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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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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背影
秋舞的画是极美的。
虽然是手机图片,仍能可以感觉到,那美轮美奂的色彩在画布上自由地铺陈泼洒,每一个笔触每一划涂抹,都仿佛流云般流畅自如,和图中的人物糅合来看,亦是无比和谐静美。
不过,画中的人物,都是极简单的背影。
有花格子衬衣小女孩的,有马尾辫初中女生的,有乌黑长发的劲装女子的……
路菡认得出,这些背影,其实,都只是一个人,一个,不断成长的女人。
然后,她的目光定格在一张暗蓝色的画里,这张画里的主角居然不是背影,而是个容貌不分明的少女侧影,穿乳白色睡衣的少女行走在深夜的幽径上,温吞的雨点腻住她的衣,湿漉漉的衫子贴到身上,勾勒出她刚刚发育却曼妙优美的曲线……
路菡突然闭上了眼睛。
“秋舞是吸血鬼族里有名的画家,他个性孤僻,极少产,而且,几乎每一张都是背影。”沃尔加仍坚守着粉丝的职责喋喋不休地介绍偶像事迹,“虽然看不到背影身后的真实容貌,但我们可以感受到,画家对作品背影凝聚了极深刻的感情,仿佛在追逐着一个极度向往却永不可及的梦……”
下一秒,吸血鬼少年的脖子就被路菡长长的指甲狠狠掐住:“你们粉丝都很喜欢收集偶像资料吧?快说,秋舞,他究竟住在哪里?”
从下水道里爬出来,再从漆黑的街道上摸索了两个小时,终于在凌晨到达了秋舞的寓所。与大多数夜行生物一样,他有一幢很独立的小楼,式样简朴的房子默默伫立在路灯照不到的街角。路菡和沃尔加走进楼房,木质的楼梯很陡,上面红漆掉了不少,脚踩上去,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
很有鬼片的气氛。路菡想,只是,不知为何,她胸中溢满了悲伤的情绪。
然后沃尔加开了灯。亮光照射下房间里空无一物。除了正中央那幅精致至极的男子画像。
果然,是,她的查尔斯。
“原来是画魅啊。秋舞在接受阳光炙烤的最后霎那,一定执著地盯着这幅画,把画中的内容,死死刻进心里,这样,他才能化成如此逼真的幻魅,与你,开始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吸血鬼少年偏过头来看路菡,“虽然,我真看不出你这又笨又凶的女人有什么优点值得我偶像如此执著地付出……”
这次路菡没有扔高跟鞋打他,她吮了吮鼻子,用带着哭腔的声音问他:“超市小子,你们吸血鬼化成的幻魅,是不是,需要血来维系形体的存在。”
沃尔加有些沉重地点了点头:“而且,幻魅甚至不能靠血味饮料来生存,一定要饮用真正的人血……所以,同为吸血鬼的我,也有义务清除吸血的幻魅,哪怕,他生前,是我的偶像秋舞。”
说罢,一束血色疾光从少年手中怒射而出,猛地刺向了门后的暗角!
暗角处传来低低的嚎叫,极压抑而喑哑的,仿佛有无尽的痛苦,却生生压抑住了,哑然地吞进心里。
疾光映照着暗角处的无脸怪。他早已冷静下来,把正面隐藏在角落里,只留给人一个颀长灰白的背影。
路菡握住了沃尔加攻击的手,止住他的攻击,然后,向那背影的暗角里走去。昏黄的壁灯折射出她长长淡淡的影子,和那灰白色的背影拢在一起。
然后她把沃尔加手机上的图片放到无脸怪面前,是那张深夜独行的少女。她看到了,背影的肩膀狠狠抽动了两下。
“哥哥。”路菡用一个陌生的称呼唤他,“从我五岁开始,就一直描绘我背影的哥哥,你可知道,我也不停追寻着你的足迹呵,可是,你留给我的,永远是一个苍白瘦削的背影。”
说着,含了太久的热泪,不能抑制地在少女的眼眶里决堤。
路菡想起自己记忆的起始点。她五岁,洁白的雪地,猩红的血。她睁着大大的眼睛,注视着身为灵能者的父母被复仇的邪魔杀害。当邪魔用沾着她父母热血的爪伸到她脸上时,却有一道电光从天而降,将邪魔劈成两半。
抬头,却只见一个灰白色风衣的背影,绰绰地隐没在夜色里纷扬的飞雪之中。
后来被一对无儿无女的夫妻收养,亦有十年平静日子。养父母的矛盾在她十五岁那年爆发,激烈争吵后两人皆消失无踪。被抛弃的她雨夜独行在无人的街道,茫然地哭泣着,找寻着家人的行踪,却不想被歹人看到,欲行非礼之际,她再一次,见到那照亮生命的电光。
“哥哥!”这一次她喊了出来,她知道,他是在这孤独世上,唯一真正关心她的人,她哭着爬上去抱住他的脚,她不要,再次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黑暗里。
不过她依旧没看到他的脸。他不知道念了什么咒语,就让她安心地睡着,到第二日清晨时,安安稳稳地躺在自家的床上,就连他的背影,也捉摸不到。
“我——很想正面见到哥哥。”说着路菡的身体更靠近了些,无脸怪几乎能感受到她温热的呼吸,“屡次救我的哥哥,一直看着我的哥哥,一直关爱着我的哥哥……”
“可你不会想到,你的哥哥,是个吸血鬼。”无脸怪发出的声音沉闷而悲伤,“我没有资格和你相见,从来,只能远远望着你的背影。”
6.错过
“唉,秋舞,我怎么会有你这么笨的偶像!”狠狠用手锤到墙上,吸血鬼少年简直是恨铁不成钢。无脸怪转过脸来,注视到少年那坦诚直率的眼睛,心里,又被狠狠刺了一下。
“什么有资格没资格,喜欢一个人,就说出来啊!虽然可能被拒绝会伤心……但是,如果连把‘爱’说出口的勇气都没有,那不是永生永世只能望着背影遗憾了吗?”说着,沃尔加气得满脸通红,“而且,我们吸血鬼的生命恒长,而人类的生命只有区区几十年,难道你要等路菡鸡皮鹤发垂垂老矣了才去表白?”
“是啊,其实我早能猜到,我的哥哥不是人类。”路菡的眼睛温柔而悲伤,“所以高中以后我放弃了普通人的学业,修习法术成为一个灵能者,为的,就是能跟上哥哥的脚步,在未来的某一天与哥哥重逢……”
秋舞愕然。原来,真相居然是这样的吗。身为吸血鬼而自卑的他,不敢面对心爱少女温暖的呼吸和甜美的笑容,于是只敢用画笔涂抹对她背影的思念与倾慕,却不知,那一点点长大的小女孩,同样不停在他背影后面追赶,甚至,改变了人生的整个轨迹。
他本以为他们的世界天差地远,而实际上只是隔着一堵墙彼此循环追赶,始终遇不到彼此。
千言万语在无脸怪的心中堆积,话涌到嘴边,却成了一句低低的苦笑:“我变成的查尔斯,你可喜欢。”
“我很喜欢查尔斯,他不仅有我欣赏的全部优点,而且,我可以从他身上感觉到,哥哥爱我最温柔的心情。”路菡答得不假思索,然后她伸出手腕,昏黄灯光下,白皙皮肤下青色的血管在微微跳动,“就连在吸血的时候,查尔斯也非常有节制,这些日子来,我从未感觉过一点贫血。”
“所以,请继续饮用我的血吧,哪怕成了嗜血的幻魅,哥哥依旧是最爱我的哥哥,我愿意用我的血延续哥哥的生命,就如,五岁和十五岁那年,你拯救我一般。”说着,少女干脆把血管贴到了无脸怪的嘴唇上,血管细微的颤抖对吸血鬼而言宛如天籁诱惑,“不过,获得我血液力量后,请你变回原来的模样,我想看看,十五年来,我一直追寻的背影,真正的容颜。”
无脸怪猛然后退,双手掐住了自己的喉咙。
到极限了。秋舞能感觉到,他对少女的鲜血,渴望到了极致。他一直都以强烈的意志力隐忍着,但变成血魅的时间越久,对鲜血的渴望亦会愈发强烈,如果这时,当真咬下那一口,只怕,路菡这一倒下,再也不能站起来。
大概,是灭亡的时候了。
十五年前,一次偶然的遇见,他在茫茫的雪地里,救下这个无助的人类女孩。开始只是由于怜惜,便默默注视着她的成长,而不知何时,却再也移不开眼睛。
此后十五年,思念绵延不绝,却始终不敢在她面前抬起头,只能以一个背影,默默守护在她身边,保护她,远离所有的危险。
当她真正成长为出色的灵能者,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之后,他终于下定决心,以另一种方式与她见面,他画成了完美无瑕的查尔斯,与她见面,成为她短暂时间内的完美恋人,然后,在血魅的欲望无法控制后,再彻底毁灭自己的身体。
他只是想以自己的方式,在她的生命中,留下浅浅的一点痕迹,哪怕,浅得随手可以抹去;哪怕,为这一点痕迹,代价,是付出自己永恒的生命。
爱,如斯痛苦。当那日,他身体在阳光下熊熊燃烧时,他如是想。
不过现在他却觉得心里很甜蜜,哪怕明了一切都是错过,哪怕知道毁灭的时刻即将来临,他却能坦然地微笑面对。
她终究亦是爱过他的,就如他,一直深深爱着她般。知道这个,已足够。
何况,现在她身边,有一个比他更勇敢更可靠的少年,在未来的日子里,会更细心更周全地保护她,让她的生命中,不再有孤苦和无助。
秋舞转过身来,他含笑道:“小菡,你要看清楚我真正的容颜,可要,仔细一点。”
沃尔加猛地拉开路菡。
熊熊的火焰从无脸怪的脚底燃起。灼热的烈焰中,血腥和颓败劈劈啪啪地爆裂着,一点一点地逸散开去,路菡却只是瞪大含泪的眼睛,第一次,也最后一次,看清楚了那张空冷得有些透明的脸。
那是一张瘦削俊美的脸,空灵得有些苍白,长而直的黑发紧紧贴着耳朵,然后,脸上有一双深蓝色的眼睛,极温柔地望着她,和她痴恋过的查尔斯,完全一模一样。
路菡想起,其实她见过这幅容颜的,在前几年的校园招聘会上,当夜幕降临时,便有这样一个吸血鬼青年夹着画板来到她摊位前,每一次,他都很仔细地一行行看着招聘要求,却,还是沉默地转过了身。
或许,秋舞也曾想过,以吸血鬼的身份来到她身边,可最终,他缺乏开口的勇气。
只一个最简单转身,便是,恒久的错过。
路菡蹲下身,无声地捂住脸,泪水从指缝里漏了出来。
7.招聘爱情
看在无脸怪事件中沃尔加舍身救美的份上,路菡最后破格收了他的简历,战战兢兢地把他带到苏莞会长面前,低下头,等待会长劈头指责她破坏招聘章程。
“沃尔加.维安.冯.法伦约克第七世公爵,霍威格魔法学校夜间部学生会长兼特等奖学金获得者,曾参加魔法师工会驱魔任务获A极勋章5枚,B极勋章13枚……”念着简历,苏莞倒吸了一口冷气,“你就是最近那个在欧洲鼎鼎有名的‘夜行游侠公爵’?让魔法学校校长写个推荐信就能加入协会了啊。”
“嗯,我希望能通过正规面试入会,免得别人说闲话……”沃尔加不好意思地搔了搔脑袋,却猛地被身边的路菡敲了一个爆栗。
“超市小子,你、你、你居然是个公爵?”这次路菡的眼睛瞪成了电灯泡,公爵不都是水晶灯下穿着紧身燕尾服银扣子扣到脖子上那种优雅高贵风度翩翩的男人吗……怎么会是这么个愣头愣脑的傻冒追星族……
“嗯,”沃尔加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我去年继承了父亲的爵位。贵族说话一言九鼎,我不会反悔我在下水道的承诺,所以,你嫁给我以后,就是名正言顺的公爵夫人了……”
回复他的,当然仍旧是一只十厘米尖头高跟鞋……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