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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我家公主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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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酒原名并不叫绿酒,唤作十二。
四五十个营养不良的萝卜头从高往低排成一列,往后的名字便轻易地定下来了。
再往前,十二还有个亲生父母取的名儿,唤做袄儿,穷人家不敢有姓氏,怕命薄压不住这贵气,取个贱名盼望着好养活。
所以坎儿,袄儿,狗子,椅子,凳子便成了首选,但凡有个人在田坎上扯着嗓子吼一句,十有八|九个光着屁股吸溜着鼻涕的小孩便会转过头来,无辜地望着你。
袄儿便出生在这么一个乡野。正逢金黄的麦穗沉沉,袄儿十七的大姐姐远嫁他乡狠狠地送了一笔嫁妆,家里养三个男孩两个女孩穷得揭不开锅,袄儿便兴冲冲地踹开阿娘的肚子,雄赳赳气昂昂地降临在这个世界上,嚎着嗓子朝父母讨一口饭吃。
袄儿的降临纯属意外,村里唯一的郎中那稀释了百八十回的打胎药都没将袄儿落下来,更别提袄儿她阿娘每天挺着个大肚子她家那亩薄田里忙活。
不过可想而知,袄儿的降临带来的不是新生的喜悦,而是每天增加一口粮食,十六七年后还得赔上一笔嫁妆这种能够压垮一个家庭的大事儿。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袄儿她阿爹成天都琢磨着把袄儿给丢了,丢在山里自己舍不得,那纯粹是给野狼送上一口嫩肉,村里个个都吃不饱,哪有闲粮多供一个丫头片子,唯一富庶的城离家又太远,得走上整整一晚上。
更邪门的是,每当袄儿阿爹准备把袄儿丢了,前脚刚踏出屋门口,后脚袄儿就哭的昏天黑地。一抱回来,袄儿便如同平时一般,不哭也不闹,安安静静的,乖得很。如此折腾了几次,阿爹终于放弃了把袄儿丢了的念头。
就这样,袄儿平安地长到了三岁,虽然因为挨饿,她啃过树皮,嚼过草根,看起来面黄肌瘦营养不良,但是她终于是平安地长大了。
然而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袄儿三岁的时候,正逢家里的大哥哥和邻村的阿翠相互看对眼了,然而满心欢喜的大哥哥看见自家破烂的草屋,狠狠地被现实抽了一个大耳光子。
自家自然拿不出聘礼。
为此,袄儿的阿娘哭红了双眼,阿爹熬白了头发。
事情的转机来自于一个华衣罗裳的牙婆子,牙婆子围着坐在田坎上无所事事编着狗尾巴草的袄儿转了几转,随即展开了她那满是褶皱的老脸,一层层铺开像是一朵盛开的菊花。
她用她那走南闯北的七寸不烂之舌成功说服了袄儿的阿娘与阿爹,从怀里摸出几锭银子轻松解了袄儿大哥哥的燃眉之急,然后拿出一根芽糖朝着低着头的袄儿晃了晃。
袄儿先是被那糖给夺了神,黑白分明的眼珠子随着糖转了转,又凝视了牙婆子片刻,复又慢慢地低下头去,手上依旧绾着那编出花的狗尾巴草。
她的手越来越快,熟练地将那脆弱的草茎从缝隙之间穿过去,扣实,结尾。
牙婆子耐心地蹲在地上等袄儿编完,等她抬起头时,牙婆子笑眯眯地摸了摸袄儿的头,道:“小姑娘,跟我走吧,我带着你去城里吃肉。”
袄儿定定地看着她:“我阿爹阿娘呢?”
牙婆子的笑意加深:“你阿爹阿娘同意了。”
“他们把我卖了?”
牙婆子不说话,点点头。
袄儿的声音这才有些孩童的天真,一口一字地:“我,不,信。”说完,她躲开牙婆子按在头顶的手,朝家中的方向跑去,肩一耸一耸的。
牙婆子并没有追上去,站在原地等待。
等待的时间很短,可能树梢的麻雀还未唱累一支歌,远处便跑来一个麻布粗衣的小姑娘,她的眼角还挂着清晨未干的露珠,她的脸上是红土亲吻的痕迹,她手上握着那朵开花的狗尾巴草。
她将她的花藏于绿叶之中,随后抬起头:“你要带我去哪儿?”
牙婆子没说话,她将女孩轻松地抱起,朝着那盛红的夕阳走去。
一路上袄儿没有吃太多苦头,家中的袅袅炊烟被远远地抛在脑后,跋山涉水的艰辛在每日香甜的饭菜,舒适的绸衣面前不值一提。
在走到马蹄陷入厚厚的积雪时,袄儿终于结束了这漫长的,不知目的的旅行。
她被牙婆子交给了裘公子,和她一样的,还有四五十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孩子,她的名字也改了,不再叫做袄儿,而叫十二。
裘公子压根不是公子,更准确的来说,应该唤作裘小姐,不过她向来不作女儿装扮,一身蓝衣干净利落,说话铿锵,少有温和的时候,闲暇之余,众人皆不敢与她亲近。
裘公子顺利成为了他们的先生,她博闻多识,奇门遁甲,天下大势,武功秘籍,兵书器具是无一不晓,无一不精。
他们最首先的一门课,那就是忠诚。至于忠于谁,忠于国家还是忠于个人,这就不是十二要考虑的了。而裘公子的手段粗暴而直接,简单而重复地给他们灌输着“主人要我三更死,我不能拖到五更”的理念。
春去春又来。
这样的日子一直延续到十二快十二岁的时候,十二的手上染下众人的鲜血,从禁锢了自己快八年院子中孑然地走出来,在踏上马车的前一刻,裘公子问到:“还记得我教给你的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十二仰着头,逆光看不见她的表情:“忠诚。”
裘公子欣慰地笑笑,朝她挥了挥手:“走吧。”
马车的轱辘声响起,碾过那一路泥泞。
十二沿着白玉石阶拾级而上,在石阶的尾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单撑着手坐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一步步走来的十二,见她临近,她慢慢地站起来,好奇地问到:“你叫什么名字?”
十二面色不改,就这样直直地跪了下去,头贴在冰凉的石阶上:“请公主赐名。”
小姑娘摇了摇手中的酒樽,笑着眯了眼:“那就叫绿酒吧。”
三年后。
元澜王赵和年近六十,才从脑子不知道哪个角落想起了被自己丢在千里之外山上的女儿。
他倚在王座上,闲闲地闭着眼,随口问道:“那万古山上的.....是叫明月吧,今年多大了?”
身旁的阉人记性颇好,轻易便想起了那被丢在孤山上的可怜虫:“回陛下,老奴如果没记错,明月公主今年应当是及笄之年。”
“啊.....这么大了啊,永财,找个人把她接回来吧。”说完,他便又陷入了巨大的王椅之中,闭目养神。
王永财用余光轻瞄那座上之人的面色,也不过看出三分倦色,连半分喜悦或者厌恶都显露不出。
对这个十五年未见的女儿,不知道一向铁石心肠的陛下,还留存几分舐犊之情。
王永财无声地叹了一口气,默默地退下,准备找人走一趟万古山。
临人走时,王永财敲打又敲打,谁知道那山上的小祖宗长成了什么无法无天的样,毕竟自己的双亲十五年未管,心中八成含着股怨气,所以得捧着,得哄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把姑奶奶伺候得舒舒服服了再上路,这去的第一波人,王永财存的是泄一泄她怒气的心思。
于是,第一波炮灰便战战兢兢地上路了,行了一百零八天,恭恭敬敬地敲开万古山上绿影寺的门,向住持说明来意,遂在院中耐心地等待。
不一会儿,绿林掩映的缝隙中便徐徐走来一个月白的身影,那身影一晃而过,复又出现在石壁之后。
她的面容苍白而宁静,双眸藏着远山的黛色,通身气质高华,隐似莹白的雪莲,她看见这群侍卫,眼中漾起温柔的笑意,她用着小小的,带着少女调皮的声音问道:
“你们,是来带我回家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