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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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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山顶,一大石头上盘坐一人,此人背影消瘦,骨骼较小,着一身利落白装。从背影看去确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少年每天都会来这儿坐上半个时辰,似是在修炼,更似在沉思。
等到远方水天相接处,一团火红的太阳跳出水面,染红了半方水面,更染红了半边天,少年方才满意的离去。
待到这少年转过身时,才看到其容貌竟是如此俊美。虽英气十足,却也能让人一眼看出这哪儿是少年?分明是一身男子装扮的少女。未施粉黛,但那凝脂般的面颊,却是男子不可能有的。
“天帝有旨:神女清欢,虽有包庇之疑,但念其年纪尚幼,便不予惩罚。只是其行事莽撞,还需历练。赐其招摇山一隅,望其潜心修炼。”
“清欢,速速领旨离去吧!”
“哦。”清欢木讷的应着。
她真的很无奈啊,原本一大早起来脑子就是懵的。
然后,一个她不得不接受的结果摆着她面前——她失忆了。
再然后,一个她不得不接受的现实又来了——触不及防地这宣旨的仙娥就出现在她面前。
她总结了一下这仙娥的意思,大概就是赶她走的意思吧。
清欢身边的小仙娥直用同情的目光打量着她,但这目光却让清欢甚是不舒服。
“茉儿,你为何愁眉苦脸的?”
被唤作茉儿的小仙娥,先是一喜,后却又是一惊。
喜的是,她跟在清欢身边多年,这是清欢第一次唤她。她自问从未做过任何会惹恼清欢的事,但却从来不被重视。清欢就像根本看不到她一般。
惊的是,清欢如今被贬,主动唤她定不会有什么好事的。
“茉儿伺候神女多年,如今分别在即,心中十分不舍。”
虽然俗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但有的人你见她第一眼便能知其心,比如茉儿。
“既然你如此不舍,不如随我一同前去可好?”清欢望向茉儿,面上尽显真诚。
然茉儿却不淡定了。眼神飘忽不定,却也尽量保持镇定,道:“茉儿也想同神女前往。只是,这只怕不合乎规矩。”
回答的倒是还不卑不亢。
清欢倒也还懂得得饶人处且饶人。“也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嘛。你也不要太难过,以后说不定还有机会再见的。”
“是。”茉儿垂首答道,尽显低眉顺眼,但眼中神色却晦暗难明
清欢绝非厚颜之人,做事向来也雷厉风行。别人既已赶她走,她也绝不拖拖拉拉。
只是当她坐在这招摇山顶时,胸中油然而生出一种忿然之感,她虽不记得发生了何事,以至于惹恼了天帝,但这天帝却也实是虚伪之极。
明确的说着不予惩罚,却将她一个人,噢、不对,是一个神,支到这儿来,这分明就是变相的惩罚。
不过清欢也不是什么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神,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既来之,则安之。只是有一些事一直困扰着她,百思不得其解啊。
那日清欢醒来后,身边的仙娥告诉清欢,她本是天庭的神女,虽无职位,却也乐的清闲、自在。只是不曾想这一日却出了变故,导致清欢的记忆丧失。所幸,清欢的记忆并未消散,而是被一灵力极强的玉石吸入其中。但是,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因为此玉石灵力极强,所以最终记忆也无法取出。
清欢每天清晨天未亮时就会来到招摇山顶之上,坐在那大石头上,等到日出之后染红半边天空才会离去。
清欢既不是为了修炼,亦不是在思考什么,更不是为了欣赏日出美景。只是清欢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熟悉的感觉,每天清晨都会下意识的到山顶上坐坐。清欢想着她原来应该是极爱坐在远处看日出的,即使记忆不在了,潜意识依然不会变。
除了每天清晨看日出之外,清欢还有一个习惯,就是没事的时候总爱到凡间转上一转。不过这个习惯倒是失忆之后养成的。
招摇山上虽没有天庭繁华,但清欢向来不是个怨天尤人的,她细数了一下在招摇山生活的优点。
第一点,招摇山上的神仙虽没有天庭多,好吧,其实招摇山上就只有清欢一个神仙,若换成别人或许会觉得冷清,但是清欢却不会,她反而觉得十分自在。
第二点,招摇山上神仙虽少,但却有许多有趣的生灵,和它们比起来,那千篇一律的神仙就显得实在太无趣了。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要去凡间,那么从招摇山出发要比从天庭出发要方便的多。
因此生活在招摇山上要比生活在天庭上要好上太多,至少清欢是这样认为的。
清欢不记得以前有没有到凡间去过,更不会记得凡间有什么好地方。不过现在清欢最喜欢凡间的好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天香楼,凡间叫做天香楼的地方有很多处,不过这个叫做京城的地方却只有一个,而在这个京城之中叫做天香楼的地方也只有一处。另一个是明月客栈,明月客栈也在这京城之中,不过和天香楼却也相隔甚远。
清欢来了这天香楼多少次,她没数过,她也没这么无聊。不过她倒是还记得第一次去的原因,更是清楚的记得那天发生了什么。
那天是清欢到招摇山之后,第一次来到凡间,第一次体会到凡间的热闹,也是第一次体味到凡间食物的美味。
清欢初到凡间,却并未觉得十分新奇,尽管热闹的很,但她却融入不了其中。
那些鲜艳的脂粉,精致的首饰,缤纷的珠花,都吸引不了她的目光。不过最终清欢却在一家窄小的店铺门前驻足。
这家店铺甚至连牌匾都不曾设有,只在门前摞着一排高高的蒸屉,足以让过路人知晓这是一家包子铺。
清欢一开始倒不是为了吃包子而来,只是被那香味吸引的挪不动脚了。
店铺老板娘见有客人来了便热情的招呼清欢。“姑娘是要买包子吧,真真是赶巧了,就还有最后两个包子了,我帮您包起来?”老板娘笑靥如花,十分和蔼。一边说着,便一边拿纸将那两个包子包了起来。
“请问多少钱?”清欢确实馋了。
“给四个铜板就行。”老板娘的语气十分欢快。
“你看这个行吗?”清欢哪里会有铜板?不过她知道这凡间的商品都要用钱来交换,她也知道在招摇山遍地都是的玉石在凡间是很值钱的,所以在来之前,她就捡了几个小巧通透的玉石带着。
“哎呦,姑娘,您可真会开玩笑,您这块玉石都能买下我这小店了。”老板娘这话是夸张了一点。这玉石虽不能买下这店,但要用来买这两个包子,实是有点大材小用了。
老板娘是个实在人,一直认定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诚信。“姑娘,我看您这玉石虽未打磨过,但少说都能值二十两银子,前面有个当铺,不如您去把那玉石换成银子,我把这俩包子给您留着。”
清欢听了老板娘的话,到了当铺。
当铺老板低头反复打量着清欢带来的玉石,打量够了又抬头看了清欢一眼,继而又假装继续打量玉石,实则是在思考该给出一个什么样的价格。
“你这玉石并未经过打磨,按理说是值不了几个钱的,但看在这玉还算通透的份上,我就给你五两银子吧。”说着当铺老板就准备将那玉石收起来,不过他可没有清欢眼疾手快。
清欢拿回玉石,道:“二十两,少一分都不行。”这玉石对清欢来说不过就相当于一块石头而已,不过这当铺老板分明是想讹她,她可不会便宜了他。
当铺老板深感诧异,这小姑娘看起来年纪轻轻,不涉世事,没想到却能一眼看穿他的心理价位。“十两,不能再多了。”讨价还价是生意人的本能。
清欢哪里知道那玉石值多少银子,不过是那包子铺老板娘为人温厚,她说值二十两,清欢便相信了。
清欢转身准备离开当铺,她可没想和那当铺老板讨价还价,她宁愿用那块玉石去换两块包子,也不想便宜了那当铺老板。
“十五两。”当铺老板看清欢准备离开,便着急起来。“十八两。”
清欢依然没有回头。
“二十两就二十两。”当铺老板似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早这样不就好了,何苦浪费大家的时间。”
“你可回来了。”包子铺老板娘老远就开始招呼清欢了,继而转头对一男子说:“这就是我说的那位姑娘,你可以和她商量商量,请她将这俩包子让给你。”
清欢早就看见了包子铺前站了一人,那人着一身锦缎华服,脚下踩着一双黑色毡靴,鞋面纤尘未染,远看确是一俊朗公子。
只是待清欢走近才看见,那人腰间不仅佩戴了一个精雕细琢的玉佩,还戴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香包和一个鼓鼓囊囊的荷包。
显然荷包中的银子太多太重了,使得那人腰间华丽的腰带都下沉了,左高右低。虽然那香包和荷包的绣工都十分精美,但此时却使得眼前这俊朗公子的装扮一言难尽。
那人向清欢行了一礼,道:“姑娘可否将这两个包子让给我?”
旁边的老板娘也忙解释道:“这位公子是我这儿的老顾客了,每天都会买上几个包子,不巧今儿来迟了,包子已经卖完了。这最后两个包子也是姑娘您预订了,做生意得讲究诚信,我自然不能再卖给别人。但这位公子是非要不可,我就说等您回来,你们商量商量,有没有可能让给这位公子。”
清欢转头对那位公子道:“既然你每天都会来照顾老板娘生意,自然对这包子的味道十分熟悉了。而我却是第一次来。俗话说的好:物以稀为贵。因此这包子在我这儿的价值要比在你那儿的价值要高的多。”清欢老早闻到那包子的香味就馋了,她可不愿意让给眼前这人。
“你这是歪理。这两个包子值四个铜板就只是四个铜板,不管被谁买走了,它依然只值四个铜板。”这小子也不是好糊弄的。
“非也,包子本身的价值也许只是四个铜板,但它还有隐藏的价值呢,你可能发现?”清欢继续忽悠。
男子窘迫。
“所以呀,这包子只有被我买去才更有价值。”
“这俩包子能不能实现价值与我何干,反正最后还不是进了人肚子。”男子也不上当。
“世人都想最大化的实现自己的价值,你怎知这包子就不想呢?”讲道理的时候清欢还是很有耐心的,因为她觉得她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凌云,你可好了?”被唤作凌云的男子往对面街边望了一眼。
清欢顺着凌云的视线望过去,只看见一辆很是华美的马车。
马匹毛色很亮,且四肢十分健壮,可知这马匹不仅被饲养的很好,而且还经常被训练。
车厢颜色算不上鲜艳,却十分明亮。虽没有过多的装饰,但车厢的大小足以将马车的气派和华贵展现出来。
刚才那一声清澈凌冽的声音就是从那辆马车上传出来的,清欢对那马车没兴趣,不过倒是对马车里的人很感兴趣。
趁着清欢转头的瞬间,凌云快速的从他鼓鼓囊囊的荷包里掏出一碎银子,右手将银子放在案上,左手夺过老板娘手中的包子,然后转身跑向街对面,跳上了马车,动作一气呵成。
凌云跳上马车之后就催促车夫快走,不过清欢可没打算就这样放他走,不争包子还要争口气呢。
当那辆马车快要驶过包子铺时,清欢一个闪身就到了马车前,吓得车夫猛拉缰绳。“你不要命了?”车夫惊极。
清欢怎么会不要命了,相反她惜命的很,只不过是她知道这马匹根本就伤不了她。
只是她倒把那马给吓到了,马匹受惊,乘车的人可就遭殃了。幸而这马训练有素,车夫也是经验十足,立刻就镇定了下来。
“叫你家公子出来说话。”被人抢了食物的滋味可不好受。
“公子。”车夫对着马车内为难的唤了一声。
车中一男子探出身来,却不是刚才抢了清欢包子的那人。
清欢看着这人一瞬间有些晃神,不知为何她觉得这男子十分的亲切,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不过清欢转念一想,也许他们以前真的认识也说不定的。因为这男子惊为天人的面庞,让清欢不得不怀疑他原本应是天庭的神仙,下凡历劫来了。
“幼弟顽劣,望姑娘见谅。”
果然好看的人都有好听的声音。
“你让他把包子还给我。”清欢语气不善。
“这......”男子侧身看了一眼马车内,继而一脸的为难,道:“包子已进了幼弟的肚子,这可怎么还?”
“看姑娘不像是本地人,可听说过这京城的天香楼?天香楼的佳肴是远近闻名的精致且美味,而且菜色丰富。刚好在下在天香楼预订了一桌菜肴,若姑娘不嫌弃,就当作是给姑娘赔罪了,你看这样可好?”
“好吧。看在你诚心诚意道歉的份上,我也不好再和令弟计较。”
“这是请柬,今晚酉时,天香楼恭候姑娘。”他将请柬递与车夫。
清欢从车夫手中接过请柬,便欲离开。
抢了她的包子,却又请她吃饭。不管换做是谁都一定会怀疑这其中有诈,不过清欢还是准备按时赴约,因为就算其中有诈,凡人也奈何不得她。
“在下子屿,敢问姑娘芳名?”子屿对着清欢背影抬手行礼道。
“清欢。”清欢头也不回的答道。
子屿注视着清欢的背影,等到清欢转过街角,再看不见身影时,才转身进入马车。
其实一开始子屿便注意到了清欢,一身男子装扮,尽显英姿飒爽,但却掩盖不了她眉眼中的柔美,使人一眼便能看出这是个女子。听到清欢与凌云的对话时,子屿也不自觉的嘴角上翘,看似在讲道理,实则不然,甚是有趣。
既然准备赴约了,清欢便不急着回招摇山。至于去哪儿,清欢倒没有目的,只顺着街道往前走。
一路上清欢用刚换来的银子买了一些小玩意儿。清欢觉得还是很有趣的,尽管她并没有十分喜欢。
清欢正拿着那些小玩意儿低头把玩,只听见一阵阵的拍掌叫好声,往前寻去,发现一处十分热闹的地儿,清欢抬头一看只见‘明月客栈’四个大字。
明月客栈虽是客栈,但其中的茶确是最出名的。
清欢刚至客栈门口,就听店小二热情招呼道:“客官里边请。”店小二将清欢让至一空桌。“您喝点什么茶?”
清欢哪里懂得有什么茶,只得说:“就上你们这里味道最好的茶吧!。”
“好嘞。”店小二将抹布往肩上一搭,快步的走开了。
“客官您的茶来了。”店小二往清欢前面的茶碗里倒了半碗茶,便放下茶壶离开了。
清欢不懂品茶,但也知道这茶定是极好的。虽然茶具很粗糙,但这一点都不影响茶本身的品质。茶水清澈且未有半点茶渣,入口十分甘甜。
明月客栈吸引客人的法宝,除了各式各样的好茶外,还有一样就是,此时正坐在台上的慷慨激昂的说书先生。
清欢打量了客栈一圈,只见明月客栈内有一个半人高的台子,此时台子上坐着一人,此人手中正拿着一方木,说到紧张处便将那方木往身前的桌案上一拍,台下的人就安静了。
说书先生说到重点时,便拿起桌案旁的茶水慢饮。这时便是台下的客人们鼓掌叫好的时间。
说书先生又说了一出鸿门宴,这本是书本上的故事,大家自然是很熟悉,就算是不识字的人都将这段故事听了无数遍了,因此鼓掌叫好的声音也不如先前响亮了。
不过清欢倒没有听过这故事,所以听的格外专注。
说书先生听到鼓掌叫好的声音小了,也并不十分在意,因为这本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每天都要说上好几场书,哪儿来那么多新故事?况且就算有新故事也不能一天说完了,不然,第二天如何吸引客人?所以每天他都会说上一两场老故事,客人们也都能理解。
说书先生除了说书上的故事外,还会说一些刚发生的新鲜事,不过新鲜事也不是天天有的,但恰好今天就有那么一出新鲜事。
说书先生醒木一拍,道:“大家可听说了最近发生在赵员外家的怪事了?”
这一拍一问成功引起了大家的兴趣,清欢也不例外。
台下议论纷纷,满脸疑惑。台上醒木一拍,了然于心。
“大家请听我慢慢道来。大家可知这赵员外是何许人也?那是富甲一方的大商人,也是一位大善人,经常施米派粥给穷苦百姓。听说这赵员外是从白手起家的,他在穷困潦倒时娶了他的夫人,两人相敬如宾。按理说那些富商哪一个是没有二三妻妾的?”
说到这儿,台下的听众是哗然一片。
“啪。”又是一记醒木。“这赵员外可真就是个意外,这么多年来从未纳妾,可见其夫妻二人感情之深。赵员外夫妻二人育有两子一女,因是中年得女,所以他们夫妻二人对这小女儿是十分的宠爱。可这怪事啊,就出在这小女儿身上。按理说这赵家女儿的生活应是十分美满了,到年龄了再找一份门当户对的亲事,这不是挺好的吗?但她却带着丫鬟离家出走了,赵员外急得赶紧报了官。你们猜猜结果是什么?”
“我们那里猜得出来,你就别卖关子了,快接着讲下去吧。”听客的胃口被吊得足足的。
“啪。”醒木一响,说书先生开始继续往下讲。“最后官府竟在赵员外自家的枯井里发现了赵小姐的尸首,是被人扔下去的,摔得面目全非。唉!”
说到这儿,众人唏嘘不已。
“既然面目全非,那如何就能确定那是赵小姐?”有人提出疑问了。
“因为那具尸首所穿的衣物就是赵小姐失踪当天所穿的,所梳发髻也无差别。”
“赵家小姐为何要离家出走啊?”
“我想怕是为了和情郎私奔吧。”
“那丫鬟哪儿去了?”
“她自然是跑了,畏罪潜逃,官府已经下令抓捕了。”
“凶手是那丫鬟?那丫鬟为何会对自家小姐动杀心呢?”
不等说书先生回答,便有人抢答到:“许是那丫鬟看上了小姐的情郎,心有不甘。”
众人哄笑。
清欢没有同那些人一般哄笑,她总感觉说书先生所讲的故事里有一点不对。酉时快要到了,清欢将银子放在桌上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