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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part1-2 ...
楔子•纪念青春的那段岁月,那段令我心碎,令我成长的过去
(碰到她一个人在超市挑特价菜
就像很久之前那次大着肚子
在进口食品专柜前面看了很久
连盒酸奶也不舍得买
弄不明白,我那么宝贝的一个人
怎么在别人那,就啥也不是了)
每次看到这段话不禁鼻头一酸,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写的,只是觉得很伤很心酸就将它存了起来,又想到前几天我的同学给我打电话,说他看到他高中时的女神大着肚子在挤公交,感觉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我没有回答,自己那么喜欢的一个人在别人那里却一文不值,想了很久,想哭,但是没有眼泪。后来便也释然了,一切都过去了不是吗?
我们没有时间再去想那些不再属于我们的了,只能在脸上露出一个笑容,说看到你过的不好,我就放心了。内心再脆弱,可也要把那张面具与脸更加贴近不是?我没哭,只是进了沙子,你瞧。
我快步赶上了电梯,感受着电梯上升,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从我的大脑到我的指尖,我在随着叮的一声后越出电梯张开的门。又一路小跑终于在叫到16号前赶到了应聘室外的等候座上,其实要不是考试晚了,能够不至于这样赶的。
“14号”一个男人的声音,公式化而毫无情谊。
我手上的笔已经沾上了我的手汗,我现在可以感觉到我后背是湿的,只要向座背上一靠,衬衫就会粘在身上,想到那种令人毛孔悚然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在这种三伏天还需要穿一件正式的衬衫,戴上毫无度数的眼镜,充当所谓的艺术家,可真是恶俗。
“16号”屋内传来了声音。
我现在还记得,我是近乎颤抖的将我的作品交上去的,那篇名为《那个被我捧在手心里珍贵的宝贝》。现在我仍然觉得那个名字很差强人意,但是它确实成就了我。我是一个没有大智慧的人,但是我极具小聪明的将我之前在外地采风时照的照片做了配图,其实也不算小聪明,只是觉得意境到了而已。
感谢我的人生,将那份机会交给了我。
又痛恨着我的人生,将本该属于别人的机会给了我,而把我的机会据为己有。
主考官是一个年轻的作家,我记得好像叫做谢琛,曾经在杂志上看过他的文章,觉得写的很眼花缭乱,像一团耳机线,解不开,解到烦时想大力撑开它,可又心疼。
我对他没有什么明确的感觉,只是觉得自己以前只能仰望的人物,如今却坐在自己的面前,有些不可思议,带着一种梦幻的味道,似乎还没有睡醒,感觉所有的回忆都带着虚幻的白边,害怕打破他们,又想证实这究竟是真是假。
他的身边是一名穿着考究的女人。但是有些死气,像是一个华丽的布娃娃,脸上总是一个表情,笑颜如花。
在他们阅读我的文章时,我打量着所有人。他们小声的议论着,像是讨论敌方的战机何时抵达我方阵地一样。觉的有些无趣,毕竟时间确实从这群人的手中溜走了。
不知道我是如何走出来的,盯着枣红色木门上会议室三个镶着金的字,很想头也不回的离开,但是还是心里很难受,正如她所说,爱哭鬼。
我本以为能够轻轻的甩甩衣袖,潇洒地离开。却那样懦弱,晚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给她发Q.Q,将一切不开心的告诉她。手指在键盘上慢慢的敲着,就像敲在心上,咚咚的。一下一下,让人足够感受到生命的律动。
午夜的时候,我看着电脑屏幕发出的光,将我的脸照的刷白,像一张纸,一捅就破。泡面桶里飘出的热气,与这片白光融为一起,在静谧的午夜中,渐渐的睡了。
Q.Q,她:“。。。。”
Q.Q,她:“爱哭鬼。”
Q.Q,她:“别难受了,以后会打你脸的人会更多,不在了吗?”
Q.Q,她:“那你睡吧,我偷偷回你的,躲大街上呢,好热的,晚安。”
Part 1
每年的盛夏,总会留下一道痕迹,宛如玻璃上的指痕,不完整,也不完美。但是,它却证明了你与这片玻璃的记忆。
每天便签纸上的一个早安,就像签到一般,既没人对你说,那便自己来,我曾经想过,如果这个间断了,那就是我在这个喧嚣的,车水马龙的城市中迷失了。
天气总是那么蓝,甚至有点蓝的让人心慌,我背上了包,踏上了回家乡的路。
她和我说过,家乡是个小地方,不值得发展,也无法将鸿鹄之志真正的实行,我一直认为她是一个崇洋媚外的人,我们初中时心心念念的希望能够考上一中,可她却说她是要出国的人,我从来就没想过,我这样单调的人,这样目无远见的井底之蛙却能生活的很好,人还是需要学习一个本事的。她确实出了国,此后我们再也没见过,我在她走之前还和她的Q.Q上寒暄“如果你将来出国了,有所作为了,一定要出本书,把你的糗事都记录下来。”她只是过了一会回了一句“我就知道!哎,反正要毕业了,记就记,无所谓。”我仿佛能透过手机的屏幕看到她的脸,那种令人心碎的表情。
两个小时的车程,不长,足够将一件事进行回忆,将那件事从心中更加的激发出来。
我只是一个平淡的人,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作家,可惜,也落空了。在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中,有些东西就是阴差阳错的。
我将背包扔在了床上,上面堆着衣服,堆着书。堆着记忆。
我拿起相机,照了一张全家福。
现在,父母出去能够吹嘘我的儿子是缘溪的首席摄影,就像童年的时候像别的家长炫耀成绩一样,总是幸福的,他们唯一可以炫耀的其实不过如此。
夜晚的这边仍旧是颓废的,慵懒的,永远比不上飞速运转的城市那样,不过就一直这样吧,其实也挺好的。
楼下的人该打牌还是打牌,这些总是坐在楼下的隔离桩上打牌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可是却从未停过,我在晚上处理照片时还能听见他们高叫着“对四!”以及扑克牌被用力摔击的声音。那些从未改变过的。
我父母对我的择偶很是在意,不能找单亲,不能找离异,其实我觉得只要自己喜欢就好,他们那种带有迂腐的感情.色彩,我不是很懂,也不想懂。
是钥匙的声音,清脆,舒爽,又带有一种紧张的神色——我小时候打游戏,听到钥匙声就将电脑赶快强行关机。
傍晚,我听着楼道里传来的钥匙互相撞动声,应该是那群打牌的人回家了吧。
清晨就又要再离开了,离开这个有些小的家乡。
每当离开时就有些不舍,有些心酸。
夏天的清晨总是这样,有些露珠还刚刚形成,便被蒸发了。
Part 2
那个与天相接的地方,每天将头仰起,为何天离我们这么近呢,似乎随时要塌下来,天塌下来有大厦顶着,而人们会依然坐在大厦中敲击着键盘,搜索着如何将天复原,直至最后与摩天大楼葬在一起。
我回了杂志社,那个女人正蹲在垃圾桶旁抽烟,她将滤嘴掐掉,一口一口的吞吐着,青烟在她白净的面庞飘动。就像记忆中的电视剧一样,一阵青烟飘过后总会有一个美艳的妖精来勾你的魂魄。
她是社里的一名签约作家,在杂志中有着专栏,又因为容颜姣好所以有时还去担当模特替补,给杂志拍封面。不得不说的是她的气场很足,带着一种莫名的高傲。当这女人一笑起来就露出她那泛黄的牙齿,我问过为什么不去洗牙,她只是娇媚的笑了笑,随后凑到我跟前说“没有值得她去付出的人。”留下了一股浓郁的香烟味道,这样敢爱的人我生平未见。
我去给谢琛的最新连载小说拍配图,不可否认的是,写的很好。
《给了你一支玫瑰花的小孩》
我满北京的跑花店,花圃去拍照片。最后去了老板家,才将照片拍了下来。老板家的后院很大。哦,对了。老板是一名女星,拿过很多奖的。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明星。
又满北京的去找童模。
期间找到了一个混血小女孩,可是最后确被谢琛那家伙否认了,说是不够单纯。
“那我总不能跑去公园里,让一个小孩拿个玫瑰花就拍吧,啊!然后登刊,最后等着别人来告你侵犯肖像权。”我确实气极了,我认为他就是看我不顺眼。
“好吧好吧,那张就凑乎着用吧,也快刊登了,你再去找也没有时间了。”
最后结局也是这样定下来了,我顶看不惯他这种人,那种不会理解别人的人。
下午,我去面试摄影师,看着手上的简历,等着面试室外走进一个又一个人。
我其实什么都不懂,什么配色什么背景都是后学的,带着所谓大师的面具听着接连不断的面试者讲解他们的作品,有些虚伪,有些累。
“照片再亮一点就好,因为我们这期的主题是遍地的阳光,你这张体育场的照片,如果可以在树荫下拍的话就会形成一种对比,更加突出主题,嗯,我与其余评委商议一下,稍等。”我将照片放在桌子上给评委们传看。
我抬起头,看清了站在眼前人的眉目。
眉清目秀,从口音判断,是个四川姑娘,虽然普通话很好,但是有一种东西叫做——根。
“好了,我们会在下周三向你的邮箱发送通知。请静候佳音。”
在他们讨论后,我们决定留下她,其实已经决定了,却还是要装样子,人们就是这样,要面子,其实这点毫无价值的东西是换不来面包的。
这章已经改为《季歌》2.0了,以后每修改完一章,我就会在下面写上《季歌》2.0这样的字样,大家看到这个明白这章已经修改就行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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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part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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