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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贤南路之禁烟店 ...

  •   楔子

      月朗星稀,大街上看不到几个行人。

      位于集贤南路的野妹是一家连锁的火锅店,已经开了十年有余。

      谁都搞不清它屹立不倒的原因,它的服务态度全市最差,曾经还闹过锅底不换汤也不换药的丑闻,归根结底,是价格低廉成就了它。

      我要说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家店的厕所。

      不管你信或不信,肮脏的地方总是鬼事多。厕所在店的二楼,分男女,也许经理是处女座的缘故,它总是所有房间里最干净的地方,不仅定时有人清理,每天还会点上檀香,庙里的那种,令人心旷神怡。

      这天的午夜十二点,一切和往常没有不一样。有人从女厕走出来,却不是一个应该进去的人。她的手里拿着一根沾血的木棍,然后露出诡异的笑容,她张开嘴,牙齿被染成鲜红色。她来到洗手台,不停地擦拭木棍,洗好后放在一旁,开始反复用洗手液洗自己的手,一滩鲜红色的水顺着管道流下去,一瞬间便消失不见。

      洗好后,她匆匆地朝厨房走去,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把剔骨刀和绞肉机。

      她警觉地望向四周,万籁俱寂,今夜的生意特别冷清。再进女厕前,她拿了除臭剂和芳香剂,在外面放了一块写着“修理中”的木牌,在门口。

      她迅速钻进去,她知道时间不太够用,如果有喝醉的客人突然闯进来,那么手上的一切劳作就毫无意义了。

      要快,和拳击一样,一定要快。这事必须得尽快处理,不能留下痕迹。这事太危险了。她不能让自己深陷危险之中。

      她做得很干净,漂亮。她是一个有经验的人,有经验的人不会留下把柄。她迅速抽身出门,外面和之前一样安静,灯光灰暗,往四周瞧,没有半个人影。她瞧了瞧手表上显示的时间,满意地点点头。

      此时,她闻到一股淡淡的烟味从女厕冒出来,而刚才里面分明只有自己而已。

      她不情愿地捂住口鼻。她不喜欢烟。她壮着胆子靠近女厕门口,将芳香剂喷进去。很快烟味就消失了。

      她很恨地想,这家店禁烟。

      然而,烟却又升了起来,很浓,很浓…

      野妹厕所闹鬼的事是胡聪聪跟我讲的。

      因为过于诡异,接下来我想以他的视角为出发点详述整个过程。

      胡聪聪是我上学时的死党,毕业后很久没联络,02年,鬼使神差地跑到野妹做起了传菜员。这份工作薪水微薄,我一直很好奇这么爱面子的一人为何好好的电脑不修,而跑去做毫无前途的服务行业。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候,他正在热恋中,不过,只是单相思。

      他这个人就是有些伶不清,一旦喜欢上某人,就像个没头苍蝇一样,扎进去,然后飞蛾扑火。我有时候就教训他,动点脑子好不好,上帝给你脑袋不是来发热的,别每次都跟白羊座似的,不然大家都以为你从六院出来的。

      第一个发现厕所异事的是一名女服务员,叫李苗情,是一个烟瘾很大的妇女。

      胡聪聪跟我说,他喜欢的女孩叫江娟,烟零不长,正是这个妇女带坏了她,从一天几根,到接近一包。本来就有胃病的她,又多了咳嗽。

      胡聪聪很烦李苗情,两人时常为不起眼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归根结底,他就是气她教会了江娟抽烟的毛病。

      这天,胡聪聪和李苗情一样上夜班。他喜欢上夜班,因为江娟也上夜班。江娟最近心情特别不好,她最好的基友吴争头一天和经理闹了不愉快,第二天就莫名其妙失去了消息,一直都联系不上。

      胡聪聪从远处偷偷望着,打心底替她难受。她在这家店做了一年多左右,本来结交了很多朋友,都陆陆续续地离开。胡聪聪看在眼里,她大概什么时候也会突然消失。没有朋友说话,谁还有心情去工作。

      说回李苗情,这天夜里十二点的钟声刚响,她就愣头愣脑地走进了厕所,兜里揣着一包玉溪和打火机。这个时间,客人不多,正常人早就躺在被窝里睡大头觉。女厕的灯一直都是开着的,檀香也一如既往地带来宁静。

      李苗情选择最里面的蹲位,边玩手机边抽烟,不到五分钟,里面已是烟雾缭绕,如坠云海。她一副享受的样子,吞云吐雾间还顺便发了微博。

      这时,旁边的隔间传来声音:给我来一根。李苗情下意识地抽出一根,预备递过去,往缝隙处瞧,没有看见脚。

      然后,她拍了拍隔间的木板,问道:“你人呢,还要不要?!”

      对面又传来声音:“扔过来。”

      李苗情努努嘴,不情愿地扔过去,不到五秒,就看到烟雾笼罩。李苗情心里踌躇,这人真奇怪,有打火机居然会没烟。

      不到三分钟,对面又传来刚才的声音。

      “我还想再来一根。”

      于是,李苗情一脸不耐烦地又扔了过去。

      蹲得太久,腿有些麻,李苗情起身抖了抖腿,隔间门不高,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对面。李苗情发现自己刚递过去的烟一直躺在地上,而里面压根没有人。

      李苗情暗自思衬,这人走得还真快,刚还问我要烟,给了不抽,浪费。她又蹲下来,手机□□收到好多回复,她懒得一一回复,干脆隐身,刚准备打开暴风,对面又传来声音。

      “再给我一根。”

      李苗情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刚才给你,你任它在地上自己不知跑哪去了,这才几分钟,又找我要,我前世欠你的。

      她再次起身,预备对着隔间门内的人破口大骂,哪知什么人都没看到,只有一阵阵的烟从底部不断往上冒出,里面居然还夹杂着烟圈,一看就是老烟枪所为。

      李苗情只是一愣,这人怎么跑这么快,刚才也没听到开门的声音啊。

      “亲,我想再来一根。”

      那声音确确实实是从隔间发出的,和之前的声音毫无二致。

      李苗情呆住了,她亲眼看着声音从无人的隔间里出来,地上什么都没有,包括刚才递过去的烟。是人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李苗情推开厕所隔板就往外冲,像一匹被放出动物园的野兽。她连打开其它隔间的门,看看里面有没有其他人在的勇气都没有。

      女厕的大门哐当一声被她推开,然后,又迅速被关上。

      李苗情离开后,同样的隔间又传来声音,伴随着叹息。

      “小气,要你根烟而已。”

      从这天起,野妹厕所闹鬼的事开始在内部流传开。

      李苗情从此申请长期早班。

      胡聪聪才不在乎是不是真的有鬼,李苗情不和自己一起上夜班再好不过,以免她又约江娟到厕所抽烟。他看过好几次,碍于自己和江娟没名没份,不好说三道四。

      闹鬼的事很快就被打压下去。

      经理小黑子训斥了大家的迷信思想,说这是个科学的时代,不可相信那些歪风邪气。

      然后底下就有人偷笑,不相信,你每天非拽着我陪你一起上厕所。大家也并没有多轻信李苗情的一家之言,鬼这种东西虚无缥缈,还是得亲眼所见。

      然而,大家还是心理上避免十二点后独自待在二楼,都一齐跑到楼下聊天。惟独胡聪聪一个人待在楼上,因为晚上就他一个人传菜,配菜的阿姨身体不舒服,请了一个礼拜的假,这意味着,他还必须自己配菜。

      胡聪聪我是了若指掌的,他胆量比女生好不到哪去。我想,倘若江娟不上夜班,他也不会。谁道只有酒能壮胆,爱情其实也可以。配菜间离女厕很近,拐个弯就到了。

      胡聪聪下意识地将里面所有能开的灯都打开,可惜只有六十瓦的日光灯早已年久失修,连飞蛾都闲它太暗,懒得玩扑火的游戏。房间看起来依然昏暗无光。胡聪聪心不在焉地坐在传菜口,不时注视着四周的动静。一切似乎和以往一样,偶尔会有三五成群的客人上楼来如厕,打打闹闹,万幸,今天还没有人吐一地。

      胡聪聪觉得这些客人都是傻逼,只有生活不充实、而且没有目标的人才会胡吃海塞,饱食终日。

      今晚生意出奇地好,不到十点,下面都快坐满了。胡聪聪楼上楼下地跑,汗如雨下。上楼时,他总是略带笑意,因为见到了江娟,下楼时,他仍然带着笑意,因为又能见到江娟。这是一份双重的喜悦。人来得快,走得更快,不到十二点,已经杳无踪迹。楼下再次陷入冷清。配菜间的空调温度适中,胡聪聪竟有了困意。他手上拿着一本书,《死亡的渴望》,这本书曾借给江娟看,她很喜欢。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江娟和她牵着手,一起走在夕阳里。

      钟声敲响到十二点整,有人走了上来。

      不是别人,正是江娟。她个头不高,总是穿着高跟鞋。此刻,她穿的是店里的制服,一套天蓝色的亚麻布制的衣服。

      这套制服也经常出现在胡聪聪的梦里。她有一些微胖,看起来比较圆润,胸部也很丰满,这或许和她怀过几次孕有关。江娟的人际关系比较复杂,我想,胡聪聪之所以能全盘接受想必也是深爱。

      听到这熟悉的脚步声,胡聪聪下意识地醒过来。他盯着那双熟悉的小腿从他面前渐渐远去。胡聪聪很奇怪,江娟居然没有结伴就独自一个人去厕所,后来他想通了,平常都是和李苗情一起,如今她不在,身边也没有特别知心的朋友,宁缺毋滥,即便有闹鬼的传闻,也不能老憋着。

      况且,已经养成了去厕所抽烟的习惯。胡聪聪想到江娟再次吞云吐雾的样子就心疼。男人抽烟大都因为常年以来的习惯,或耳濡目染,为了交际,女人又是为何,胡聪聪怎么都想不明白。

      突然,机器响起滋滋的声音,来了一趟生意,胡聪聪慌忙起身配菜,还好分量不多,三两下就配好。端下去以后发现就那么一桌,其他人都围在一旁聊天,见他来了也不帮忙,甚至有人已经进入梦乡,口水流了一桌。胡聪聪再次往收银台看,江娟不在,刚才又是谁打的单子。

      江娟是收银员。大概又是哪个服务员代打的吧。胡聪聪一摇三晃拿着托盘上楼,经过楼梯旁的玻璃,看着镜中的自己,凭这长相,如何能讨女孩欢心,女人都是肤浅的。

      回来后,胡聪聪尿意袭来,未免落得断子绝孙的下场,他壮着胆子朝厕所方向走去。

      走得越近,心悸越明显。他下意识地抬头看女厕,江娟还没有出来。

      忽然,门缝里飘过一阵不明来历的烟。胡聪聪想,她今晚烟瘾真大,少说也抽了近十根。他走进男厕,檀香扑鼻而来。方便之后,他在洗手池洗了洗手,然后用烘干机烘干。

      女厕的门依然关着,罗欢欢还没有出来。胡聪聪惊异地发现,门缝里一团一团可疑的烟仍然不断地往外冒。她还在抽啊。

      对讲机里传来江娟催菜的声音。

      里面不是江娟,却又是谁?!

      大概是下面的客人吧。胡聪聪直接从配菜口钻进去,提着加菜就下去了。江娟正襟危坐,在吧台玩手机,其他人还和之前一样,聊得热火朝天,这大半夜,正是易困的时候,她们居然还那么有精神。

      有人呼唤胡聪聪也一起加入,他摆摆手,上了楼。楼上冷清异常,楼道灯光昏暗,且只开了通往厕所的两盏灯。店里规定九点半以后,多余的灯都必须关掉。

      回到楼上,胡聪聪寻思着好好睡一觉,配菜间没地方躺,于是,胡聪聪索性跑到外面的过道处的半圆桌的躺椅上,这是他经常躺的位置,离传菜口近,能第一时间听到机器,也能听到对讲机催菜的声音。

      不到五分钟,他就进入了梦乡。梦里全是江娟。他的嘴角流出口水,呼噜声不大,但是很有节奏感。

      然后,他感觉耳朵奇痒,很像有人对着哈气。他脑袋开始往两边晃,一个声音幽幽地传来,仿佛来自地狱。

      “笨笨,给我一根烟”。笨笨是胡聪聪的别名,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胡聪聪下意识地想回答,我不抽烟的,可是,嘴巴却张不开,对方的声音太模糊,根本听不清楚。好在他是听周杰伦的歌长大,很快他就掌握到了对方说话的技巧。好像是一名女子的声音。

      他想起身,却仿佛被上千斤的物体压住,胸口闷闷地。那个东西似乎想占有自己的身体,胡聪聪听张荷花说过,这叫鬼压床。

      那个声音重复地传来,仿佛早已寄生在他的耳膜。

      “笨笨,给我一根烟。”

      胡聪聪一头大汗从睡梦中挣扎出来,眼睛因为汗水被暂时遮住,视线很模糊。

      他拭去脸上的汗液,想搜寻异常现象,却什么都没看到。四周和睡前并无二致,依然安静地很诡异。

      他站起身,朝灯光最亮的洗手池走去,他不敢抬头,一个猛子扎进去,水沾湿了他的头发,他甩了甩,然后又拿清水洗了自己的眼睛。总是冷静下来了。

      好奇心作祟,他不自觉地朝女厕的缝隙看去,并没有不明来历的烟雾,只有檀香扑鼻而来。果然是自己想多了。

      经过配菜口的玻璃前,他下意识地理了理凌乱的头发,却发现镜子中的自己动作和他做的居然方向一致。

      这怎么可能,等他抬起头,用眼角余光去捕捉时,又什么都没有。一切都很正常。

      那么,刚才是怎么回事?是没睡醒看花了眼,还是真的撞邪了。胡聪聪这么一想,更害怕了。

      他蹑手蹑脚地往楼下走,根本不敢看镜子,笔直往下冲,直到眼睛捕捉到光亮,耳朵听到笑声。

      江娟一个人待在吧台,其他人大概说累了,都集中在最前面的一桌,年纪大的打毛线,轻的就自顾自玩手机,互相都不搭理。一桌客人都没有。

      胡聪聪是喜欢安静的人,此时看到一大堆人却感觉宽慰多了。

      他不敢告诉他们,自己是害怕一个人待在楼上才下楼,于是编了借口,说上面的空调不顶事,还是下来比较舒服。

      大家看胡聪聪脸色不好,都劝他睡会儿,有菜他们会帮忙传。

      胡聪聪也不推辞,然而怎么都睡不安稳。他不由想起几天前张荷花说自己遇上鬼打墙的事。那时候,两人还是面对面。

      当时的胡聪聪信誓旦旦地说,你那是封建迷信思想,这世上根本没有鬼。

      这下,自己被打脸,以后遇到张荷花该怎么说好呢?!

      胡聪聪还依稀能回忆起张荷花说鬼事的过程。张荷花披散着头发,居然和鬼也撞衫,一袭白衣长裙,加上弱不禁风的身体,分明是聂小倩的现实版本。

      而坐在他对面的胡聪聪则是油头粉面,活活一弥勒转世。说他长相丑,已经是赞美了。

      继续说张荷花。她浑身颤栗,不知是为了配合回忆还是心有余悸。

      “我昨天上早班,晚上九点多回女生宿舍,当时天黑得特别早,而宿舍那条路又是伸手不见五指,周围连个该死的路灯都舍不得安一个。打手机给潘磊,那孙子不知在哪鬼混,就是不接。然后我打开了手机照明,寻着记忆找那条每天都走的小巷。我记得应该不会走错,毕竟走了一年多,花花草草都很熟悉了,每个方向有什么标志性建筑都记得,可是我越走越觉得不对劲,感觉离目标越来越远。”

      “有没有阴风吹来?”

      张荷花没听出他的讽刺,继续说。

      “那倒没有,偶尔会刮一点风,夏天嘛。等我发现走到岔路上时,转过身想走回去,可是那条路好像没有尽头,怎么走都出不去,跟迷宫似的。我越想越着急,越着急越害怕,然后我听到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来得特别快。我下意识地往前跑,幸亏没有穿高跟鞋,很快就跑到一片路灯下。惊魂未定,我忽然闻到自己身上有一阵奇特的烟味,当时也没想太多,以为是在店里染上的,现在想想,也许是那个鬼边叼着烟边追我造成的。”

      “鬼也抽烟,谁信呐?!”

      “你有没见过真鬼,怎么知道它们不抽。烟鬼死了自然更要抽。”

      张荷花的解释,胡聪聪显然很不屑。在这个现代科技文明为主导的时代,已经鲜有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讲鬼事吓唬胆小的女生是男生最擅长的事,看着心仪的女生吓得花容失色,别提有多爽。

      这里并非暗示胡聪聪对张荷花有什么想法,吓唬女生似乎早已成为男生的本能。

      胡聪聪见张荷花越说越鬼,本能地想添油加醋一番。

      “你见过它的真容吗?”

      “呼吸听着很熟悉,好像是认识的人。而且还是个女的。”

      “你不问问她干嘛追你?”

      “说啥子胡话,跑都来不及。可是我觉得,她好像是要告诉我什么事,我没注意听。心脏砰砰砰地跳。”

      胡聪聪故意装出一副正经地样子。

      “要我说,荷花,你是被小人下咒了。我奶奶死的时候跟我讲过,她小时候听村里人讲,有一种邪术,只要拿了你的头发和用过的物品,在纸上画上你的肖像,或者照片就更好了,摆在案头,每天三炷香,连续七天,然后再念一段咒语,就可以控制你的身体。我劝你呀,最好到迎江寺拜拜菩萨,或找个道士驱驱。说真的,不骗你。”

      “笨笨,我前几天还看到你奶奶在买油条,这么快就死啦。”张荷花白了胡聪聪一眼。

      “不好意思,那就是我外婆跟我讲滴,哈哈。”

      胡聪聪憋了一整个大西洋的尿,可是死活不敢上楼。旁边一个女同事拉他过去,说自己想看恐怖片,一个人害怕。

      胡聪聪有苦说不出,脸上仍然一副慈眉善目的表情。女同事叫王情,胡聪聪记得她要看的是一部重口味电影,叫《短柄斧》,刚看到一半,王情已经卷缩着身子,胡聪聪以为她不会再想看了,孰料,王情睁开眼睛,说,妈蛋,一点都不恐怖嘛。

      吧台离胡聪聪很近,罗欢欢在一旁提醒道,笨笨,上菜,没看到来一桌了。

      胡聪聪抬起头,还真来了一桌,坐在19号,五个男的,两个女的,一看便知是此地的地痞。

      胡聪聪特看不起这类人,几乎每次都会在菜里动点手脚,不是分量放少点结束,就是在地上踩踩。这是所有国内餐馆服务员之间公开的秘密。

      不过,这和到商场捏方便面可不一样。

      被这一叫,胡聪聪不知该庆幸还是不幸。他蹑手蹑脚地上楼,也不敢看玻璃,蒙头往上冲。

      总之,配快点,然后只要一直在下面待到下班就好了。这时,他感觉自己就要爆了。

      于是,他什么都不管了,劲直冲向男厕。鬼虽可怕,尿裤子更可怕。走出厕所以后,胡聪聪也来不及洗手,立刻到配菜间,拿起单子一看,菜品倒是挺丰富。不费太多工夫,胡聪聪就已经配了大半。

      此刻,他突然看到眼前冒出一只风华正茂的帅老鼠,嘴里还叼着像是火腿肠的东西,火腿肠上还不断地往下滴着什么。胡聪聪拿起一个托盘就是一击,可怜那老鼠就这样一命归西。

      他在手上套着好几层方便袋,想把它丢进垃圾桶,却无意中注意到,那个东西在滴的不是水,而是黏稠的人血,死老鼠嘴里叼着的也不是火腿肠,而是人的指头,准确地说是中指。

      胡聪聪已经吓得无法思考。指头很细,还有指甲油,很显然是一个女子的。颜色有些黯淡,此人估计已经死了好多天。可是,配菜间闲人免进,而且面积不大,根本没有可以藏尸的地方。老鼠又是从哪里叼来的。再看这中指,应该是被刀整齐地剁下来,这样就说明,死者是死后才被分尸。她应该是店里的人。

      她到底是谁?!

      胡聪聪本能地想跑,可是两腿却按照恐怖小说里的规则,无法动弹。

      虽然,他没有兴趣追根溯源,也不在乎死的是什么人,但是身为恐怖小说里的人物,他不得不四处寻找线索,最终在一个大冰柜前停下。

      这冰柜被誉为本店镇店之宝,是生意兴隆的原因,没有之一。火锅这东西,每个火锅店的配料都千篇一律,厨师基本可有可无,因为能挽留回头客的只有称之为老汤的东西。

      据闻,四川的火锅,老汤乃是几十年泔水酝酿而成,取其精华中的精华。

      胡聪聪有一次向小黑子打听本店老汤的秘诀,被瞬间黑脸。这个秘密,他早就想解开了。

      打开冰柜的一刹那,他就已经后悔了。

      里面像电影里变态科学家的珍藏,全是瓶瓶罐罐,浸泡着各类人体器官。他嘭地关上了冰柜门,注意力转到每天夜里都在后堂大锅里熬制的老汤,虚汗从额头大颗大颗地往下落。

      他小心翼翼地掀开锅盖,人手和人脚被沸腾的开水冲上来,面上还漂浮着几根煮得稀烂的肠子。我的七舅姥爷啊!

      胡聪聪差不多是用冲的节奏往外跑,连鞋掉了都没捡。正常人应该都不会捡吧。

      胡聪聪记得,在《理发师陶德》里看过类似的剧情。

      刚闪过这个念头,作者大大就发话了,敢造老子的谣,说俺抄袭是不咧,还想被鬼吓不?

      然后,胡聪聪突然什么都没想,直接往楼下冲,顾不上旁人异样的眼光,大声尖叫道:“江娟,快报警。别问为什么,店里闹鬼。”

      服务员处于一片惊慌中,几个小年轻刚准备催菜,锅还没烧热,人已经做鸟兽散。

      王情上前询问怎么回事,胡聪聪一五一十地把看到的一切告诉了她们。虽然大都不信,又不敢上楼确认。江娟什么都没说,抓起手机就打给了110。

      这时,另一名服务员王欢突然神情凝重地说。

      “我们每个夜班吃的夜宵不也是用这种老汤。”

      警方当晚就抓获了罪魁祸首小黑子,那时候已经是夜里四点多钟,他躲在情妇余彩莲的闺房。

      他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检方将会以一级谋杀起诉他,不出意外,肯定是死刑。

      搜查后堂的结果,令人瞠目结舌。除了找到冰柜里的人体器官,也找到了被肢解后的部分,就藏在天花板后的暗格。

      警方历经大面积搜寻,最后在男厕和女厕的天花板都找到了尸体的残骸,胡聪聪想,老鼠大概是顺着天花板找到的手指。

      当讯问小黑子这么做的理由时,他一派轻松地说,现在安庆的餐饮业太不景气,我也是没办法,才出此下策。

      然后公安局长气不打一处来,上前就是两拳,没人阻拦。大家也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局长长年累月在野妹胡吃海喝,吃火锅从没给过钱,这次知道真相,胃都快呕出来了。小黑子不甘示弱,一脚踢在局长的□□上,怒骂道,要不是你们这帮孙子赶尽杀绝,老子至于这么做。想当年,黑爷我也是个正经商人,都他妈被你们带坏了。

      从制服上看,死者皆是店里的工作人员。既有前堂的服务员,也有后堂的配菜阿姨。不出意外,也找到了江娟的死党吴争的遗骸,虽然支离破碎,也还是能从指甲等特征分辨出来。那根断掉的手指,应该也是她的。

      胡聪聪此时才敢思考,跟踪张荷花的那只鬼应该是吴争,吴争生前也是酷爱抽烟的,她想告诉张荷花关于店里的秘密。

      那么,吓唬我的也是她不差,她知道我的别名。

      可是,有一件事看起来就不太合逻辑了,又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死,为什么只有她一只鬼,她和其他死去的人有什么不一样,若说冤枉,变成厉鬼,大家也应该一视同仁啊。

      胡聪聪越想越不明白。

      江娟昏倒了。

      胡聪聪赶紧打了出租车,连夜赶往市立医院,石化医院虽然近,但医生大都不负责任。

      看来,她一时无法接受吴争已死的事实。排队,挂号,输液,找病房,等床位,足足花了两个小时。

      市立医院也好不到哪去。直到第二天早上,罗欢欢才醒过来,醒来就是一把鼻涕一把泪。

      胡聪聪安慰江娟睡下后,接到同事打来的电话,让他晚一点到派出所录口供,顺便到野妹收拾一下自己的细软。恐怕以后这里会变成恐怖爱好者喜欢的鬼屋了。

      封条贴满了野妹的里里外外。

      警方不允许闲杂人等进去,幸而王情看到了他,把他带到一旁。胡聪聪望着一片狼藉的火锅店,感慨万千。

      王情的物品刚打包好,大包小包地,胡聪聪第一次发现,她差不多是把整个家都搬过去了。

      没说太多话,也没话可说。大家相对无言。

      不比黑夜,白天的野妹已经没有那么瘆人。

      胡聪聪可以慢悠悠地去往更衣室,他的私人物品不多,一两件随身衣物和一个iPod,外加一本《死亡的渴望》。

      去更衣室必须经过厕所,如果放在晚上,胡聪聪宁可不要那些东西。

      白天,他的胆子要大一些,虽然这件恐怖的事件就发生在几个小时之前,但好似已经时过境迁。

      刚好想上厕所,于是,他走进已经破烂不堪的男厕,不到一分钟就解决了。

      毕竟这地方也发现了尸体,怎么想都不吉利。他希望早些离开。刚踏出门,却见对面女厕冒出了熟悉的烟。

      胡聪聪心里叫,靠,还来!好在已经知道女鬼的身份,毕竟是熟人,应该不会害自己。胡聪聪大着胆子问:“吴争,是你吗?”

      然后,女鬼的形象出现在洗手池的玻璃上。

      胡聪聪暗自拍了拍胸口,寻思着怎么女人总是神不知鬼不觉地。

      吴争和生前区别不大,只是头发越来越长。胡聪聪望着她空洞的眼神,不知说什么好。

      他和吴争接触比较少,更多是因为她和是死党,两人又是烟友,胡聪聪得以对她有些了解。

      “笨笨,上厕所呢?!”

      “白天你也出来啊,这不科学。”

      “一般是晚上出来,这不代表白天就不在。我看你以后也不会回来了,情急之下想和你聊聊。”

      胡聪聪一下就愣了,和吴争可以说素无来往,今天她竟然大白天就出现,只为和我聊聊。

      这什么情况?

      平素和活人都甚少交际,况一只厉鬼。他结结巴巴地不知说什么。

      吴争大约也看出尴尬之处,清了清喉咙。

      “不是什么让你为难的事。我知道,如今大家阴阳两隔,确实有代沟。我想劳烦你一件事,是我现在这幅躯体做不到的。”

      胡聪聪又想起了看过的香港鬼片,“咦”了一声,突然恍然。

      “凶手莫非另有其人,你要我为你报仇。事先说明,我只是个普通人。”

      吴争并没有回答,沉默半晌后,她叹了口气。

      “笨笨,我之所以不走是有原因的。我有一口怨气在胸口,出不来。你我是不同的人,不会明白。放心,我不会让你做不情愿的事。我生前的记忆早已所剩无几,惟一记得的却是死之前没抽完的那半根烟。我一边抽一边望着墙,然后迷迷糊糊就晕过去,再也没有醒来。”

      “烟被人动手脚了。我们都知道是小黑子嘛。”

      “小黑子,哈哈,”吴争不置可否地看着胡聪聪,道,“你认为他一个人可以完成所有的事吗?”

      “他有帮凶,”胡聪聪急忙发问,“你知道是谁,对不对?”

      “我什么都不知道,”吴争面无表情地说,“我找你也不是复仇之类老掉牙的剧情。”

      “那你到底需要我为你做什么?”胡聪聪一脸懵逼。

      “笨笨,我不需要你做过分的事,”然后,吴争幽幽地说,“我只想要一根烟。”

      帷幕

      野妹的窗外树影婆娑,加上又是一个夜里的午夜十二点,理所当然地阴森可怖。

      事件发生的第五天,胡聪聪接到罗欢欢的手机短信,因为在医院里住,私人物品忘了拿,警察又不允许闲杂人等进入,如果只是一般的细软倒也罢了,但江娟过世母亲的守护符还在里面,不论付出多少代价,她也想拿回来。她醒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聪聪。

      胡聪聪这辈子最不想走进的地方,却是他通往江娟心中的必经之路。他权衡利弊,最终还是答应了。

      江娟在野妹门口等他,他在家努力梳妆打扮一番,仍然不能见人。

      见到一脸萎靡的江娟,他的心也跟着难过起来。他不想说些无用的安慰话,打着手电,像个真男人那样,走在最前面。

      江娟尾随着他,两人看上去默契十足。

      胡聪聪梦寐以求地就是能和江娟手牵手,然后一起走到礼堂。

      这样诡异的夜晚,虽然他心里乐开了花,脸上还是紧绷着,没有表情。他想着以后可以和江娟开花结果,不由得扑哧一笑。

      江娟在后面问他笑什么,他摆摆手,继续往前走。路不远,很快就来到厕所,突然,灯亮了,吓了胡聪聪一跳,而紧随其后的江娟手里却多了一把剔骨刀,正要往胡聪聪脖颈处砍去,她张开嘴,嘴里全是红色,眼神空洞,青筋毕露。

      这时,吴争又出现在了洗手池前的玻璃里,头发还是那么长而密。

      “我说的没错吧,笨笨,不管你爱一个人,只要她得知你会威胁到她的利益,她就会不择手段铲除你。永远不要轻信女人的话。江娟,我哪里对不起你,你杀了我不说,连笨笨也不放过。”

      “吴争,你们都知道我想戒烟,却一直在我旁边鼓励我吸烟,这也算朋友?!”

      “所以,你和小黑子狼狈为奸?”

      “废话就不用多说了,你以为变成鬼就可以对付我,我们家可是三辈的驱魔世家,”然后,江娟从口袋里掏出半根烟和一个打火机,“想必做了鬼的你也知道,你的存在是因为心愿未了,而今这半根烟就在这,只要我点完它,你不想走都不行。”

      吴争只好对着胡聪聪做出无可奈何的表情。

      “笨笨,我只能帮你到这了。她说的没错,烟点完的时候就是我投胎的时候。”

      胡聪聪一脸悲鸣,绝望地望着江娟残忍的目光。

      这故事大概是真的。

      此刻,胡聪聪就出现在我洗脸的浴室玻璃里,头发披散着,应该是很久没剃过了。

      他是几个礼拜之前死的,警察并没有发现,谁都不会想到刚发现一群尸体之后,同一个地点会再多出一具。

      他告诉我,他死之后第一个想起的不是罗欢欢,而是我。我知道,每个心愿未了的鬼都没办法投胎,而它们第一件事就是寻找能帮它们完成愿望的人。

      而我,正是胡聪聪选中的那个人。

      不为别的,这种事自从我小学三年级莫名其妙能看到鬼以后就经常发生。

      这事,胡聪聪大概也是知晓的。我遇到过很多类似的鬼,它们经历过许多残酷且离奇的事,无人倾诉。

      而我就是替它们代笔、做记录的那个人。你们信或不信,故事我都会往下讲。

      我叫李宁(和某运动品牌同名),我能看见鬼,鬼也能看见我。

      有一天,你奔赴黄泉之前,心愿未了,也许会很想认识我。

      我愿意成为你的朋友,当然,是在去阴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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