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来……刘子卿瞅了瞅漫不经心地拐来拐去的明世,他嘴里还吹着口哨,是一首不知名的歌。明世带他要见的家伙,恐怕又是个不良少年之类。 远远地,夜行者街上一家小酒吧里传来带着吉他声的歌声。里面极暗,却出出闪烁着红红绿绿的光,照的里面跳舞的人们有几分迷幻,如同幽灵一般。 明世就这么领着一个正正经经的警察进去。 果然,在这种地方出没的人,估计没有几个正经的。刘子卿暗自想道,一边问:“你要见的人呢?” “嘘,”明世忽然笑起来,像是刻意地隐藏什么,“弯腰,从人群中钻过去。” 刘子卿为他的幼稚行为感到无语,但是他依旧照做了。他们两个像灵活的泥鳅一般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几乎没有人看见他们。明世领着他来到舞台前面,那上面正有一个人弹着吉他唱歌,是极其带感的rap,手下拨弦的动作极快,几乎晃出了虚影。那人见他们来到这边,朝这里瞅了瞅,什么话也没说,继续唱。 “你要干什么?”刘子卿看着似乎预谋已久的明世,问道。 忽然地,明世一个箭步跳到舞台上,劈手夺过了台上演唱者的麦克风,大声地喊道:“下面扭来扭去的都给我停下来!” 吉他声停下了,演唱者的歌声也停了下来,台下一阵喧嚷,随之寂静下来,有酒杯被碰落摔碎的声音,冰蓝色的鸡尾酒流了一地。底下的人连同刘子卿全部都呆住了,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突然冲到台上去的人要干什么。 明世环顾了一下四周,满意地看着自己所制造的寂静,然后继续对着麦克风说道:“瞧瞧你们那副德行,真是玷污了这么好的歌手。要知道歌手先生可并不喜欢这么快的歌,他可是累坏了,你们这群蠢货居然不体谅一下?” “自然,这地方没有音乐是不可以的,不如就让歌手先生自由发挥一下。”明世将麦克风放下,交给坐在那边若无其事的歌手,在空气中打了个响指,“请开始吧。” 那边的歌手用幽深的眸子望了望明世自信的笑容,微笑着无奈地叹了叹气,用手拨动了几下吉他的弦,比了个OK的手势。 明世跳下台去,用手拍了拍还在诧异的刘子卿,道:“看好了。” 吉他声又响起了,与之前不同,这次却温柔、舒缓了许多,让人全身都放松了下来。台上的歌手清了清嗓子,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闭上眼睛,似乎忘记了世界。 *“When I was young ……” “《昨日重现》?”刘子卿诧异地说道,“这是几十年前的老歌了吧,居然今天还能被听到。” “闭嘴,”明世朝他不满地瞪了一眼,“认真听就好了,少那么多废话。” 吉他声有序地、舒缓而含情地在空气中振动着,台上那歌手十分忘我,好像忘记了他是在闪烁转动的喧嚣的酒吧灯光下唱歌,那灯光在他的脸上晃来晃去,将原本应该看上去十分浪漫的场景,弄得带了几分迷幻不清。台下的人们此刻居然一个都没有吱声,似乎也忘记了所处的环境似的,上百双眼睛的目光,此刻就像聚光灯一般聚集在那个歌手身上。 “So much has changed It was songs of love that I would sing to them And I memorize each word Those old melodies Still sound so good to me As they melt the years away…” 这歌本是很怀旧很温暖的歌曲,从他口中唱出来却似乎掺杂了一些个人的情感……刘子卿想道,这歌声中带着些许的伤感,还有些反抗的意思。刘子卿听得很清楚,原本该柔和一些的部分,在他的口中,仿佛带了些挣脱的决绝。 不过,说到底还是很好听的。明世也真是厉害,居然将这灯红酒绿的地方,弄得像个咖啡厅,而观众们居然也出奇地配合。 一曲终了,当最后一声吉他音落下的时候,四下一片寂静,然后最先清醒的明世努力地站高,用最大的分贝喊道:“愣着有意思吗?!” 顿时,周围的观众才意识到什么似的,惊叫着鼓起掌来,还有人打起了口哨,场下一片混乱,一时有些维持不住。几个安保的人冲上来维持秩序,而刚刚唱歌的那位歌手先生,用手擦了擦湿漉漉的脸颊,背着吉他早已不知去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