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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咦!”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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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是,怎么回事???林可突然停下手,点进图片里,上面是她苦苦寻觅的玉佩,虽然加了N层滤镜,但是她还是认得出来。
原来当初,林可恍然大悟,原来蒋冉是在网上买的玉佩!难怪自己在Q市找不到,怎么就忽略了网购呢。
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林可按耐住激动,装作不在意的样子问蒋冉:“这个不错哎,多少啊?”蒋冉看了看,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十?”林可愣住了,蒋冉一梗,差点喷出一口水,怒道:“是三百!”
奸商!林可狠狠鄙视了蒋冉一下,她可是知道蒋冉当初买这个玉佩只花了五十。
怎么可能让她赚那么多,林可发挥女人锱铢必较的本性,开始讨价还价。
“便宜的嘛,毕竟我们都是好基友啦~”林可眼巴巴的看着蒋冉,蒋冉一脸正直:“小可,我已经便宜很多了,别人买我都是喊的五百!”
卧槽黑心商,直接涨十倍啊,石油都没这么贵,林可感觉心在滴血,当初她是白花了多少啊,“好歹朋友一场,再打个五折呗。”
蒋冉犹豫了一会,点点头,“好吧。”林可笑眯眯:“能不能去个零头呢?”
“啊!可是……”
“可是个什么啊,我要怀疑我们之间的感情惹。”
好一顿忽悠之后,道行尚浅的蒋冉被披着个十七岁少女马甲的奔三女青年林可忽悠的晕头转向,匡到了七十再也不肯降价,林可心满意足也不继续砍了,赶紧转账生怕蒋冉不同意。
亲眼见证蒋冉下完单的全过程,林可放下心,总算是安安心心逛起了街。
夜色降临,已经黄昏了,路边的摊贩开始摆摊了,麻辣烫的香味在空气中荡漾开来,辛辣扑鼻。
“嘶~”林可吸一口口水,塞了一口豆筋到嘴里,汤汁瞬间迸出来,浓浓的佐料味,十三香和味精加的足足的,血豆腐又嫩又滑,舌头都要掉了,这才是路边摊的味道啊!生活的味道啊!。
蒋冉出奇的吃的小心翼翼,林可吃了十来串了蒋冉才吃了两三串,估计是被早上的事吓到了,到最后林可吃的满头大汗,掏出了一张一百的直接付账时,蒋冉的脸色几乎是青的。
蒋冉估计肠子都悔青了,林可暗暗的笑,蒋冉估计以为还是各付各的吧,看到她一脸日狗的表情林可笑的眼角开花。
虽然很幼稚但是,但是老子就是好开心怎么破。
一路上蒋冉都是一副吃屎脸,林可默默暗笑,两个人各怀心事的回了家。
门刚打开,一股浓浓的骨头汤味铺面而来,林可噔噔跑进厨房一看,锅里煮着猪骨棒,竹笋香菇翻腾而起,白花花的汤汁,一股厚实的汤味。
“回来啦,快来喝口汤!”沈德芳从房间里出来招呼着端出碗。
“好勒!”
大骨汤上面漂浮着点点白沫,咕嘟咕嘟冒着泡,汤水正在翻腾着,香味随着汤水的翻滚源源不断的涌出,整个人都被包裹在香味里。
沈德芳拿出一只碗,大勺子在锅里搅动着从最底层舀了一勺肉最多的的,随着汤勺的搅动,大骨头时隐时现,不时和锅壁碰撞在一起,合着汤水翻滚的咕嘟声有种微妙的和谐。
沈德芳满满盛了一碗汤,加上几根带肉的大骨头,一边递给林可一边不满的嘀咕:“真是的,说好的不要肉不要肉,结果给我整成了排骨,真是的……”语气是市井小妇特有的腔调,却并不惹人生厌。
白瓷勺舀起汤,轻轻吹一下,喝进嘴里,顺着食管滑下,暖了心脾,一呵气,大骨汤的味道还在唇齿间徘徊,用筷子往骨头空心的中间轻轻一捅,粉红色的髓顺势掉进了汤里散成一段段,林可赶紧用勺子舀起来吸溜进去。
骨髓是骨头汤的精华,经过处理后的骨髓去掉了腥味,剩下满满的鲜咸,骨头汤那醇厚的味道大半来自骨髓。
林可深深叹口气,汤水顺着喉咙滑下,暖人心脾,感觉整个人都被治愈了,白天郁结下来的闷气全部都随着这一口汤一同融进汤里被喝进了肚子里被胃酸消化殆尽。
一碗汤稀里呼噜的喝完,林可抹抹嘴准备洗澡,沈德芳收拾着碗突然想起了什么似得出声喊住了林可。
“哎哎,是不是到了查分的日子了?”沈德芳的语气里满是期待。
查分?!林可迷迷瞪瞪的突然发现自己已经高考完了,愣不楞登的点点头。
当初自己是考了六百二十多来着吧……林可模糊的回忆,独生女加分还加了十分,超了W大十几分来着……
可惜没能读完,自己当时报的是法语专业来着,听说小语种毕业了以后可赚钱了,最终却在大二就被学校开除。
因为她旷了一个学期的课,所有的,准确来说,应该是赵恒把她软禁了一个学期,逃出来以后不到一个月又给抓了回去。
按理来说学生失踪超过24小时就该报警了,可赵家硬生生把这件事压了下来,让她被赵恒折磨了那么多年。
当时的感觉,就如同案板上的鱼吧,拼命挣扎于事无补,连个希望都没有。
逃跑之后被抓回来,待遇和之前截然不同,赵恒为了防止她又一次逃跑,直接挑断了她的手筋脚筋,丢进了地下室,又有个蒋冉吹枕头风,林可过的一天比一天差,一年比一年惨。
她又不傻,她知道赵恒不是好人,可他套路太深而她太蠢,没看清楚一切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为了引诱她到他身边而雇人纵火烧了她家的房子,诱惑她妈妈去买股票亏得血本无归,逼使房东增加房租让她和她妈妈付不起房租被赶出来,逼不得已找他借钱,然后,他再用高高在上的姿态提出要求,从一开始一切都是一个布好的局,只等她这只猎物落网。
妈蛋蛇精病,林可磨磨后槽牙恨不得生啖了赵恒的肉喝了他的血,病娇放在二次元或许有些微妙萌感,放在现实妈的就是社会的定时炸弹啊,这种人该人道毁灭的好么!
“想啥呢想的牙齿咯咯的响。”沈德芳拍了林可一下,“明天记得查分,去洗澡去。”沈德芳一巴掌把林可从过去的回忆里拍了出来,努努嘴示意林可赶紧去洗澡,等到林可进了浴室,她在沙发上做了一会,又按捺不住的进了厨房把冰箱里的小米粥拿出来,放进砂锅里加入玉米等等开文火慢悠悠的煮了起来。
等半个小时后林可香喷喷的从浴室出来时,她又多了一碗夜宵,黄色的小米粥熬的各各开花,上面盖着一个边缘微微起酥的鸡蛋盖住了粥的香味,筷子一戳蛋黄就流了出来,底面是金灿灿的焦黄色。
林可捂着脸一阵哀嚎:“妈妈再这么下去我真的要胖死了!”
沈德芳眯了眯眼睛威胁:“有吃的都不错了,等你真胖的时候我再逼你减肥也行。”
啊,真狠心!
林可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拿起勺子大口的吃了一勺子小米粥,甜丝丝的味道熨帖到了心里,在妈妈“慢点没人和你抢”的劝声里稀里呼噜的喝完了粥,三口咬完了一个蛋,林可擦了擦粘在嘴边的碎末拍拍肚子就上了楼,临走还不忘给妈妈一个爱的飞吻,获得沈德芳女士嫌弃的白眼一枚。
自从林可高考完,沈德芳就开始想着法的给林可做吃的,希望可以把她在高考的那段时间掉的十几斤肉给补回来,林可每天都在痛并快乐的吃着妈妈特制的增肥食谱,鸡鸭鱼肉一个劲的塞进她的肚子里。
许多年以后林可已经成为了世界闻名的大厨时,别人问她:你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厨艺比你高?
林可特别不要脸的说:从手法技艺上来讲,我认为没有了,从心灵满足上来讲,母亲是我心里最好的厨师。
当然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未来的名厨林可现在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她现在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思考着,怎样才能避免那场火灾免去后来的灾难。
卖掉房子是最好的选择,林可记得不久这附近就要建立一条商业街,又是学区房,虽说Q市是个三线小城,但是这种好地段的房子,还是带了院子的,保守估计100万都是少的,现在可不比后世,一百万是比实打实的巨款。
唯一纠结的是,沈德芳同不同意把房子卖了搬走,麻麻你可别掉链子……
林可隐隐约约觉得,沈德芳将会成为一个凶残的钉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