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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株玫瑰 9年前的北 ...

  •   2017年8月8日,晚上8点44,南京,家。
      今天在豆瓣上看到一个帖子,标题是9年前北京奥运会给你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我没有点开那个帖子,但却不由的想起了9年前。
      2008年8月8日,我在读高三。
      对于那届奥运会最深的印象不是来源于某个运动项目或是某个运动员,而是开幕式。
      对于开幕式的印象深刻完全是因为当时语文老师要求我们每个人写一篇奥运会开幕式观后感。
      高中时代的我大约所有的技能都点亮在写作文这一项上了。不是说写的有多好,而是对写作文有一种无限的热情。现在想想,大约是我到目前为止做的最有兴趣与最喜欢的事情了。
      那一篇作文我还记得名字:光与影的盛宴。
      很羞耻的名字。
      但是,现在想想,我对写作文的热爱,很大程度上,大概源于语文老师总能和我巧妙的在同一频率上。
      她很喜欢这篇作文,对此进行了大力的赞扬。
      或者说我写的作文,十篇有九篇都能获得她的青睐。几乎是每一次语文考试,作为语文教学组组长的她都会将我的作文印出来,发给全年级传阅。
      而我虽然心中怀着羞涩的窃喜,却表面仍要维持淡定自若。
      大概那时有点入戏过深,总觉得要维持文艺女青年的形象不能崩。
      所以整个高中生活虽然语文老师的恩宠让我觉得我可以肆意张扬,却还是每次在作文被读出来或者印出来时表现的一脸冷漠。
      但是事实上,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人会在意你的作文。
      大学时无意间我读到过八月长安的《你好,旧时光》和《暗恋》。
      《你好,旧时光》看完后,我内心惊骇不已。我一直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会自己和自己对话,会沉浸在自己给自己写的各种小剧本里。
      我曾经一度每晚在临睡前会给自己编一个小故事,常常感动的不能自己,有时都泣不成声。
      我一直将此视为心底潜藏的小秘密,因为这个秘密既紧张又自豪。
      后来在《你好,旧时光》里我看到了余周周。
      我起初很兴奋,像是看见了自己的同类,但最后更多的是失望。
      因为原来,我一点也不独特,原来,我只是人群里的大多数。
      再后来读到《暗恋》。
      很可惜这部小说,我没有看完。
      没有看完的原因不是作者写的不好,相反她写的很好。
      而是因为:1、我的生命里从未出现过盛淮南。暗恋,是我现实生活中从未体验过的感受,但是我能感知这种情感。我很羡慕洛枳有这样一个人可以耗费整个青春的力气去喜爱。2、就是洛枳在高中时用心写好每一篇作文,想让盛淮南看见。
      我想到了我自己。
      高中的时候,我几乎将全部经历投入到我热爱的写作文事业中。大约是太热爱了,我甚至放弃了我曾学的相当好的数学。数学成绩一落千丈,以至于现在常常成为我的梦魇。(高考后,常常在梦中梦到无法做出的数学试卷)
      洛枳在热爱之外把写作文当作与盛淮南的某种交流,而我,现在的我,正视当年的那个自己,我大约是借助写作文,满足内心的某种虚荣。但是,如同盛淮南的表现一样,大部分同学都甚至连看都不会看的扔进书包甚至垃圾桶里。
      书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再也无心看下去了。
      整个高中我做的最叛逆的事情大约就是为了满足自己奇妙的虚荣心,以及为了自己那一点点的热爱,而毫无顾忌不计得失的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写作文中。
      而,像是最狗血的剧本,高考,我的语文,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滑铁卢。
      作文严重走题。
      大约是得失心过重了。
      越想出类拔萃,越背道而驰。
      无异于一道惊雷,我藏在热爱表面的那一层虚荣就这样暴露在自己眼前。
      大学时,填志愿时,爸爸说:“我建议你学法律。女孩子大多偏感性,你又格外感性,学点法律,就算以后不从事法律工作,多点理性的思考,对你的一生都会有帮助。”
      心灰意冷的我,又因为这句话,燃起了对大学的憧憬,选择了法律专业。
      却没想到2009年的无意选择,却一直影响我到现在。
      真是有趣的人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株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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