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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秋,正是枫叶红于二月花的季节。
      从承恩寺起,止于凤城的路修得极好。这全赖于城中商旅常年操劳生意,总愿花上那一二银钱到寺中求个生意隆通的好彩头,家底殷厚者,更大手笔地捐了香火钱,如此往来,没有路都会走出路来,更别提寺中香火旺盛,住持一番思量后大笔一挥,将往来阡陌通通咂成了阔气地大道。
      这日正值阴雨连绵,南方雨水格外充足,雨幕如帘,哗啦啦声势浩大般落了半刻的水滴,浇在尘土飞扬中溅成了泥点子,将梧桐木所制的马车泞地愈发难行了。
      “吁!”
      穿蓑戴笠的车夫麻利地喝停了骏马。回身向车中人问道:“这路怕是要难走啦!若不歇一会儿再走?”
      车内人一撩车帘儿,一张明眸皓齿,满是颜色地脸儿便露出来,抱怨道:“不是最好的路么?怎地还能让泥拌了车轮子?”
      车夫答:“嘿,这您就不知道了,承恩寺呐!这几年就开始败落啦!也就您们外地来游山玩水,城里人早是不来的。”
      “怎个说法?”
      车夫又说:“这承恩寺传说是有凤凰福泽环绕的,此前确实也灵的很,可近几年就差着劲儿啦,都道是凤凰要涅槃,护不住请香的香客啦!”
      “所以路也便随之搁置,不复当年光景了?”另一女声于帘中响起,环佩相击般清亮,如山中寺的晨钟暮鼓,使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正是如此。”车夫骇首。耳听着穿林打叶的声音愈发地大,便又问:“再往前一二里处有家客栈,可要前去?不然前面的路可要更难受哩。”
      “那便依你所言,快些驾车罢!”那女子声音再度从车内传来。
      闻言,胡红不高兴地将帘子一摔,退回了宽敞的车厢。
      这车从外面看来虽不打眼儿,内里却别有乾坤,车顶悬着一颗硕大地正散发出幽幽光芒地夜明珠,车厢中央放着一张小几,上面放着一应瓜果。车侧有玉镂金缕地熏香笼子,若仔细去寻,那香味几乎机查不到,只有在不经意时,才会乎觉笼着整个箱子中暗香浮动。车厢靠窗处置了一席小塌,那清越之声正懒懒地窝在塌中,借着夜明珠的光兴致勃勃翻着话本子。
      “看看看!成天就只知道看这些个儿,连被诓了还乐呵呵的呢!”胡红恨铁不成钢,眉眼横飞地啐道。
      芳尊将书合上,随意一塞于绣枕下,笑着道:“那寺落魄了,我便觉得快慰,左右银子多得很,便随他一回罢。”
      “人常道冤大头冤大头,说的就是你。”胡红一根指头弹上了她的额头。
      她笑嘻嘻地顺势往后一仰。“若是再能见到望舒君一面,多当几次冤大头可无何不可。”
      “便是你自己懒骨子泛了,就好像不去那客栈便见不到望舒君一般。”胡红笑道:“要我说,若是论公子俊俏,还是天山的燕绥君更甚……”
      她自觉失言,呸呸着说“知你不喜他,那他便是世上最丑的丑八怪。”
      芳尊歪在塌上,捻起颗果子往口中放,笑道:“这话听着舒坦。”显是未放在心上的样子。
      不过多时,车夫浑厚地声音传进来“两位姑娘,客栈到啦!”
      芳尊闻言挑眉一笑,待车子停稳撩起帘子便跳下车,又回身招呼着胡红“躺了这么久都乏了,快快随我下车饮一杯热酒。”
      那清凉声音带起了些欢喜,像山中清泉般沁人心脾。使人不禁望去声音的主人,是何等的风姿。
      只可惜貌美的花容被一丝薄纱遮住,旁人看去只得一双黑漆漆的眼。
      胡红也累极,听着有酒喝,有肉吃,一扫之前的疲乏,姿态优雅地跳下车,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客栈。
      客栈虽不大,却五脏俱全,芳尊刚跨入门槛,小二便高声喝道:“两位客官,里面请!”
      说罢引着二人在炉火边落座,将菜单往桌上边放边笑道:“小店本小立薄,燃不起地龙,二位客官要来些什么?”
      那菜单经过不少春秋,边角都蜷缩地卷成了黑色,看得胡红两道秀眉深深皱起,默默地从怀中掏出一方白帕。
      芳尊倒是无甚在乎地将其一把抓起,上下一览,是再平常不过的菜式。
      “一斤酱牛肉,你们有什么酒?”
      小二答道:“有清酒,梧桐醉和燕双飞。”
      刚入初秋,天气只微微凉,小店炉子烧得火热,窗子用木棂支着半张半合,透过雨幕便可看到周围一片黄绿树林与水珠相应得趣,风吹进大堂内也不觉冷。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再应景不过了。
      除了拿帕子好似要将桌子擦出洞来的胡红。
      芳尊知她老毛病又犯了,无奈道:“那便来一壶燕双飞。”
      小二哥应着下去了,她这才得空打量这间客栈,当然不能与酆都的卧所相比,但除却白漆漆地墙上蒙尘灰暗的油灯外,也勉强算得上整洁。
      店内稀稀拉拉地坐了几个客人,面前地桌上却无吃食,二人是屋内唯二的女眷,胡红形容又颇为俏丽,芳尊虽拢着面纱,可身量细腰却遮不住,二人自迈进客栈的大门便感到几束目光一直滞在身上。
      胡红拿帕子反反复复擦了三遍桌子才算满意。待桌子擦完了,正好那一斤酱牛肉切得端正模样并着筷子与酒碗送到了桌上。
      盘子“磕哒”刚着卓,芳尊连忙伸手去夺筷子与酒碗,却还是晚了一步,堪堪拽住了胡红纤细的腕子。
      “这次是我棋先一着。”胡红笑道。
      “确是。”芳尊笑地促狭,手腕飞快地一转,食指精准地扣住对方腕上方的麻筋儿,用力一按。另一只手飞快地接住了落地地瓷碗,稳稳地扣在掌心里,中指与无名指张开一个角度,腕子一斜,两只木筷刚刚夹在指尖。
      她不紧不慢将刚温过的那壶燕双飞缓缓地倒满酒碗,同时觉到身上紧着地几道目光已消失了,不禁欣悦地挑起了嘴角,道:“这次是我反将一军。”

  • 作者有话要说:  觉得我更适合这种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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