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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工作 ...

  •   我想大部分少年离开自己家乡的时候,都应该是壮志满怀,眼里全是志在必得的理想,应该也带着自己记忆里独特味道的东西和景物吧?就像我每次想起家乡脑海总会有樟树的影子一样,还伴随着阵阵难过和心痛。而关于青春却总有同乡人的诗歌为伴,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年少轻狂,无知无畏,独立特行,自力更生,敢于天公比高低。
      我记得我们一起光脚夜行在城市的街道上纵声欢笑;不惧人眼。我记得我们一起踩着轮滑放歌游行就像哪吒踩着风火轮一样斗志昂扬;不怕困难。我记得我们在沙河咏而归的豪情万丈;不信世俗。
      认为别人的看法阻碍不了自己的想法,困难不过是现在还没找到解决的方法,世俗更是笑话,不过是一帮老去的人的行为习惯言语表达。可过去这么多年,别人的看法阻碍不了自己的想法,但会改变我们很多的决定。困难是需要天赋来解决,而我们通常没那么多的天赋。世俗呀!世俗是我们一出生就学习的东西,年少时以为我们是我们,父母是父母,后来才知道,父母的生活习惯,为人处世,接人待物也是会变成我们的生活习惯,为人处世,接人待物,这是遗传。
      年少时,我以为我费劲千辛万苦得来的自力更生必会丰衣足食。年老后发现,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无法不堪其忧,更是难寻其乐。就像现在,我照着父母的期许,过着我年轻时不屑一顾的平凡生活。
      可关于青春里的那些人那些回忆,都在反反复复的告诉我,你不一样,你们都不一样。没有人会是别人的简介,也没有人会是别人的副本,更没有人会是别人的附属品。
      所以,我总是会被明媚的为人处世法一再打动,并向之学习,可惜,学成了个东施效颦。也是明媚告诉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为人处世法,不必强求什么,只要大致过得去,不失礼就行。懂的会懂,不懂的还是不懂。
      于是我更喜欢明媚,便更不能原谅周阔的离开。我总幼稚的觉得,如果那时轮滑社没散,我们都会相互扶持着走过这些年,而不是各奔东西的受苦。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牵绊,与生俱来的牵绊与需求。
      我看着明媚和周阔从陌生到熟悉,到相知相爱再到分开;也是这样看着叶秋和安琪从陌生到熟悉,到相爱到结为伴侣,更是这样看着莫耀和尹艳吵吵闹闹,相爱相杀,各自安好。我只是旁观者,旁观一出又一出的恋爱好戏,看她们学着电视剧里的一样别扭着恋爱,却成熟的分手。
      我已经把故事的大概讲完了。但是明媚说,这样没人看,而且也不有趣,我应该写的有趣些,具体些,有情节些。重要的是,我有那么好的文笔不好好写那就太遗憾了。
      唉,我真是一个好阿Q。
      那从哪里说起呢?先从那个我初中毕业后的夏天开始吧。
      那年我十六岁,那年法律规定18岁才算成年,那年法律也规定雇佣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违法。于是,我进不去我爸妈那边的正规厂,进了同村老乡自己刚开的私人制衣厂。就这还是托了关系进去的,那时,找工作难呀!
      陪我闯荡社会的是一个红色布料的行李箱,不得不说那个时候的东西质量是真好,因为这个行李箱我现在还在用。
      只是,装的东西已经不一样了,以前是书多衣服少,而现在么,全是衣服。
      就因为那时打工都带着书,所以,好多人都问,既然喜欢读书为什么还要出来打工呢?
      那时茫茫懂懂的只会重复一句,老师说过,学习是一辈子的事。
      而现在么,学习使我快乐,我只是为了让自己快乐而已。
      在认识的老板手里打工,和在一个陌生老板手里打工是不一样的,我不知道别人在老乡那里打工是怎样的,但我是真的感觉太倒霉了,因为是同乡,于是我经常听到就是,都是老乡,你不会不支持我工作吧?或者,唉,那些都是大爷,没办法只能委屈委屈你了,谁让我们是老乡呢?
      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钱少,还憋屈。你问在陌生人那里怎么样?一样的,只是,陌生人那里就一句愿干就干不干就走,没人求着你来。而且最重要的是,因为国家发展起来了,于是,工作时间,工作限制,工资工时……反正在我看来是越来越好了,进厂打工是真的很舒服。所以,压制不住的想炫耀炫耀这一切。也趁着还年轻,做些喜欢的事,想做的事。
      八月的东莞茶山有多热?待过的人知道。但那时的我,却全然没有印象,只记得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我正年少。
      年少的无知,年少的轻狂,年少的欺软怕硬,年少的战战兢兢,年少的不知好意,年少的不知人心,年少的不知道谢,年少的不知道歉。
      因为不得不承认的是,那时的我不讨喜。所以,现在的我也不讨喜。以前常常得罪人往往而不自知,现在么,知道了又怎样?反正我是不打算委屈自己的心情来成全他人无关紧要的情绪的。
      这样不讨喜的我,是不可能主动去跟谁聊天示好的,于是没有朋友也是正常的。当然,如果是现在的我,我会去跟一些必要的人聊天示好。而这只是如果,所以,当我打工生涯里第一个跟我说话的人夸我“你是我见过的最高傲的人。”时,我很开心。
      “你从哪里看出来我高傲的?”
      “嗯,因为你对老板的外甥女和老板娘的侄女跟对我们一样都是当看不见一样。”说着话的小姐姐长得很可爱,人很好我很喜欢。当然如果我后来没有听见她在背后说我坏话就更好了。她是说完这句话就走了,而我仍然靠在阳台边的围墙上吃饭。时间过得太久,那时的我一心向往诗和远方,宇宙洪荒。从不关心自己吃的啥,穿的啥,做的啥。但,有听人吐槽,饭菜好难吃。所以,那时的我吃饭,是真的吃的好慢,我记得好像看过一个明星嚼一口面包嚼了三十多下视频,不夸张的说,那时的我也可以做到。
      “你还挺特别的。”这是明媚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当时的反应是,又在夸我。哎呀,谁说社会不好混的,好人真多。
      当然后来我与说句话当事人发生了剧烈的争吵,我翻出这件事,但当事人予以了否认,表示自己是在讽刺。于是我从此得到了一个经验,当你说的反话别人没听懂的时候,只要那个人坚信自己听到的是对的,那你的话就不是反话。嗯,简单就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不好意思,又啰嗦了。但请能原谅原谅一个年纪大了又身体不好,没有朋友,独居的中年妇女。
      继续天台对话。她是真的好看,眼睛好看,脸也好看,笑起来就更好看了。面对好看的人,怎么可能会有人觉得她恶劣呢?只觉得她人真好,值得我结交。
      “我叫花花,你叫什么呀?之前好像都没见过你?新来的?我来好几天了,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我语气天真表情烂漫的说道。
      她笑得更好看了,“嗯,好的,我会的。快到上班的点了,你也快点吃完去上班吧。”
      “嗯。”我点头回应。咽下嘴里嚼了好久的饭,边用勺子又挖了一勺塞嘴里嚼。边看着她摇头晃脑的离开。
      初遇是如此的美好,阳光明媚,鲜花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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