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想开一家酒吧 ...
-
跟马咲分开之后我就去了幸福里隔壁的一家酒吧,当然我先拒绝了他要送我回学校的请求并亲自看着他走远了才决定去酒吧的。
老实说,我是一个坏学生。我特别喜欢酒吧这种氛围,坐在各种噪音里,点一小罐哈啤,然后自己一个人拿出手机或者本子,写写画画。遇到几个熟人,碰个杯,拥个抱,再一个眼神会意就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点头之交,不需要终日面对彼此,也不用在接下来的数以万计个日子里每天都要提前想好跟对方打招呼的第一句话,还要耐着性子去忍受对方的各种不好。我一直以为的完美人际交往就是这样的点头之交。
我在高一下学期的时候迷上了这种环境,也是那个时候才有想要开一家自己酒吧的念头。酒吧老板很帅,认识他的时候是在一个烧烤摊上,一个哥哥带来的。然后也跟那个哥哥为了酒场凑人数去过几次这个酒吧,然后也就跟老板熟起来了。
自此之后一有空就会去这个酒吧,有的时候会帮点忙,抬几打啤酒送去给客人,再擦擦杯子;有的时候也自己一个人坐在吧台上,感受音乐震破耳膜的刺激感,或者在各种闪光灯的乱晃下观察着不同人,我觉得闪光灯下他们的眼神、微笑、舞姿、呕吐、大醉、乱逛、嘶吼跟满足的表情下有着很多跌宕起伏的生活经历,一个完美的写作者要了解了他们的经历一定能写出很多优秀的小说来。而且个个故事都将非同凡响。
这种萍水相逢的酒桌情,比起日久见人心的友情,我倒觉得多了很多可贵之处。
以前班里很多同学知道我去酒吧之后会很想不通。我也很想不通,他们就只是知道了我去过几次酒吧之后就那样轻易把我归结到了坏学生的那一列。可以说高中三年里,我就没怎么喜欢过自己的班集体,可能真的是我这个人太差劲了还是心灵有疾病什么的,我没能很好的融入到这个集体里。
其实我一直以为自己特别开朗,开朗到可以因为一个低笑点的笑话就一个人大笑到莫名其妙的流眼泪。可能初中的时候看多了郭敬明的小说,现在被他的悲剧式青春给感染,甚至导致了现在的走火入魔式敏感情绪。
我的学业也是在高一那一年里走了下坡路。我开始喜欢上了吉他,喜欢上了舞蹈,喜欢上了在灯红酒绿的时空里以酒杯的数量计算时间的流逝。
然后在学习之余里每天练习吉他,那一段时间里,所有同学都投入到了紧张的学习中,他们上补习班,做作业,刷题,还不忘跟我说高中的每一天时间都应该留给物化生,而不是像我一样整日无所事事。然后我也在一次期中考中倍受打击,哭了一晚上。
“王若,你来了啊。”
“是呀,老板哥哥,最近生意还好吗?很久不见了。”
“你也知道很久不来了是吧,对了,听说马咲回来了,你们见过面没有?”
“见了,刚刚才分开的,他坐车有点累,所以回去睡觉了。说明天过来看您。”
“我就说这小子回来了怎么敢不来我店里。那行吧,我去趟隔壁桌,有几个特别重要的客人,你等会儿帮小锁抬几打啤酒,别傻坐着,行吧丫头。”
“好的,哥。”我朝他咧了个大笑脸。
吧台里正在调酒的小锁扮了个鬼脸,跟我说:“你不是回校去补习了?怎么还有空来玩。”
“我也不知道啊,走着走着就走到这里了。本来想再也不来了的。”
“忍了六个月没来了吧?最后还不是功亏一篑了。下次别忍了,该来还得来,适当放松才叫劳逸结合。去,六号桌,送酒去。”
“得嘞!看在你今天画了一个特别漂亮的眼线的份上,给你送酒去。哈哈。”
“哈个屁啰,我是男的,怎么能用漂亮这个词来形容我!王若!!”
音乐声越来越狂躁,我穿过舞池的边上,很多人扭着身子,不知道有没有闭着眼睛,像是在完成一场仪式,像是在给生命一种承诺。我突然间就想起了高一初次步入这个地方时候的场景,然后记忆都在这条去往六号桌的过道里像电影剪辑般,匆匆从脑海中掠过。
我跟李烁根高一的时候就一个班,而且某一个周末也在这酒吧里遇见了。当时他瘦长的身影混在一群妖艳暧昧的色彩中,可我还是远远的就看见了他,虽然还没来得及给他敬杯酒,我就被人流给冲散了,抬起头去找寻他时却已经不在了……可能也是那次之后我感觉到了我们俩的某种共同点,所以就跟他变成了好哥们。
酒吧是繁华世界里的一个缩影,我不喜欢它的开场,也不喜欢它的散场。人来人往的,总感觉有点伤感,所以每次都在开场后的一个小时里姗姗来迟,在散场之前的几分钟里狼狈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