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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高中三年 那个女子, ...

  •   第二天天一亮,孬儿便要赶回镇上去坐到城里的大巴车,从村子里到镇上要先坐船,坐到水库堤坝上,然后再打车到镇上,从镇上到城里每天只有一班车,所以孬儿要赶早。
      两天的时间,第一天在赶回来的路上,第二天在赶往学校的路上。
      形色匆匆,时间似乎并不宽裕。
      坐在船上,天已入冬,寒鸭飞掠水面,惊起阵阵细纹,远山笼罩在轻烟薄雾中,隐现端倪,却让人无法窥测其全态。
      孬儿想起回来时想过要到河边钓鱼的,可是,怎知这个想法又成空了。
      时间太过吝啬,许多事情最终也只是想来时的美好罢了。
      年少时的无忧无虑,恰如其分地离开,成长,总是无形之中与疼痛一起相伴走来。
      难以接受却又不得不去接受。
      这就是命运。
      到镇上的时候,外婆已等在车站,她似乎已经料到孬儿不会在家多待,一早就等在了车站。
      天气比较冷,她穿得单薄,背上依旧背着一个竹篓,手里拿着镰刀。
      看见孬儿,她立刻笑着迎了过来,口里说:“大孙儿呀!你这么早就要赶回学校吗?”
      孬儿点了点头,他心里想,外婆比自己更早,她从村子里走到镇上,十里左右的路程,至少要一个小时吧。
      而她应该也等上了很久。
      孬儿说:“外婆,你没必要这么早,这天寒地冻的,如果摔了没人扶,谁又照看你呢。”
      外婆笑着说:“没事,都走惯了。”
      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看着孬儿,眼神之中充满着爱和心疼,就那样仰着头,目不转睛,久久地看着孬儿。
      孬儿说:“外婆,你没必要这么辛苦,你要把自己照顾好点。”
      外婆说:“放心吧,我没事的,我还能走还能动,身体好着呢。”
      很小很小的时候,孬儿就听母亲讲起外婆的事,外公去世的时候母亲还是个小孩,那时生活艰难,外婆一人又当爹又当妈,把舅舅和母亲拉扯大。
      后来舅舅终于成家了,可舅母却是个厉害的角色,总和外婆争吵,婆媳关系极度不好。
      母亲在时,总是想法调解他们之间的关系,而如今母亲不在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再无人调解了。
      孬儿觉得外婆是不容易的,一个人拉扯长大孩子,外公死后,也没再嫁,就那样守了一辈子,老来,却落到这副光景。
      他突然又想起父亲,心里不明白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能如此之大。
      有些人为了孩子可以独身一辈子,有些人却刚刚丧偶便另寻新欢。
      他心里在问,自己和弟弟难道不是父亲的孩子吗?为什么他不可以为了我们而独身一辈子呢?
      孬儿与外婆寒暄了一阵,大巴便来了,孬儿登上车,回头看外婆,见她站到车窗外,努力朝孬儿招手。
      她说:“大孙儿呀,你要好好学习,好好照顾自己。”
      孬儿说:“外婆,你也要照顾自己。”
      说话间,两个人眼角都湿润了,本不是长别,却又倍觉难过。
      车子离开的时候,孬儿努力从窗户回头看外婆,见外婆站在街边,望着大巴,身形瘦弱,料峭的寒风呀,吹着形单影只的老人,他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滚落下来。
      他是一个多感伤的人,可却又不会大悲大喜,大半时间内心平静无波,但遭遇别离,内心的感触便会一点一点生了出来,那悲伤开始变得绵长,在心底无止无尽。
      他突然想起那句诗:离恨恰如春草,渐行渐远还生。
      这个小镇,在他的心里,渐渐成为家的代名词,每次远离,总像背井离乡一般,那份孤独与凄楚,总是在心底绵延。
      一路上,他都在难过,静静地望着车窗外的寒烟漠漠,一语不发。
      到了学校已是下午,孬儿睡了一觉,便去食堂,远远地看见风,他朝风喊了一声,风却装作没有听见,从孬儿的眼前悠悠然地就飘过了。
      孬儿知道风是不会理自己了,他选了一个靠近窗户的位置,看见风端着餐盘抬头张望,孬儿本想再次唤风,却见风目光在孬儿身上扫了一眼,便端着餐盘去了另外一边。
      那里坐着许多人,有几个面孔较为熟悉,均是风的室友。
      风与他们有说有笑,吃得欢乐。
      孬儿太了解风了,他虽然孤独,可是他却总能与人打成一片,总能与人交好,总能表现出欢乐热闹的样子。
      有时,他真怀疑风的孤独只是装出来的,他并不孤独,只是在那个年龄里,装出颓唐的样子罢了。
      那个冬季,特别特别的冷,或许因为北风来得太早,每天都在校园里呼啦呼啦地怒吼,大片火红的枫叶飘落在操场上,覆盖了厚厚的一层。
      没了风,孬儿更无事可做,孤独显得更加欲盖弥彰了,每天独自来去,总是灰色的身影,走在人群的末端。
      到了周末,时间多得无处打发,城里自然是不敢去的,孬儿对城区不熟,亦没有人陪伴,他不敢独自到城里去闲逛,同时他也害怕自己再花钱。
      买了一台VCD,已经花去了仅有的钱,多半的时间里,孬儿都是啃着方便面度日。
      周六周日,孬儿便坐在教室里看书看电视,到了晚上,便回到寝室独自发呆。
      周末的宿舍,学生大半已经回家了,剩下的都是离家较远的,人去楼空,夜晚自然整栋楼都显得异常安静,这时的风声,像鬼魅在哭泣。
      孬儿有些害怕,害怕之中便觉得更加孤独,孤独便让人胡思乱想。
      一整夜胡思乱想,睡眠显得更加糟糕。
      没过多久,孬儿便开始用写作来打发时间,在那本得奖的笔记本上用笔涂抹,潦草地写下自己的心事。
      形同自言自语,可是,太多的话语,却又无人可以诉说,仅仅只能用文字的方式来宣泄。
      孬儿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对于写作,则并不那么热衷,初中时受了风的影响,潦草地写过几篇文章,拿给风过目,自然嗤之以鼻。
      中考时,孬儿的作文成绩拿了全校倒数第一名,这更加让孬儿觉得自己不是写作的料。
      进入高中后,孬儿的作文成绩一直是全班垫底,虽然每次考试,他总会写上很多很多字数,可是老师总是不会给他高分。
      用老师的话说,孬儿的思想是古怪的,不合群的,他的文章太过灰暗颓唐,不积极向上。
      可,孬儿的同桌,却是一个才女,每次考试的作文总会被当作范文。
      时间久了,相形见绌,孬儿的内心便也自卑起来。
      有一次,老师以《冬天,这怎么是冬天》命题,让全班同学写成一篇文章,孬儿的同桌写了母爱,而孬儿却胡编乱造了一个故事,当然,故事依然是消极的。
      孬儿一分没拿,而同桌却拿了满分。
      两个人的文章都成了范文,自然,孬儿的是反面的范文。
      言外之意,就是跑题最远,思想最不健康,最差最差的文章了。
      那一次,老师点了孬儿的名,让孬儿站起来,让大家认识一下,孬儿在众目睽睽中低着头。
      老师说:“人与人的差别怎么这么大呢?有的人可以把作文写得如此优美,可有的人却把作文写得如此不堪入目,这两个人竟然还是同桌。”
      老师说:“孬儿,把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抄一百遍。”
      孬儿便花了两天时间抄完了荷塘月色,老师看着孬儿的成果,问孬儿:“荷塘月色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呢?”
      孬儿绞尽脑汁地想,他突然想起朱自清的《背影》,那篇文章他记忆尤深,写得尤为感人,通俗易懂,表达了父爱。
      孬儿想,《荷塘月色》也是朱自清写的,那思想内容应该是一样的,于是他脱口而出道:“表达了深沉的父爱。”
      老师闻言大怒,把作业本一下扔到孬儿的头上,说:“你给我念念,到底哪一句表达了父爱?”
      孬儿知道自己说错话了,惹了老师不高兴,他涨红了脸,低着头,眼泪噙出了眼眶。
      老师见状,说:“高中生了,还是孩子吗?怎么动不动就掉眼泪,像个姑娘家,算了,我还是找你班主任吧。”
      后来,语文老师再没有找孬儿,或许是从班主任那里知道了孬儿的家庭状况,他似乎终于体会到这个孩子的文章里为什么那么灰暗消极,为什么他的思想那样与众不同。
      他在孬儿的作文后面批语道:“萧红是一个传奇,她走的尽是别人鄙夷的路,却成就了她耀眼夺目的才华,人生的财富不在于所得,而在于所失。”
      这句话影响了孬儿一辈子。
      因为这句话,孬儿开始练笔写作,时间久了,孬儿开始把每次考试得来的笔记本拿来写小说。
      高一上半期结束的时候,孬儿写成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名字叫《空城旧梦》。
      讲的是一个民国的故事,一个富家公子与一个单纯女子相爱,经历世事捉弄,坎坷曲折,最后两人却是兄妹情缘,双双自杀殉情。
      这是一个悲伤的爱情故事,这也是孬儿第一次写爱情小说,文笔拙劣,大篇幅的对话维系故事的发展。
      许多情节,全是孬儿一个人在宿舍的床上默默想出来的,有时想着想着便自己都被打动掉下泪来。
      这篇小说,在同学间疯传,一下,孬儿在全班有了名声,大家都知道这个不起眼的男孩,原来还会写长篇小说。
      只是故事太过悲情,结局并不完美,那时的孬儿,对爱情开始憧憬,对爱情却也觉得悲伤。
      小说里的男主角多有孬儿的影子,譬如爱掉泪,譬如多愁善感,譬如……
      只是孬儿在内心里期盼能遇到一个温婉的女子,可以如小说里的情节一般给予自己温暖。

      对于爱情,孬儿有着自己的解释,初中时,他曾暗恋过班上的一个女同学,每次上课,总是摆弄那个女孩子的长发,千般绕指柔,一颗男儿心。
      考试时,孬儿为了让她开心,冒着风险给她递答案,却被老师抓了个正着,被赶出考场,得了个通知家长的结局。
      可是,孬儿是喜欢她的,情窦初开,豆蔻年华,谁的心里不装下那么一个人呢?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孬儿每天都关注着那个女孩子的一言一行,看见她笑便会莫名开心,看见她难过便会莫名难受,千般心思为君结。
      可是,至始至终,孬儿只是喜欢,却不敢表白。
      喜欢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会让人变得胆小,会让人变得紧张。
      只是那个年龄里,谈爱,为时尚早。
      为了那个女孩,孬儿逃过学,只为了去采摘一朵漂亮的花,可得到花后,却又没胆量送给她。
      为了那个女孩,孬儿和同学打过架,只因为其他人说了那女子的坏话,孬儿争辩起来,最后变成了厮打。
      青涩年少,万般美好,一眸一笑,无限美妙。
      初中快毕业时,孬儿鼓起勇气给那个女孩写了一封情书,咬了半天的笔头,却不知道该写什么,一张纸上,只写了个开头,赫赫的两个歪歪斜斜的字:情书。
      传递到女孩的课桌的时候,惹起了对方一阵大笑,得知是孬儿写给她的时候,她不禁看着孬儿问:“怎么没有内容呢?”
      孬儿羞红一片,低着头,腼腆害羞。
      她说:“情书不是这样写的。”
      然后她教孬儿如何写情书,孬儿才知道,原来有很多男孩子给她写纸条,想来,喜欢她的男孩子很多了。
      孬儿觉得自己太不自量力了,觉得自己有些痴心妄想了。
      自此,他只敢把那份感觉埋藏心底,不敢与谁言说,那份喜欢,干净清澈,尘封在那个最美好的年华里。
      那个女子,初中一别后,便再也不曾相见,书信亦不曾往来,孬儿只是她年少时的一个好笑的故事罢了,而她却成了孬儿心里第一道开启的浅浅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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