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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来你,是这样的你 时差君客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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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棉时差君坐标北纬32度西经96度
在这里,21岁是一道坎,21岁之前总是会受很多束缚。也许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吧,我对我的21岁,格外的期待和憧憬。
第一次大规模的品酒,虽然小时候过春节的时候也尝过,长大以后也在国内喝过一些,但是这次的感觉却很不同。
朋友拿出了他们所有酒当中最贵的酒,因该是Brandy(白兰地)的一种。我惊讶于白兰地浓郁的香味,浅浅的闻一下,浓郁的芳香瞬间侵占了整个鼻腔。然后势如破竹般的冲破口腔的防线,游走在唇齿之间。相比于用“醉” 来形容这种感觉,不如说眩晕来的更妙。香浓又不强烈,迷人却不醉人。她似乎知道自己是酒中的优等生,在被吞下的一刹那,她以一如既往高傲又绝对自信的姿态,甚至在没有得到身体主人允许的情况下,瞬间充盈在整个胸腔。我用手撑着头,试图抓住Brandy余味的尾巴,却发现,她就像人睡醒前的梦,无论如何回想都无法记忆起具体的梦境,只留下海市蜃楼般的影像。
然而伏特加,却是和白兰地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相反的体验。他带有独特的俄罗斯军人的味道。怎么去形容他呢,强烈?不,那简直是对他的轻视。辣?嗯,一个原本作用于寒冷的冰雪天行军打仗时保暖饮用的酒,或许算的上合适。这样来说吧,喝下伏特加的一瞬间,就像被人牢牢抓住了喉咙,越是挣脱,他套的越牢。这是一场胜负已定的拉锯战,在最初我决定尝试的时候,就注定无法战胜他了。嗯,对,没错,对于伏特加,或许只存在两类人;极度喜欢与极度不喜欢。在不了解酒的前提下做出这样的结论也许是鲁莽的,但是这样的结论也不无道理。什么样性格的人喝什么样性格的酒。对于初学者而言,我会说伏特加和白兰地相比,真的是望其项背。然而有的人也许会坚定不移的热爱着伏特加,日复一日的去着同一间酒吧,一如既往的对酒保说着:“老规矩。” 对于热爱伏特加的人来说,也许他们自己本身就是个“狠角色”。或者,他们就是日常生活中的你我他,渴望普通却又不平凡的生活着。
香槟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增添喜悦的。毫无攻击性。她就像生活富裕不愁吃穿的欧洲贵族小姐,她不需要去为了证明自己很优秀而去辛苦付出什么。如同《飘》(Gone with the Wind) 中郝思嘉年轻的时候,无数的追求者,自负自由勇敢无所畏惧。穿着浅金色的礼服旋转跳跃在唇舌之间,传递着淡淡的芳香和喜悦。她是酒的门面,是宴会的首选。
夜已深,楼下不远处林立的餐厅相继抹去了喧嚣,似乎所有人都为周一做着准备。
黑色的夜,偌大的城,和此时此刻因为自在而享受寂静的我。
晚安,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