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把拖欠的更新补上来,下一更顺利的话应该在下午或者晚上……不顺利的话明天应该能一起奉上。
2.“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引自陈与义的《临江仙》:
“忆昔午桥桥上饮,坐中多是豪英。长沟流月去无声。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
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闲登小阁看新晴。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
我个人十分喜欢这首词,因为它是北宋破后词人的哀叹;既写过去,又写现实;人生际遇与国家兴亡系为一体,最后都只能化为悠悠渔唱,既美且哀。
3.emmmmm,其实我动笔写快穿的时候是十分纠结的(虽然我这篇应该算……慢穿?),因为我很难从我的逻辑解释里面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主角穿越不同的世界,往往需要借助里面的身份。那如果是活体穿越的话,那原主怎么办?从技术处理的角度上来说,可以让原主的意识沉睡。这样就避免了原主和宿主意识不统一的麻烦(两个人就算达成共识,也不可能在细节上完全一致)。不说沉睡这件事是否正当的问题,穿越到原主身上的宿主,和原主毕竟是两个人。就算宿主要在任务的要求下扮演原主,那也是披着原主皮囊的宿主,既要展现宿主的人格,又要写原主的皮囊,同时还要在细节中突出原主这个人是曾经存在过的……而不仅仅是发布任务的NPC。这样的尝试,在我以前的一篇短篇中尝试过,老实说写的十分难受,不过也可能是我的笔力的原因。
emmmmm,我看其他的快穿,有是那种,嗯,大概是原主死得很冤屈,宿主穿越到ta身上以某种形式替ta复仇吧。其实这是个好办法,只要着重突出宿主的人格就好了,因为原主已经死了嘛,而和原主相熟的人如果发现“原主”变了,也可以解释为,因为原主发什么xxx悲惨的事情,所以性情大变。而且原主也留下要复仇的遗愿,所以也不存在和原主意愿相悖的问题。
但问题是,我不喜欢写这样复仇的故事呀!
我想了半天,借用了“借尸还魂”这个点,但是删去了原主遗愿的部分。因为就这个故事而言,白晓晓不是能帮吕小念复仇的女鬼。而就我的私心而言,我不愿意她成为这样的女鬼。
白晓晓的人设……emmmmm,照我基友的原话来说,就是不怎么讨喜。但透过我这个作者本人的滤镜而言,我是十分喜欢她的,虽然优柔但有原则,虽然也胆怯但是坚韧。而且优柔的另外一个意思是“宽厚”……emmmmm,虽然她也小气吧啦地记仇。
所以第一个是问题主要是技术上的纠结,第二个就是正当性的问题。即使在一种极端的条件下,就拿帮原主复仇这个模板来说吧,对我个人而言,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谁赋予了主角审判和惩罚的权力。
掰开来看的话,原主是受害者,ta有要复仇的诉求,所以(可能以某种代价)委托了主角。那主角在故事中,充当的其实是法庭和监狱的角色。一是审判加害者,二是惩罚加害者。
所以这个法庭与监狱二合一的角色的权力,应当由谁赋予?
受害者吗?是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并不反对以直报怨,但是是建立在“以牙还牙”的基础上。以直报怨是有度的,把握不好这个度,就是睚眦必报。所以如果是受害者去审判,很容易失其公正……如果所有受害者真的能公正地审判的话……emmmmm,我觉得受害者是个人,而不是机器。
我想了半天,最终让主角理直气壮地审判的可能是因为主角有系统,因为系统发布了任务,主角只是执行而已。所以这个审判长和监狱长是系统才对。那一个更可怕问题就来了,是什么决定拥有系统与否?是否一旦拥有了系统,就可以在任务的范围内为所欲为?是否因为有系统(含金手指),就会比各个世界的原住民更高一等,所以无往不利,所以这个世界的道理、伦常、规矩都限制不了主角。这些其实都还好,我看小说也很喜欢厉害的角色,但其实最重要的是为所欲为的审判——这要是在宗教故事里,是神才有的威能与权力。
甚至如果,受害者本身也是另一个事件的加害者,那么谁替另外一个受害者发声。只因为这个受害者没能委托主角,所以ta的仇恨就不是仇恨了吗?如果真要以这种方式清算,那就所有人一起清算,才算公平吧。
说到神,忽然想到《死亡笔记》里面的夜神月。他因为死亡笔记有了审判生死的威能,甚至想成为新世界的神,可最后,他只是被这样的权威异化成了一个自私的,狡猾的,残忍的,罪犯而已。
所以我才不愿写复仇的故事,因为复仇必然牵扯到正当性的问题,有些问题是无解的,借陈世骧先生对《天龙八部》评论来说,其实就是“有情皆孽,无人不冤”。所以对于白晓晓而言,与其说我让她完成一个又一个任务,不如说我想让她在这些任务里经历一些事情。仅此而已。
其实说这么多也没什么其他意思,只是前面几天一直是踩点更新,没时间写“作者有话说”,话痨的毛病又犯了而已。emmmmm,如果有小天使在看这篇文的话,留个言嘛,不然看评论区冷冷清清,话痨作者好难受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