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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

  •   滚烫的手,轻轻拂过,留下炙热的温度。

      “好烫,谁拿开水浇我呢!”刚才就醒了,要不是感到胸前一片冰凉与耳旁沉重的呼吸声,咱早就跳起来了。

      睁开眼睛,装作不耐烦得推开身旁温热的触感,碰到那火热的肌肤,心还是凉了一截。忙不迭地抽回手,抓起旁边的衣服挡在胸前。

      周围是狭小的空间,我躺的地方似乎是一个案台,两旁挂着破碎的幔帐,再往上是龙王像,龙首人身,扯着狰狞的嘴脸觑向下方。得出结论,环境对我非常不利。

      “咦?剑晨大哥你怎么在这里?”揉了揉眼睛,明知道这种状况下装天然呆也无济于事,可咱要寻找时机啊。

      眼前的大叔似乎被附身了,乌黑的双眸赤红一片,慵懒的发丝凌乱地搭在两肩,没有什么表情,却一眼就能看清那狂乱的神态。前襟敞开,露出修长的腰身,因为不像卷毛那样一心向武,肌肉虽精壮却未达到隆起的程度。

      “啊,怎么会这样!”惊呼,加后退,破军那俩手下应该还在门口,不弄出点声音恐怕难以混过去。

      大叔没有说话,只是眼神愈加深沉,他一步步向案台走来。每走一步,我的心就疙瘩一下。

      终于来到我面前,大叔缓缓地伸出手。

      还没碰到,我就大叫起来:“剑晨大哥!你干什么!”出奇制胜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大叔的眼睛深不见底,我一叫,他那稍稍褪去的赤红又开始汹涌。靠,难不成咱还起了反效果。

      下一秒,高大的身影就覆盖了上来。挑开咱千辛万苦得来的衣服,咱又只能光屁股了。

      “不要!”我杀猪似的狂喊,加上不停地挣扎,危机时刻,谁还管什么形象啊。

      许是我太过聒噪,大叔抿着嘴凑到我跟前,对着咱的进餐工具就是一阵狂啃。你以为自己是小言男主啊,还用嘴封女主的话。

      我是真的生气了!在龙王跟前施暴,大叔你就不怕遭天谴啊!

      一只脚对准祸害根源猛踹,另一只脚顶住大叔伏下的身体。娘的,敢□□我?咱举起两跟手指就使劲戳向大叔的眼睛。

      不得不说,大叔神力无边,右脚轻轻一抵,咱的膝盖就痛到抽筋了。戳眼睛的手被他一把抓住,往旁边一掰,咱就有想死的冲动了。

      刚松开嘴,我又大喊起来:“放开我!放开我!”我就不信,如此近距离的魔音穿脑,大叔你能不中招。

      脖子被掐住,我涨红着脸死死盯着眼前的人。掐女人!大叔你不得好死!

      最后一招,忍着剧痛,我腾出一只手,对准大叔的鼻孔——猛/插。

      踹不死你,还堵不死你吗?我恶狠狠地想。

      显然大叔技高一筹,放开抵住我脖子的手,轻易地就逮住了咱的恶魔之爪。

      双手被制,咱真是欲哭无泪。

      忽然,咱看到了一丝曙光。

      止不住惊喜,热泪盈眶地对着门口喊“云大哥!”

      _________________某可怜小白的分割线_______________

      白痴才相信卷毛真的来了,可有人就是这个白痴。

      卷毛一向是个事后诸葛亮,事发时别指望他会来。还好咱早有准备,也还好大叔没进行到脱下半身的阶段,咱也不想长针眼啊。

      早就看透了风云里女人的作用,除了当生育工具,就是关键时刻被人砍一刀然后激起主角战意,使半死不活的主角小宇宙发作反败为胜,接着不管对手之前被吹得多天下无敌,立马就变成不自量力的尘埃被打飞,于是女人就很幸福地死在某某从不流泪的人怀中,欣慰地说:“你能为我哭,我…很开心…”话音刚落,摸着某某的脸的手就重重地垂了下来。

      晃头,甩开胡思乱想,咱还没到那境界呢。

      瞥了一眼昏迷的大叔,自从知道自己是那悲惨的命运后,我早就就仗着爹与神医多年的关系向他要了一把淬满迷药的银针,以防不时之需。反正那老头做手术有多余,就丝毫不吝啬地全给了我。神医的名头不是盖的,效果很是不错,我曾拿了一根去扎山鸡,连续三天就没看见那只柴房里的山鸡醒来过。

      穿好最贴身的里衣,起身,对着白嫩嫩的大叔实在看不下去,还是帮他盖了一条衣服,谁让这家伙身材这么好,咱小肚子上都还有点儿赘肉呢。

      踮着脚走到门边,从缝里偷偷张望,有两个长相猥琐的人正疑惑地看着咱这个方向,定是因为咱的叫声戛然而止。

      没多想,我连忙跑到案台边,扯着嗓子喊开了:“不要!…”顺便打翻神胧上的器皿,弄得声响大作。

      折腾了一会儿,咱都快换上哭腔了,控制声线稍稍减弱,来到门缝边,看到门外空无一人,这才松了口气,停止了叫唤。

      回到原地,喘息了一阵,然后再到门口去张望。

      来回重复了几次,终于确定没有危险了。

      十分钟后,蹲在地上,无聊地画圈。

      再十分钟后,趴在大叔身旁,戳了戳大叔白净的脸庞,禁不住道:“我该拿你怎么办?”刚说完就被自己雷得不行,跑到角落抖身上的疙瘩。

      好吧,咱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

      跑江湖啥的,咱实在没兴趣,不象小白电视剧说的,绝世好剑开封需要咱的血引发卷毛的泪,无名大忽悠拿羊泡馍就轻松解决了。可以说,今后咱的出场机会少之又少,咱对卷毛几乎没有多少利用价值了。

      本来咱是想随便找个老实男人嫁掉算了,可现在似乎不是很现实。不如就加入卷毛门下,图个安稳也好,好歹还有个免费女仆冷烟跟着,可以过个12年的清静日子。

      反正咱也没有要跟定谁一生的心思,卷毛在不在身边都无所谓,管他去打绝无神还是掉落山崖,小日子都比咱过得风生水起的,用不着操心。

      还有大叔,我盯着他的脸,看了半晌,叹,还是将错就错吧,大叔责任感还是很不错的,少只手臂就少只手臂,多个劳力咱并不介意,况且大叔认为自己在赎罪,心里也会好过一点。

      “只是,”拉起仍昏迷的大叔的手,歉意地说,“恐怕咱没法让您的云儿出生了。”

      刚打定主意,就对上了大叔猛的睁开的眼睛,吓的我忙甩开他的手。

      冷场半分钟后。

      场面一度失控,咱的心里波涛汹涌,却不得不扯着嘴角颤巍巍地笑:“哟,你醒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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