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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见时难别亦难 ...

  •   此时,月明如玉,钻过人的影缝,映在瓷碗上,淡彩白光,其映出的形儿,宛如开了一朵白玉兰花。
      正如公子默的脸,白洁如玉。
      “许太医说,公主病逝凶险,命悬一线,若是长途跋涉,则必然性命堪忧。”公子默正儿八紧地说。
      “列位臣工就没有提出反对的?尤其是那个竹竿子?”宁九漓奇怪地问道。
      公子默了然地一笑,道:“何川提出来派遣使者与汐国谈判,请求延期,等你病好了,再去汐国,希望避免恶战。”
      “现在使者正在途中?”宁九漓问。
      公子默摇了摇头。
      “默哥哥拒绝了?”宁九漓又问。
      公子默还是摇了摇头。
      “莫非老相爷开口反对了?”宁九漓已经问得漫不经心。
      公子默依旧摇了摇头。
      宁九漓问得烦了,便拉过被子,侧身躺了下来,不再猜测。事不过三,她猜了三次都没猜中,便不再猜,好似失却了猜测的兴趣。
      公子默也不怒,反倒伸出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笑道:“高烧已退,我也放心了,阿漓好好休息,默哥哥明天再来看你。”
      她本是想等他开口直接给她答案,他却把她当成了真睡,这可不是弄假成真?事到如今,她便只能一错再错,索性把戏继续演下去,乖乖地闭上了眼,不再说话,仿佛安然入睡。
      “阿漓。”公子默轻轻地唤道。
      宁九漓眉毛弯弯,一点动静也无。

      公子默笑着,另一手替她掖了掖被角,动作温雅,眼中荡涤着水一样的柔情。
      宁九漓一动都不敢动,她没有勇气与这双眼的视线纠缠,她害怕自己沉溺于这样的温柔,也害怕这温柔背后的一刀。
      公子默看着眼前这张看似恬静的脸,指腹自脸旁划过,如人间四月,落英缤纷,桃花吹拂,熏暖欲醉。
      她闭着眼儿,睫毛微动,掖着心跳。
      他凝着指尖,嘴角微翘,默然不语。
      许久,他才缓缓起身,凳子擦着地面,拖曳出沉闷的声音,转身欲去之前,方丢下一句话来:“因为无人愿意出使汐国。”
      原来他自始至终都知道她没有睡意。
      原来他从使者身上下了功夫。
      不过,既然谈和不成,岂非要开战?
      宁九漓入睡前,闪过最后一个念头。

      再次醒来,已是天色青白,夏蝉乱鸣,而没有阳光。
      层层云阙遮挡了太阳的面颜,大地便一片青灰。青色的是天,灰色的是云,窗外蜻蜓飞得很低,贴着池塘,险险掠过。
      显然是下雨的前兆。
      这三年来,宁九漓改变了很多习惯,比如不再喜欢吃烤兔子,比如不再去福来居,比如不再喜欢紫色。但有一样,她一直未改变过,就是讨厌雨天。
      她实在不喜欢浑身上下湿漉漉的感觉。
      所以,尽管宁九漓下了床,却并未步出泥水居。
      反正已在房间里蜗居了三天,便也不缺这一天。

      “让开,我要见你们家公主。”未过多久,便听到一个女子在外头大声嚷嚷着,从女子的声音和气势听来,仿佛从未把这里当成是王宫,更未把她当成是公主。
      随性而语,宛若第一次相见。
      敢在当街耍泼的方疏雨,那些个唯唯诺诺的宦官宫女如何抵挡得住。
      所以,毫无意外的,起居室的大门便被撞了开来,更确切地说是被踢了开来。
      一身红装的方疏雨便立在了眼前。
      喜欢穿红装的女子很多,但要穿得出名,却并不容易。首先,人一定是知名人,要不,本身默默无闻的人,即便是把红装穿烂了,也不会有人知晓;其次,要长年累月地穿红衣服,并穿出风格来,数十年如一日,坚定不移。
      而如今的天底下,符合上述条件的便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汐国的镇西将军,笑叹“天下男子缘能入我眼”的明沫熙;另一个便是方家的大小姐,方燕鸿的妹妹方疏雨。
      明沫熙喜欢红,是那如火的红,红里透着辣,宛如敌人的鲜血,战场的彪悍,一身红袍,也是她的帅袍。方疏雨喜欢红,是如霞的红,红里透着朝气,她便是永远的风风火火,意气风发。

      “宁九漓。”她叫道。
      宁九漓苦笑,自从出谷以来,连名带姓唤她的便只有这个方疏雨,而且是她不开心时的称呼方式。方疏雨开心的时候,是用甜甜的声音唤她作好嫂子,那声音能腻得宁九漓寒毛直竖,明明方疏雨还要比她大上两个月,明明方燕鸿和她并未订下什么,但偏偏方疏雨和她第一次见面以后,便认定了这个称呼,而且八匹马都拉不回来。
      宁九漓实在苦闷地想,到底自己该乐见方疏雨开心还是不开心?
      因为阴云密布的方疏雨也无比可怕。
      一张红唇紧抿,柳眉倒竖,眼睛似燃着熊熊怒火,见东西就砸。正如现在的方疏雨。入门而来,已经撞翻了两个凳子。因为泥水居里实在没有东西可砸,宁九漓怕麻烦,也怕被麻烦找,所以泥水居里简单到了极致。
      如今,宁九漓不只一次地庆幸泥水居的简单。

      “宁九漓。”方疏雨叫得更大声。
      魔音入耳,幸好她早有所备,在耳朵里早早塞了棉花团。
      习惯了宁九漓有一搭没一搭的样子,方疏雨也没在意,自顾自地说了开来:“宁九漓,你要是有点良心,也该去为大哥送行。”
      方疏雨开始说得高亢,但渐渐的,声音已越来越低,透着悲戕:“好歹他这一仗是为你而打,明沫熙手上有三十万大军,但大哥却只有十万兵士可战。”
      哀由心生,悲从中来,直至上涌,雾气已弥漫了眼,蒸腾成水,便由眼角滑落,好似清晨莲叶上的露珠,晶莹而孤寂。
      宁九漓反应再迟钝,也发现了方疏雨的不对劲。她见惯了方疏雨大声嚷嚷,也没少见方疏雨落泪,但却是第一次见到她如此悲伤的样子,仿佛里头犹透着绝望。
      所以,趁着方疏雨拿袖子抹眼泪的当儿,她赶紧取出了耳里的棉花。并且极为大方地递上了刚洗净的手巾。

      谁知,却被方疏雨一把挥开。
      “你若是有心思,就给大哥送行去,我不需要你的东西。”方疏雨冷冷地道。
      不需要她的东西,方疏雨可从来都是把泥水居里的东西当作她自己的,宁九漓没忘记她的房里今天少只紫毫,明天少个徽墨。她也没见得方疏雨对书法多感兴趣,可偏偏这人就是爱极了收藏写书法的工具。
      不过这么说——方燕鸿又出征去了,想不到此行,居然如此之快。
      “你怎么还站着?”方疏雨抹干了眼泪,便恢复了原态,声音也大了起来。

      送行?宁九漓看了看漏钟,叹了口气,此时方燕鸿怕是早已拜别了君王,向王城外行去。她便是拍马也不能赶上。
      除非——
      她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地方。
      如果是看着方燕鸿策马离去,那也应该算是送行吧。
      思极此,宁九漓足下生风,跑出了泥水居,向离山奔去。

      三年来,她对离山再熟悉不过,但唯有这次,路途仿佛特别遥远,山顶好似高到了云霄里去。
      待她奔到山顶,已是汗如雨下,湿了衣襟。
      站在高处的唯一好处是视野辽阔,所以千军万马,都能皆尽入得眼内。
      站在高处的最大缺点是视野辽阔,所以千军万马,不过成了圈圈点点。
      宁九漓只能从一串长龙的头部寻找黑色的马和白色的战袍。
      她看不见人的脸,只是觉得灰沉沉的云朵,把天空压得特别得低,仿佛压着那些战马,也压着马上的人。
      但她看见了黑色马上的那个白袍将军,把背挺得很直——气宇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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