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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朕洗碗了 ...

  •   皇甫安歌的身体基本都恢复了。箭伤处现在只剩一块浅淡的粉白色的疤。
      所以身体恢复了她便多出了更多时间舞刀弄剑。每日清晨别墅后花园里舞剑的身影都格外吸引人的视线。
      一招一式,漂亮利落如行云流水。程耀有时会晃神,真的觉得自己置身于古时某个隐士的居所。每次看皇甫安歌练剑,都是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要比电视电影里经过修剪指导的花架势赏心悦目多了。
      腾空跃起又稳健落地,最后一个动作收的很是漂亮。一缕发丝稳稳落下来,贴着女孩的脸颊很是柔顺。
      剑入鞘。“锃”的一声很是清脆。
      “如何?可还好看?”微垂着头的女孩抬眼看向他,眼中噙着玩味。
      程耀回过神,不自在地咳了咳,从花丛后现身,走了过去。
      皇甫安歌嘴角勾着三分笑意走向来人:“昨夜睡的可好?”
      “好,挺好的。”程耀挠了挠鼻子,“那什么,安歌,我想跟你说个事儿。”
      “何事?”
      “那个,我妈刚才给我打电话了,让我今晚回去吃个饭。所以今天的晚饭你要自己解决了。”
      皇甫安歌挑眉看向他:“无妨,我可以等你回来做饭。晚些时辰再用晚膳也可。”
      程耀面露难色:“那个……今晚我可能不回来了。”
      皇甫安歌眉角一扬。
      “我已经挺长时间没回家了,我爸我妈都挺想我的。光回去吃饭不住一宿怎么也说不过去。”
      皇甫安歌双臂抱胸,微微眯眼:“那你准备何时回来?”
      “明天。”程耀认真道,“我保证,明天就回来!”
      想来这个世界的男子就相当于凤陵国的女子,成年之后便要独立,脱离父母自己谋生活。程耀整日抱着电脑噼里啪啦,他说这便是他的工作,是他赚钱的方式。
      这么一看该是许久没有与父母相见了。
      皇甫安歌沉吟:“好,朕允了。明日尽早回来。”
      程耀一瞬笑开:“哎,好嘞!”
      程耀也不知道自己高兴个什么劲儿,看来人都是有奴性的,压迫久了还真的习惯了。自然而然就把她当做主子了。
      呸!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这副奴才样儿!
      “那晚上你先用泡面对付对付,等明天我再给你做点儿好吃的!”

      后来程耀给她留了几盒泡面便美滋滋地回家了。
      ***
      “哎呦儿子,你是不是瘦了呀?”眉目舒朗,精气神儿十足的中年女人一边给儿子夹菜一边心疼道。
      程耀嘿嘿一笑:“哪有?我还觉得最近长肉了呢!”
      李女士撇嘴:“瞎扯!明明小脸儿都比上回看着瘦了。你要真能长几两肉我高兴还来不及!”
      程耀把求饶的眼神看向老爸。
      老妈当了一辈子的中学老师,训起人来一套一套的。这么多年他们爷俩儿都是这样过来的,彼此眼神一对视就能看见对方眼里的无奈。
      “赶快吃吧,菜都要凉了。”程老爹弱弱说了句。
      李女士斜了他一眼,转过脸跟变脸似的笑着看向儿子:“吃,赶快吃。”
      “嗯。”
      程耀马上低头扒饭,有些忍笑。自己老爹好歹在政圈也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但一对上这个小老师就弱的跟个什么似的。
      虽然有些好笑,不过这种婚姻状态却是他最羡慕的。两人一个强势一点一个包容一些,互相补足互相搀扶。看来婚姻是否幸福美满也跟人有关系,有个尺度在那儿。若是一个特别强势,一个特别弱,在一起也不见得有这么好。
      比如他跟皇甫安歌。她倒是当大爷当的挺开心的,可他跟个奴才似的,总这么下去也不是个事儿……
      程耀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越想越歪。若不是李女士出声及时制止住他的天马行空,估计下一秒两人的孩子在哪念幼儿园都能想到。
      “儿子,妈问你个事儿。”
      程耀抬起头:“啥事儿?”
      李女士斟酌词句:“最近……有没有交女朋友啊?”
      程耀嚼东西的动作一顿,干笑一声:“您怎么突然关心起我的恋爱状况了?”
      李女士哼了一声:“你也老大不小了,眼瞅着明年就25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三十岁之前能成家吗?你妈我还等着抱大孙子呢!”
      “我才24,现在就考虑结婚的事儿是不是太早了?”
      “早什么早?一点儿也不早!”李女士语重心长,“我告诉你你可得抓点儿紧别不知道着急。趁年轻随便玩儿这种想法可是非常错误的!别到了最后好姑娘都让别人抢走了,就你光棍儿一辈子。”
      程耀哭笑不得。不是他过分自信,是事实就是谁打光棍他也不能打光棍。
      “你说你一天就窝在你那个别墅里跟文字打交道,也见不着个外人。顶多就能跟宏瑞和茂彦那两个臭小子瞎玩儿。这身边儿啥时候能有个女的啊?”李女士满面愁容,“之前雅静那姑娘就挺不错,结果说黄就黄了。妈都要被你愁死了。”
      程耀嘴角的笑顿了一瞬:“妈,您放心,三十岁之前肯定给您整个大孙子。现在我的事业正在上升期,目前我还是想把时间用在立业上,成家的事儿过两年再考虑。”
      李女士眉头紧皱,叹了口气。
      程耀撒娇一般搂着老妈的胳膊蹭了蹭:“哎呀您就放心吧,我肯定说到做到。对于我自己的事儿我心里有数。”
      李女士哼了一声。不得不说儿子的撒娇她很受用。这小子,从小就这样,撒娇耍黏最有一套。
      伸手戳了戳儿子的脑袋:“那行,妈也不催你了,你自己着点儿急。”顿了顿,“你要是敢诓我回头我就给你安排相亲。”
      “哎呦我的亲娘,您可饶了我吧!”程耀连忙告饶。
      让他相亲?还不如杀了他。

      吃完晚饭程耀又陪着老爸下了几局棋,跟家里的鹩哥唠了会儿嗑,又帮老妈浇了浇花。见老妈又要提饭桌上的事儿,说什么他老姐妹的闺女又漂亮学历又高,程耀忙找了个借口溜了。
      本来还想留家里住一宿的。老妈这架势可给他吓着了。只好没出息地遁了。
      ***
      回到半山别墅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程耀把车停进车库,一边晃着手里的钥匙一边往别墅里走。
      屋里灯光大亮但是不见皇甫安歌的身影。程耀挑了挑眉,也没想太多便走进厨房,打开冰箱门拿了瓶矿泉水拧开仰头喝了一大口。
      老妈今天菜又做咸了,这一晚上都喝了好几瓶水了。
      剩半瓶水程耀随意放在流理台上。然而一转眼便发现流理台上摞了三个泡面碗。他挑了下眉,没想到这丫头饭量还不小。
      “安歌!”
      程耀的声音回荡在空荡荡的房子里。
      “嗖!”
      话音落下没多久厨房敞开的窗户外便钻进来一个人。准确的说是“飞”进来的。
      程耀到现在还是有些不太适应皇甫安歌这种不用双脚的行走方式。
      皇甫安歌将剑放在流理台上,拿起程耀剩下的半瓶水,拧开全给喝光了。
      程耀脸色微红,看了眼她身上还沾染着寒气的运动服:“又练功去了?”
      “嗯。”皇甫安歌抹掉嘴角的水珠抬眼看向他,“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昂,那什么,有点儿事就回来了。”
      皇甫安歌眉梢一动,嘴角邪气地勾起:“莫不是想朕了?”
      程耀脸色又红了几分:“谁、谁想你了?”说完后他又发觉自己语气不对劲,怎么跟个撒娇矫情的娘们儿似的?
      皇甫安歌一脸了然的表情。程耀脸一绿,决定还是换个话题吧。
      “你吃晚饭了吗?”
      “吃了。”皇甫安歌把手里的空瓶子抛进厨房角的垃圾桶里,一击即中,“那种叫泡面的吃食味道还不错。”
      皇甫安歌转过脸看向程耀,挑起一边唇角:“朕说到做到,这一次用膳以后一并将碗筷刷洗了一遍。看看可还行?能否赏朕一个香吻?”
      程耀顺着皇甫安歌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视线正好落在了那摞泡面盒上。
      程耀嘴角抽搐:“你的意思是说……你把泡面碗洗了?”
      皇甫安歌略有些得意地挑了挑眉:“当然。”
      怪他,没跟她说这东西是一次性的。程耀上前摸了摸有些软塌塌的纸盒,忍俊不禁。
      越想要忍笑越控制不住,到最后整个人笑得浑身发颤又不敢出声,看着很是滑稽。
      皇甫安歌眉头一动:“你笑什么?”
      程耀捂着肚子笑得直不起腰,另外一只手撑着流理台,抬眼看向一脸“懵懂”的某位女帝:“你……你是猴子派来的逗逼吗?我看、我看你是想笑死我,然后继承我的遗产吧!哈哈……”
      皇甫安歌眉头轻蹙,不知道为什么他就笑成了这个样子。
      放开笑了之后程耀就更收敛不住了。笑了一脑门儿汗不说还差点坐地上。
      真的,活了二十多年他就没见过这么好笑的事。
      皇甫安歌也不是傻子,慢慢地也明白过来他是在笑她。虽然原因她不清楚,但她很肯定他就是在笑她。
      “哎呀妈呀,不行了,我要让你笑死了!”程耀上气不接下气,“你这事儿我一定要给你写我书里!太好笑了……”
      皇甫安歌的脸先是绿了,然后一点点发黑。
      到最后已经沉的跟锅底一个颜色了。
      ***
      从捡到皇甫安歌那天晚上算起,差不多也有小半个月的时间了。这半个月里两人相处的还算融洽。一般平时程耀搞他的创作,皇甫安歌不是练功就是研究网络上纷纷杂杂的知识。有时他网购来的书她也是第一个看完的。可以说皇甫安歌几乎是以一个无法想象的速度在迅速适应这里的生活。
      程耀有时也会换个角度,设想自己如果是她的话,对于这种天翻地覆的变化肯定是适应不来的。所以从这一点上他真的很佩服她。
      之前他总心心念念着怎么给她送走,好摆脱掉这个大/麻烦。这些日子以来反倒习惯了这种同住一个屋檐下的生活。
      当然,主要一个原因还是拿人手短。
      那玉佩他曾趁着回家那次偷偷拿去找懂行的朋友给看了看。正宗的老坑冰种翡翠,估价至少八十万。
      就冲这块玉佩,她要是在他家住一辈子他也没有怨言。

      之前她那件古装因为沾染了太多的血后来便被他收起来了。一开始是想扔掉的,包括皇甫安歌本人也是这么想的。可那衣服的花纹实在是太精美了,纯手工制作的无价之宝,就这么扔了也太可惜。所以左思右想最后还是给装进收纳袋里放了起来。
      这段日子她便一直穿着他的衣服。平日里一头长发在脑后束个简单的马尾,轻便又简洁。
      皇甫安歌她自己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可时间长了程耀心里便有点儿不好意思。自己拿了人家那么贵重的玉佩,不给人家买两件儿衣服,置办置办行头也说不过去。
      所以,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程耀合上电脑,把在庭院里舞刀弄剑的某人叫了回来。
      “何事?”皇甫安歌将剑收起,抬手用袖子抹了把额头的汗。
      程耀弯眸笑着:“我带你去买衣服怎么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朕洗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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