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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游历 在瑞普利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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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普利斯学院一晃就是三个月已过,女娃也已学会简单的精灵语。是的,现在这个地球主宰是精灵,所以理所当然世界通用语是精灵语。
瑞普利斯学院多的是不会精灵语的妖,所以在这所学院内精灵语是基础学科,不会精灵语一点都不丢人,甚至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她也了解到,虽然精灵现在是最为强大的种族,但是她们并不强迫其他种族一定会精灵语,所以在这个世界里各种语言仍是百花齐放,只有那些需要学习更深层知识的妖或者半妖才会去学校特地学习精灵语,毕竟最高深的知识全部都是精灵语所书。据女娃知道的小道消息,似乎是在精灵取代了人类的地位以后,使用了雷霆手段将所有其他语言记载的书籍全部焚毁。
不过这所学院倒不死板,入学考试所用文字的的是除了精灵外,其他种族的通用文字。妖族到底不如精灵聪明,这种文字,是人类使用人数最多华族文字和当年人类通用文字的结合体,而女娃对这种两种文字皆是非常熟悉,是以才能顺利通过考试。
这精灵与自己想象中的善良纯真似乎不太一样,但是仔细一想也就知道了,能主宰如今的地球,又岂是良善之辈所能行?
这学院风气很好,只要被这所学院录取,除了精灵语没有任何人会口吐其他语种。
如此很便于她将自己隐藏起来,也让她对精灵语的学习有了很好的助力,毕竟谁人都知在一个全是说此地母语的地方,才是学习最快的环境。
三个月说长不长,已经大半个学期过去。而依着这所学院,书本上的死只是全不如实践来的好。是以,期末考试就包含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笔试,还有一部分是为其两个月的游历。笔试在游历之后,这所学院信奉实践出真知,通过实地考察过的知识才能更加牢固的记在心中,所以这所学院的考试十分难,即使这里的每个学生都很刻苦,考试通过率也只是堪堪一半。
如此风气也全因为这所学院在自由之都内,这里没有强权,没有利益,有的只有教书育人、认真负责的老师们。这里教出的人才不计其数,近乎三分之二,能被普通大众叫上名字的能人能事皆出自这所学院,它当之无愧如今地球上第一好的学院。
有如此丰厚的人才资源,精灵王自然想要让这所学院效忠于自己。只是,这所城市不知何人何时建成,若谁有不轨之心想要霸占此城,都会有神秘的力量将其赶走。在几次精灵王亲临未果后,再也无人打这里的主意。
女娃这三个月除了巩固课堂上所学知识,更多的就是前往图书馆了解更多这个世界的讯息。遗憾的是,偌大的图书馆里,她浏览那么久也每层发现有只言片语提到当年人类如何战败,精灵与妖又如何崛起,仿佛从上古开始这片土地的主人就是精灵与妖,与人类并无半分干洗。
她心存疑惑,可是这疑惑却无处可解。按理说,胜者王败者为寇,即使不会大肆宣扬人类的丑恶,也该将歌功颂德自己种族的胜利才对。
她想了许久也未曾想通,最后觉得自己许是将人类的思维太过放在自己所不了的种族上了。毕竟成王败寇之类全是人类所思所想,没准对他们种族而言,胜了便是胜了,无甚好说,最重要的是未来。
“米妮,你与菲莫斯去西南方向寻找这几种草药,日落前回到这里。”雌雄莫辨的美妙声音将女娃从自己的思虑中拉回。
“恩,好的。”她点点头,扯扯正在看书的菲莫斯,示意她该出发了。
那雌雄莫辨的声音主人便是那日与她一同考试的精灵——瑟斐尔,精灵是天赐的宠儿,因为精灵语就是他的母语。在大家还在苦苦挣扎学习精灵语时,人家已经将他们这学期要学的东西自己学习了一遍,所以顺理成章的瑟斐尔成了他们的班长,这次游历他是他们的队长。
见她应了,瑟斐尔便去吩咐嘱咐其他小组。
艾瑞斯帮她插进的班是炼药师,幸而她进去的时间不比别人晚多少,倒也不会拉下太多功课,再加上天生比旁人会学习,在班里除了瑟斐尔她便是成绩最好之人。
选择炼药师则是因为艾瑞斯说,人类天生不会魔法,只有在这个班里,才不会暴露,毕竟即使资质再怎么差的妖或者精灵运用元素之力生个火,就跟人类天生就会呼吸一样自然。
因为怕和那些异族走的太近暴露自己不会魔法的弱点,她虽然来了三个月也没有教到任何朋友,倒是有个菲莫斯与她一样爱看书,一来二去总在图书馆碰面,算是志趣相投。当然在没有朋友这点上,不仅仅是女娃说的原因,据菲莫斯所说,是因为她身上有股难以言喻的怪味道。而大多数妖和精灵都嗅觉灵敏,所以并没有人愿意靠近她。
菲莫斯愿意与她有什么活动都一起,也只是因为她的原身是植被,嗅觉极差,再加上觉得女娃这种学霸才是与她的同路人。
女娃对自己身上的气味无可奈何,毕竟是为了遮掩她人类的气味。如阿瑞斯所说,她已经彻底习惯了那股怪味道,毕竟吐着吐着就习惯了。
“菲莫斯,别看了,这段山路并不好走,万一滑下去,我这个半吊子兔妖可救不了你。”女娃停下脚步,等到后面那个龟速前行的同伴终于赶上她,女娃提醒道。
“唉,米妮。你怎么就不懂书比花草好看太多的道理呢?”菲莫斯不情不愿的将书放回怀里,懒懒散散的抬头看路。
菲莫斯花草成精,长相普通比不得旁妖或者精灵好看,甚至可以说是在如今俊男美女众多的世界,算是丑的。虽说长得普通,但身上一股清新淡然的气质却是其他人比不得的,在女娃看来那种素雅的外貌正合自己胃口,毕竟换做是谁吃多了荤菜,来点清淡素食都是好的。
“菲莫斯,你说你家是开药铺的,来这学草药倒也无可厚非。只是既然你不喜欢,干嘛还来?”女娃眼睛盯着路边的花草,注意着自己此次历练要采摘草药。
“我倒也不是不喜欢。你也知道,那些大人总是爱将自己觉得正确事情强行按在我们小孩子身上。”菲莫斯手插在口袋里,看也不看那些花花草草,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我从小就接触这些,学校里学的这些可能还不如我自己知道的多,但是家里大人就是觉得要我来这里镀层金,等日后让我继承家里药铺才号将其发扬光大。你说这不是浪费时间么?学校是来学习的,那么功利怎么行?”
“我觉得你家里大人倒也没说错,只是你都这样觉得怎么还不反抗?”一路看过去,果然那种需要的草药一个都没发现,女娃思忖,也许该往走走没有路的地方,毕竟多数珍稀草药都在危险之地,这样碰运气瞎找,实在太难。
“我自然是反抗了,你看我哪次小测试不是倒数第一?”菲莫斯满不在乎的说,“虽然他们老是说身为最为孱弱的妖,安安稳稳的继承家业,平平凡凡的过一辈子才好。但是既然上天给了我生命,自然要让发出最热烈的光,不然岂不白白糟蹋了这大好时光。”
“怪不得,我看你那么刻苦,还次次倒数第一,原来是你故意的。你既然之前不愿同我讲,如今怎么突然就说了?”女娃扯着菲莫斯往山的深处走去,偏离了大路,“不过,你既然都来了,也不好太过自大,咱们学院的老师自然是比你强的,你若是认真点,也是能学到自己以前不知道的知识。”
“米妮啊米妮,之前不同你说,就是我知道你定是会劝我努力认真的。”菲莫斯翻着小白眼,“我的梦想可是成为一名大魔法师,怎么能被这些花花草草绊住脚。”
女娃的肩膀被双手握住,被迫停止前行的路,她抬眼看去,那双平日里除非看书都是一副无神的眼睛,此刻充满着光彩,仿佛烟花在绽放。
“我当你是朋友,我告诉你。我们花草精一向被其他妖和精灵瞧不起,因为天生灵力不高,只有在草药方面算是天赋异禀。平日里我们若是想出了山谷,买些个日常用品都要贵上一倍,族人不争气,从未反抗过。我们花草精大多数天生良善可欺,从不与人争长短,就算再怎么尽心尽力的为谷外之妖诊治,最后也不过落了个软柿子的名号。”
“我自然不愿意走族人的老路,我既然下定决心了,就要做到!”
“米妮,你可愿帮我?”
那双眼里满是真诚,女娃想起自己身为人类,从未想过要为人类做点什么,最心心念念的也只是找到妈妈,和妈妈安安然然的度过一生。
可是,如今这世道有怎么可能让人类平安?在人类还那般强盛之时,都能将人类逼之绝境。现在还在想着平安喜乐过一生的自己,和菲莫斯比起来,是何等的天真,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