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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唐墨赤着脚倚在斑驳脏污的巷子上,一手勾着高跟鞋,一手捏着烟头,丝毫不在意身上的高定裙被身后的墙面蹭脏,当视线里出现那个等待已久的身影,她拿起右手那根烟,抽了最后一口,丢在脚边,白色的烟雾从巷子里缭绕着散开在半空。

      深秋的夜晚,凉风透着丝丝冷意,女人站的地方又是风口,清凉的裙子贴着凹凸有致的曲线,引得路过的人纷纷侧目,偶有胆子大的,还会冲她吹着口哨似是挑逗,但也有例外,比如唐墨处心积虑等的那个人。

      陆野从酒吧一出来就看到了巷子口的女人,他顿了两秒,缓步走过去,慢慢靠近,然后目不斜视的离开,除开最开始那一眼,之后连余光都没落在女人身上。

      将将错身,衣摆被人拉住,夜风忽起,一带着一缕烈性的玫瑰香从身后飘来,肆无忌惮的像支迎风招摇的野玫瑰。

      “嘿,新邻居,我鞋坏了,走不了路,稍我一程呗。”

      唐墨长得明艳招摇,一举一动即便不带任何心思都像在勾人,更何况对着陆野开口时特地压了声,拖长了尾音,倚在乌黑陈长的巷子口,黏的像放多了蜜的玫瑰酱。

      陆野停住脚步,转头看向靠墙的女人,寸头割裂出线条清晰的五官,背着光,脸上阴阴暗暗看不出神色,可唐墨却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压力落在自己身上。

      像是已经习惯这种情形似的,唐墨把手边的高跟鞋抬了抬,红唇微扬,轻飘飘的解释道:“刚才蹦迪蹦太狠了,就坏了。”

      唐墨手里那双鞋是某高奢品牌的季节限定,看那样子上脚机会都不会超过三次,蹦一次迪就坏了,睁眼说瞎话的本事,被她拿捏的水平十分高。

      说完,还补了句:“感觉最近长胖了,这鞋跟太细可能撑不住吧。”

      陆野的视线从女人还没他大腿粗的腰到裙下两条纤细笔直的长腿,最后回到唯一撑的上“胖”的胸口,质疑了一下自己对胖瘦概念的定义。

      见男人还是沉默,毫无表示,唐墨有点恼了,想她唐墨纵横风月场所那么多年,什么男人不是勾勾手就对她俯首称臣的,也就遇到面前这个男人,像块撬不开顽石,大半个月过去了,软硬不吃,油盐不进。

      唐墨站直了被冻僵的身子,从昏暗的巷子口走出来,视线笔直落在对面男人身上,因为角度问题,从她这看过去,男人五官深邃英俊,偏又被冒刺寸头和幽深冷冽的黑眸割裂出野痞的气质,迷人带着危险,除却某些特定原因外,长得好看也算是唐墨那么舍得费心思原因之一了。

      都说人是视觉动物,她当然也不例外。

      “如果不方便的话,那麻烦借你手机给我打个电话,我让我朋友来接我,行吗?”唐墨心里恼,声音却更软了,拖长了腔调,像把勾子似的,一般人听了肯定能服软。

      陆野眉宇微皱,似是在考虑面前这个女人这番话语里有几分真假,毕竟过去这半个月,唐墨以不下十种劣质的偶然突发意外方式来靠近自己,或是搭讪,让他避无可避,就像今天,早在酒吧他就看到了舞池里张扬疯狂的唐墨,他特地和同事换了个工作区域,以为这女人玩闹一会就会离开,没成想却在这里等着他。

      两人之间的空气莫名安静了几分,唐墨叹了口气,心里暗骂狗男人,一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如果不是碰到了自己,活该单身一辈子。

      “如果这也不方便的话,那就算了,我自己去路边拦个的士。”一派懂事不麻烦人的样子,话语间隐约透露着几分委屈。

      唐墨松开捏着陆野衣角的手,拎着高跟鞋便要出巷子往路边走,还没挪几步呢,陆野就听到身后一声痛呼。

      转过身,唐墨单脚站立,另外一只脚翘起,暗红的血色从脚底落了下来。

      这条街是戎城最出名的酒吧一条街,一到晚上百鬼夜行,路上到处都有碎了的玻璃酒瓶,唐墨赤着脚赌气往外走,一没留神,就中招了。

      碎玻璃扎的不深,可脚底的血流成一片,看起来吓人,唐墨愣在原地,有点慌,翘起的右脚一时间不知道该放下还是抬起,人在慌乱中下意识会寻找身边的人,即便是刚搬来她隔壁还没一个月看起来和她一点也不熟的陆野。

      “新邻居,我好像不小心踩到玻璃渣了,就算你再不待见我,现在也得麻烦你伸出一下正义之手帮帮我了。”

      这次陆野总算有了动静,迈步走到唐墨面前,单手拎着她的胳膊,像是拎个垃圾袋似的到了路边,唐墨看着相隔不过一米的地方矗着的绿色大垃圾桶,眼眸闪了闪,收回视线。

      她的脚底还在流血,嘀嘀嗒嗒移了几步疼痛感开始上头,唐墨想看下自己伤口,可大庭广众穿着裙子,完全施展不出一个能查看脚底的姿势,她怕等的士到了,这只脚也差不多废了。

      唐墨侧目看了眼身旁的陆野,扶着她过来后没离开,但也面无表情不像是会有后续动作的样子。

      她心里暗暗握拳,告诉自己,命重要。

      “新邻居,那个能再麻烦你一下,帮我去对面药店买几个创口贴吗,这么血流哗啦的,待会的士都不乐意载我了。”

      话刚落音,身侧的男人利落跨步下蹲,带起一片凌厉的细风,唐墨还没回过神就感觉到脚腕处皮肤被温热包裹,那只受伤翘起的脚被陆野抬起,观察了几秒伤口迅速放下起身。

      在唐墨还没反应过来时丢下一句,“站着别动。”

      不过几分钟,男人从马路对面走过来,手里拎着一袋东西,再次蹲在唐墨脚边,抬起脚放置在膝盖处,把袋子里的消毒药物,创口贴一一拿出来。

      骨节分明的大手攥着女人纤细白皙的脚腕,握在掌心,像块顶好的软玉。

      陆野垂眸盯着伤口,顿了顿还是开口提醒了声,“玻璃扎的不深,我给你拔出来,忍住。”

      仅仅是通知,都不等唐墨做好准备,陆野手起玻璃落就给拔了出来,然后迅速止血上药贴创口贴,动作一气呵成,熟练的像是经常干这事似的。

      做完一切,陆野把手里的药物袋子递给唐墨,“伤口简单处理了一下,你等会拦到的士还是去医院看看比较好。”

      唐墨接过药物袋,脚底伤口还带着酸麻刺痛的感觉,对面的男人站的端正笔直,路灯下,眉眼深邃疏离,一副真的只是帮助了陌生人的样子。

      如果今天在他面前受伤的别人,他也会这样托着那个人的脚腕放在膝盖上上药包扎吗,唐墨心里冷哼一声,没有别人,只有她唐墨。

      唐墨单脚往前跳了一步,两人之间距离近了一步,深秋的夜风吹凉了她的皮肤,所以刚才陆野第一次握住她脚踝的时候,才会瑟缩的一抖,那股滚烫的感觉现在还残留在那片肌肤上。

      这男人手掌好暖和啊,唐墨想。

      不知道身上是不是更暖和,她有点贪恋那股滋味了。

      “新邻居,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这个点打车太费劲了,我不去医院,要不你顺道稍我一程回家呗。”

      唐墨的狐狸眼亮亮的,勾着红唇,脸上满是笑意,认真看着陆野,瞬间化成一朵灼人的玫瑰。

      只要稍微嗅到一丝机会,立马便铺天盖地,荒原野火一点即燃。

  •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止渴之夏》
    关初云她爸靠一座矿发了财成了镇上的土财主,但关爸就初云一个女儿也不打算再婚,所以他那点财产都是关初云的,关爸琢磨着女孩子家家以后守着这么多钱,容易被骗被欺负。
    得养条狗,衷心的狗,替他看着女儿。
    徐长野就是那条被捡回去的狗,他尽忠尽职一步不离守着关初云,有人欺负她上去就逮着人咬,镇上人都说关家养了条疯犬,还是没拴绳那种。
    但关爸十分满意,觉得女儿以后不会被欺负了。
    直到多年后,关初云牵着徐长野的手站在关爸面前,理直气壮,“爸,我和徐长野领证了,跟你说一声。”
    关爸这才知道,什么叫引狼入室,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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