,李少你这朋友家的孩子中的朋友该不会就是这位大爷吧?”

      大爷指的是沈彻。
      沈彻现在对外的身份是外资军火商,这摆明就是混黑的身份对郑嘉誉这些“正经”商人而言自然是大爷。

      李存邦摇头,低声说:“你刚才说这男人什么身份?我瞧着有些面熟。”
      郑嘉誉回道:“他是我叔父的合作对象,搞军火的。你认识?”他有点惊讶,李家与他们郑家不同,李家那可是完完全全的生意人,怎么会认识像沈彻这样的人呢。

      一块巧克力过后,沈彻又掏出第二块。
      挣扎不开沈彻的魔爪,向往认命般整个人挂在沈彻身上,嚼着巧克力痞子似的对李存邦说:“哎,我们现在去吃饭好吗?”
      小朋友也许真的很饿了,沈彻在李存邦没回答之前说:“我带你去吃吧,这里人多。”
      沈彻了解向往跟阿狼的这习惯,喜欢人少的地儿。

      小表弟居然要跟这种危险人物去吃饭,那还了得!李存邦急言:“倾雨!”
      这又一声倾雨倒是提醒了向往。
      “呐,我叫向往,记住了!”向往板起脸的模样特严肃,沈彻在一旁看着不禁勾唇。

      一旁充当背景墙的郑嘉誉总算是看明白了,从头到尾,李存邦这小子才是拐小孩的那个。

      沈彻带着向往离开酒店,留下李存邦一脸无措。郑嘉誉哥们儿般拍拍他肩膀,“不是哥说你,这换口味也不是这么个换法的,得看对象啊,沈彻家的小孩岂是你能染指的?”
      李存邦心里乱成一团,那就是他的小表弟准没错!可从小三天两头不离药石的倾雨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更糟心的是,居然还玩失忆了!
      “去,谁跟你哥们儿!”

      沈彻带着向往走出酒店,阿狼一脸沉思地跟着,直到坐上车的时候,阿狼忽然说:向往,你问问这个人类刚刚在那屋子里的时候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向往回头看向坐在车后座的阿狼,“你是因为感觉到什么才发疯的?”
      阿狼:本君没疯!

      嗤,跟失控的公牛一样,还不疯?

      “大肥鱼,你刚刚在那里干嘛啊?”
      沈彻探过身子帮小朋友系好安全带,“?包厢里?”
      向往:“就是那里,唔,你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事情啊?”

      奇怪的事情?沈彻以为小朋友是指包厢里那颇为不雅的场面,顿时脸沉下来,“没什么奇怪的事情,你以后不要随随便便跟比别人去那种地方。”
      向往莫名其妙,“不是啊,我是想问你有没有看到,或者闻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不太正常的东西?”

      沈彻脸色愈发下沉,“什么都没有。”
      “......哦。”

      向往又回过头对阿狼说:“你听到了吗?大肥鱼说什么也没有。”
      向往说话的同时,阿狼默默地对上沈彻的视线:向往,你不要这么光明正大地跟我说话......

      “啥?”
      阿狼:本君叫你、不要、当着这个人类的面直接跟我说话!

      沈彻幽幽开口:“小朋友你这狗伤势全好了?”
      前几日阿狼的伤口就是沈彻包扎的,沈彻清楚知道以正常愈合速度来说,就这两日时间不可能伤口痊愈,更别提阿狼现在皮毛都是光亮光亮的了。

      向往也终于反应过来阿狼的意思,又经沈彻这么一问,愣愣道:“是啊,我家狗命硬,啥伤搁它身上都好得快。”
      “哦?是吗。”沈彻看着阿狼的眼神意味深长,惹得阿狼差点忍不住乍起毛来。

      阿狼:向往你别说话!
      向往闻言正襟危坐,目不斜视。
      阿狼:本君跟你说,这个人类不简单!
      嗯,然后呢?向往竖着耳朵。

      沈彻开车过程中注意着小朋友的动静,只觉得向往这一副如临大敌的严肃模样以及那明显竖着的耳朵根格外地可爱,像一根细细的毛须轻轻刷过他的心间,痒痒的。

      阿狼:他的眼神特别可怕!要不是现在我说话他没反应,我差点以为他是能听到我说话的了。向往你说,他是不可能听到的对不?
      听到阿狼的猜想,向往惊得耳朵一晃。
      一直在偷瞄的沈彻绷着的脸险些破功。

      阿狼:待本君骂他几句,看有没有反应。咳咳!你这个愚蠢的人类,是个王八......

      “砰!”
      听到阿狼要骂人,向往就想回过头去敲它爆栗,而沈彻在向往转身之际没忍住手痒,抬手碰了碰向往的耳朵。
      阿狼身为兽类,敏感点在于耳朵,尾巴,腹部。咳咳,向往跟阿狼一样。
      沈彻的兀然触碰让向往经不住一跳,脑袋撞到车顶,阿狼的话截然而止。

      阿狼:胆大包天!居然敢擅自触碰向往耳朵!
      阿狼的爪子又开始抓挠。

      .

      赵倾雨,李存邦的小表弟,赵家老三的遗孤。因其体弱多病,偌大的赵家明争暗斗,唯独赵倾雨独善其身。且,出了赵家,鲜有外人知晓当年赵家老三夫妇双双离世后竟还遗留有一个孩子。
      李家唯一的女儿也就是赵倾雨的母亲,当年不顾李家反对嫁给早已放弃继承权的赵家三少,结婚不到两年这对年轻的夫妇就死于意外,除了李家直系与赵家近亲,外人皆不知赵倾雨的存在。

      李存邦一直无法理解赵家老爷子的用意,要说他不宠赵倾雨,那十几年来倾尽财力人力为赵倾雨提供最好的医疗团队也说不过去。那要说他宠着赵倾雨吧,那为什么至今都不向世人公布赵倾雨的身份呢?
      这养得跟个私生孙似的。

      “少爷,出事了!”
      李存邦心里有事,语气冲得不行:“有屁就放!”

      前来汇报的助理心头一噎,“都城的人来消息,赵小少爷已于两个月前意外身亡......”

      随着助理声音的缩小,李存邦盘旋在心头的烦躁渐渐散去,随之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恐慌以及不可置信。
      他猛然起身,动作过大掀翻了身前放置的热咖啡,滚烫的咖啡泼到小腿,可他毫无察觉。
      几乎是一字一顿地挤出来,“你再说一遍!”

      助理无法,生生硬着头皮重说了一遍。
      李存邦不待他说完,拿起车钥匙快步走了出去。

      两个月前,两个月前他在哪里?
      他在斯里兰卡度假!这假度到一半忽然被他爹隔空派了个任务下来召到这T市来。

      倾雨意外身亡?怎么可能,那T市里的这人谁!

      李存邦找到程彦的时候,程彦正在局里发愁。从坑里挖出的两具尸体,从昨日的慢慢开始腐烂,至今日短短半天时间只剩两副森森白骨。这原本就无迹可寻的凶杀案一下子变成了灵异事件。

      “程彦,帮我个忙。”
      他从小不喜欢程彦,存邦存邦,心存国家安邦,可到底他从小就不争气,有名的不学无术,而程彦成了军人,成了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程李两家是世交,他几乎就是被程彦光环下的阴影罩着长大的。
      可事发至此,他觉得靠谱的也只有程彦。

      “说!”能让李存邦找他帮忙的事,程彦也不会儿戏。

      “帮我调查近几个月赵家的动向。”赵倾雨是程彦都不知道的存在,不好明说。

      程彦皱眉,调查赵家啊,这可不是什么轻松活儿。可他仍然答应了。
      “好。”

      得到程彦的答复,李存邦松了一口气。他不可能动用自己的势力去查,这一动,远在京城的赵爹保准立马知道。李家与赵家的恩怨虽是剪不断理还乱,可这么多年下来,没有明枪亦无暗箭,两家看似平平和和,他可不敢开这头一枪。
      “要多久?”
      “最多三天。”

      李存邦摇头,“明天之内成吗?”
      程彦真想一口口水喷死他,得寸进尺的兔崽子!“那是赵家,你以为是街头阿猫阿狗啊!”

      李存邦沉默,又有点欲言又止。
      程彦想起向往的事,说:“听说你找了个小表弟?”
      语气有点讽刺,还有点微不可察的恼怒。李存邦就知道程彦是不信的,他也没辩解。

      “人呐,说是去吃饭现在人呐?”
      不管李存邦想搞什么花样,这向往小朋友身上还牵扯着一命案呢。

      李存邦憋着张嘴,一字不发。程彦是了解李存邦的,看这兔崽子这般模样,坏了,这情况怕是要出事。

      .

      阿狼抓挠着车子坐垫吱吱作响,向往被沈彻碰触到耳朵以至于整个耳朵瞬间变得通红,滚烫得吓人。
      这一下子烫到了沈彻的心里。

      没来得及收回手,就被向往快速地拍掉,“干嘛呢这是?!老子耳朵岂是随随便便能碰的!”
      语气凶巴巴,却没半点震慑力。

      沈彻憋笑,却没敢笑出来。生怕这一笑是要惹恼这只炸毛的兔子。

      阿狼:向往,这个人类真是可恶,居然敢碰耳朵!但是为了一顿饭,本君忍了!
      向往想破口大骂,他碰的是老子耳朵,您老忍个屁!

  •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每次回头看自己发的文,都觉得超级不顺眼,简直惨不忍睹!
    唔,写得这么差......可是我还是要写下去,没准写着写着就顺眼了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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