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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就在朱旻斯愣神的时间,他的人物被对方反杀,并且成为对方成功五杀里面的第一滴血。

      此时,朱旻斯连脾气都没了,这个顾明弦,注定是他的晦气包。

      放下手机,抬头看着顾明弦:“你来做什么?”

      “你对自己的救命恩人,就是这样的态度吗?”顾明弦的嘴角带着嘲讽的笑意。

      朱旻斯不甘示弱地勾起冷笑:“不好意思,我就是对财神爷,也是这种态度。”

      顾明弦无所谓的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东西:“本来是想探病的,不过听说你快要出院了,看来我来晚了。”

      “等等。”朱旻斯下意识开口制止他。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那可是最新款的PSV4代和vr,国内都没得买的好货。

      “只要有探病的心意,不管什么时候来都不迟的,你的心意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朱旻斯期待地看着顾明弦,更准确地说,是顾明弦手上拎着的东西。

      顾明弦失笑摇头,朱旻斯没注意到他的表情,目光完全跟着他手上的动作在移动。

      把两只纸箱子放在床头柜上,顾明弦无奈道:“要出院?我去帮你办出院手续。”

      “诶诶,不劳烦您嘞,言辞说他一会儿过来,我等他一起走。”朱旻斯赶紧开口制止。顾明弦这倒霉见的,在这儿多待一秒,谁知道他又会遭遇什么厄运。

      顾明弦停止动作,转过身,面无表情盯着朱旻斯的脸。朱旻斯被看得有些不自在,刚才那话的确有点过于忘恩负义。

      亡羊补牢道:“我这不是看你挺忙的,不想浪费你的时间。”

      顾明弦脸上的表情才松散些:“我既然来探病,自然知道探病要做些什么。现在病人最大,不是吗?”

      说完,不等朱旻斯再有反应,就走出病房。

      不知护士小姐是出于什么原因,居然答应了朱旻斯的出院要求。而且平时都是以相当高冷姿态出现,今天不过半个小时,就已经出入他病房两趟,每次都是春风化雨般的微笑。看得朱旻斯有些不寒而栗,这是冬天消融,春天来了?四季转换有点快,当心来个季节性感冒啊。

      顾明弦沉默着为朱旻斯收拾行李,其实朱旻斯也没什么东西,就是几件衣服,他嫌弃病号服太粗糙,穿着晚上睡不着,就让言辞把他的家居服带过来。

      虽然已经是个落魄富二代,一身少爷毛病却从来没有改过。

      看着顾明弦一双修长的手,根根手指骨节分明,纤瘦合宜,只左手的食指上带着一个银色的波浪形素戒。说实话,以朱旻斯的眼光,这个素戒做得太粗糙,应该是手工制作的,波浪形的幅度有大有小,亏得顾明弦的手漂亮,衬得这个素戒别有另一番味道。

      顾明弦碰巧抬起头,见朱旻斯盯着他的手看,也同样发现了他手上的戒指。微微抬眼看朱旻斯的反应,见朱旻斯的脸上除了嫌弃别无其他。

      脸色渐渐沉下来,把行李袋的拉链一拉:“可以走了。”

      “等等,我的psv4。”朱旻斯的腿脚不方便,却还是紧紧抱着那台游戏机。

      顾明弦再次觉得好笑:“我去找辆轮椅。”

      “不,我不坐轮椅。”朱旻斯想都没想摇摇头:“坐轮椅人家还真以为我是个残障人士了,一点都不符合我英俊潇洒的气质。”

      “你的脚包的那么肿,还有什么形象可言。”顾明弦嘲讽。

      朱旻斯看了看自己那只胖乎乎的猪蹄,颓然发现顾明弦说得在理:“……好吧。”

      出病房时,顾明弦的头上戴着一顶磨边渔夫帽,一双墨镜,掩不住身材高挑,让路过的人多看两眼,却没认出来。他拿着一只行李袋,手推着朱旻斯的轮椅,朱旻斯的一只脚包地老大,手里紧紧抱着两个大纸盒子,心里美滋滋的。

      坐顾明弦车的时候,朱旻斯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反正他不会死于车祸,那么至少目前坐顾明弦的车应该是安全的。

      于是,放心地钻进顾明弦的车。顾明弦居然开着他之前发在朋友圈里的保时捷限量款跑车,拉风地停在医院停车场,想不让人注意都难。

      “说实话,你是不是就想告诉别人,影帝顾明弦就在这里,快点来拍我啊之类的。”朱旻斯任顾明弦为他系好安全带,忍不住白着眼吐槽。

      顾明弦的脸靠他很近,让朱旻斯清楚地看到他没有一点毛孔的细腻皮肤,高庭的鼻梁,眼窝深邃,深褐色的眸子,带着抹不去的混血痕迹。顾明弦的祖母是德国人,因此顾明弦身上总带着股冷硬自持的高傲气息。

      谁都想不到,顾明弦会放下偌大的家族产业,跑进娱乐圈当演员。而他这个富二代,则家道中落变成狗仔,如果拐着十八道弯来说的话,朱旻斯和顾明弦现在还是同行呢。

      顾明弦抬头,深褐色的眸子看向朱旻斯黝黑的瞳孔:“你指这辆车?”

      朱旻斯将头转向别处。

      顾明弦则微微轻笑:“车子对我而言,只是一件交通工具。”

      朱旻斯:……装逼被雷劈。

      顾明弦发动车子,慢悠悠地打着方向盘,开出停车场。朱旻斯忍不住皱眉,如果是他,肯定一脚油门踩下去,提速,打弯,才算不辜负这跑车的优良血统。

      能把这跑车当普通家用车开,也算顾明弦的一大本事了。

      待朱旻斯和顾明弦离开后,才有人从暗处里走出来,手里拿着相机,一脸不敢置信。

      他刚刚拍到了什么,影帝顾明弦跟一个男人有一腿,而那个男人,就是自己的老板朱旻斯!
      这简直就是堪比新大陆的奇幻世界嘛,难道老板自己没有预测到,他就是那个跟顾明弦有关系的男人吗?还是说,他知道自己就是那个男人,才阻止小C再去跟拍。

      而小C则自作主张地来跟拍顾明弦,从而发现了这个真相。

      天哪,要是让朱旻斯知道,非杀了他不可。

      哆嗦着身体,赶紧把刚才拍到的照片一一删除,以此来销毁证据,给自己做心理暗示,他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拍到。

      朱旻斯的住所和办公室在同一个地点,朱家破产后,就剩下这套奶奶留下来的二层别墅没有被查封。朱旻斯就搬到这里来住,一楼办成杂志社,二楼则用来做自己的容身之所。

      想到杂志社里的三个员工应该都在,朱旻斯可不想顾明弦进去惹出什么爆炸性效果,对顾明弦说道:“你把我送到这里就可以了,今天谢谢你啊。”

      顾明弦看了眼这幢有些破旧的别墅,红砖褐瓦,旧时风格浓厚,可想而知年头有些久了。没想到朱旻斯能够窝在这里这么久,这么多年过去,他也不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我把你扔在这里,你又要怎么进去?”顾明弦问。

      朱旻斯想了想:“你先走,我打电话叫员工出来接我。”

      顾明弦倒是忘记了,现在朱旻斯可是娱乐圈里人人避恐不及的狗仔。不知道爆料了多少圈内艺人的丑闻黑料,已经有人放话要对付朱旻斯。

      毕竟狗仔这职业,在谁眼里都是不讨喜的。艺人厌烦,粉丝讨嫌,就是普通人都认为,狗仔跟记者,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职业。

      “你是不是拍到了林可儿的……照片。”顾明弦忽然开口问。

      朱旻斯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是啊,尺度爆表,你有兴趣?”

      “那你知道林可儿是靠什么走红的吗?”

      朱旻斯摸着下巴认真思考,这他倒是真的不知道。不过做了狗仔后,对娱乐圈里的这些男女明星也都有了个大致的了解,林可儿长相么素颜真是路人,身材五五分,演技比路人还路人,声音还刺耳。

      上上下下看,还真没拿得出手的了。

      “她的那对……比男人还平的胸?”朱旻斯承认他说这话时,有很大调侃的成分。

      顾明弦满脸黑线:“你倒是对别人的身材了若指掌。”

      “是谁先挑起这个话题的?”朱旻斯不满意地甩甩手,要下车。

      顾明弦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一脸严肃:“不要去惹林可儿,她能红起来,全靠她有个□□背景的干爹。”

      “□□?”朱旻斯愣了愣,随后不屑地把自己的手挣脱出来:“你当我是被吓大的啊。当年老子在□□拜把子的时候,林可儿还没生出来吧。”

      谁没有过杀马特的青春年少,青春期叛逆的朱旻斯,还的确混过□□。染着一头五彩斑斓的头发,黑色皮背心,露出腰上一截肉,后腰上还有一只黑色十字架纹身。一条长皮裤,将大腿包得紧实,他也是在这样的打扮下,第一次见到顾明弦。

      顾明弦那时穿着一身乖乖牌的高中制服,英俊冷漠的脸色,刘海散下来,堪堪将眉毛遮住,一副金丝边眼睛,任哪个家长见了都会喜欢的款型。

      也就是在这样强烈的衬托下,叛逆少年朱旻斯被他爸拧着耳朵,恨铁不成钢地拎回家,打个半死。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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