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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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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当伍嫣好不容易从文件堆里爬回到家里的时候,让她万分气愤的事情发生了。她推开我的房门,我还在呼呼大睡。
伍嫣从椅子上随手抄起一个麦兜的抱枕,向睡梦中的我“恶狠狠”地扔来,硬是搅了我的好梦。
“猪啊,睡个午觉,居然睡到太阳下山。晚饭呢?我吃什么!”
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脑子迟钝地想起:今天的确是我值日,负责晚饭。
看着她“凶狠”的模样。我只好拿出看家功夫,以绝对显示出十二万分诚意的眼神看着她,说:“那我请你吃饭,然后去老板娘店里逛逛?”
若提起购物,99%的女人会两眼放光,头脑发昏。我是,伍嫣也是。
女人的衣橱里总是缺少一件衣服。这绝对是至理名言。
在吃饭前,我“好意”提醒伍嫣,为了不耽误我们挑选衣服的时间,应该要节省点餐等待的时间,如此这般,我们还是不要去那些情调餐厅为好。“要不我们去肯德鸡、麦当劳?”我小心翼翼地询问。
伍嫣瞄了我一眼,“没关系啊,民以食为天嘛,我们还是慢慢吃好了,用餐环境最重要,一定要找一家环境幽雅,菜肴精致的地方。”说完歪头思考状。
居然这么快识破了我的小伎俩。我可怜的钱包!
我和伍嫣吃饱喝足之后,兴冲冲地朝老板娘的店杀过去。
说起老板娘的店,那可要好好说一说。它真是一家极品的店,座落在一个少人问津的偏僻灰暗的巷子里,没有店名,灯光昏暗。仅仅五六平方的店面里,出售的衣服看不出任何整理痕迹地,以原始态堆满了整个房间。老板娘任她的“衣食父母”爬高摸低挑选衣服,自岿然不动,埋头玩电脑。但她都能精确地在顾客灰头土脸地挑选完衣服的那一刻,伸出脸来,喊一声“到这里结帐”。
伊甄是这家店的老客,光顾频率高的惊人,有段时间天天光顾到连老板娘都不忍心再赚她的钱,一见她去便轰她出来。伊甄和我讲这段经历的时候,我赞叹了一声:“可见这老板娘不是个黑心人,还知道为顾客节省银子”。
也因为我和伍嫣得知这是个有良知的老板娘,于是也变成了这家店的常客,当然我俩光顾次数是远远比不上伊甄的。
可事后,伊甄是对我这样解释的:事实上,当她听老板娘的话当真一段时间不去的时候,一天偶然经过她的店,老板娘猛地从店里扑出来,奔向她,还恨恨地埋怨为什么这么久不去。可能让她少去仅仅是一句客套话而已。
爱之深,恨之切。我笑着对伊甄说,“可见她有多爱你,你这衣食父母当的好啊,没你她吃什么去。可从另一方面来讲,可见你当时去得有多频繁,让她的良知都受不住了跳出来说句公道话。”
正当我和伍嫣兴高采烈地挑选好衣服,提着大袋小袋走出店门的时候,就见伊甄遥遥走来。
“你莫非……”
伊甄见到我们,立即贴上一张大笑脸,讨好似地说道:“不是不是,我只不过路过而已,顺路回家嘛,呵呵,这么巧啊?”
“哦?”伍嫣也嘿嘿笑了起来。“既然如此,那同路一起回家好了。”
“啊?能否前后走?”见到我和伍嫣投去的大白眼,伊甄打着哈哈道:“你们先走,我随后就来。”一边说着一边往店里蹭。
伍嫣实在看不下眼,发话道:“这店里的货被我们扫得差不多了,你也别扫了,跟我们走吧。”
伊甄哀怨地朝我们看了看,又以更加哀怨地眼神望了一眼店面,万般无奈地忍住柔和的灯光发出的热切召唤,垂头丧气地跟着我们走了。
三人行,心情大相径庭。
二人欢喜一人忧。
此时,一声惊呼声传来:“我怎么以前没想到”,声音苍凉,疲惫,又夹杂着巨大的惊喜。
我们三人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大跳。这时才发现,前面有一个乞丐,正神情复杂地瞧着我们,又惊又喜,状似疯癫,嘴里还喊道:“原来是三个人,枉费我这么多年来一直找一个人,所以才找不到这么合适的磁场。”
他一边说着一边兴奋地朝我们奔来,我下意识地就是,碰到疯子啦,“快跑”两字出口前,我就先顾自奔跑起来。作为学校长跑队的成员,此时占尽优势。伊甄伍嫣紧随其后,三个人撒丫子跑起来。
乞丐居然在后面喊道:“喂,喂,你们别跑,我有东西给你们。”
我回头一看,他居然追了上来,眨眼速度就到了我们面前。
哇,这个速度,奥运会百米短跑冠军,舍他其谁。
我们见被追上,索性停下来。其实我很想对他说:“这位朋友,你既然是中国人,为什么不去为国争光,参加奥运会呢?以你的光速,夺个冠军轻而易举……”但是我不是唐僧,所以我并没有说出以上的话。不是我不想说,而是因为这个乞丐在我想讲话之前,硬塞给我一个碗,然后颓然倒地,指着我们三人说道:“无数次穿来穿去,我实在累死了,现在轮到你们了。”
说完后人竟然消失了。
伊甄、伍嫣和我前后左右瞧了半天,确定此人真的是失踪了。
我瞧了瞧手里的碗,乌黑八漆的,还缺了一个口子,“什么跟什么嘛。就这么个破碗。”
伊甄的版本是:这是丐帮的信物,丐帮帮主临终找下一代帮主,终于在死前完成心愿。
伍嫣的版本是:这是外星人送的礼物,然后他飞回外星了。
我的版本是:我们见鬼了。
于是我扔掉了这邪门的碗。
殊不知,此时之后,我们三人都将开始一段匪夷所思的人生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