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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

  •   雨,顺着落地窗缓缓滑下,留下一道道痕迹。

      雾气笼罩着外面的风景,看不清远处街道上的行人,隐约听见车的鸣笛声,雨拍打在窗上的声音。

      西洋建筑与高楼交织相错,围绕着女王大厦而建。维多利亚女王雕塑在雨中立着,曾经的时代早已物是人非,她却永远尊贵坐在王座上,对周围的千变万化都安之若素。

      悉尼的冬天有种薄凉的气质。它的到来让悉尼增添了一丝冷清感,平日喧闹的街道上再无游客驻足拍照留恋。蓝花盈在风的吹打下,飘落在地编织成了大片蓝紫色地毯,耀眼的很,花香随着微风扑面而来。

      欣然手捧热拿铁,坐在咖啡馆二楼靠窗的位置上。这是她最爱的位置,淡然的目光扫在楼下的来来往往,仿佛自己是个局外人。这种感觉很棒。和咖啡店小哥哥打完招呼,李欣然便拿起自己纯黑色伞推门而出。

      真是冷啊,谁说悉尼四季如春,冬天照样穿秋裤。

      欣然沿着悉尼主大街缓缓走着,寻找记忆中卖冬季用品的店,却发现曾经的地方早已变成潮牌专卖,里面的音乐震耳欲聋。这是她曾经最爱的风格,后来竟被那个少年随意为自己唱的一首歌改变爱好。

      他唱的真好听啊,还记得当年自己发自内心夸赞他,那个少年却是害羞了,随口说了句滚犊子,便快步走开。后来欣然也终于知道了那首歌的名字。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情人港。路边花店里卖花的小姐姐,殷勤看着自己,毕竟下雨天花卖的少,第二天便会枯萎。欣然看着手里刚买的玫瑰花,显然被宰了,二十刀一支。

      她并不计较,明明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必然要花代价得到。这样的自我安慰也显得心安理得。

      只是曾经她那样珍藏的玫瑰,被扔到哪了来着。

      “不行不行的,今天我生日!!那边有花店,快快送我玫瑰嘛!”

      当年自己脸皮厚得厉害,看着情人港的路人小姐姐手上都有玫瑰花,死皮赖脸地也为自己向他要了花。

      自己因为花乐呵了一晚上。也不知道是因为玫瑰好看,还是因为是他送的。
      雨渐渐小了,欣然直接收起了伞。冬天悉尼是旅游淡季,欣然买了张观光巴士的票。

      车上终于不再那么拥挤,空荡荡的,像被欣然包车了一样。

      司机居然是中国人。

      他和欣然聊了会。也只是欣然淡淡的应着司机大叔问的问题而已。

      “姑娘来旅游啊?哎呦这种季节最不好玩。”

      “不是。我留学生,在悉尼上学。”

      “留学生最苦了。一个人啊?没和朋友出来?”

      “对,一个人。” 只是曾经不是。

      许多人都会羡慕那些能去国外留学的人。却不知当踏上异国他乡的同时,就将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寂寞。而自己曾经又何尝有幸,遇到了他那样的朋友,最后却还是弄丢了。

      路很长,走走停停。下雨天车多,红绿灯也多。有些时候蛮邪门的,当你在这个红绿灯口停下时,后面遇到的也都是红灯。就像现在这样,欣然他们好不容易等到这个红绿灯过了去,下一个刚到时秒变红灯。

      “如果刚刚第一个红灯加速了,我们现在是不是就一路绿灯了?” 欣然主动问了司机。

      “哪能啊姑娘。这条路我开了有几年了,车多,容易出事。踏踏实实的最好,咱慢慢开,又不是到不了终点。”

      “您心态还真好。”

      “嘿嘿,哪里啊。起先开的时候红绿灯我也急啊,想着抄近路,路口加速啊。后来啊,看着起先闯红灯的车呀都没了(不闯红灯了),多的是和自己一起等红灯的。就想着,路这么长,哪有近路超啊,等红灯的又不止自己,和别人一起慢慢开,也能到站的。不急不急啊,姑娘。这红灯很快的。”

      “没事没事,我不急。”

      欣然其实很欣赏司机大叔的这种心态。路上开车等红灯的不止自己,慢慢开总会到的。可他最大的安慰却是来自路上还有其他的车和自己一样等红灯的,所以不会急。

      有时候在只有自己一个人做了什么辛苦费时的事时,会觉得不公;而当许多人一起时,总会心平气和。

      雨渐渐停了。空气中仍夹杂着一丝丝冷风,往人衣服里钻去。

      路边人多了些,许多人来到街边卖艺。欣然记得这条路边,曾经一直有一个金发小哥在弹唱。当时自己初来悉尼,房东阿姨让他带自己出去逛逛。为此那个人不满了半天,对他而言当然是游戏重要啊。最后还是陪自己出去了。

      他们走累了时,就坐在这条边步行街木椅子上。对面有个帅气的哥哥,摆动好吉他,开了嗓。是西城男孩的my love。当时阳光温热,偶尔微风袭来,面前是好听的歌声,背景是庄重的西洋建筑,头顶是蓝花盈。在乎的人,在身边。一切都刚刚好。

      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旧忆像窗一样被推开,合不上了。

      司机大叔看欣然心思并不在聊天,便打开音乐。

      他们坐的很近,欣然清晰听到大叔自己收音机里的中文歌。是首老歌,却依旧红至今,Eason的十年。这首歌将欣然从回忆里唤回。她记得陈奕迅是他喜欢的歌手,手机一直循环播放他的歌。

      “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
      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
      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
      一边享受
      一边泪流”

      这首歌欣然记得同是自己生日那天,手捧红玫瑰的自己,求他唱给自己听的歌。

      十年了,真快。他们已经认识了十年。从青葱年少到如今成熟示人。当年他为自己唱他喜欢的歌,现在只剩下自己独自守着记忆里的玫瑰。

      当时似乎自己还问了那个少年。他们十年以后一定不会像歌里的那样对不对。

      他怎么回答来着?哦,他说。“毛勒,只有恋人才会这样。咱两这样一清二白,小葱拌豆腐一样的。十年前现在我吐槽损你,十年后还是我损你。你就别想翻身了啊。”

      当时欣然被这只狗给气死,好不容易自己认真伤感了一下,他一搅和气氛都没了。

      回忆越是温馨,现实越是残酷。

      眼泪猝不及防掉落。欣然隐忍着哭声,看向窗外。这是自己和他相识的城市,是他陪自己过了六年的城市。

      欣然泪眼朦胧,十年之后,成了陌生人一样的朋友,眼泪却还是为你而流。

      这一刻,她终于清楚的知道了,原来自己从始至终都想要的,不过是记忆里的那束红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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