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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隐形的飞刀 ...

  •   虽然老头子叫我别去找他,但一个星期后我还是去了一趟——师徒一场,总要帮他收尸的……

      他死的样子很惨,从中了血念的地方开始慢慢腐烂到全身,发出让流星街人都有点作呕的恶臭,我掩着鼻子感叹,也许那个叫米妮亚的女人一开始找到老头子的时候,就是打算用自己的命换他的惨死吧。

      “爱情真伟大。”我一边将尸体打包一边嘀咕。

      “你在说什么?”被迫跟来的侠客苦着脸在挖坑:“真的好臭呀,我可不可以去操纵个人来挖。”

      他操作系的能力已经开发出来了,但还不熟练,只能操作一个比较弱的普通人做简单的动作。

      “做人要厚道,你的念力还是人家教的呢,不要过桥拆板。”我义正词严地反驳:“而且你怎么能忍心丢我一个人在这里闻臭气。”

      “你才不厚道!我教你认字,也是你老师!”

      “NONO,我们协议上的师徒之情只到学会通用字为止,现在已经过期了。”

      侠客郁闷了。

      芬克斯和莱尔此时在老头子的屋子里热火朝天地搜索东西,食物、武器什么的,能用的都翻出来,找到一大堆。

      当然,我们这不叫趁火打劫,师傅的遗产本就该归徒弟,反正附近也没人敢说我们闲话。

      只是不知道老头子在坟里看到我们拿他辛苦弄回来的宝贝,会不会气活过来。

      坟很快就做好了,填上土,我用木板钉了个十字架插在上面,拿起笔想了想,最后还是没有写名字。

      他说自己没名字,那就没有吧……

      老头子死后半年,我们念力突飞猛进,侠客已经可以用念给手机充电,操纵着人满大街跑,芬克斯和莱尔的强化系攻击也早就开发了出来,只有我的能力研究得特别慢。

      原本水见式看见颜色消失,我以为自己的特质系是将念消除,经过反反复复地测试后,才发现自己猜错了。

      真正的特质系能力是将念隐藏起来,也就是“绝”的升级版,但是不能让我本人隐身,只能隐藏自己的念力。

      放出系100%、操作系80%、强化系60%、变化系60%、具现化系40%,这样的组合怎么样才可以发挥最大的功效,如何将特质系能力融合进去,让我伤透了脑筋。

      最后研究出来念有点像弯弯的飞刀,变化系的能力将它压缩出简单的锋刃,再用放出系的能力将它投掷出去,在空中可进行简单的改变角度操作。

      就好像使用自己的手一样熟练的飞刀,是我理想中的念,虽然不能像富兰克林一样可以高速连发,也不能造成大范围机关枪式的杀伤力,但也有很强的优势,那就是薄、快、狠、准,轻巧的造型和极快的速度让人防不胜防,强化过的念力锋刃,根据物理学面积越小压强越大的定律,比一般的念弹更具备切割力,用芬克斯的身体做实验的结果是,只能躲避,硬挡的话,就算强化系也无法防御。

      缺点是必须像掷飞刀一样放出,就算双手齐发同时也只能放出八枚,变化出来念刃最多可以在空中维持三秒。

      是什么就叫什么,我懒得想,所以能力名字就叫“飞刀”。

      特质系的能力也给我开发出了,主要是可以将自己的念隐藏起来,只要不进行“飞刀”攻击,我看起来就像一个不懂念的人,战斗中也看不见任何的念力流动,如果我将念凝聚在手上给你狠狠地一拳,在被打飞之前你也不知道这是我凝聚了念力的攻击。

      这个能力的名字叫“假面”。

      “飞刀”和“假面”融合在一起还有另一种能力,是“隐刃”,被念隐藏了的飞刀无声无息,用圆也无法探测,只有切到肉的时候,才能发现它的存在,限制是每次发一枚,5分钟内只能发一次,这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王牌。

      莱尔对我的能力评价是:“极适合暗杀和突袭,但防御力低,不适合与强化系或变化系近身战,尤其是在狭窄空间内,战斗力会下降不少。”

      我只好强化自己的躲避能力和速度来弥补这个缺陷。

      莱尔自己的能力也挺有趣,有点像武侠小说里的内功,就是一巴掌拍到桌子上,桌子掉下一个巴掌型的手印,酒菜不摇晃。一拳打到树上,树纹丝不动,里面筋脉全断。他说绝招名字叫“亢龙有悔”。

      每次看着那个金发大帅哥一边吼着“亢龙有悔”一边拍钢板练习,我脑袋就会崩溃:武侠小说毒害青少年不浅……

      侠客最近玩自己的操作能力上了瘾,不是操纵粗壮的大叔跳“天鹅公主”就是操纵隔壁家小姑娘来做家务,最过分的一次是操纵了我们八街出名的50岁“如花”来和芬克斯热情表白,吓得芬克斯逃了整整一天才敢回来,一回来就看到一群姑娘指着他说:“看,就是那个变态。”

      原来侠客让“如花”满大街见人就哭诉芬克斯玩弄她的感情,而且将他描述成了大妈控、色情狂。

      在指指点点中,芬克斯整整一个星期没敢抬头做人。他知道是侠客的恶作剧后,狠狠地用拳头揍了他一顿,逼着他去街上还自己清白。

      侠客迫于暴力,举着牌子上街晃荡了一圈,上面写着:芬克斯其实不是大妈控、色情狂。

      可怜的芬克斯又被人指指点点了一星期,在我和莱尔死活拦住下才没宰了侠客。

      其实客观来看,芬克斯虽然嘴巴比较贱,没有眉毛外,在流星街还是蛮受女孩子欢迎的。一是因为他够魁梧,二是他够强。

      流星街的女孩子很少以貌取人,她们喜欢的是力量强的男人,就和我原来世界中不少女孩子的以财取人一样,所以在街上看到一个相貌猥琐的大叔,旁边死心塌地要跟他好的是个可爱漂亮的小萝莉,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何况芬克斯身高一米九,长得挺有男人气概,怎么也称不上猥琐。

      他找不到女人纯粹是因为自己犯贱,贴上门来的姑娘不肯要,就是喜欢强悍、漂亮又冷傲的,缺一不可,最好附加胸前伟大。

      这样的女人在他20岁的生命里只出现过一次,他为了那个姑娘拼死拼活地去练可以匹配她的力量,可力量练成了后,那姑娘却死了。

      死因很简单,跑去别人地盘抢东西,遇上念能力者,被杀了,流星街里最老套的剧码。

      芬克斯不自量力地去那个念能力者家抢劫报复,差点把命丢了,倒在了我们家大门外,后面的事就不用说了。

      后来他和我闲扯谈起这件事的时候,很遗憾地说:“其实那个姑娘根本不知道我喜欢她。”

      “那你还去给她报仇?”

      “就算不知道,她也是我女人!”

      强化系男人果然不讲理……我感叹:“再找一个算了,听说新情人才能抚平旧伤口。”

      “嗯,不过再也不找那样的了。”

      因为再没有一样的了。

      我看着他在阳光下棱角分明的侧脸,望着远处的眼睛里微微有种说不出的感伤,觉得没有眉毛的男人好像也蛮帅。

      正在感怀中,他突然回过头来:“乖女儿,你想要个什么样的妈妈?爸爸去给你找。”

      “滚!!!”

      我刚一定是瞎了眼才觉得这个混蛋帅的!!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隐形的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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