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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我喜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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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他。
虽然有可能我确实还不明白喜欢是什么。
我跟身边绝大部分的女孩子一样,仰慕上了一个在学校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的一个男孩子。
如果我和往常一样呆在图书馆或者自习室里没有和她们去所谓的饭后活动,我可能就一直都是那些所谓“学校里几乎所有人”的例外。
我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可是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我要为谁放弃过也许也有可能是倔强的这个东西。
从那天开始我就开始慢慢的放弃我一直在努力保持的“好习惯”,但是也没有开始也像其他女孩子一样‘无意’的在他的身边不断的出现。
我加入了室友的饭后活动,心里算是认可了那些比如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的道理。
“阿清是不是也迷上了我们学长们的美色准备改邪归正了啊~”室友说着也往操场旁的篮球场望去。
法学系的大二学长,确实比文学系的男孩子好看些。
对不起,收回刚刚的话,
其实,是好看的不知道有多少。
但是,好像在一群好看的人里面还有一个
好看的让人有那么一些离不开眼。
我还是自然选择坚持爸爸妈妈在送自己离开老家时的嘱咐,学习为重学习为重。深夜在寝室从床上下来打开小台灯翻开自己的笔记本看着自己摘背的诗词短句,用笔跟着思绪一下一下的划过每一个字。
听到宿舍楼外男生回寝室路上聊天嬉闹的声音,脑袋里突然闪过了傍晚在篮球场的人群中自己唯独注目的那个身影。
然后突然就这么想起就不容易丢到其他的地方了。
带上耳机重新爬上床
晚安好梦。
在家人的眼里我好像永远都长不大。
比自己大三四岁的姐姐已经开始在准备谈婚论嫁,家里人聚在一起出谋划策紧锣密鼓的谈论着姐姐的未来,
我就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偶尔偷听偷听他们在一旁的麻将桌上讨论这些什么。
“阿清明年也就二十岁的姑娘了也该谋划谋划身边有没有什么好的男孩子了吧。”
“我们家阿清听话的很爱学习,怎么说也要读完个研究生在考虑未来吧,这种事情咱们家不催。”
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电视里放着的那些男才女貌的剧情就是离自己很远。
或者就是说,永远都够不到。
每天上完半天的课我自己基本都是一个人在过。
并不是和室友相处的不好,其实我们很融洽。
但是习惯了一个人的行动,下完课和大家一起吃完饭之后我还是愿意拿着一本书找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呆在。
比如我找了很久终于寻觅到的天台。
似乎很久都没有人来过这里,靠在檐下的沙发早就积满了一层厚厚的灰。
发现这里之后我认真的清理了沙发,把泥土里的花草都用废弃的陶瓷片隔成了像一格一格的小盆栽。
如果图书馆自习室没有我,那我就在这里。
我有想过其他的人会发现这里,
其实我认真的整理这里好像就是想很自私的告诉他们这里是我的。
心里也想着最好永远不要有人发现这里,因为知道自己的性格,就算是真的有人来了也开不了口说着那些话。
还好我不会说出这种话,第一次这么庆幸。
就因为他来了。
那个我每次听到男生的喧闹声就会想起的那个人。
那天下起了绵绵的细雨,我靠在沙发上翻着手机里讨论专业的那些杂七杂八的论坛帖子。
我听到了隔着墙壁的铁门外有男人的呼吸声。
很小声但是听的出来那个人努力的克制。
我走过去打开门的一个小缝探着身子望去,
看到了我脑海里这几天都无法忘记的那个男生的身影。
他靠在墙壁上手上握着一瓶没有瓶盖的水
额头还冒着一缕缕的汗顺着脸颊掉在笔挺的西装裤上。
拉扯着松开白色衬衫上的领带急促的呼吸着。
我承认,这种场景,比那些在电视上偶像剧里男演员刻意摆出来的造型帅的多的多的多。
我发呆的时间貌似没有太久,可能是不够天时地利人和,一会儿一群穿着同样衣服的男生跑了上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像在不停的称赞着他。
“有了老季我们的队伍才是真正的梦之队吧!太棒了老季!”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心里也不自觉的叫起了老季老季。
回到宿舍之后室友们坐在地上一边吃着外卖一边激动说着。
“季学长真的太帅了,真的,一对一答辩一对四太强了!”
“一口大气都不喘一口那个自信的样子!男神!绝对男神!”
我自动联想到了在天台的门口那个流汗喘气的老季,可是还是不敢多问些什么。我收拾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桌子,随口问着好像又还有些不由自主。
“你们下午干嘛去了?”
“看我们学校和对面学校法学系的辩论啊,阿清我跟你说真的爆满,还好有帅气学长让我们坚持到了最后!”
后面的话绵绵细细的我也没有注意听,因为我的大脑已经开始自动组装着这些片段把它们连成了一个顺畅的因果关系。
我也没有说我下午在天台看到的那些事情,
因为我想她们也应该不是很好奇这些,吧。
或许可能真的她们说的那场辩论太精彩了
也有可能是因为隔壁学校的女生也屈服于学长的美颜。
我突然发现每天傍晚在操场散步的女生也越来越多了
尤其是在篮球场旁的躺椅休息还化着浓妆的女生。
老季和学长们每天傍晚依旧在那个老地方按时打球
也有可能是太享受旁边女生的围观,
好像他们在篮球场打球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我其实心里也暗暗享受着室友兜的圈数越来越多。
还可以假装看围观女生给一个无奈的眼神,
然后默默看老季一眼。
晚上洗漱完回到寝室,带上耳机依旧翻开那个笔记本
脑袋又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想起了精心打扮浓妆艳抹的女生
想起了在篮球场上的学长还有老季
不知道何时才把自己的思绪收了回来
来来回回开始无目的的翻着笔记本抠外面皮革封面
突然发现
在那些自己努力摘抄的句子下面早就已经积满了笔轻轻重重划过的各种各样的痕迹。
我才突然发觉自己可能也要明白什么是喜欢了。
就好像现在的自己好像确实喜欢老季了。
呵,我哪里来的熟络感就也这样在心里开始叫着他老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