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9、No.8(乱的宫斗本丸) 宫斗本丸任 ...

  •   那之后,我没有再管五虎退的事,对于我来说,只要把他送出去就好了。
      好吧,其实我也不知道五虎退到底怎么样啦。
      系统:任务已完成。功德点已到账。
      不过,既然系统说任务成了,那就没有问题了。
      五虎退不见了,好像并没有谁感觉不对,男审也没有什么动作。
      “乱桑。”崛川国广对我礼貌的笑笑。
      “崛川桑。” 我学他,也对他礼貌的笑笑。
      今天是我和他一起种地。
      哦呦,我这像是个农民一样的。
      “乱桑,很奇怪呢。”拔了一会儿草,崛川国广突然出声。
      “哦。”我语气平淡的应了一声。
      然后是一阵沉默,只听得见虫鸣声。
      “......哈哈!那和泉守你可是真是帅气啊!”
      “那是当然的吧!”
      男审和和泉守兼定从我们旁侧路过,两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
      “兼桑!”崛川国广站起身,激动的打招呼。
      “下一次,去看看我的手合吧主人。”和泉守兼定全身心的关注着男审,并没有看到对他露出的灿烂笑容的崛川国广。
      话语呢?也许听见了,也许没听见。
      他们渐渐走远,又忽然停住。
      “乱酱加油^0^!”男审忽然转头对我说,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
      “嗨~”我笑着应下。
      ......
      崛川国广站立了许久,他一直看着男审和和泉守离开的方向。
      像个小怨妇一样的。
      我一边拔草,一边吐槽他的背影。
      系统:结界已经快要完成了,男审的气运也已经被最大程度的削弱了。就看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了。
      这些刀剑在恢复吗?
      系统: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
      啊?
      系统:影响都已经深入骨髓了。要根除是很难的。
      任务里并没有帮助他们的意思。
      系统:是的。
      那其他刀剑怎么办?
      系统:男审处理掉之后,还活着的刀剑,会由这边的政府处理。
      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过几天再动手。
      “有时候我觉得很奇怪。”崛川国广这样说,他依然站立着,一动不动的。
      “为什么呢?大家对主殿那狂热的爱。”
      现在火差不多熄了,都得灭灭灭。我狠狠地拔起一根长草,虚空中挥舞了几下。
      “我也一样的,可是,我明明对主殿的感情并不是这样的啊。”
      管你是不是,碰上了男审都得是。我咧嘴莫名的笑了笑。
      “你继续吧。”我拍了拍灰,起身,“我去拿种子。”
      “乱桑。”崛川国广微微转头看向我,“你有没有感觉很熟悉,在这个本丸里。”
      嗯?什么意思?
      我疑问式的看向他,他却转过头去,不再说话。
      思考人生吗真是的。
      系统:总感觉怪怪的。
      你也是这么想?
      系统:我会发消息给本部让他们查一查,你先别忙着动手,好像有哪里不对。
      嗯。
      刚到储物室,我看到了在里面收拾什么东西的大和守安定和在找东西的御手杵。
      “......”
      居然没人和我打招呼。
      我拿了种子,慢慢的走出门。依旧没人理我,不,好像根本没发现一样的。
      见了鬼了。
      我沿路往回走。
      路上几乎没有遇见人,很是奇怪。
      我打开系统界面。
      颜色各异的点点们全部聚集在一个大房间里,当然,男审不在,他的点点和属于和泉守的点点挨在一起。
      还有极个别的点点散落在隐蔽的角落里。
      什么情况?
      我仔仔细细的观察了一下,属于藤四郎们的点点全部变成了绿色,友好的颜色。
      ........
      怎么回事儿?
      系统:不知道啊!总部还没回消息呢。
      那这要怎么搞?
      系统:不知道。
      垃圾系统。
      系统:垃圾任务员,这是你的任务。
      走一步看一步吧。我叹了口气,这么想到。
      回到田里准备撒种,崛川国广却不在这里了。
      不是一起干活的吗,怎么变成我一个人干活了!
      希望总部快点传消息回来,这样,就能快点结束任务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