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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书(修) ...

  •   鼻间满是消毒酒精的气味,额头的伤口也隐隐作痛,常清有些怏怏地揉了揉鼻子,捧着手机玩贪吃蛇。

      旁边是陆花略有些尖利的声音,“大哥最喜欢你这张脸,要是破相了,看他不讨厌死你。”

      常清心不在焉地敷衍着,陆花见他这般散漫,忍不住抓过他的手机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地板上,“我和你说话你听不见吗?”

      常清看了她一眼,扯起唇角笑了,“我现在是病人,请你对病人温柔一点,还有——”

      他收敛起笑,一本正经地说:“你哥最喜欢的不是我这张脸,是我这个人,即使我毁容了你哥还会一如既往的喜欢我。”

      陆花气结,“不要脸!谁喜欢你?我大哥就喜欢你这张脸而已!”

      常清摊摊手,嘴角往一侧挑起,“这就是事实,虽然残酷,但你得试着接受。”

      陆花气得胸脯起伏着,她一贯知道这家伙牙尖嘴利,但今天段数突然就升级了,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她也不知道如何应对,干脆剜了他一眼,转身跑了。

      常清见她跑开,这才弯腰去捡被她砸在地上的手机,重新拿起手机,他倒真心实意地笑了。

      这手机质量委实不错,被那么用力地砸,居然一点划痕都没有。

      常清重新玩起了贪吃蛇,耳边隐约听见了陆花在和陆轩说话,这都不用猜了,陆花铁定是在和陆轩告状。

      他收起了手机,站起身来超大厅走去,没多久就看见了陆花扯着陆轩的手,在那儿像只麻雀似的叽叽喳喳。

      陆花见他过来,胖嘟嘟的脸颊都鼓了起来。

      常清第一次见到了这陆家的一家之主,陆轩,而现在他的身份是陆轩的妻子。

      是的,没错,妻子,这个世界是允许男人和男人结婚的,甚至……这个世界的男人还会怀孕生子。

      当然,想要怀孕的那方得吃药,吃够了半年的孕药,才会具备生孩子的功能。

      常清原本的世界不是这样的,现在这种情况其实也不难解释,他接受能力绝佳,早在昨天就搞清楚了他的处境。

      他是穿了书,穿的是一本豪门生子耽美小说,而他的身份也只是书里的一个恶毒男配,男主们也另有其人,其中的正牌攻就是陆轩的亲弟弟,陆怔。

      原著对原主这个角色其实没有用太多的笔墨,但有两点常清记得很清楚,原主的老公陆轩,也就是攻的亲哥哥会狗带,原主成为寡夫,攻也因为哥哥的死亡而挑起了陆家的大梁,成为标准的霸道总裁。

      还有就是……原主爱慕攻陆怔,在陆轩还健在的时候就已经各种若有若无的撩拨,陆轩没死的时候,就已经忍不住爬过一次陆怔的床,被陆怔打进医院住了半个月的院。

      陆轩一死,更是迫不及待地爬上了攻的床,结果当然是被痛揍一顿,丢了出去。

      但是原主死性不改,一次不成,就天天爬,夜夜爬,最后把自己的命都爬没了。

      陆怔年纪比陆轩小七岁,差不多是被陆轩养大的,对这个哥哥非常敬重,连带着对原主也忍让,直到最后忍无可忍爆发,直接将原主的腿打断,赶出了陆家的大门。

      原主最后的结局是无家可归,惨死街头。

      常清搞清楚状况后,脑海就有一个声音,很清晰地说:不能让陆怔和林逸风在一起!

      林逸风是原著里的正牌受。

      常清是不知道那声音到底是谁的,但他猜测大概就是原主。

      原主能有那样的结局,完全是自己作出来的,再来一次,居然还死性不改。

      但他也不能说他,毕竟他能重新活一回,还得感谢原主,即使是在一本小说里活,常清也是该感恩的。

      阻止这本小说的男主们在一起,这显然是不大现实的,一来常清对陆怔没什么兴趣,而来也不大想做那个恶毒男配。

      不过原主都这么要求了,他尽力而为。

      只是从他穿书的时间点也有些尴尬,正好穿在了原主第一次爬陆怔床的时候。

      想想昨天的尴尬事,常清的表情毫无异色,只是伸手摸了摸头上的纱布,那一撞撞得有些狠,流了一地的血,叫本来面沉如水分分钟要上来痛揍他的陆怔都慌了神色。

      不过好歹没被揍进医院躺十天半个月。

      常清想着,脑海里出现了陆怔年轻又充满锐气的慌张脸孔,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这一笑,就落入了陆轩的眼睛里。

      常清长得很漂亮,这种漂亮是超越性别的,可以说是一种纯粹的美,只是平日里他喜欢浓妆艳抹,弄得一团脂粉气,这种美便带了一种艳俗的味道,也因为这个,常常被陆花私底下称呼为“狐狸精”。

      只是今日不知道是不是撞到了脑袋受了伤的缘故,常清不涂眼影,不擦眼线,不搞乱七八糟的妆容,连华丽花哨的暴露衣服都换掉了,白衣黑裤,脸庞干净白皙,一派的纯净。

      这一笑,就笑出了几分春光灿烂的味道。

      陆轩看的眼睛都略微发直了,他长的英俊,但性格却有些内敛,不太能放得开,陆花在旁边,也不好意思说些亲密话,只有板有眼地问常清:“伤口还疼吗?”

      常清回答:“不疼了。”

      陆轩说:“我让张妈拿了祛疤药,你用着,别留疤。”

      常清:“嗯。”

      陆轩觉得有些奇怪,常清一直都很粘他,但是今天一反常态地站在了距离他两米的地方,让他有些在意。

      但陆轩没有问,他停顿了一下,说:“我去洗澡。”

      陆轩走后,陆花张牙舞爪道:“你看!我哥还是喜欢你的脸,你不信的话,要不要试试看不用祛疤药,留了疤我哥肯定就不喜欢你了。”

      陆花年纪也才十二三岁,板钉钉的光长个子不长脑子,说话一团孩子气,嘴再尖也没必要和她一般见识。

      常清忍不住欺负她,“要是你哥还是喜欢我,我不相信,你哥为了一表真情,将自己也搞破相了怎么办?”

      陆花一怔,尖叫:“不可能!”

      常清说:“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反正你哥喜欢的是我这个人,要是我哄哄他,他真的把自己搞毁容了呢?”

      陆花:“你敢!”

      常清:“我有什么不敢的,你哥喜欢我呢。”

      陆花气炸,恨不得挠花他的脸,“狐狸精!我就知道你是个狐狸精,我大哥怎么会喜欢你这种人!”

      常清说:“你也说了,我是狐狸精嘛。”

      陆花:“………”

      陆花气跑了。

      欺负完小姑娘,常清坐到沙发上继续玩贪吃蛇。

      整个陆家,估计只有陆轩真心实意地喜欢他,陆家无长辈,只有四兄妹,长子陆轩,次子陆怔,幺子陆适,再就是陆花。

      陆轩几兄妹的父母早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了,陆轩19岁的时候就挑起了陆家的大梁,在如狼似虎的亲戚和股东口中将陆家的产业重新夺回了手里。

      他其实没有继承到陆父陆承辉的经商才华,过于中规中矩,陆家集团在他手里不仅没有更进一步,反而还出现了颓势。

      陆轩活得很累,但是他不能表现出来,他是陆家的顶梁柱,身后还有几个弟弟妹妹需要他保护,所以他一直用一种很强大的姿态展现在陆怔面前。

      不苟言笑,威严,冷静,又有身为兄长不动声色的关怀体贴,这是陆怔他们对陆轩的所有印象。

      而常清在原主的记忆里,却看见了不一样的陆轩。

      他是脆弱的、焦虑的、内敛甚至是自卑的。

      陆轩会喜欢原主也不难理解,原主看似全身心的依赖他,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放得下身段,用得了手段。陆轩看着精明,其实再好骗不过,因此只被原主三言两语一哄,陆轩就将原主娶回了家。

      原先原主只贪图陆家的富贵,到了陆家见到了陆怔后,才转移了目标,贪图起小叔子整个人来。

      原主这样一只花蝴蝶,陆轩却从未怀疑过原主,他是真的喜欢原主,这种喜欢笨拙,木纳,反而被原主轻视。

      所以常清才会觉得原主作,然而用着别人的身体,又批判人家也是很不要脸的,常清不再去想原主的所作所为,而是考虑起一件事来。

      那本小说他记忆还算清晰,记得陆轩是怎么死的,是和陆承辉夫妻俩一样的死法——出车祸。

      具体哪天哪时,他不知道,毕竟小说中的视角大部分都是围绕攻受转,而小说里的时间线一开始就是攻当上了陆家集团总裁,陆轩的死也只在背景出现过。

      对了……背景!

      常清想起来了,陆家的产业很宽泛,其中一个产业就是娱乐公司,这是陆轩尝试的新领域,常清记得名字是叫天星娱乐。

      陆轩去世的时候,天星娱乐第一个电视剧正好要送播,结果陆轩死了,陆家股市大跌,送播计划也被搁置。

      直到陆怔走马上任,那个电视剧才得以播出,而那个电视剧也促成了攻受相识。

      常清深思,原主的结局,应该不会再出现,毕竟他不会再去勾搭攻,这基本就是在根源上改变了问题。

      这如果是游戏的话,对于他来说,这游戏基本就是so easy模式,随便打打都能通关。

      但现在有个问题摆在他眼前。

      他知道陆轩大概什么时候死,他得让陆轩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穿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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