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大家春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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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又复习□□,再看看自己给百目鬼一家设定的能力,终于意识到OC们各种能力的灵感来源乃至这篇文从人设开始就让我觉得很微妙的原因是啥了……
□□啊!
消哥就是个现实扭曲者,而瀞就是他的专属斯克兰顿现实稳定锚啊!【笑哭.jpg
□□主站的“最初之作”173号、“羞涩的人”96号,cn(中国支部)的“死角新娘”,还有一个一旦看过它一次再看就一定会死的项目(好像是这样?是个雕像),都是很有意思的视觉系项目(还有X战警漫画中有个一不看他就会忘记他的人物……)
在否决了诸如“灭、寂”之类的名字后,最终决定瀞的哥哥姐姐们分别叫消、清、濯、涣——这五个人的名字都有“(使)事物(尤其是脏东西)消失、(被)清理”的意思并且都是三点水旁(日文写法我不管,诶嘿)……但他们的个性并不都是“清理/消除/剥夺”这一类的,反正他们都叫“百‘目’鬼”,个性都是眼睛。雁来的父母和六个哥哥的人设也都出来了,后面再说(七个孩子的设定有参考韦斯莱一家XD)。
我个人的写作习惯是,每一次对外貌元素的描写都是有剧情推进作用的;所以,注意我每次提到人物“外貌”的语句,有伏笔的哟。
三个姑娘都是女主啦,瀞只是第一个篇章的主人公。
至此《百目鬼瀞之章•下马威篇——你正在被做成表!》完结,《羽黑雁来之章•体育祭篇——英二代自有必杀!》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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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念预警:
1、按现行法律来说,“英雄”其实是不可以代替“司/法和执/法机构”对别人进行判决和惩处的,即使是《我英》里的【日本】“英雄”,用个性抓人的权力也是法|律赋予的。所以日后如果出现角色越过法/律限定的范围,对敌人造成了什么伤害,请不要忘记,这是不对的;
2、“不对”和“不好”不一定完全划等号:D;
3、本文私设里,每个国家的国情不一样(比如中国,怎么可能允许“职业英雄”就业倾向成为社会主流?一是有强大个人武力、武装力量和号召力的人对政府和社会稳定来说有多危险不用我多说,二是都去学这些了谁还去搞科教兴国文化兴国啊——全民超人化也阻止不了中国人把农作物和基建搞到太阳系以外的决心!三是在“不允许‘职业英雄’成为社会主流”的条件下,中国最多课下“学兵”,组织小孩子们培训一下,高中也不会大力搞“个性”培训尤其是战斗力培训的;大学倒有可能开设新专业。而类似于“英雄”的合法职业大概也会以国营为主,类似于公务员,甚至就是军、警的新分支;民间最多也就是保安和私人保全)。
4、在科技发展到“能让一个人等量地、一遍又一遍切身体会到别人所体会过的负面情绪和感受”前,我坚决反对废除死刑:确实,对大众来说,判一个杀了N 个人的连环杀人犯死刑太不公平——毕竟ta杀了那么多人却只需要干干脆脆地死一次,但现阶段的科技水平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但要是能让ta感受N次受害人们死亡前的绝望,并在最后一次感受后真正死去,岂不是更公平:D
5、我这人特别简单粗暴:我举双手双脚赞成复仇者在不殃及无辜者的情况下把仇人剁巴了,但对“ABCDEFG伤害了我所以我要杀遍26个字母”的人只有呵呵,并且完全没兴趣结、合、其、悲、惨、过、往给这种“把火撒在没伤害过ta的人身上” 的人量刑;以及,知道自己干的事儿是“伤害别人的事”的人,就该做好玩脱被人打死,死了还没人可怜的准备。
所以瀞之章后,顺着时间线来的故事就基本没弔哥什么事儿了……让我们跟他那一把听得人想先硬为敬的小嗓子说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