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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居 “如诗,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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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诗,你的大物复习的怎么样了,我发现我根本理解不了这么高深的东西”小泽抱怨道。“唉,我也理解不了。这可怎么办啊。下个星期就要考试了。”班花这时说话了。我:这是什么情况。大物考试,我怎么不记得?我低头发现我在看大学英语读写。靠,这到底是什么情况?这时一道悦耳的声音响起,但是好像少了一点温度“你们不要催如诗看大物了,她明天要英语重修考试呢,她还有心思看大物么?”“哦哦,也对啊。理科那么好的人,英语竟然挂了,实在是令人心酸。如诗你加油明天的考试吧。”小泽无语道。羽涵和娆娆这时边收拾书本边对我说,“我们去图书馆研究了,你一个人在寝室好好复习啊。英语这东西我们可帮不了你。加油。”说完三个人只给我留下那一抹靓丽的背影。这时我才领悟到,不会吧,我明天要考英语了,下周考大物。我的天哪。赶紧看啊。可是感觉英语书上的字怎么也看不清,翻到第二页也是一样的情况,急的我额头上冒出了细细的汗珠。可是就是看不清楚。
这时突然听到“懒虫起床,懒虫起床,再不起床就要迟到了。”猛然间睁开双眼,原来是在做梦,吓死我了。长舒了一口气。但是一想到又要到那折磨人的公司,面对那群妖魔鬼怪。我就在思考,是不是梦中的情况我更喜欢一点?算了,英语也许更可怕吧。
匆匆忙忙的喝了一杯水,拿起牙刷往嘴里塞,刚开门就看见了王喜轩。话说我的公司对外宣称提供宿舍,但是实际上是我们几个新人合租的一处居民房,三室两厅一厨一卫,地方还是挺宽敞的。可是,就我一个女生总是多有不便。比如有一次我半夜看完美剧,凌晨一点了,在睡觉之前想要去趟卫生间(自我感觉有点强迫症)。打开卧室门发现一片漆黑,心想,也是大半夜的都睡了吧,除了我这个夜猫子。随手打开客厅的吊灯,这时,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半裸着的男人坐在沙发上喝啤酒,一瞬间心跳停了。“屋里面进来一个神经病小偷?天太热了.在喝酒凉快”犹豫着我是迅速退回卧室,还是尖叫。但是似乎这两个选择我的神经都不太喜欢,选择了第三种方案,淡定的瞄了一眼那个神经病,额,发现竟然是同期同事。接着大方的走进卫生间,出来后随手关了客厅的灯。神经病你继续黑暗中喝酒吧!!!!虽然表面无比淡定,但是后遗症持续了好久,总觉得心脏偶尔会停止一下。神经病,我诅咒你一辈子!!!当然除了这种奇葩事,还有各种生活小事,总是让人无语啊。王喜轩当然不是这个神经病了,但是他却是一个跟屁虫。王喜轩,男,24岁,我的大学同学。作为一个典型的南方男生,所以,想象的到个子不高,身材偏瘦而且比较墨迹的男生。可能在我眼里的墨迹,是他眼里的细心吧。他还有一个和他名字类似的性格,喜欢炫耀 ,尤其是我面前,这也是我最不能忍的。“我昨天和我家清清打电话,打了3个小时,感觉她越来越依赖我了。你说我俩是不是会一辈子这么好啊。”“对了,昨天有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当时她在朋友圈说想吃零食。我前几天给她在网上订的零食大礼包正好今天给她邮寄到,本来是想给她惊喜的,没想到我们这么心有灵犀。”“如诗,你今天工作忙么?哎呀,我这工作好多。都忙不过来了。侯主任要审的图,他就看了一遍,就通过了。好开心啊。”。。。。。。。。天天在耳边,如同念经一样,感觉要疯掉了。
我们屋子里还有一同事在住着,但是他是总公司临时调来帮忙的,叫林月。听名字是不是感觉是女生?但是,记住,名字就是一个代号,它并不一定能形容这个人。林月,实打实的大男生,男生界的暖男,而且是撩妹高手,但是人家只暖女朋友一人,更是只撩其女友一人。简直是好男人的典范。对于那个半夜喝酒的神经病,是王喜轩的室友秦晨,由于人多,屋子少,只能让他们两个人住一个屋子了。
懒得理王喜轩,我自顾自的洗漱完成,赶紧收拾完东西,准备出发。当然还得和跟屁虫一起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