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纯爱
衍生
无CP+
百合
完结
分类
排行
全本
包月
免费
中短篇
APP
反馈
书名
作者
高级搜索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3、处置 ...
玄凌怒气冲冲的冲到凤仪宫里时,皇后正在来回不停的走动。见玄凌来忙拉了笑脸迎了上去:“皇上万安!”
玄凌一巴掌呼过去将皇后打倒在地。剪秋惊呼一声,跪着上前道:“皇上,皇后娘娘犯了什么错皇上要这样对待娘娘!”皇后从出生到现在就没受过这样的重手,愣了好一会儿才含泪道:“臣妾不知犯了何错,皇上要这样行事!臣妾,臣妾……”
玄凌嫌恶的看了她一眼:“好一个端庄贤惠的皇后,面上和善,心里阴毒。竟然想谋害贵妃和朕的皇嗣。朕真是瞎了眼睛,居然到现在才看出你的真面目!”
皇后心里一喜,看来贵妃是不好了。但她面上却是清苦的:“臣妾不知,臣妾在皇上心里竟然是这样的人。”
剪秋跪着上前哭求道:“皇上,娘娘她是您的妻子啊!您怎能听信他人胡言乱语而不相信您的妻子呢!”
玄凌嫌她们烦,怒道:“来人,把这群贱婢拉出去。”
皇后一惊,哭道:“皇上怒气冲冲跑来凤仪宫,一语不发的动手。臣妾到如今都还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剪秋等人被绑了下去,凤仪宫这才清净了些。
玄凌才不信她的这翻唱念做打,看了她这副无辜的样子只觉的恶心:“哼!你买通产婆欲在珍璇生产时害她亡故的事,你以为朕不知道吗?”
皇后胸有成竹正气凛然的道:“此事绝不是臣妾所为。臣妾是当朝皇后,怎么会做这些事情呢!”
“皇上若想用此事定臣妾的罪,还请皇上拿出证据来!”
玄凌忽然笑了笑:“朕确实没有证据!”
皇后心里暗喜,她细心安排了快一年了,怎么可能还让皇上寻出证据来。寻不到证据,皇上也不可能废她。何况她还有个最大的靠山呢!
“但朕也不需要证据!朕定要废了你这蛇蝎心肠的妇人!”
玄凌的话十分具有冲击力,皇后几乎都是懵的:“怎么可能?我是当朝皇后,你怎么能没有任何证据就废我!”朱宜修怒吼出来,怎么可以,皇后这个位子只能是她朱宜修的,她不可能被废!
玄凌看她状似疯魔的扑过来,不由皱眉,一脚踹在她身上:“朕想废你就废你了。证据这种东西,有什莫用处?!”
这一脚踹的极狠,朱宜修倒在地上瞪着玄凌道:“你废不了我的,太后,太后不会让你废我的!哈哈哈哈……”
平时的话,皇后就是再失态也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但此时不同,她似乎已经要疯了!
“哀家不仅要废你,哀家还要杀了你!”太后阴冷的声音冲背后传来,朱宜修的笑声戛然而止:“姑母可别忘了,您也是朱家的人!”
“出嫁从夫,哀家早就不是朱家的人了!”
皇后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瞪着太后。太后为了朱家的荣耀连朱柔则的事情都可以当成没发生过,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小小的余氏而放弃她?!这不可能!!!
除非……她的猜测是真的。
朱宜修不敢再多想,这是唯一能自救的机会了:“皇上,臣妾做这一切都是为了皇上啊!”
玄凌毫不动摇,冷冷的撇她一眼。朱宜修哭道:“皇上,那余氏,她,她根本就不是余家的大小姐啊!她是,她是太后……”朱宜修说着看了太后一眼仿佛带着歉疚之意:“她是太后和摄政王苟且留下的孽种啊!这种人,臣妾怎么能让她继续留在宫里,臣妾怎么能让她诞下皇上的子嗣啊!”这话虽有些许瑕疵,但是一般人在听到这样的惊天秘密的时候压根就不会注意到这里面的小瑕疵。朱宜修说完,便仰头看向玄凌,却发现他的脸上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难以置信和怒火滔天,甚至连一点点惊讶的表情都没有。
朱宜修本来笃定的心,慢慢的在一室的静谧中沉了下去。
太后也是没有半点表情,玄凌道:“事到如今,母后可还要护着她了?!”
太后叹了口气道:“她敢对珍璇出手,哀家就没打算再护着她!废后的诏书写好了吗?”
玄凌恭声道:“儿臣来的急,还没写!”
“回去写了吧!明日一早昭告天下,咱们皇家断然容不得这样的蛇蝎妇人。”
玄凌正要应声,却被朱宜修紧紧的抓住衣裳下摆:“皇上,她是摄政王的女儿啊!”
玄凌慢慢的把衣裳从她手里扯出:“朕知道,朕早就知道了!”
看她几乎崩溃的样子玄凌恭请太后先出去,免的朱氏失心疯伤人。又命人封锁的凤仪宫,只待明日废后诏书一下,便可以废了朱皇后!
还未踏出昭阳殿,便听门外贵妃身边的沈连带着欣喜的声音传进来:“禀告太后,皇上,贵妃娘娘醒了!”
朱宜修在殿内听得这个消息,一缕献血慢慢的从口中溢出。然而却没人再来搭理她,因为玄凌刚刚下旨,凤仪宫里的奴才下人全部暂时莫入掖庭。
诺大的凤仪宫里只剩下朱宜修一人。
今日二更到!对了,皇后还没有下线啊!
这一篇快要大结局了,下一篇文你们要不要也收藏看一下。。。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13章 处置
下一章
上一章
回目录
加入书签
看书评
回收藏
首页
[灌溉营养液]
昵称: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你的月石:
0
块 消耗
2
块月石
【月石说明】
内容: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