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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兔人(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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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我不知道怎么跟你描述……那东西好像穿着兔子套装,我确定我看见了它的耳朵。”林德把豆浆端给加百列,又从微波炉里拿了两个包子。
林德此时嘴里塞满了食物,说话有些含糊不清,加百列听着林德的讲述,把这个“人型生物”和他所见过的恶灵联系起来,他想起曾经有本儿童书提到过一种夜行生物“兔人”。
兔人传说起源于1903年的西弗吉尼亚州,传言两个从警车上逃跑的犯人逃跑到附近的树林后无故失踪,警方在森林里发现了大量破碎的兔子,不久后又在火车站的桥洞里发现了其中一个逃犯的尸体,那具尸体手中握着一把制作粗糙的石斧,却没在他的身上发现伤痕。另一个逃犯道格拉斯葛瑞芬依旧在逃,在之后的80多年间,当地一共发生了6起杀人事件,所有矛头都指向那个生吃兔子的道格拉斯,“兔人”由此散布开来,成为美国小有名气的都市传说。
“你为什么没有告诉警察?”加百列喝干碗里的最后一口豆浆,把空碗递给林德,“谢谢。”
“如果被他们听到,我一定会被当做疯子抓起来,他们甚至会怀疑我,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会相信。”林德语无伦次地解释道:“他们只会当这是个笑话。”
“还有,我想说的不只是这些……”就在林德决定向加百列提出一个他自己听起来都觉得愚蠢的决定时,屋外响起了雷声。
大量的乌云在天上聚集,闪电在云间穿梭,窗外刮起狂风,咆哮着将这一切搅的更糟。天色整个阴暗下来,太阳躲进云层,狂风暴雨成为现在的支配者,大雨即将降临。
林德从椅子上站起来,慌慌张张地穿过客厅,把书房的两扇窗户关上。
等他重新回到餐桌,不出所料,加百列还在那里,如果不是大雨,或许他早就回去了。
让林德意外的是,加百列居然坐在沙发上抽烟,茶几上放着他的烟盒,他以为加百列不抽烟。
林德喝了口杯子里的水,把自己的想法一股脑全跟加百列说了,他甚至不敢去看加百列的脸,这一切都起源于林德的恐惧。他想让加百列在一切结束之前在自己这里住两天,等那个拿斧头的大家伙从这里离开,老帕克的死让他更害怕了,他知道那个兔子人不会放过他的。
“我在我的庭院里也发现了它留下的痕迹。”林德双手交叉着,拇指不停地摩擦,让自己不要那么焦虑,“屋子外的橡树遭到了斧头的袭击,我觉得它还会再回来的。”
一枚闪电像是击中了窗外的什么,发出一阵爆裂的声响,屋内的日光灯忽明忽暗,橡树在风雨中摇晃,一切都更让人感到不安。
加百列从听了林德的所见之后就一直一言不发,他的脑子正飞快地运转,权衡其中的利弊,他自己也不清楚要不要帮林德,他总是这样陷入到犹豫之中。
“求你了,我真的很害怕。”
“我答应你。”
加百列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答应的这么干脆,或许是因为林德的语气很可怜,他很少对自己感到失望,这让加百列觉得自己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大雨还在不停的拍打着门窗,显得屋内的气氛有些沉闷,夏季总是让人热的透不过气。
等到暴雨逐渐停息,林德把车钥匙交给加百列,让他开着自己的爱车回到家里收拾需要的生活物品,尽管林德再三说明自己这里可以免费提供,但加百列还是执意要回去一趟。
“傍晚之前我会回来。”
林德点点头,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两罐自制的果汁扔给加百列,又给他塞了一些手工饼干,林德喜欢自己动手做些吃的。
这是加百列第一次开保时捷,他之前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他的车都是从租车店租来的便宜货,这让他觉得这串车钥匙很烫手。
周末的雨后,林德无所事事,他先是上楼把客房简单收拾了,把被子拿出来铺好,顺便把客房的顶灯换成新的,他想让加百列睡得舒服一点。
不,林德想想,觉得自己很可笑,加百列在这里住不了多久,事情一结束他就会回到那个小房子里。但他又没法说服自己让加百列打地铺,那可不是他家的待客之道。
时针指向12点,加百列从住所回来,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只烤鸡,他刚和老朋友洛克菲斯通了电话,电话那头向他说明了现场的一些特征,洛克菲斯到图书馆查了相关信息,整体情况和林德说的差不多。
“兔子套装,石斧……如果那小子没骗你,这怪物应该就是你说的那兔人,不过我们必须通过一些手段找到那个怪物身上的标志性物质,比如泥土或者其他什么,你现在应该主动出击。”
“我没有机会和兔人直接接触。”
“老兄你还真让我为难……”洛克菲斯现在他知道的唯一一个见过那个怪物的人就是林德,加百列应该和他想的一样,兔人迟早会出现,与其追踪别人,不如先保证林德的安全。
“算了,好好过你的新新生活吧,据我所知部门给你的待遇可不怎么样。”洛克菲斯没有追究,头一回抢先挂了电话,仿佛是在向加百列示威。
而加百列现在正面无表情地坐在饭桌前,“新新生活”这个词语就像蚊子一样在他脑子里飞来飞去。
午饭两人吃了只烤鸡,一些米饭和几份炒蔬菜,饭后甜点是拌了水果和焦糖的冰淇淋,加百列还主动洗了盘子。
无趣……林德盯着加百列的后背,脑子里划过一些念头,兔人对他而言似乎没那么重要了。
转眼一下午过去,什么都没发生,林德在沙发上睡到傍晚,醒来后觉得脑袋爆炸似的疼,手和脚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他已经很久没有生过病了,这段时间一直不顺,疾病也来势汹汹。
一定是那个该死的恶灵干的!林德不得已转移仇恨目标,这让他心里至少可以舒服一点。
加百列在客厅的另一个沙发上坐着,手里捧着一本书,他的书简直塞满了整个后车厢,这让他看起来更像个巫师而不是一个恶灵猎人什么的。
“加百列,我恐怕有些发烧。”林德勉强坐正,用右手支撑着额头,“我先上楼睡会,晚饭你自己想个办法。”
如此换来的自然是加百列的默认,他总是沉默。
不知道这一病又要持续多久……他可不想进医院打吊瓶,说实话林德害怕针头,还怕得要死。
谁知这一觉就是一整晚,林德腹中空空,双眼深陷的从卧室出来,才知道昨晚加百列并没有回到客房,而是在沙发上陪着他的那堆书睡了一夜,晚饭应该是没吃过。
屋外一切都和昨天没什么区别,兔子头并没有光顾他的家,或者在他家附近杀人搞破坏,林德松一口气,想到昨晚一夜没睡好而今天正好是周一时他有些崩溃。
不过看起来加百列精神还不错,他也不想让自己的事影响到别人的生活。
出乎林德的意料,一天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除了上课睡觉说梦话被教授发现,林德发誓他不是故意的,他只是梦到那个拿着斧子的兔子头,然后自己就被砍成了一滩碎肉,最后当然是当着全班的面大喊着惊醒,被猪肝脸的布劳恩教授严厉的批评。
“幸好这只是一场梦。”林德在加百列面前唠唠叨叨,“如果是弗莱迪那种,我现在恐怕是死无全尸了。”
“不对。”
“呃?”林德看加百列忽然停下脚步,表情严肃起来,以为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结果加百列轻描淡写一句“注意身体”让他以为自己耳朵又出了问题。
草坪上到处是抱着厚厚书本的学生,几个女生围在一起跟着两人后面议论加百列,有三个高个男生迎面走过,自作多情地对着加百列的侧脸吹口哨,一切都是那么的正常。
“好吧我们不聊这个,你现在是和我一起回去,还是去打工?”
“去酒吧。”
“那我可以一起吗?”林德联想到他看过的一些影视作品,里面的猎人通常都会有一个据点,他猜测Dance酒吧里或许有什么惊天秘密。
眼前的一幕让他失望。
加百列并没有偷偷摸摸的溜进暗门之类的地方,而是径直走向酒吧的角落,那里坐着一男一女。
那是加百列的朋友杜克·洛克菲斯(Duke Rockefeller)和格瑞丝·贝克(Grace Beck),很久之后林德才知道他们俩是加百列仅有的能说的上话的同僚,也可以说是“同伴”。
“看看这是谁来了!”名叫格瑞丝的黑发美女惊喜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热情的拍了拍加百列的肩膀,又把目光停留在林德身上。
“我听穆利斯说过你,叫……”美女皱起眉头,做了个标准的噘嘴,林德知道那看上去很可爱,但事实通常是他已经不记得林德到底叫什么了。
“林德·李。”
“啊哈,你就是那个保时捷男孩。”另一个络腮胡男人放下手中的酒杯,做起了自我介绍,“你可以叫我杜克,她是格瑞丝。”
“穆利斯之前可没带过谁来这里,我不禁怀疑你俩的关系——《情人》?”格瑞丝端着高脚杯笑得花枝乱颤,好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笑话,而至始至终加百列都没有开过口,表情也没变过,格瑞丝的烈焰红唇对他没什么效果。
此时的酒吧很安静,安静的有些不正常。
“好了格瑞丝,现在我们是不是应该聊一聊正事?”
林德屏住呼吸,他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许面前这三人已经有了什么计划,加百列把他带过来是迟早的事,这一切都太突然了。
杜克从桌子底下抽出一把手枪,他把枪柄对着加百列。
“我有预感,明天,也许是后天,‘它’要开始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