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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题外话 当幸福离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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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乃编外话,根据每个人的经历和对完美恋爱&恋人的设想,而编排出的一段小小插曲,聊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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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子说过:当一个男人和几个女人同时交往的时候,这叫博爱,而当一个女人同时和几个男人关系密切的时候,这却叫滥交。
我一直认为这个这个提倡男女平等的时代其实只是一种表象,却没想到,就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却道尽了个中的滋味,可所谓是一针见血。
我们是同学,当他一踏进教师时,我就没用正眼瞧过他。我是老师眼中的王牌乖学生,成绩好不说,又懂事又听话。而他,除了长得还算是个人样之外,其余的没啥人的味道。
我们有的是时间,让我慢慢介绍这个人,他呢,有一头杂毛,非黑,不纯的,非黄,枯燥的,而且很乱,不是时下标志着时尚的乱的有个性的的乱法,而是乱的非常具有逼真效果和无比展现创意无限的最佳诠释------就一鸟窝。鼻梁上面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不安分的扫过众人的脸,据我目测下来,平均在每张脸上的停留速度不超过0.0001秒,最后落在了我的脸上。
当老师介绍我是班长时,我听到他从鼻子里很不屑的喷出一个“哼”字,眼中一反刚才的漠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鄙弃。他的鼻子很秀气,但是再秀气的鼻子时不时的会垂下两条鼻涕的情况下,谁都不会认为那鼻子跟秀气会沾上什么边。袒露的手臂上盘踞着一条墨绿的飞龙,活像一大块瘀青,裤子膝盖处有两个破洞,我翻了翻白眼,真没啥看头,一样要露嘛就露多一点嘛,反正也没人看!
那年,我初二,他是转校的插班生。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说句实话,当我和他四目相交的霎那,我有一种莫名的害怕,并且有一种直觉窜入我的每一个脑神经,我将与他纠缠不清。
不过,关于这点,我没跟任何人提起过,因为我知道,正常情况下,他这种人是不会和我有交集的。
我们的学校是一座创校具有百年历史的老校了,而它特有的校规更是塑造出了一个又一个祖国的栋梁之材,在学校里,男生的头发不能过耳朵,女生的头发不能齐肩,男生春夏秋冬一律西装衬衫皮鞋,女生则要求衣着大方得体,裙子不准高于膝盖,最好是干脆不要穿裙子而集体穿裤子。
理所当然,染毛是一大忌。当我被班主任点名押着他强行剃光头的时候,我有种幸灾乐祸的不良心态,也正因为此,我俩便开始了势不两立的局面。不过,他顶着个秃脑袋的样子真的很爆笑。
之后的日子,在我的桌肚里时不时的会挖出一些令我尖叫的东西——死蟑螂,被开膛破肚的青蛙,还苟延残喘的大毛毛虫,虽然每次我都表现的异常彪悍的亲自动手一一清理,并不假手于他人,更不去惊动校方,但过后我总是会发起高烧,可就算如此,倔强的我并未因此而低下我高贵的头颅。
我暗发誓,我会报复的。
当他那个秃驴脑袋上的毛全长全的时候,他也被班中的女生们冠上了“风情王子”的称号,他虽还是一脸的不屑,但眼神里透露出来的自鸣得意却狠狠的砸在我的心坎上。
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个风和日丽的早上,一张特大号的光头海报被高高悬在了我们班门口的正中央,我看着他一脸怒容的赶着正研究着那张照片的女生,一边吼着,“这是谁干的?!”
作为班长的我,理应维持正义,我曼斯条例的渡到那张海报的跟前,用一种威严到近乎神圣的语气凛然道:“谁这么缺德啊——不过,的确够丑哦。”说罢,还加以的咳嗽了一下,用以掩饰我奸计得逞的笑意,大方的接受着他带着怀疑目光的审视,慢慢品味他的狼狈和胜利的滋味。
不久的运动会上,我很不幸的在这个前世冤家的算计下被推上了女子3000米的前线,凭借着那一口不服输的倔气,我倒在了终点线上。
那次真的是生与死的较量。家族遗传的心脏功能不全导致我不能作长时间的剧烈运动,我被迫休学一年。
他初三时,我还是初二。
和他总算保持了安全的距离,有点安心。
十五岁生日那天,我收到了生命中的第一束玫瑰花,来自我的初次暗恋对象,我的小学同学昊。那晚我激动的几乎一晚都没合上眼,因此也听到了在午夜12点十分,我家的电话准时地响起三下之后,就再无动静。
爸爸妈妈说,这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在我出事之后就持续到现在,每晚都不落下,接起来时对方不是挂断就是不吭声。
我权当是无聊人氏的恶作剧,心中却甜蜜地认为是昊追我的一种方式,我并没有直接问他,甚至都没提起过,久而久之,我习惯了半夜醒来,默数完三下铃声后才能安心入睡。
初三那年,我兴高采烈地欢送走了去年你的学长们,尤其是那个天生八字与我相克的家伙,心中顿觉大石落定之感,可也发现有点空荡荡的惆怅。
1997年9月1日半夜12点,9月2日凌晨0点,我接起那通电话,“喂”了一声之后,就再也没吱声,那头也没有声音,电话一直通着,直到我迷迷糊糊睡去,电话还是通着的。
面对中考的压力,我淡然面对。至于我的初恋,充其量是扮了一次家家酒而已。如果每天的问好算恋爱的话,如果每天的情书算恋爱的话,如果每天的上学放学算恋爱的话,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时只会一位的讨论“这道题目的正确解法”也算恋爱的话,那你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处于恋爱的状态。
中考,由于一时的失误和家人的坚持,我进了一家私立中学。昊进了市重点,我想,这样也好,距离产生美。
我还是班长,生活在我眼中一点都没变。只是每天半夜我已习惯的守在电话机旁,等待着那个午夜的铃声,即使每晚都是我对着话筒自言自语,即使我只能偶尔听到对方轻轻的叹息声,我却感到万分的满足。
我想我是喜欢上这个不知名的电话那头的人了,但理由呢?感动?我暗笑自己的不切实际。
高一下半学期,突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我的眼皮莫名其妙的乱跳,手心也不知何时开始冒冷汗,当我捏着白纸王眼皮上贴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噩梦又开始了。还是那一头黄毛,还是那不屑的笑容,但眼神中却多了份什么,欣赏?!没搞错吧!我立即整个人进入了备战的状态,哼,像他这种不思进取的人留级是早晚的事情,说好听点是转校,说难听点就是他是被踢到了这个认钱不认人的贵族学校的。
不过,好像是我过于神经质了,整半个学期他没和我说过一句话,仿佛他从来不认识我这号人物,有点悲哀。
高二班级改选,我是班头,他是团支部书记(我很怀疑这团支书是不是也是用钱买来的),为搞好班级工作,我们在工作上有了点接触,谁都很有默契地提起旧恨。
不过,我发现这个人其实挺自私的,同学们有不懂之处跑去问他,他一概回答不知道,转而投靠我的一批又一批的大军纷纷给他一个“自私自利的卑鄙小人”的称号,可每次我找不到解题的思路时,他总会适时的出来点拨一番,并且不吝亲自赐教,连老师也连连称奇,还有的老师们暗地里开玩笑的说我俩是不是在谈恋爱!!
班上有活动,我和他外出采购所需物品,却碰巧看到昊和另外一个女孩子从鲜花店里出来,女孩的手中捧着一束红的仿佛滴血的红玫瑰。
我提出分手,昊不同意,他说我们还没走到那一步。
我没指控他对我不忠,他倒先指责我忽略他!
一直没说话的他将我和昊隔开,以一种占有者的高高在上的姿态宣布,他决定追我。
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着。
昊提出,如果他胜了他,我就可以离开他。
昊万没想到五分钟后他已无站起来的力气,身边的女孩一脸惨白的随着玫瑰花在风中摇摆。
而我,按他的吩咐,捂着眼,转过身。
他有追我吗?看不出来。如果每天陪我聊天算是追的话。但是我很奇怪他说的每一句每一字是那么地深谙我心律。
但我真的发现他越来越多的优点,他篮球打的不错,运动细胞很灵,穿着品味不错,举手投足之间有我所欣赏的大将之风。美中不足,就是这家伙太脂粉气,大家都爱叫他“女人”。
他话不多,但很幽默,句句妙言,和他在一起时很开心。
我在他身上看到我所没有的东西,在潜意识虚荣的驱使下我发现我在被他吸引。
第一次约会的场面有点爆笑,我由于临时怯场硬拉了一个女孩作灯泡,没想到他也如出一辙,结果,主角这边连连冷场,配角倒是热火朝天。
学农的时候,他已大方的向人宣称我是他老婆,我狠狠的瞪了他几眼,他赖皮的笑笑。
虽如此,但和他之间还是没有实质性的约定。
他问我心中对昊还有什么感觉,我说没有,他笑笑,不说话。
说没感觉是假的,感情是不可能说淡就淡的,我留了一丝狠给自己,让这份痛时时提醒我,在我的生命中遇到过这样一个人。
我没有问他为何跑到这个学校来重读高一,我记得他当初本市排名第一的重点中学。
我只知道,大学分开后,他很习惯地在电话里叫我老婆,在情书里称呼我为“宝”,而我在别人面前我脱口而出的是我“老公”怎么样怎么样,却怎么也当着他的面叫不出口。
倪大哲人云:得不到的是最好的,得到的是天下无双的。
文文说:变质的感情会往两个极端发展。
蒋说:喜欢了就是喜欢了,要什么理由。
欣说:老公,我爱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