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章 失陷的地犾 ∶民间借贷纠纷案(1) ...

  •   这是一个讲述规则和怎样处理、适应规则的故事。
      当然,世界上各式各样的规则多如牛毛,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规则的存在。所以作者不可能也不会穷尽其所有,因此,这个故事讲的主要还是法律意义和范畴上的规则。
      某日,关先生的一位司法界的老友,退休后在家中闲来无事,电邀关先生去坐坐,喝茶聊天。余欣然应诺。老人思维敏捷,思想深邃,且又对人对事有一腔热心,因之关先生喜欢与他谈天说地。
      老人退休后已迁至郊区的乡下,一栋独立的二层楼房,他和老伴两个人住在这里,儿女们也会经常在周末和假期来住住,顺便蹭点饭吃,呵呵!独立的房子砌了一个独立的小院子,一架浓绿色的葡萄正爬满了支架,石桌石凳,虽然是身居南方,却颇有北方四合院的韵味。
      我们面对面分据石桌两边,老人亲手操作泡茶,其精熟程度不亚于一个专业茶道人土。
      老人开宗明义地说∶“我老了,人一老话就多,而且还怕寂寞。所以找你来就是给你讲一个故事,我们也可以互相交流交流。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以自然人为身份的代理人。我和他接触比较多,后来还成了好朋友。他在代理案子中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事和他本人的遭际,都让我感慨良多,所以不吐不快。你虽然是不怎么懂法律,但你的文笔也还算说得过去,所以你听完这个故事后,如果也感兴趣,并且条件许可的话,就把它写出来,这一可作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逗人一乐,这二吧,或可也能警醒一下世人,这就更是做了功德了!我这里还有他代理案子的几本笔记本,你也可以拿去看看。”
      如此,我每天都到老人那里去,老人谈了整整一个月零一天。在最后的一天,老人说∶“我相信你对我讲的事情已经感兴趣了,所以你在写的时候,一定要把事情说清楚,但要隐去真名实姓和机密的东西。同时也要告诉阅读者,对某些情节和法律条文只能作为参考,毕竟它只是一个故事,而不是法律教科书。”
      通过对谈话录音的整理和数遍阅读那几本办案笔记,遵老人嘱,余已将这个故事敷演成篇,以尽拙力。最后需要特别声明的是∶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与某人某事相似之处,是为巧合,请君见谅,勿惊!
      各位看官,你道那位老人——我们姑且称他为智慧老人吧,说的本故事的主人公是谁?原来此人姓秦名如许,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他本人对自己的这个名字也不甚满意,不但有点怪怪的,而且念起来也有些拗口。只是名字是爹娘给的,无法改变,关键是,他也不想改变。这个名字是他那念过私熟的老父在他一周岁“抓周”时给他取的。当然他也有小名,只是大多数人的小名都不很雅致,所以这里不提也罢。秦如许出生在南江省的农村∶河西村,那里山水皆秀,地杰人灵。秦如许在那里完成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学业,成年后,他颠沛流离,几经周折,就在清源省的省会城市双江市留停了下来,这是一个靠近中国中部地区的三线城市。他有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也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应该说,也算是一个比较稳定的生活了,这里也或许能成为他这个家的最后的留宿地吧?然而谁又能知道呢?恐怕连他自己也无法肯定。然而谁又能知道呢?恐怕连他自己也无法肯定。
      秦如许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长子秦冬柏,现在在一家外企软件公司工作,尚未成家,小女奏冬梅,现正就读于北方某所大学,是一个大二学生。秦如许自己与一个朋友合伙经营着一家小公司∶仁和顺咨询公司。说是公司,其实就是租了一间办公室,放些写字桌和电话电脑之类的办公用品,雇了一个文员座班,哈哈,就是一家公司了。仁和顺公司经营范围五花八门,什么广告策划、文案设计、广告及房产中介、政策和相关法规咨询等等,总而言之统而言之就是,什么能做做什么,什么挣钱做什么。据说与他合伙的那位,在市里很有些背景,事实是,只要他们的公司在经营中不出大格,就没人来管他们,来查他们。仅凭此点,虽然二人的出资是一样,但秦如许的合伙人夏天天却可以当甩手大爷,让秦如许既做老板又当伙计。不过,秦如许本人对这一点却很淡定,因为他知道,在当今社会,资源就是生产力,资源的另外一个说法,就是资本。
      秦如许以一个自然人即公民的身份代理案子,起因还是源于他妻子的一件事情。
      秦如许的妻子周娴娴是本市近郊人,她和秦如许是在另外的一个城市打工认识的,也算是贫贱夫妻了。周娴娴文化程度不高,所以做的事情大部分都是体力活。有一次,她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保洁员时,由于这家公司的老板特挑剔,加上劳动强度与报酬之间根本不成比例,所以周娴娴就想辞职不干。可是,物业公司说,要辞职可以,但要扣除培训费、服装费,还有一些说不清名目的费用,这样算下来,周娴娴那一个月的可怜的劳动所得几乎就被扣光了,实际上就是白白给他们干了一个月。对于这个结果,周娴娴当然是不服了,但是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周娴娴只有把这件事告诉了秦如许。秦如许说,你先不要急,让我去找他们理论,我还就是不信这个邪了!
      一开始的时候,秦如许对于物业公司的做法虽然感觉到有不对的地方,但那也仅仅是感觉而已。要想说服物业公司方面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做法,从而维护和保障自己应有的权益,就必须除了要有相关的事实外,还必须要有政策上和法律上的依据。于是,秦如许开始查找并且熟悉这些证据和依据。
      在与妻子周娴娴所打工的那家物业公司的交涉中,秦如许发现,他们根本就不买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的帐,而是依照自己公司所制定的所谓规章和制度来进行管理。秦如许来回找了他们几次,双方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秦如许就去找所在区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临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很坦诚地告诉秦如许,从理论上说,他的观点是对的,物业公司方面擅自滥用扣押金扣工资的行为确有不妥之处。但在实际中这种情况屡见不鲜,特别是在一些私营企业那里更是如此。而由于不用明说的原因,他们也不好过多地去干预。那位工作人员又说,这些还都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他们没有直接的强制性的执法权,所以只能帮着协调和进行调解。最后,这位工作人员让秦如许将文字材料留下,他们会尽快与物业公司方面取得联系。
      到了这个程度,秦如许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把相关的材料留在了劳动监察机关。过了几天再去看,他们答复说,已经跟物业公司联系上,只是公司方面的态度依然没有太大的改变,他们只能再继续协调。秦如许听了,装了一肚子的气,却也不好发作。他本来还想再到物业公司去理论,可是想想又有点不服气,等有了更好的办法再说。就这样,他跑了几次,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却依然没有什么结果。这一个月,让秦如许原有的那种天真的希望在一点点消失,却让他的忍耐心达到了极限。
      秦如许不想再让这件事情一直就这样拖下去,当他再也不想等下去的那一天,他到了那家物业公司老总的办公室,直接对那位自称为总经理的陈姓男子说∶“你不是不愿意给钱吗?很好,我不要了,也就是几百块钱的事。你心里恐怕也清楚我不会为这一点事闹到法院去,不过,我可以告诉你,钱虽然是不要了,但我也不会让你就那样心安理得地黑了我们。首先你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反而还要收取劳动者的押金,这些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更可气的是,你还虐待劳动者,多干活,少给报酬。我知道你不怕我到劳动部门去举报,我也不会再去找他们。你猜猜看我要怎么样对付你们?”秦如许笑眯眯地看着那位陈经理。陈经理却没有理他,依然悠闲地看着手中的报纸。
      秦如许自顾接着说了下去∶“嘿嘿,我呀,就把你们的这些光荣事迹发到网上去,让你们也出出名。还有啊,我还要在你们管理的小区门口给你们宣传宣传,让大家都知道你们这种好公司的做法,那样啊,你们的生意就会越来越好,直到你们的生意好得都忙不过来了,我就可以不去了。你看,我这样义务为你们宣传,是不是做了一件好事啊?你是不是应该感谢感谢我啊?嘿嘿,你就等着瞧好吧!”秦如许说完了,掉头就走。
      这一招差不多是近乎无赖的行径了,可是在当今的现实生活中,无赖之举反而往往更能奏效。果然,那位看着报纸恍如老僧入定的陈经理,见秦如许要走,急忙站了起来,丢了报纸热情地说∶“留步,留步,秦先生,请留步!”秦如许站住了,他侧着身子呵呵笑着说∶“原来陈经理会说话呀!让我留步有什么事吗?”
      “啊,秦先生,我们有话好好说,请你再坐一会儿。”陈经理上前几步,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我们有什么事要说的吗?”秦如许的态度很强硬。
      “哦,秦先生,我原来是不怎么了解情况,这样吧,你请坐,我了解一下,如果属实,我们会坚决妥善地进行处理。”说着,他就抄起电话打了一通,嘴里“嗯嗯啊啊”地,放下电话后他说∶“秦先生,你夫人的事情我都知道了,可能也是个误会吧,我已经批评了底下的人。你看这样好不好,请你夫人明天到公司来一下,关于押金、工资什么的,我们都会全额跟她结清。”
      一件拖了一个多月还没有解决的事情就在短短的几分钟内搞定了,这里是不是有点丛林法则的味道?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