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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一别两生欢 冷血的确不 ...

  •   冷血的确不知道千钧一发之间,何以药人会突然吐血,何以一个一贯以蛊毒对付别人的人竟会中了别人的毒,但他知道,眼下这间屋子里,能懂得制毒、用毒之人,除了白虹和温末末,还有一人,那便是此刻跪在地上的,他的三师兄,追命。
      追命中了毒,约莫是在今夜之前,他没有让冷血知道,也没有让能通过蛊虫窥探一切的药人知道,只因他根本不曾真的下毒。
      他只是受了伤,那伤太久太远,远在他还只是一个娘胎中的婴孩时,就已经深种体内了。
      当年的追命,便是因着那一记娘亲尚在怀他是所中的七苦拳,甫一降生,便成了“小内伤的”。而后他被送予三缸公子温约红治病,温约红到底是姓温,用一身以毒攻毒的功夫救活了追命。是以,崔略商的血管里流淌着的,除了热血和酒精,还常年有着数十味纠缠、复杂、彼此相生相克的毒。
      温约红教会他一身靠喝酒和心法来调理的本事,只要追命愿意,除了上盘功夫虚弱些,倒无碍他的寿命,只是倘若一时大意,忘了配药调息,旧日沉珂的内伤极易复发,带着凶猛反噬的毒性,任谁也预料不及。
      这本是一种悲哀的活法,活在人世间,却要日日如履薄冰,打出生起就未有一刻彻底痊愈过的伤患如同鬼魅,永远要在生命里投下一道阴影。
      然而谁又能想到,一个本该苟延残喘活着的人,却将生命活出了这般热烈精彩的活法,炽烈到就连处心积虑设伏多时的敌人也忽略了追命命里带伤的这件事,就连白虹也忘记了,关键时刻,追命竟然可以不用下毒,便使自己中毒。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法子,遇着贯心虫的蛊,偏倒硬生柳暗花明。
      现在他们都中毒了,八分之一的毒,算上追命与冷血,在场相关或不相关的人无不被紧紧牵连在了一起。
      毒的作用是削弱人的防备和意志,剑圣任天增的剑晚刺出了片刻,而正是那片刻,已足够冷血向后倒掠一步,施展出温约红的那套剑法。
      酒不醉人人自醉。
      战局里头,任天增距离冷血最近,冷血的剑舞动起来后,他是第一个察觉到周遭起了异变的人。
      他闻得一阵酒香。
      也想起一件往事。
      夫子剑曾经有个弟子,从未正式入室,却得了他的关门衣钵。他在偶然道经一处山野荒村的路途中寻到了那一脉灵根,寻到时,对方还不过是个孩子,眼神清澈,一望到底。任天增不过看了一眼,便心知那孩子是位不世出的剑法天才。男童有双心境澄明的眼眸,望上去开悟而饱含纯善,他才试着教授了数招,便从对方稚嫩的剑势中见出了禅意。彼时已年近半百的任天增大为振动,便收了那名男童为世人皆不可知的关门弟子,只为百年之后,能撇除自己在武林人中积攒的声势威名,不受人非议地将毕生所学传给真正造诣绝佳之人。
      他暗中接济着那个孩子,眼看着他长大,将毕生的心血倾数传给了他。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这位弟子,将是他另一个层面上生命的延续,是他年将枯朽时唯一热切的期盼,时刻滋润着自己干瘪的老去。
      一个人世间至纯而至真的剑客,比他自己更配得上剑圣的称号,一个真真正正的圣人。
      直到自苗疆北来的白虹带着温末末找到他的弟子,他一生的寄托。
      他们甚至还没出手,便胜利了。几队区区银两就可收买的匪寇围堵住了小小的山村,旷野里星星点点的野火燃烧着,焦油弥散开来的气味里,他们对着已长成青年的剑圣弟子说,你只有自行了断,我们才答应饶恕这一村老小的性命。
      那位真真正正的圣人,便迎着风,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他的血流淌进脚下贫瘠的土地时,任天增就在一旁。
      他被迫于观看这样残忍的景象,身心的痛苦则数十倍地猛烈暴涨着。
      他痛苦于忽然之间便失去了爱徒,夫子剑失去了传人,过去近十年的心血已然成了白费;更痛苦于那股从未这般强烈加诸于此身的自我怀疑——
      他原以为自己教出了一个圣人,一个剑法修为甚至不输于他,只消动手去拼,总能拼出生机活路的剑客。现而今这个剑客,却为了一句涉及他人性命虚无缥缈的诺言,而毫不犹豫地在自己还来不及声名动出武林、出人头地之前,牺牲了自己。
      这种牺牲,与其说是圣洁的、善良的,倒更不如说是天真的、愚蠢的。
      他竟以为自己教出了真正的剑圣,可真正的剑圣又怎会这般迂腐,这般轻视自己的生命!
      原来十年前,他在男童的剑意中所看出的竟不是禅意,而只是万物苍生皆为蝼蚁,万般诸法皆不在意的清淡。那样的清淡实是一种冷漠,一个冷漠的人,他的至善,便是这样拱手相送的轻言放弃。
      他适才意识到自己败了,一生的寄托也化作悔不当初的恨意与痛楚,他恨自己的自以为是,更恨眼前的药人,以这般叵测险恶的方式,将他一生最大的败笔铺陈在眼前,不费一兵一卒,便无情讥讽透了他所有的骄傲。
      他只剩下崩塌了的信念,和几近失没的理智。也就是在那个瞬间,任天增被药人所下的蛊趁虚而入。
      想来,那已是七年前了。
      七年光阴弹指,当初的疯狂,现今看来不过只是一场梦。
      在梦里,他仍是那个功成身退的夫子剑,剑圣的称号早已易主,那片山野未被野火烧尽,青年的尸身也不曾连同屠戮殆尽的村民们一道,被扔进草草挖出的坑洞,变成肢体残缺的焦炭,混入野狗光顾后的粪便狼藉,不分彼此。
      温约红说过,醉是梦的敌人。
      只有软弱可欺而一心想要逃避的人才会放任自己沉湎于无知无觉的梦境。
      任天增的梦曾残存着一丝希望,借着那一抹微光,反复将他拉拽于彻底发狂的边缘。但真正的强者是不会甘愿一直睡下去的。醉意之所以趁势而入,是因为它打破了惯常,就像打破一面连续七年间都暗淡无光的镜子。失衡叫人恍惚,恍惚使人警醒,那些在江湖中留下过自己名字的人们,不谓正邪,都不会丢失自己警醒的本性,越是警醒,他们便越能想起,自己究竟是谁。
      任天增想起了自己过去的这七年,他一直活在梦中,而这个梦,他已经做得够久了。
      他突然仰天长啸,胸口的真气暴涨,吼出一声:
      “醒来!”
      与之同时,发生了两件事——
      一线牵唐怀碧忽而发难,越过与冷血对阵的任天增,急袭冷血握剑的那只手,冷血急避,倒退三步之间,身上已落下大小七处伤口。
      而原本紧随任天增之后,预备着使用毒粉奇袭冷血的温末末却陡然刹足,变换了出手的对象,忽而转身掠出,拿住了原本只在一边观战,表情木然的的童创艾,左手一支三寸钢针直接没入其颈□□道,右手则捏住童创艾脉门,以指为刃,划出一道血口,并将那带毒的血送入口中。
      童创艾未及反应,便因为剧痛而开始嚎叫。
      他本不是武功高强之人,沦为傀儡不过凭着一手刮骨易容的功夫,混战之中,也就最先被药人所舍弃了。药人指挥着温末末找上他,是为了让穷途鬼枯首先以最刚猛的手段在第一时间以童创艾为样本,辨识出他们所中的是何种毒,并最快研究出解法。
      温末末是最先找到药人并将他带离苗疆的人,唐怀碧又是平日里药人最贴身伺候的侍婢,一时之间让他们各自出手,没了平日里最牢靠的下手,撞倒在香炉前的白虹便只能继续躺着。
      他躺着,恨意如同虬曲的藤蔓从每一条筋络中疯长,紧紧缠绕住他的身躯。
      那是他太熟悉的一种,恨并屈辱的感觉。
      白虹躺着,身上沾满着尘土,回忆起了自己的童年。自打他有记忆的伊始,他便已经记得自己是躺着的了。
      生命的前十年,他都于一间阴暗的斗室中度过,没有父母、亲人、朋友,只有负责伺候水食的祭司,会每天来看望一次。
      他们每次来,都会切割开他身上几乎已经长好的伤疤,检查刀口中蛊虫存活的情况。
      他记不清自己裹满厚厚绷带的身体里究竟活着多少只蛊。
      但他们告诉他这是一种荣耀。
      因为他是个“夸让巴”,意思是“没有姓氏的人”。一出生,他的家族就将他献给了蛊神。他的血脉属于蛊神,属于苗人的信仰,他的使命是将寄养在体内的蛊成功孵化,一旦完成自己的任务,便可重获自由,回到太阳下的世界。
      对于一个十岁的男孩而言,侍奉蛊神的光荣是虚无缥缈的,爹娘将他送来,或许只是想展示家族的虔诚,他没有见过爹娘,也没有享受过一天一个正常孩童该有的快乐,太阳是什么样子,糖球是什么味道,花是什么,草又是什么,风吹在脸上是什么感觉?他唯一的心愿,就是不再做一个没有姓氏的人,用自己的双脚踩上土地,去奔跑,去呼吸。
      再形容丑陋的蛊,只要成了卵,总有一日也能破茧成蝶。他这样想着。
      至于蝴蝶是什么,来送饭的祭司告诉过他,那是一种有翅膀的虫子,有了翅膀,就可以飞,能飞到这世上的任何一个地方,看各种各样的风光。
      他躺在昏暗里,用力地想象,飞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天高海阔,究竟又是多高,是多宽广,直到某种类似翅膀震颤的动静从皮肤的深处传来。
      他知道自己孵出了一种虫,却没听祭司提起过那一种虫,它们很小,不美,却真的长着翅膀。最重要的是,它们很听话,当男孩意识到自己竟然可以自由凭借意志力操纵它们的时候,他发觉,或许无上的荣耀并不是虚无缥缈的。
      苗疆养蛊已经几百年了,却从来没有出现过能单凭意念便自由操控蛊虫的人,更重要的是这种蛊虫由他所孵出,只能依傍他得以生存,如此的稀少珍奇,便是再强大的家族也未企及过这样的成就。
      待全部的孵化完成后,他将不再是个“夸让巴”,他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新的蛊王,说不定还能找回自己的亲族,光耀家族的门楣!
      黑暗里的男孩雀跃着,他想起自己甚至还没有一个名字。他为自己起好了一个,叫做白虹。
      意思是,主宰太阳的人。
      躺着的白虹忽然体会到一股快意,从未感受过的快意,舒畅中却又夹杂着一丝酸苦,他紧皱着眉头埋在一堆香灰里,体味着那种感觉。他不知道,那就是醉的感觉。
      酒醉不仅打破了他给傀儡们种下的梦,也打破了他自己的梦。
      他几乎已经快要忘记——
      原来,
      太阳是假的,蝴蝶是假的,父母亲人也是假的。
      原来,
      他们叫他“夸让巴”,是因为他打出生起就没有了爹娘。
      一个天生残疾的婴儿,四肢萎缩、五官畸形、还有严重的脏器损伤,他的家族抛弃了他,而蛊神的祭司们则利用了一个弃儿苟延残喘的性命。
      根本就没有什么天选之子,他不过是个药人,用来作为蛊虫的养料和寄主,待到虫卵孵化后便可做花肥埋了。
      他想起温末末带他到井水边,让他第一次看清自己的样子,他从未见过那般丑陋可憎的样子。
      蛊虫腐蚀了他的皮肤,扭曲了他的骨骼,不断结痂又被划破的伤口布满全身,每一道都淌出黄色的脓水。他瘦小,枯黄,像个极度营养不良的婴孩,却又满面疮痍,皱纹横生。
      原来,
      温末末找上他的那年,他早已不再是一个十岁的孩童,而是一个怪物。
      他多么恨,他多么想要忘记,原来那些关于太阳、蝴蝶的温柔描述,不过是看守的祭司们恶意开的玩笑。
      他们告诉给他那些从未见过的美丽事物,只是为了观赏他卑微的向往。
      他们喜欢看他做白日梦,甚至不自量力想着成为蛊王。可鄙的人,挣扎求索,是种丑态,叫人津津乐道的丑态。
      白虹才是第一个将贯心虫用在自己身上的人,他为自己编织一道梦,就是为了摆脱昔日那般灼心蚀骨的屈辱。
      因而他恨,他恨这该死的醉意!
      “杀了他!杀了冷血!”他歇斯底里地下达命令道。
      他已无多少可用之人,这道指令,是下给追命的。
      冷血还在奋战。他使着温约红酒不醉人人自醉的剑法,不能克敌,只能走避,刚才的几次交手已受了不小的伤,正常情况下来说,他是无法挡住追命那风驰电掣般袭来的一脚的。
      天下间也没有多少人能挡住那一脚,好在站在距离冷血最近的,是最先意志转醒过来的任天增。
      任天增出剑,同时冷血大喊:
      “前辈,莫伤我三师哥!”
      “格老子!”任天增破天荒骂了一句脏话,七年前他得封剑圣的时候,还是个一眼看上去仙风道骨的老人家,只是遭了徒弟的刺激,又被白虹掳去倒了七年的恭桶,一朝醒来,倒一下放开了自己的本心,叫冷血喊得毛焦火辣,骂人的话张嘴就来。
      追命的那一记踢撞在夫子剑的剑背上。
      “格老子!你这师哥怎么回事,为何他就没有醒!”任天增吼道。
      为什么,冷血就算不知道,也大约可以猜到,酒不醉人人自醉,偏偏他这个三师哥,就恰是千杯也难醉的人。
      冷血是追命的师弟,他对追命,自当留情,但有一个人却不会,便是继任天增之后与冷血交手,现下已有悠悠转醒之势的唐门一线牵,唐怀碧。
      唐怀碧就快要醒了,她只是还沉湎在一阵悲痛里。
      她的眼前反反复复上演着情郎被杀害的一幕。她没有任天增的颓丧疯狂,也没有药人的滔天恨意,为她编织的梦,是破碎前的温柔旖旎,是但愿君心似我心,朝朝暮暮朝朝。
      那些海誓山盟就好像还是昨天,撕心裂肺的失去也好像就在昨天,于她的爱情之外,她并不是个好惹的女人,她所受的伤,向来是要找人千百倍的讨回来。
      她只看见任天增与追命交上了手,听见药人对追命下令,还未清楚记起自己究竟是谁,就已冲了前去,杀!她要杀了那些夺走她爱情的杂碎!
      冷血心急如焚,捂胸吐出一口鲜血——他的功力终于完完全全地恢复,再也无法承受温约红那扰乱人心神的剑法了。
      但他决不能任由任天增与唐怀碧同时对被操控着的追命出手,他拔足奔去,冷血使出了冷血自己的剑,四十九路无名剑。
      白虹在嘶吼,他望着眼前的这幕,发出愈加尖利、非人的声音,任天增醒了,唐怀碧醒了,就连见识过他还做药人时模样的,他最不愿让其醒来的温末末都快要控制不住了。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结局,他还有那么多想干又没干成的大事,还没能弥补过自己前半生的惨淡和失意,他怎么能容忍旁观着别人皆大欢喜!
      绝无可能!
      他还有最后的一样武器可以使用。
      “杀!杀你自己!”他吼道。
      正从十数个不同的诡异角度出脚的追命忽而停下了动作,他的轻功除了灵巧,便是迅捷,当他真的行动时,那行动会太快,在场几乎没有人反应过来,所有人都眼睁睁看着,方才还出脚的人拧过身子,胸膛全力朝任天增的剑尖上撞去。
      夫子剑已经许久没见过血了,此刻它在空气中发出铮鸣的回音,插在一位年轻人的后背上。
      那个年轻人是冷血。今天已经流了太多血的冷血,替追命挡下的那一剑,已经是他今天收到的第三十六处伤,其余的三十五处还都淌着血,冷血头晕目眩却身量挺直地站着——
      他已经挡不住紧接着朝追命攻来的唐怀碧,他已不求一胜,但求无悔。
      所有人的动作一瞬之间凝固在空气里的时候,追命贴着冷血的前胸,那是冷血唯一能够做出来的阻挡在三师哥与唐门暗器之间的动作。佛堂中陡然刮起了一种风,封住了那一刹那的风云变幻。
      风里有清雅的檀香。所有人都恍若同时听见了钟声。
      大象无形,大音稀声。
      很少有人知道,云南方家以容貌出色而闻名的方五公子,实是一位心法高手。只不过不同于寻常习武之人,方五公子的修为不在内力,而在佛法。
      他同时也是镜空大师,千钧一发之际,镜空醒来,并吟出了大降魔秽迹金刚圣者启请。
      于净居天虔敬礼,身清心清诸根清。于明清天虔敬礼,身明心明诸根明。
      佛法是他的功力,他一身修为尽化作香风中的梵音。佛法无边,驱散一念心魔。
      唐怀碧的金丝线悬停在距离冷血仅仅半寸的地方。冷血的耳边只剩下嗡鸣。
      他听见一个人在说话。
      “下次再用身子挡在前面,三哥踢断你的肋骨。”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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