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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竞技场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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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老欣赏他,年纪轻轻,能力不错。
因为与药老熟悉,他也认识药老孙女,名为晓梦。谷里小孩不多,晓梦活泼的性格让多数人都喜欢。也不知道从谁开始叫着她丫头,以至于后来谷中之人都亲切的叫着她丫头,久而久之人们都忘记她原本的名字了。
丫头向来是自来熟,这不,才认识纪云霄没多久,就云霄哥哥的叫着。每次纪云霄出谷回来后,也会为她带小礼物,都是些小玩意,但丫头却爱不释手,或许也是少了同龄之间的玩伴,丫头对这个哥哥很好。
在丫头身上,纪云霄寄托了自己对妹妹的思念,看着她开心,他也会开心,也有会叹息,心中更是念叨着,“妹妹,你现在在哪。”
纪云霄有他们的陪伴,倒也度过了算是过很好。父母远去,因为羁绊,知晓妹妹没事,但很多事情总会在午夜梦回想起曾经发生过的一切,那些经历仿若昨天,午夜梦回却再也睡不着。
因为纪云霄的关系,林霖在这几年研制了很多药,其中一款容易药裂变成其它药性,用蛛丝来形容这药再好不过。这药能控制情绪,像蛛丝一样一丝一丝的侵入,药性会布满全身,控制着那些负面的情绪。虽说它有好的一面,但也有负面的因素。一旦心魔过重,服药之人不能控制自己,身体会立马反噬,陷入疯癫之态,连自己做过什么也不会知晓,当恢复神智武功也伴随药效的减弱而消散。一般是不建议服用,林霖只是无意间研制出来。
他担心纪云霄会如当初的他,只因他无意间看见纪云霄泛红的双眼。林霖并不打算给他。
后来纪云霄得知此药,要了去。林霖嘴上不在意,心中却有些担心,蛛丝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显露。但林霖也没多想,这药是自己炼制出,解药在一定的时间也是能炼制出来,他对自己总是很自信。
服药后让纪云霄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也让他更加清楚判断事物。
林霖看着纪云霄一点一滴的成长。林霖也想过遵从从姐姐的意愿,让他好好的长大,但每个人自己的选择权利,他也不能随意干涉。“姐姐,霄儿脾气像极了你,哎,随缘吧。”
其实林霖手中还有一种药,名为忘魂,他的作用是服下之人就会忘记以前欢乐,忧愁,变得没有自主意识。在世人眼中无价,他却觉得这没什么用,他有想过给纪云霄服用,但他不愿意看见自己的侄儿变成傀儡,于是乎并没有拿出来。世人如果知晓飘渺谷主有这个丹药的话,一定会疯狂找寻飘渺谷的路线,只因它还可以洗髓筋骨。
林霖作为纪云霄家人,同样也作为他的老师,纪云霄每天学习的东西都不是固定,阵法却是每天必学。叔父教的都是基本,也有一句话曾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同一个阵法,不同的人对阵法的领悟却并不同,有的领悟低,能解开阵算是好的,就算这只是入门级别,每个人发挥出不一样的威力,理解能力强的人会直接创新,更是能直接利用已有的材料制成不同更强的阵法。
纪云霄学习阵法的信息多是来自于青鸟,叔父难得见,除非叔父自己愿意见谁,否则谁也难以见到。纪云霄想过,或许只有青鸟才能准确知道他的行踪。
纪云霄练习飞行,试图跟着青鸟。看着青鸟的身子较小,飞的也并不快。只要人追着它,它的速度瞬快,还没追到它却飞走了。纪云霄很清楚青鸟是带有灵性,就算它慢下来小憩,但只要向它靠近,它立马会飞,你看着它的眼睛,那神情像是在说“来呀,来追我呀。”明明是一只鸟,却让人忍不住想要拖出去扁一顿。当然这话只心里想一想,只因到目前为此,他也并没追上过青鸟。
纪云霄在运用所学知识加上自己领悟的本领从阵法出谷,用了将近一年时间,他觉得自己速度慢,后来才知道他是作为谷中第一位靠自己的能力出去的人,有的人几十年也没能闯出阵法。
闯谷成功后,他已经多次出谷了,他站在高山之上看着四周的一切。微弱的阳光照耀在他的身上,四周树木环绕,给人冷清萧瑟,与缥缈谷中的一切是不同,里面像极了书本中会提及到的世外桃源,阳光也是温暖,是那些文人墨客向往的另个世界。
虽然能出去,但每次出谷闯出去的地方是不一样,这次的他来到了他几年刚踏进这里的入口,这里变化并不大。顺着路,再次来到路边的小摊,与以前一样,买了些路上吃的,随后离开,这次的他并没有与老板交谈。
“二哥,你看,那小孩。”妇人指着走远了的那个孩子,满眼的不可信,走远的小孩似乎是几年前问缥缈谷的孩子。
“那小孩怎么了?”那被称为抬头看了那孩子一样,又低下头,揉着面粉。他心里想着最近几天干粮都卖的很好,多做点就可以多卖点。对媳妇的惊奇并没有觉得什么,随口问问。
“他好像是以前问路去缥缈峰的那个孩子。”
“他。”二哥抬起头,看着远去的身影,他心生惊讶。
小小年纪如此厉害,二哥心里感叹,但他也明白他由于小虎子之间是不一样。
“媳妇,他与我们并不同,小虎子注定未来也不会像他一样。小虎子学会脚踏实地,和我们一样未来也是会有一番作为,你看看,这几天赚的比以往多。”二哥是个老实之人,踏实过日子就是最好。
“你呀。”妇人看着眼前之人,笑容中带着些责备,她并不觉得二哥有什么说错,只觉得二哥说出了她的心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即使他们是最普通的一群人。
纪云霄一人并不知道这段小插曲。
缥缈谷中四季如春,除去藏雪阁外,没有什么差异,这外面的气温与里面有些区别。
这天,他与人有约,来到一个热闹的小镇,这里地处四国的边界,无朝廷愿意踏足的地域,只因一个字,“乱。”
看着人们向着某地拥挤过去,他本想走,却被人潮带动着向一个放心前进,人与人摩肩接踵,只能随着人群而涌动,终于停下。他看着面前是栅栏围住,通过栅栏看向里面,四周充斥着喧闹声,在里面带着脚镣赤着身,露着大胳膊的人较多。他并没有见过,看这样子他却知道这里是世人口中的竞技场,他经常在外面走,也听说一点。
参加比赛的人,多数是奴隶。这里却与别处不同,只因这里比赛的不止是奴隶,还有其他人,只要你觉得自己可以都可以参加。这里的竞技场要么是两人之间友好决斗,要么是签下生死条约,虽说这样,大多数情况都是一生一死。外面之人可以下注,有的人因此一夜之间富有,而有的人一夜之间一无所有。纪云霄对这些是没兴趣,只因挤不出去,他才在这里停留,看着四周开始下注,他的脸上并无太多表情。
很少见果这里的馆主,只见到这里的管事,通过本质知道,物以类聚都是想办法谋取金银,最开始选择的是牢狱之中的死士,后来从奴隶中选择,也因不会花太多金钱。在这些奴隶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人们都猜不出这些人他们的身份如何。
这些奴隶的身份,他们有的人可能以前贵族,因战败,才沦落如此,或者是被贬;有的是江洋大盗,经过多年的遍地撒网被抓;这里还有年纪轻的,是那些贵族的后裔,或者是被拐卖的少年少女,但来到这里后,更是没有自由可言。但在其中也有渴望赢,只因胜者才有稍微一些自由。
总有那么一些贵族少年看着热闹,也耐不住内心冲动的上场打一番,馆主要求其签下生死状,竞技场虽是不怕麻烦,但能避免麻烦为何不做呢。
在这里,生命消散,人们也不会有太多的表情,似乎早已看惯,生死有命,没有什么可哭可叹。
弱者总容易被欺,死者让人记不住,只有胜利的人才会让人记住他,即使是奴隶得到胜利,也会有一定的自由,因此很多人都会想要赢,心中的信念越发强烈。
“你看,那少年,竟然把那么壮的薛洋打败了,那人以前可是江洋大盗。”周围的人倒吸一口气,他们想不通,感到不可思议。
“是呀,好厉害。”与他聊天的心中的情绪起伏很大。
“你看,快看。”格斗场有好几个场次分别进行中,当听到周围说这里的精彩的场景,人们都纷纷的跑来观看。
这场本是压倒性的胜利,中间却出现了任人都没有想到的结果,当锣声想起,裁判说出答案,一片寂静,令人难以置信。
而比赛之前下注之人几乎都是买的那赛事中的大块头薛洋赢,只有少部分因怜悯下注投少年赢。
他们都是满眼诧异,只有纪云霄认真看着她的出手。他看向她的同时,她嗜血的目光也看向他,脸上没有其它表情,纪云霄恍然之中觉得他们是一类人。
在竞技场,决斗也会有等级排行,这少年打败了第一的薛洋,她目前取代了其位置,比起其他的奴隶,她也算的上自由,目前也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在一定时间是可以不用再比赛了。
随后的比赛并没有这场精彩,纪云霄本身就对这些没什么兴趣,看着可以走动,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