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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回 往事在眼前 我是一 ...

  •   我是一个痞子。
      我如此对着哲说道,我确定他不相信,便述说我的实际来证明:
      “曾经有一个女孩对我说,哥哥你好帅。我打了她一巴掌,你这不废话。”
      哲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似乎想找到点什么,但很可惜,我喜欢把心事都埋在心里,只有偶尔喝醉之后才会发泄出来。他点燃一根烟,然后无比萧条地望着天说:“曾经有一个女孩怯怯地褪去我外裤时,我又把裤子拉起来,对她说,没事,我真不热。”
      我看着他,很久,突然一起大声笑了起来,这笑声惊走树枝上可怜的小鸟。
      只不过,我是为了哲而笑。
      而哲,或许只是陪着我笑。

      生活,总是扮演着□□者。

      没有谁会想到过3小时前我们还在酒吧喝酒,3小时后却不得不让家人把我们从局子里领出来,而我只是因为喝了一点点小酒,然后不小心把那个耍流氓的弄成轻微的骨折,那该死的警察叔叔就把我揍了一顿,反而那孙子似乎是市里某位领导的公子,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末了还恶狠狠地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想记住我的样子。
      孙子,你家大爷叫林羽,记好了!
      我站在那对他猖狂地笑着,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只有哲在旁边冷冷地看了一眼那个对我怒斥的警察,掏出手机叫他老爷子来领人。
      十分钟后,我和哲被他像送祖宗一样送出去了,这时我不得不承认,权势这玩意儿这他妈是个好东西。
      哲的老爸是市长,
      而我爷爷只不过是一个“老红军”。
      我不得不说我有时真的很欠扁,至少哲说过他有那么几次想把我踢到火星,或者让我成为中国最后一个太监。
      我很无耻地说道,娘娘,奴才给您请安呢。说着真学清朝那大太监给慈禧太后请安的样子,准备给他“请安”了,哲则是怒瞪着我,然后一拳揍来,就这么在警察局门口打了起来。

      哲长得很俊俏,我都不知道他那长得很MAN的老爸怎么就生出这么一个如花似玉长得比女人还女人的儿子,让我不得不相信基因变异这一理论。

      记忆如涨潮一样,在这炙热的夏天里回放着记忆深处的幻灯片。

      某政府大院里,一个痞里痞气的男孩走到一个“女孩”面前,很轻佻地说道:“小美女,有兴趣和我发生一段超越友情,但绝对不是爱情,纯粹是色情的关系吗?”那“女孩”直接一拳把男孩的眼睛变成某猫科动物的眼睛。男孩一把抓住“她”的手,坏笑道:“小娘子脾气不小嘛!”那“女孩”很干脆地一个左勾拳让他成为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

      不是年少的不在意,也许人生的天平会一帆风顺。
      或许,我们可以简简单单地走完这一辈子。

      后来,男孩知道他调戏的竟然是个男孩子,嚷嚷着他竟然欺骗了我纯真幼小的心灵为借口找他决斗了一场,结果是,两个原本永不交集的少年走到了一起。

      一个是礼貌懂事,学习优异象征“光明一代”的夏哲。

      一个是没大没小,惹是生非代表“迷惘一代”的林羽。

      命运有时候真的很喜欢恶作剧。

      哲,你他妈千万别在我约会时出现,我怕他那女的见到你之后自惭形秽,直接跳鸭绿江,害我打一辈子光棍。
      刚打完一架,又再次回到了酒桌上去,不得不说哲已经被我带坏了,而且比我还坏,和他比起来我也就是一只披着狼皮的小绵羊。
      羽,谁会嫁给你啊。哲以充满怜惜(我保证这小子绝对在偷着笑)的眼神看着我,说道:“八戒看到你,会发现,原来世界如此美好。”说完,不顾我要杀人的眼光,一口气把手上啤酒灌进他的羊肠小道。
      行,谁让你男女通杀呢。然后我义无返顾地投身到为中国啤酒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伟大事业中,只记得好像是哲开车送我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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