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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起K歌 ...

  •   李筝的学校不远,走个二十分钟就到了。不过她家的房子地势高又建的偏,去学校也就一条蜿蜒小路,很是陡峭,姜小英和宋辉聪都不放心宋尊。
      她呢?李筝不服气地想,自己从上一年级开始就没让姜小英和李建忠送过,汤圆一个男孩当姑娘养,小心以后养成娘娘腔!
      经过讨论,宋辉聪早上四点就要去上班,总不能让宋尊也这么早起来。姜小英呢?是九点上班都能迟到的人,让她早起,相当于要了她的小命。
      于是,这个艰巨的任务自然落到了李筝的头上。
      “筝子,明天你送汤圆上学,给他报名,我和你宋叔都要去上班,没空儿。”姜小英手里慢悠悠洗着菜,口上交代道。
      “哦。”李筝闷闷地应了一声。
      自从那次出言不逊后,她就乖巧了许多,不敢再惹姜小英伤心了,其实她很想顶回去啊!
      小宋尊这时候噔噔地从小卧室跑出来,对姜小英乖乖道:“姜姨,我一个人可以去学校,不用筝子姐送。”
      李筝听到这话可不乐意了,我都没反对呢!你这个小不点倒先开口了,哼!当谁愿意送你呢!不过你不让我送,我偏要送!眼珠子一转,对姜小英说:“妈,汤圆这么小,还是我送吧!”
      姜小英当然不会听一个八岁小男孩的话,难得李筝这么“善解人意”,几乎立即就下了决定:“那就这么定了,汤圆明天等等你姐啊!”
      李筝回过头得意地对宋尊眨眨眼,瞧见他嘴巴一嘟,小眼睛恶狠狠盯了她一眼,转身回了小卧室。
      李筝得逞了,心情当然不错,手上拿着遥控板哼哼的走到沙发旁,刚要躺下去,姜小英一嗓子吼来:“看啥电视呢,明天就开学了,去看会儿书!”
      李筝屁股还没挨到呢,就吓得立马跳起来,滚回小卧室去了。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李筝反锁了门,坐在床上,躺下,起来,又躺下。
      看了眼宋尊,以为又在写作业,不禁觉得纳闷,这小汤圆除了写作业就没有其他娱乐活动了?以后真要成为书呆子了。
      李筝又无聊地在小卧室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终于忍不住凑上去。
      咦咦咦?
      这小子竟然在玩魔方?又凑近了些,看见宋尊肉肉的小手灵活又迅速的翻动着小魔方,看的李筝眼花缭乱,几乎十几秒的时间,魔方就拼好了。
      李筝眼睛本来就很大,此刻睁的更大了,他们小学班上的那个第一名拼这个,也没有这么快的。她一把抢过来,惊讶道:“汤圆,你还会玩这个啊!真聪明!”李筝此刻都没发现自己语气里的崇拜。
      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听到有人夸,宋尊笑得眼睛都没了,还不忘嘚瑟一句,“这个我五岁就会玩了!”
      李筝听到更是佩服得不得了,她和她哥五岁在干嘛,玩泥巴?跳皮筋?还是躲猫猫来着?反正和智力半毛钱关系没有。
      李筝厚着脸皮蹭上去,“小汤圆,教教我呗~”
      李筝想,如果学会了这个,也好在上学的时候露两手。
      不料宋尊圆圆的脑袋一偏,斜向上45度角仰望天空,“我才不教你呢!”
      真是傲娇得不得了!
      李筝不知道,这孩子也有自己那么点小心思,想的是如果教会了李筝,那自己以后还拿什么在她跟前卖弄两下?
      宋辉聪管得严,他从小很少和同龄人一起玩。虽然学习方面可以把他们比成渣渣,但会玩的游戏可真不多。
      李筝自然不晓得一个八岁的小男孩肚子里还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只以为自己先前说的话,做的事得罪到了人家,现如今是报复回来了,才让他不肯教她。
      李筝碰了壁,心里自然不高兴,郁闷得慌。
      在书架上随意拿了本《唐诗三百首》,也不管是谁的,反正摆在她的书架上那就是她的了。随便翻了一页,便开始大声,不对,是很大声地朗诵起来,“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这首《江雪》被她读得阴阳怪气的,好好的一首意境幽僻,情调凄寂的古诗,被她硬生生读成了打油诗的调调,她的声音本来便是娇娇柔柔,能甜到人骨头里,如果柳宗元复活了,一定会被她再次气死。
      但或许只有夜色知道,宋尊的小肩膀在悄悄地,不停地,耸动着。就算是在多年以后,宋尊仍然能回想起今天她那玩世不恭却偏偏娇娇柔柔的调调,很清晰,很搞笑,那么的肤浅却又那么顽固地充斥他的余生。
      李筝没读几首古诗就睡着了,按她的话说,书和夏天加起来就等于睡觉啦!而且是很美很美的觉,呃,虽然现在不是夏天……
      小宋尊又玩了一会儿魔方,却突然觉得索然无味起来。
      他没有什么特别感兴趣的东西,唯一能让他探索的,就是学习了。
      和同龄人没话题,大人又觉得他是个孩子,明明才八岁,就深刻了解到了乏味的感觉,他不是不爱玩,他是不知道有什么可以玩的。
      李筝此刻睡得沉沉的,冬天萧瑟的风从窗外吹进来,透明的窗帘轻轻晃动着。她冷得打了个哆嗦,翻了个身,嗯,没醒。
      小宋尊见她那么冷都能睡得着,把小被子往她身上一罩,盖得严严实实的。李筝感到了思思温暖,来回滚滚,把自己像花卷一样卷起来。
      对于这个便宜姐姐做得一些小动作,小宋尊是一点也不放在心上,嗯,虽然是有那么点可恨,但也傻气。
      李筝一觉睡到下午,正好她的一群小学的狐朋狗友约她出去玩,于是,偷偷摸摸就跑出去了。
      临走前还交代小宋尊,“汤圆,待会妈叫我吃完饭,你就说我还在睡觉,千万别露馅了!”
      宋尊细细的小眼睛直盯着她,也没说答应还是不答应。
      反正总之,李筝回来就被姜小英打了一顿。

      李筝在小学虽然学习不怎么样,但人缘顶好。
      她们那个年级一共六个班,统共四百多个人,差不多就有三分之一的人认识她,剩下三分之二也都混了个脸熟。每个班也都有她的一些铁哥们,于是乎,一些小女生,小男生送情书,送小礼物什么的,就都交给她了,她也借此得了不少的好处。走动得多了,小朋友认识的也就更多了,不过学习嘛,咳咳,也就那样了。
      不过交心的朋友,也就只有和她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江雲和孟铮了。江雲是个温温柔柔的女孩,从小学习就好,她记得小时候还不认识江雲的时候,大街小巷就一直流传着江雲三岁能背诗,四岁能背二十七个字母的传说,在宋尊没来之前,姜小英的口头禅就是,“你看看人家江雲……”,但不管姜小英怎么说,李筝就是丝毫没有和好成绩一起玩就要成绩好的高觉悟。
      相比江雲这个大人眼里乖乖好学生,孟铮则和李筝一样性质恶劣,小时候就组队淘气,长大了更是没边儿了。
      而江雲更多时候是在学习,或者看他们闹腾,态度从来都是敬而远之,被李筝撺掇着干过最“出格”的时情,也就是帮她抄了次数学作业。
      不过没想到那个数学老师眼力那么好,连数字都能看出是谁写的。
      不过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李筝自己笨,让最受老师关注的江雲来帮她写,不过东窗事发时,老师也没怎么为难她们俩,主要是怕江雲脸皮薄啊,在班上公布了怕江雲太难堪了。当然像李筝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当然不用太照顾,甚至不能太照顾,否则这厮还蹬鼻子上脸了怎么办?于是乎,数学老师先对江雲进行了温和的思想教育,又转过头来对李筝恶狠狠地一通教训。
      翻脸比翻书还快呢!
      而她和孟铮,在贯穿了整个六年的小学里,都被周围一群小屁孩当做小情侣区别对待。遇见个人就喊她“筝嫂子”,或者叫孟铮“铮大哥”,他俩名字也挺像,喊着也顶顺溜。
      谁叫他们俩整天混一堆呢?各自的家也都是一个院子里,每天同进同出的,比江雲还亲。
      不过他们俩都是个马大哈,且并没有“情窦初开”,所以对这些称谓一点感觉都没有,有时候甚至能脸红心不跳地应下来。
      不过这个传说一毕业就不攻自破了,毕业前一个晚上孟铮还对她和江雲分享了他看上一班班花时梦婕的小秘密,第二天就冲进他们班告白了,当时一班正在办舞会呢!孟铮这个大头鬼愣头愣脑地冲进去,好巧不巧,正是时梦婕表演跳舞,都跳到一半了,他突然冲进去,这下好了,把人姑娘幸幸苦苦准备了一周的节目给破坏了。
      据说他当时告白的演讲还是......
      “亲,亲爱的梦婕同学,你,你下午好哇!我从第一眼看见你,然后看到第二眼,就,就深深地,被你,你的美丽所,所吸引,我查阅了一下字典,有四个字能形容我对你美丽的感情,那就是一见钟情,从那以后,你就是我心目中的独一无二小仙女儿......”
      然后在这三个月的暑假里,他们的小团体里又多了几句口头禅,比如见面打招呼是“某某同学,你下午好哇!”,表达感谢就是“某某同学,你就是我的小仙女儿”。
      至于这次告白嘛!当然没成。被孟铮这么捣乱,人家时梦婕的表演就这么稀里糊涂地黄了。当时现场一片混乱,一群小屁孩围着他们俩吹口哨,发怪声儿,把人急红了脸,瞪了孟铮一眼就哭着跑了。
      从此孟铮成为了时梦婕心里的头号黑名单,童年最深刻的噩梦,孟铮至少也混了个此生难忘。
      孟铮回过头来伤心了好几天,就把这事忘的没影儿了,毕竟是年纪不大的小男孩,又天天来和李筝疯玩儿。

      李筝是偷偷翻墙出去的,他们院子里那铁门生锈,开门关门的都要咯吱咯吱响几声,动静大。
      孟铮早就在墙哪边等她了,说是和几个认识的朋友去星光KTV唱歌去。
      “雲雲呢?”李筝拍拍黑色羽绒服上的灰,随口一提。
      “给她说了,她老妈还是不准她出来,这管得也太他妈严了吧?要是这样把老子关着,迟早要憋死!”孟铮撇着嘴,一脸的不赞同。
      李筝笑笑,一掌拍在他肩上,“得了吧!你当谁都和你一样呢!人老妈防我们跟防贼似的,我们也老实点,别给人添麻烦。”
      孟铮一脸懵逼,不相信地看着李筝,“筝子,你脑壳坏掉了吧?还是憋着坏呢?!”
      李筝斜眼睨过去,一副高深莫测的傲娇养儿。
      孟铮一看就晓得是憋着坏呢!这可就不干了,两人从小就是最佳搭档,干坏事都是五五分的!于是立马凑过去,一脸坏笑,“筝姐,给我说说呗,你又有啥坏点子了?”
      李筝最憋不住事了,在耳边把自己想法一股脑子全说了。
      说完,两人默契地相视一笑,嗯,一坏笑。

      李筝和孟铮打车去了江雲家,不远,十分钟的车程。江雲家是买的房子,后背靠山,山上一片平坦的空地,当地人种了些蔬菜在上面。李筝负责拖住江雲妈妈,孟铮则带着李筝写好的小纸条去把江雲带出来。
      李筝和孟铮走在昏黄的街灯下,在一家小卖部分手,再往前,可能就会被江雲妈妈发现了。孟铮进了小卖部旁边的一条小楼道,一转眼就没影了,这条小楼道里没灯,不过孟铮一男孩也不怕什么。
      李筝则走到正门口,深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来,这江雲妈妈可不是好惹的角色,不仅管家一把好手,做生意也顶厉害,风风火火的,不过却教出了那么一个温文尔雅的闺女。
      李筝手心冒着汗,心也砰砰直跳,紧张地敲了敲他们家的防盗门,又按了几下门铃。李筝从门洞里看过去,整洁无比的客厅里坐着一个身材火辣的女人,她妆容精致的脸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门开了。
      “呦!是筝子啊!”江雲妈妈惊讶又防备地看着她,声音清亮。她堵在门口,硬是没让李筝进去,这大冬天的,冷着呢!
      “江,江姨。”李筝灿烂地笑笑,要多谄媚就有多谄媚。
      “这么晚了,有啥事啊?”江雲妈妈一手扶着门,挡了个严实。
      “也没啥事,就是来看看雲雲。”才六点多呢!一点也不晚。
      “看雲雲?雲雲在学习呢!不到八点是不能玩的!”江雲妈妈声音尖锐起来,鲜红色的嘴唇格外咄咄逼人,想要李筝知难而退。
      不过李筝是谁啊!要真是退了,那这几年的厚脸皮是白练了。于是硬着头皮顶上去,点头哈腰的,“江姨,我都有两个多月没见着雲雲了,您就让我去和她玩玩呗!”
      “不行不行!雲雲初中可是要考到A市一中去读初中的,要看的书可是很多的!”江雲妈妈嘚瑟起来,A市一中,那是多少人想破了脑壳都要进的!一年学杂费都是顶高的,就算成绩好也不一定读得起呢!
      李筝心里一凉,咋没听雲雲提过,那A市虽然也在省内,但对于李筝一个小学生,可以说是天涯海角了。她笑容一僵,更加坚定了要把江雲拐出来的决心,“江姨,这学习也要讲究劳逸结合的,这每天这么关着学,对身体也不好。您就放她出来和我们玩一会儿吧!”
      “你们?还有谁呢!我说你那群狐朋狗友可千万别把我家雲雲带坏了啊!”江雲妈妈完全没找着重点,只注意到李筝那群狐朋狗友。
      “江姨,我那都是正正经经的朋友,像秦凰,我们就是铁哥们呢!”李筝也不管她和秦凰有没有什么所谓的“哥们儿”关系,只晓得秦凰也和江雲一样,是小学届出了名的最有出息的乖学生之一。人家和她虽然一个班,可从来都是和她这种坏学生划清界线的,李筝知道人看不起她,也从不去招惹。
      江雲妈妈也着实惊讶了一把,不过凭她的精明,就晓得李筝是胡说了,“哟!不错嘛!筝子!还和秦凰扯上关系了!”
      江雲妈妈这话说得难听,是暗讽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以李筝的情商又怎么听不出来,心里想着她以后就要和你们口中的神话人人夸赞的对象扯上关系,到时候气死你们!不过嘴上当然不能这么说。
      “我和他就一个班呢!听说他也想考到A市一中去,要不我给雲雲咨询咨询情况?”李筝这又是乱说,人家和她同班六年,说的话全都是:李筝,叫数学作业了!A市一中,提都没提过,也不会对她说。
      这下江雲妈妈兴致来了,和她说了半天,李筝则一直打哈哈,忽悠过去。
      虽然江雲妈妈拉着她说了这么久的话,可就是没让她进她屋里一步,以前撺掇江雲给她写作业的黑历史恐怕永远都不会洗白了。
      李筝走到小卖部的时候,江雲和孟铮都等了好几分钟了。可李筝突然发现这气氛不对,咋那么别扭呢?她瞧瞧江雲红红的脸蛋儿,又瞧瞧孟铮严肃的侧脸,突然发声:“你们俩咋了?”
      江雲头更低了,孟铮也不说话,李筝觉得奇怪,用凉凉的小手摸了摸江雲的脸蛋,感到烧得厉害,低智商了一回,“雲雲,你脸怎么那么烫呢?不会发烧了吧?”
      江雲急忙躲开,结结巴巴说了两个字,“没,没事儿。”
      李筝才不信没事呢!雲雲害羞,不好意思说,等下回去去问孟铮算了。
      他们又打车去了星光KTV,李筝坐中间,她和孟铮又热火朝天的聊起来,江雲则默默地听他们说,也没怎么认真听,她走神了。
      江雲觉得有只小兔子在她心里蹦蹦跳跳的,闹腾的厉害,特别是刚才......
      她家后面的小山坡和她的卧室一样高,和阳台连在一起。她在屋里正偷偷看小说,神经绷得紧紧的,突然听见外面传来的一声鸟叫,很滑稽很稚气,着实吓了她一跳,好像从那时,她的心就一直跳着,一点也不听她使唤......

      李筝他们仨儿到了星光门口,早有人在那儿等着,是三班的王杰森,虽然长的人模人样的,但臭美和狗腿是可数一数二的,最喜欢跟在四班刘海波的尾巴后面,到处耀武扬威,比刘海波还刘海波呢!李筝最是看不起他,可王杰森却对她很奉承。
      这次也正是刘海波的生日宴。
      “筝姐!”王杰森凑过来,特意拂了拂发亮的头发,“你们可来了,强哥等了好久了!”刘海波小名叫强子,所以兄弟们都叫他强哥。
      李筝最见不惯他这副样子,心底不屑,牵着江雲跟王杰森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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