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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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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这短短的几天,没待够就要匆匆返校了。但是想到以后多赚些钱,就可以把父母接到身边了,这样心理会好受一些。
在返校的途中,电话响了。显示的来电号码她都能倒着背出来。
“喂?”李倾歌接起电话,那边却十分安静。
“。。。。。。”
“喂?您是哪位呀?不说话我挂了啊。”
“别挂。。。那个。。。你好。。。我是那天咱们一起吃火锅坐你对面的那个男生,你还记得我吗?”
李倾歌怎么会不记得他呢,呵呵,何止是记得啊,就是化成灰,她都认得。
“噢,你好呀,我当然记得。你长得那么帅。”
电话另一端明显有些害羞,听到一声轻笑。
“帅哥,你找我有事呀?”
“听说你是外语系的,我想找你帮我翻译一些东西。”
“可以啊,不过我的水平不知道能不能胜任呢。”
“没关系没关系,只要翻译个大概意思就行了。”
李倾歌有些想笑,这个搭讪的方式在现在看来真是老套的要死。亏得当年还以为他真的需要帮助呢。其实不就是想泡妞么。
回到学校的时候正赶上周一,大家都去上课了。李倾歌落得悠闲自在,反正都请了好几天的假了,也不差这一天。
懒洋洋的躺在床上一页一页翻看着泛黄的日记。
2009年4月13日,这一天梁桐宇会来寝室楼下给自己送蛋糕,而自己会情窦初开小鹿乱撞,天真的以为遇到白马王子了。真是可笑至极啊。
今天不就是13号么?那么就按照固有剧情往下走吧。倒是要看看,到底能不能斗得过这对狗男女。
室友陆续回来,李倾歌就假装睡着了。她并不是讨厌她们,而是现在愈发的懒惰了,懒得和并不是那么要好的人皮笑肉不笑的打招呼。
最让人崩溃的就是装睡的时候电话响了。还能不能让人好好休息一会啊。。。。。。
接起那位渣男的电话,说是在楼下有需要她帮助翻译的资料,让她下去取。
简单整理了一下衣着,到了寝室楼下看到他拿着蛋糕站在阳光里的背影,真的好美,美得像一副油画。
但是一想到他十年后的嘴脸。。。
李倾歌使劲摇了摇头,算了,既然重生了,就别这么为难自己总记得不开心的事情。只要记得这辈子享受人生,好好快活就够了。顺便耍一耍奸夫□□,不是挺好的么。
梁桐宇无意中的一转身,看到李倾歌站在树下,散碎的光点打在她的身上。有些慵懒,像一只毛茸茸的小猫。
“帅哥,你找我啊?”
李倾歌知道自己的笑容是最美的,特意找了个最好看最优美的弧度轻轻扬起。
梁桐宇一时看得有些痴了,半响才做答:“噢,是啊。那个。。。我正好路过蛋糕店,给你买了个蛋糕,也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
小心翼翼的递上蛋糕,有些期待的眼神望着眼前笑得明媚如春光的女子。
李倾歌接过蛋糕,她记得这个蛋糕,本来最讨厌吃草莓,但是这个蛋糕却是草莓蛋糕。以前事事都顺着他,也怕惹得他不高兴,就一直吃着他给买的草莓蛋糕。可是现如今,干嘛委屈自己呢。
“不好意思啊,我不喜欢吃草莓。”
把已经接到手里的蛋糕又还了回去。
梁桐宇有些尴尬的站在原地,也不知如何做答。
“你要找我翻译的资料呢?”
“呃。。。。。。那个,我忘带了。”
李倾歌指了指蛋糕:“我喜欢吃提拉米苏的。”
调皮的眨眨,随即跑回宿舍楼。
梁桐宇回味着她最后眨眼调皮的样子,脸上也荡出微笑。
晚上刘小禅和橘子约会回来,提着一盒草莓蛋糕,说是橘子花了大价钱从最好的蛋糕店订做的呢。在寝室分给大家吃,李倾歌看到那盒熟悉的蛋糕,欲言又止。
刘小禅切了一大块送给李倾歌,李倾歌只是摇摇头,说不吃草莓。刘小禅这才一拍脑门,说忘记她不爱吃草莓这件事情了。
李倾歌只是笑笑,并没有说什么。其实又有谁,真正记得她爱吃,或者不爱吃什么呢?她一直都是一味的忍让,妥协,可换来的是什么?
电话又响了,真是不明白他今天是不是中邪了。中午找完晚上找。。。
披上衣服下了楼,还没等说话,就发现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梁桐宇身上都湿透了,却用塑料袋装着什么紧紧搂在怀里。
“提拉米苏,刚做好的。”
他一边说话,一边抹了抹脸上的雨水,依旧是一脸期待的表情。
其实说实话,感动吗?还是有一点点的。因为以前,他从来没为自己做过这种事情。
原来拒绝,比逆来顺受要好得多。
“谢谢。”
仅仅两个字,并不想说太多。这个时候真的有些忍不住想质问他,为什么明明可以很好,最后却偏偏要逼死自己?
拿着还有他体温的蛋糕转身上了楼。
梁桐宇倒是很开心,她能收下这个蛋糕。也算没白跑,学校附近找了好几家蛋糕店,不是没有提拉米苏蛋糕,就是已经卖没了。这个还是跑了很远的地方才买到的。虽然她并没有多说些什么,但是她肯收下,就证明她应该不讨厌自己的吧。
欢天喜地的走出学校,全然不在乎湿透的身体还在淋着雨水。
回了寝室就把这个蛋糕给大家分了。大家都很开心,不知道今天什么日子有两个大蛋糕可以瓜分,这伙食也太硬了。可李倾歌对于这个蛋糕,也是依然一口没动。她不想吃他买的东西,真的看到他买的东西就反胃,就恶心。
窝在寝室,思来想去决定用还剩下的两千五百块钱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平时就很热爱写做,以前都把好功底荒废了。现在想一想,去快餐店辛辛苦苦打工,赚的还不一定有写小说赚得多呢。2007年网文界还没有那么多大神,想写出点名堂也相对容易一些。
给在北京学计算机的表哥打了个电话,说了具体情况,表哥又给添了三百块钱,买了台当时还算不错的笔记本电脑。邮过来的时候李倾歌不断摩挲着电脑,全指望着它能赚些零花钱了。
努力回想后来大火的网文,决定就按照这个方向去写。总会写出名来的。
正在苦思冥想写些什么东西,这个时候并不十分要好的季然突然拿着新买的口红,拍了拍上铺的栏杆:
“倾歌,我觉得这个颜色特别适合你,就让我哥给我买了两个。咱俩一人一个。”
床下站着的季然笑得一脸纯情小白兔,眼神都那么单纯。啧啧啧,奥斯卡欠她一座小金人。
“是吗?那谢谢啦。”
李倾歌大大咧咧的收下,她就是觉得,不要白不要。以前傻呼呼的死活不要,妈妈从小就教育她不可以占别人便宜,结果净被别人占便宜了。
“倾歌,咱俩晚上去KTV唱歌啊?我知道学校附近新开一家,特别好。”
“好啊,不过我没钱。”
“没关系,我请你啊。”
“好啊。”
翻开日记本,这一天,季然邀请她去唱歌,怕人家笑话自己经济条件不好,死活抢着和季然付钱。结果就是花了一百多块钱,把好多天的饭钱都花没了。又跟妈妈要的钱,明知道妈妈手头很紧,还跟同学去唱KTV。。。想想也真是一点不懂心疼人。
晚上季然打扮得很漂亮,满怀期待的等着李倾歌。但是李倾歌提前给所有室友都发了信息,说今晚季然请大家唱歌,请按时回寝。
果不其然,室友们呼啦啦都从自习室奔了回来。一进门刘小禅就抱着季然猛亲一口,把季然给亲懵了。
“亲爱的你太棒了,你怎么知道我想唱歌呢?爱死你了。”刘小禅赶紧换衣服跑到镜子面前各种臭美。
“是啊,谢谢你啊,这么破费请我们大家去唱歌。”崔含把黑框眼镜摘下去,换了隐形眼镜。
其他人也都各自开心的收拾打扮着。
完全没有季然开口的余地,惊慌的看向坐在上铺看好戏的李倾歌。
李倾歌冲着季然,也学着她的样子,一脸天真无邪的笑嘻嘻:“谢谢你,让我们寝室更加团结友爱。”
季然的脸红了又黑,黑了又紫。
刘小禅是麦霸,连续点了几首2007年最火的歌曲。当时李倾歌都没有听过,现在再听听这曲调,只想说时光易逝啊。
这一年还在流行‘隐形的翅膀’和那首后来满大街商场都在放的‘该死的温柔’。
季然大力推荐李倾歌唱几首流行歌曲,调侃着大家还从来没听过她的歌声呢。示意李倾歌自己去点歌。
十年前,李倾歌的确不会唱什么流行歌曲,当时季然和她去KTV,她像个傻子一样,连点歌都不会。
李倾歌淡然一笑,坐在点歌台前,熟练的点了几首当下很流行的歌曲。季然反倒有些意外的样子。
李倾歌只觉得她那副嘴脸真是可笑,爱看别人出糗的恶趣味真是十年如一日的完全没变。
“季然,你爸爸是做生意的吧?”故意充满崇拜的表情,不就是想高人一等吗?满足她。
“是啊,我爸是老板。”季然说起爸爸的时候,骄傲的不可一世。
“太厉害了,咱们寝室就数你家最有钱。”
“还可以吧。”
“哎,你们想不想尝尝红酒啊?我看电视里有钱人唱歌都喝红酒呢。”
李倾歌一脸天真的给季然挖大坑。
“好啊好啊,我还没喝过红酒呢。”刘小禅是永远的棒场王。以前怎么没发现她这么可爱呢。
“如果季然不介意的话,我们就试试。但是如果季然觉得贵,我们就换啤酒吧。”崔含慢悠悠一向很沉稳,说话都老气横秋。
李倾歌看着季然猪肝色的脸,实在憋不住想笑。这些室友真是太可爱太给力了,以前完全没发现崔含这么腹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