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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袁分 袁分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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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镜猴在右边房门前挥爪,常乐尾随它走进去,这是间卧室,大约四十平米,陈设简单但精致:一系列黄花梨木的雕花大床、妆台、衣柜,浅蓝色飘雪落梅纹样的罗帐,而一看就知道是女子的起居之地。
小眼镜猴爪子一挥,立于雕花木床旁的大衣柜的门无声无息地打开,常乐便看见一件件衣服叠得整整齐齐,衣服很多,但多是极为素净的颜色。
小眼镜猴叉腰,大方地道:“这些衣服,随便穿,都归你了!”
常乐也不推辞,走到衣柜旁,随手取出一件,但随即她就呆住了,手中的衣服,是一件水蓝色的长裙,一件……古式的宫装长裙。她把衣服放好,再重新取出一件白色的,也是宫装长裙。一连几件都是如此。
没办法,她只好勉为其难,随便拿了一件白色长裙,低头看向小眼镜猴:“你不回避?”
小眼镜猴似人一般直立,双爪抱于胸前:“老娘也是女的。”
说着还学常乐先前的样子,看了一下常乐的小身板,从头顶扫描至脚底:“不过,就你那干瘪豆芽菜,送看老娘也不爱看。”说罢,扭着小屁股出去了。
常乐心中顿时流下宽面条泪:被一只眼镜猴鄙视了啊。
她几把扯下身上的湿衣,换上罗裙。妆台上毫发可见的银镜中,白衣如雪,可惜穿衣人皮肤暗黄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再加上身量矮小,小孩子穿大人衣服的感觉怎么看怎么不搭调。
当常乐一手挽着湿衣,一手提着拖及地上的裙摆走出卧室时,发现小厅中的圆桌上早已摆上一盘洗过的水果,上面晶莹的水珠衬得水果越发剔透诱人,而两只紫砂的茶杯中轻烟氤氲,清香扑鼻。
小眼镜猴立于圆桌之上,一副迫不及待欲与常乐畅谈的模样。
见到常乐,它以爪指指对面的绣墩:“陪我说话,之后……我勉为其难,帮你把衣服弄干吧。”
常乐瞪了它一眼:始作俑者难道不是你?但懒得与它分说,姑且听听它要唠叨些什么吧。
小眼镜猴讲起自己的经历,啰里啰嗦,想起哪里讲哪里,根本没有什么条理性,更不讲究什么遣词用句。
常乐暗自腹诽:难道你能期待一只猴子像电台的故事栏目主持人一样,把事情叙述说得绘声绘色不成?
常乐认真梳理一下它的叙述内容,得到以下信息:这块地儿,是小眼镜猴的前主人——寒梅仙子戒指内的空间。当然,寒梅仙子即使是金丹期的修为,也是没有能力炼制出这枚戒指的,这枚戒指的来历已经不可考,也许是她某次历练时的意外收获。她在渡元婴雷劫时,眼见自己扛不过劫雷,戒指及眼镜猴就要随自己灰飞烟灭。于是,她果断解除了与眼镜猴的主仆契约,切断了与戒指的联系,把戒指抛于山野,留待有缘之人。主人没能渡劫成功晋级元婴大能,反而在雷劫中魂飞魄散,连转世都不能。小眼镜猴在戒指中沉睡,留在了这个位面,直至常乐收到戒指把戒指戴到手上的时候方才有意识,但真正苏醒却是在常乐一口心头血喷上戒指之时。
最后,小眼镜猴总结:“我乃九阶妖兽,相当于你们人类金丹期巅峰,因此毛色变换成了纯金色,自然与一般的眼镜猴不一样。我灵智早已开启,而且主人为我化去脑后横骨,所以我自然是能说话的。”
“所以,你的实力应该很强咯?”常乐悠闲地执杯浅尝。唔,这茶不错,汤色清透、气味醇正,等下一定要记得朝小眼镜猴要些打包带走。
“当然!在人类修真界,金丹之下皆蝼蚁。我们妖修也一样,五阶之下尽蝼蚁。因此,老娘实力超群、傲视群雄、鹤立鸡群……”激昂的声音在常乐怀疑的目光下渐小。
常乐看看比茶杯高不了多少的某猴,眸中掠过一丝笑意:“佩服佩服,鹤立……鸡群……呀!”
小眼镜猴炸毛:“你那什么眼神!什么水平!文学素养忒低!比喻,比喻懂不懂!指的是实力,而不是身高!”
“懂懂懂,九级强者。”常乐安抚,做了个“继续”的手势。
小眼镜猴继续自我陶醉,叉腰如茶壶状:“想当年,老娘跟随寒梅仙子……”巴拉巴拉……
“你的主人为你取了名字,所以,你是有名字的?”常乐状似无意地问,一边慵懒地执壶续茶,把茶杯递到慷慨陈词的某猴前。
某猴终于感觉到口干舌燥,两只前爪扶住茶杯,探头往杯中深啜一口,点头:“老娘当然有名字。”
“我猜……你的名字……”常乐的手指在桌上轻敲。
眼镜猴用小爪子蘸茶水,在桌上写——“袁分”。
“噗——”常乐口中的茶喷出老远,某猴满头茶水:“?”
“哈哈哈哈!”她笑得东倒西歪,果然与自己的料想差不离。
“你笑什么?”某猴惊讶地抬头。
常乐好不容易止住笑声,在听到某猴的责备“如此有意境、有水平、有含义、有深度的名字,竟然不懂得欣赏”时,再次笑倒。
常乐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点头附和:“你主人……太有才了……”
袁分大人与有荣焉地一挺胸:“那当然。”人类不是有一句话么——强将手下无弱兵嘛。
眼镜猴,您确定寒梅仙子真的如修真界公认那般“冷若寒冰、绝世独立、出尘脱俗”?而不是“腹黑、恶趣味”?袁分,猿粪啊猿粪,寒梅仙子你太有才了!您老人家一定是二十一世纪穿过去的。
她忍不住又笑出声来,一边抹泪:“哎哟,我的肚子好痛!”
袁分终于觉得有些不对,她的眼神为何如此诡异?于是不解地问:“我的名字有什么问题吗?”
常乐正襟危坐:“没问题,绝对没问题,很好,灰常好。你的名字,深得华夏语言文字之精髓,有意境、有水平、有含义、有深度,简直是振聋发聩,发人深省!你的主人才思敏捷,我对她的敬意,简直是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几句话赞得袁分喜笑颜开,眉飞色舞。
若干年之后,当网络铺天盖地,当袁分大人成为一条资深网虫,它终于明白前主人以及小主人的恶趣味,大叹:“人心不古!遇人不淑!”
但彼时,袁分虽然对常乐眼中的诡异很是怀疑,但终是没有再追根究底。
常乐伸伸懒腰,站起身:“好啦,我已经陪你聊天这么长时间了,你不是答应帮我弄干衣服么?我该走了。”
“不行!再陪我聊一会儿!”袁分圆溜溜的大眼睛中,尽是不舍及期盼。
常乐态度强硬:“我得走了,要不,我的家人该担心了。”
袁分心不甘情不愿,大模大样地一挥爪,湿衣服立即飘离桌面,移至桌前地上一米处停在空中不动,小爪子又是一挥,衣服下便凭空出现一朵鲜亮的火焰。
常乐距离火焰也算是远的了,仍然能感觉到一阵炽热扑面而来,可见那火焰热度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