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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叫江重华 ...
我叫江重华
我叫江重华,是一名孤儿,据院长说,我是从一出生便被送来的,因为父母太穷了,没钱治我的先天性心脏病。
每天生活在院里,院长对我照顾有加,但毕竟院长也不能时刻看着我,所以以防万一院长每天第一件事就是叮嘱孩子们不要和我玩闹,不能刺激我,要离我远远的,否则,我就会死。哎~大家都还是小孩子呢,整天说死不死的,多吓人啊,必须得说,当时的我也被吓住了,每一天都待在自己的小房间里,不和别人说话,当然院长也包括在内。
后来院长意识到我的想法,他就把每天叮嘱的内容改了,改成,在我面前不能大声说话,不能跟我打闹,否则我就会生病。还有一条最重要的,院长对我说,重华,也许你的身体比我们更加脆弱,但你的坚持和意志比很多人都要强,你现在还小,等你有一天长大了能控制自己情绪的时候你就会成为最强大的人,到时候谁都无法左右你,你的命运就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了。
我现在知道院长当时说的只是变相的安慰而已,但当时那年幼的我真的相信了,尤其是在一次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发作以后,那种无限接近死亡的感觉,让我胆怯,也让我意识到,我真的要学会控制自己才能更加远离死亡。从那时起,我就极力避免和别人待在一起,孤独是没错,但我学会了转移孤独,那就是读书,我读了很多书,我是想用知识改变命运的,读书之多有时候会让我产生自己是无所不知的神明的感觉,可以把自己的命运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不会像个玩具样的被随意丢弃和捡起。事实证明,神明也有自己命定的轨迹,会被掌控也会消亡。
自控对于年幼的我来说,是相当困难的,毕竟我灵智初开也没几年,或许是天生的高傲让我总会在别人看轻我的时候愤怒,但我又怕死,所以,每当我要生气又不敢生气的时候心脏总会产生被紧紧扼住的感觉,渐渐地,次数多了,对死亡竟不那么害怕了,但自己的情绪控制不好还是有些挫败的,所以,每一次心脏的钝痛我都当做是对自己的惩罚。
后来为了缓解自己的情绪,我学会了把自己的情绪转嫁到别人身上,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实施起来可是很难的呢。可能我比较聪明吧,四岁多的时候,我成功完成了第一次简单的情绪转嫁(俗称恶作剧),那是个不知死活的小胖子,天天挑衅我,本来我可以视而不见的,但突然有一瞬间我觉得这样对我不公平,所以为了公平起见,我就趁着大家睡午觉的时候,倒了一些不至于把他弄醒的温水在他的屁股下面,忘了说,他当时已经十二岁了,哎~孤儿院里的孩子都是很敏感的,我一直记得他睡醒后羞臊不堪的表情,想必他也记得迷迷糊糊中那温热的液体流过他的股间,洇湿身下被褥的触感,那应该是他长那么大最难堪的时候了。直到他成年以后离开,他十二岁尿床的事迹还在孤儿院里流传着。
从那以后我乐此不疲,每天都有恶作剧,那些我看不惯的人是重灾区,但我可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比如搅了那些被领养孩子的好事,虽然有病的我注定不会被人领养(就算领养我也不会走的),我一点都不羡慕他们,真的,装蠢卖萌好让自己被领养,呵~这种事,高冷如我是绝对做不出来的。现在想想,当时的孩子们不过是想要个爸爸妈妈罢了,那些被收养的孩子应该过得很好吧。
再回来说恶作剧的事,其实我也并不是非要恶作剧的,毕竟看我不爽的人太多了,我也没那精力一一报复,只是让那些嚣张的孩子不爽会让我心情稍稍舒畅一点,在被院长发现劝说了一番后我就放弃这种没什么质量的恶作剧了。因为我也觉得自己很幼稚,呵呵~
现在回想起来,孤儿院里的那些年是我人生中度过的最安逸,最平静的时光了,虽说总会有些大人物去那演戏,摆拍啥的,我作为特邀嘉宾自然要卖力地演好自己的角色,不乐意又怎么办呢,孤儿院的存亡就握在那帮人的手里,而且我也不是很反感的,演戏嘛~他们为了自己的声誉摆出姿态,而我,为了我的命。说到底,同为演戏,我可比他们赚的多多了。
毫不夸张的说演戏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呵呵~
可能是我演的太出色了,在不知道出演了几次以后,在我十二岁那年,我那从未蒙面的父母突然跑出来了,说他们现在开了个公司,挣到一些钱,可以接我回去接受更好的治疗。我同意了,要说没有怨恨是不可能的,不过经历了这许多年病痛的折磨,那点怨恨早就不知道飞哪去了,那时候心里竟然产生一丝窃喜,幸亏你们没钱的时候把我送到了这里,否则我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所以我的心性不是区区父母能动摇的,但是生了我却没有对我负责任这件事还是让我心里有点不平衡的,秉持着“公平原则”和“好死不如赖活着”的真理,我跟他们回了“家”。
这个“家”可真大啊,这哪里是挣了一些钱啊,这是挣好些钱呢好吧,这是用合法手段挣来的吗?我没问,反正在我死之前别被人家发现了就行。好吧,如果他们是怀着一个弥补过错的心情来抚养我,那再好不过了,至少我的身家性命能得到保障,那么,我就安心享受这一切吧。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就是我的人生写照,随心所欲,又无欲无求,我不爱跟活人说话,可我又有一肚话要说,怎么办呢,这篇自传就这么来的。我写了零零碎碎的很多东西,得到的褒的贬的评价无数,但我年龄小啊,名气就这么一点一点的起来了,因为我的所谓家世呢还有点厉害,所以出点名也没给我带来啥困扰,生活都顺顺利利的,唯一的一点小困扰就是,我多了个刚足月的便宜弟弟,不得不说血缘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我那自诩冷硬的心肠在看到那团小东西的时候竟然变得有些柔软,尽管它灵智未开,在我眼里也就是个小兽,还是个皱皱巴巴的丑小兽,但它确实将我心里的某些东西打破了,我开始跟他交流,我知道他听不懂,但我就是爱跟他说话,虽然他睡觉的时间有点多,这是唯一让我不满的地方。
丑小兽长得真快啊,不知不觉的他五官就长开了,那乌溜溜的大眼睛肉乎乎的小嘴唇,矜持如我都差点没亲上去,唉,这么小就如此勾人,长大了还得了?算了,趁着现在他还没长大有便宜赶紧占了,省了以后他不让占,,哼,嘴唇真的太软了,你碰一下小嘴还会张开,你们不要往变态的地方想,我没真亲,就是用手指戳了一下,哎呀,真是软啊!他长的越来越漂亮了,虽说小孩子的脸雌雄莫辨,但是,这小脸蛋儿也太勾人儿了,突然有一瞬间,我意识到,我似乎从来都没正眼端详过我自己,怀着一丝雀跃的心情回到自己房间,盯着镜子看了半晌,镜子中的少年五官清秀,谈不上多漂亮,只是那病态的苍白消瘦和那略显阴沉的眸子给整张脸增添了一丝阴翳,呵呵,真丑。
我出离愤怒了,心脏一抽一抽的疼,我咬着牙从柜子上拿出药来,吃下去,灰败的脸上阴沉更盛,没有缘由的,我开始讨厌这样的自己,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草原上生活的鬣狗,一条离群索居的鬣狗,没有来路,没有归属,也没有去路,伶仃的,在生死存亡之间挣扎着,活下去。
这纯属虚构我先说明,这部小说其实是为了上部小说写的铺垫,这两本是同时写的,尽量更吧,希望大家多提意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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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叫江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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