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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言 我对梦的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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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官,你喜欢做梦吗?唔,我说的不是升官发财死老婆的白日梦,也不是YY、00XX俯拾皆是的了无痕之梦。我说的是那个占据了你九点至七点,十点至六点,有时是凌晨三点至下午两点的睡梦。
有人不欢迎睡梦,认为这物事平白占据了他们宝贵人生中三分之一的时间。当然,对于这些极想、也极力削减睡眠时间的人来说,除却童年,他们浪费的“宝贵时间”也确实不足三分之一。我不得不钦佩——他们竟将三分之二有余的时间浪费在了庸俗、无聊又沉闷的现实生活中!
有些人欢迎睡梦,但他们欢迎的是统治睡梦——这些人称之为清醒梦。我不由怀疑:难道十六小时的清醒时间还不够你自由支配去发展事业、“偶遇”爱情吗?而在梦中做了主宰于现实又有何益?这些昏聩的人也许真的需要在梦中清醒一下了。
看官,我喜欢做梦。我喜欢它的混乱。你看,无论它先是无趣的田园生活之梦,还是刺激的金戈铁马之梦,在下一秒什么都可能发生。你看到田园里长出豌豆,巨人血腥地吃掉农夫;马蹄踏出鲜花,血色之中春意盎然。多么不可预测、不可捉摸啊!
有人说,梦中的事物都是非理性的。可能吧。然而爱情是盲目的,股场是无序的,寿数是不测的,彩票是随机的。人类天生怀有智和不智的欲望,喜欢将一切掌握在手里,却也甘心做上帝的羔羊;有时理性指责他的背叛,感性又辩解他有苦衷。人类应当喜欢现实的理性,也应当接受梦境的非理性。
瞧瞧,我说了这么多,却依旧没能说到正题。我想说的是:梦境是人类天生的娱乐手段,是潜意识精心为咱准备的满含暗示的艺术电影。不必将它看的太重要,姑且也不必将它贬得一文不值。正如我这篇小文,且不必寻觅它有什么哲思,毕竟咱只求博君一粲。
以及,其实我喜欢希区柯克式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