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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醉     ...


  •   有人说,如果一个人能在自己喜欢的城市生活,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每天没有固定的上班与下班时间,有着一定的物质、经济的保障,并且有着自己爱的人,再加上有一群数量不是很多但是关系很好的朋友,是一件非常非常幸福的事情。

      我觉得我应该大体能够归类于这种“非常非常幸福”的人群里面吧。

      我爱写作,并且自诩是一名“作家”,或者说在正在往一名作家的路上摸爬滚打着,没有老板、没有客户,我只是每个月靠着稿费负担着自己的衣食住行,生活不能说富裕,至少不用担心温饱,而南长十里,这是我给我所在这条街起的的名字,南长街,曾名十里街。

      爱这座城市,爱我的生活和这条街,爱这条街的过去与故事,也就是在这,和我的女……前……一位女性朋友牵手、恋爱。

      抱歉,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定位这个女性朋友了,马小婷,七年的相识、三年的恋爱,到毕业后的争吵分和直至连争吵都不想争吵,虽然不再是恋爱,但我和她依然是很好的朋友。

      所以综合我的情况,我觉得我自己可以满足上述幸福生活的百分之八十,可是我现在却很难过,迷茫、孤独、没有爱情却怀念爱情、毕业两年屁大点的事业都没闯出来的羞愧与自卑……我感觉都有,并且突然间对自己进行了全面的否定。

      正好我最近在写的小说是一段爱情故事,其中有一句话叫:酒是伤心难过人的解药。我觉得这句话太过文艺便把它剔除出去,可是现在我觉得这句话还行,毕竟触景生情可以考虑以后再加上去。一杯一杯的酒下肚,我感觉舒服一些,记不起酒的名字,因为这个酒吧的酒名太花哨,懒得记。

      今天的酒吧人不多,台上那个女人我记得,叫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很漂亮,而且是特别漂亮。

      那次遇见她也是在这,和我以前合租的同学阿龙,就坐在我现在坐的位置上。

      那时候她身穿着白色的织线毛衣,没有图案也没有花纹,正如她白皙的脸,一顶黑色的鸭舌帽下秀眉纤长,带着一副不夸张也不可爱、但搭在脸上很好看的黑框眼镜,扎着一个青春清爽又清纯的马尾辫,黑色的贴身小脚裤遮盖不住她漂亮的腿型,她就坐在那儿,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轻轻的唱歌。

        我记得当时她唱的是《匆匆那年》,嗓音空灵清纯,配上她红扑扑的脸,阿龙瞬间就沸腾了(好吧,其实也包括我,但凭心而论,我只是非常的惊讶与欣赏),感慨着说他美的就像一位“花仙子”(花仙子就花仙子吧,虽然不太贴切,但阿龙不是诗人),可爱清纯而且漂亮。所以从那以后,她就被阿龙尊称为花仙子。

      阿龙是个披着“高富帅”外表的“色狼”,自从那天遇见花仙子之后兴奋又难过,开心的是难得遇到一位让他一眼就惊艳的美女,伤心的是这位美女的姿色以及冷若冰山拒绝一切搭讪的做法让他心寒,并且那天晚上他就要离开这座城市,这就像在一个饥饿的人面前摆上一盘酥脆香滑的烤鸡,不让吃也就算了,闻一下你都不可以,是不是很难过?

      我现在的意识也不算清醒,属于半醉之间,我的想法不多,因为我不是高富帅。

      ”……

      我们都被忘了,

      都被别人忘了,

      爱情该用多少字来形容?

      你讲的淡定轻松,

      我看着乌云飞走,

      因为所有你的话我都懂,

      爱常有始无终

      ……”

      我听过这首歌,但从来没有此刻听的入心,并且觉得胸腔中突然涌现出一股莫名的感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的嗓音本来就清澈温柔,容易唱到我的心里,还是因为没爱情的人听情歌,听什么都像是在说自己。

      我的位置正对着台上的花仙子,借着酒劲很没有礼貌并且毫不躲避的看着她,听着她唱着歌。

      后来,我就再也记不清了。

      ————

      我不知道我后来做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床上,而等我醒来的时候正好面临着人一生中三大需求之一——上厕所。

      和往常一样,我穿着自己的裤衩 ,迷迷糊糊的走到卫生间,而刚开门我就和一位穿着睡衣正在上厕所的美女四目相对时,一瞬间,我全身每一个细胞的血液疯狂的往我的头脑里面窜: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

      一声尖叫适时的将我的灵魂扯回到我的身体中,于是我下意识的说了句——你好……

      尖叫几欲刺穿我的耳膜,美女涨红了脸,将身上那件原本就很长的睡衣扯住,指着门口大喊出去!接着,我以最快的速度撤出这个如果我再不走就很有可能成为“凶杀案”案发现场的地方。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什么都没看见!”我背对着墙大口大口的呼气头脑也慢慢恢复清醒,认真看了看客厅的装饰与摆设,我可以肯定的是这绝对不是我的家,而且那个上厕所的女人,应该是“花仙子”。

      姑且就通俗的叫花仙子吧,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我再低头看看自己只剩下一件的裤衩,想到刚才自己下意识说的话已经不能简简单单的概括为丢人,好不容易平复一些的心又开始极速的跳动,脸色涨红的像块新鲜的猪肝。

      对方没有回话,当然了,对方怎么回?要对方回一句没关系吗?我灰溜溜的回到房间想穿上衣服却怎么找也没找到,听到厕所方向传来一些动静,我跑回床上将被子裹住,然后看着门口静静的等待对方的出现。

      花仙子敲开门,将一套已经洗干净并且烫好的衣服丢给心中无比忐忑的我,我心中感动的同时看着脸红扑扑的花仙子赔上一个十分尴尬的笑脸:“那个……”

      “不许说话!”

      花仙子一下子就封住我的话,嘟起嘴巴气嘟嘟的样子瞬间就让我心中的羞愧和内疚无限放大,恨不得将自己碎尸万段然后拉到街上以一个欺负青春美少女的名义批斗一百遍。

      等我穿好衣服出了门,看到美女正在厨房里叮叮咚咚的做些什么,看了一眼门口的我,还是没有说话。

      ”谢谢。“我挠了挠头,想了很久还是这两个字比较适合现在的情况。

      “嗯。”

      “在……做饭吗”

      她看着一张小纸条,小心翼翼的将酱油倒在勺子里,然后再一点一点的滴到清水里,我猜……她应该是在做饭吧?

      ”嗯……“

      我会做饭而且做的还不错,至少阿龙在之前和我合租的那么长时间里的对我的厨艺还是挺认可的,花仙子好心收留我,(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知恩图报的道理我是知道的)为了报答对方我主动提出帮忙,她有些狐疑的看了看我,微微红了脸点了点头,随之出了厨房跑到客厅里面看电视去。

      如果说我是一位正人君子,我在清醒之后就应该对这位女主人报以感谢并尽早离开,可惜我不是。又如果我是像阿龙那样风流不羁的情场高手,我会做两个人的饭,或者邀请对方进行一顿有意义的晚餐,可惜我还不是。

      ”里面还有一副碗筷,你可以在这一起吃。“

      她吃了一口菜,清澈的眼眸里透露出一股惊讶与欣喜,我这时候才能正眼看到对方的素颜,漂亮还是很漂亮,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之前谈着吉他唱歌给我的感觉太深刻,我也一直认为会弹吉他、钢琴这些乐器的女孩和爱读书的女孩都有一种无法言语的女神气质,腹有诗书气自华?嗯,有点。

      “你吃吧……那我……”

      我不敢看她太久,尽力的做出一副温润如玉的君子形象,企图能稍稍弥补一下自己之前的错误、禽兽行为。

      “回去?”

      “嗯。”

      “好吧,你也是住在这幢楼的。”

      “啊?”

      “我以前看过你,这是16层。”

      16层?

      我家楼下?可是我怎么没有见过她?也难怪,由于工作和性格原因,我一般很少在寻常上下班时间出门,我很好的克制住自己心中的惊讶与欣喜,指了指楼上。

      “原来我们是邻居,1702。”

      她也有点惊讶,点了点头,嘴里含糊不清的说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清,我最后再次说了一句谢谢和有困难请找我,我就是xx小区活雷锋之类的话语上了楼。

      躺在自己的狗窝里,我回想起刚刚的事情,开心的同时忽然想起彼此还没有互相介绍也没有互相留下联系方式,怅然若失。

      不过脑海回想起临走时她吃着饭嘴里鼓鼓的样子,我就不由得微笑起来,就像一个松鼠嘴里塞满了它最爱的果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酒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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