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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返十六岁 ...

  •   程城睁开眼睛,一眼就看见床头柜上放着的小小地球仪,那是她在中考完那年,用攒了许久的零花钱给自己买的礼物。她又扫视了一圈,熟悉的摆设,熟悉的感觉,是了,是她原来的房间。
      来不及惊愕,“咚咚咚!”敲门声响起。
      “起来没?吃早饭了。”
      “来了,妈。”想都没想,她脱口答应,然后自己也愣住了。
      餐桌上,程城盯着面前热乎乎的油条和冒着热气的豆浆,又看了看对面的妈妈,伸手狠狠掐了大腿一把,痛,痛得她眉头一皱。
      “怎么了?”母亲发现女儿今天有些异样。
      “没,没事。”
      “东西都带过去了吗?看看还有什么落下的。”说着叹了口气,“都怪爸妈没本事,要不是你爸做生意失败,也不至于害你没考上一中。”
      “妈,不关你们的事,是我自己没考好。”
      “行了,赶紧吃,吃完去读书,考个好大学,妈妈也就高兴了。”
      “嗯。”程城埋头喝光碗里剩下的豆浆。
      七点的公交车,人还不多。程城看着窗外慢慢闪过的风景,像在做一个梦。这就是她的家乡,林城,祖国南部的一个小城市,城如其名,山多树多,经济不发达,生活节奏慢,宜居。高考后,一家人搬走,她也没再回来过。
      “乘客们,五中站到了,请从后门下车。”程城回过神来,她背起书包,下了车,左转,朝着熟悉的方向走去。
      一个地区的教育与经济发展程度是挂钩的,林城最好的一中,每年能有一两个考上清北的毕业生,对教这个教育并不发达这个的小城市来说,已是一枚金字招牌。
      本来,父母一直对她寄予希望,她念的初中也是最好的中学,升一中的概率相对较高。但初三的时候,父亲的生意出现问题,好几个债主上门讨债,家里的境况也一落千丈。母亲以为她受了影响,导致中考发挥失常。殊不知,她反而有一丝丝庆幸和轻松,好像为失败找到一个完美的借口。她为自己产生这种想法感到愧疚。
      好在,五中也不是太差。站在校门口,程城有一种重生的感觉,如果重来?我要怎样度过这三年?希望未来,当我回想起这段日子时,不会再有任何遗憾与后悔。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穿过篮球场,就到达了高一宿舍。由于报名来晚,本班的女生宿舍已经住满,她被分配至混合宿舍。八月,正是天气最热的时候,宿舍门开着,天花板上老旧的风扇慢腾腾地转着,带起微微的凉风。
      宿舍共有六张床,上下铺,一共十二人,来自各个班级。此时只有一个人在,她坐在靠门右侧的下铺,贪婪地吮着一支冰棍。见程城进来,连忙站起来招呼。
      “嘿!你好!我叫余小茉,余下的余,大小的小,茉莉的茉。叫我小茉就好。”
      余小茉,是程城高一的同学,性格大大咧咧,爱吃零食,高二分科时好像念了文科,然后就没怎么见过了。程城在脑海里调动有关余小茉的信息,这种感觉像开了一个游戏副本,而她早已知道了攻略。
      “你好,我叫程城。”
      “冯程程?上海滩那个?还有许文强。”
      “第一个字是冯程程的程,第二个是城市的城。”她解释说。
      “程城?怎么跟个男生名字一样啊。”
      “嗯,爸妈取的。”准确来说,是她妈妈取的。奶奶重男轻女,妈妈当初生她的时候难产,差点没命,奶奶听说是个女孩,马上就走了。妈妈后来常说,“我们家程城一点也不比男孩差。”她有时会想,若真是不在意,又为何要给她取这个名字。
      “那我还是叫你程程好了。对了,你是哪个班的?”
      “四班。”
      “真的吗?太巧了!我也是四班的。”余小茉兴奋地跳起来,“下午我们一起走吧,听说是领军训服,然后开班会,选班干,大扫除。”
      “嗯。”换作以前,她会不习惯别人的热情,更何况是刚认识的陌生人。不过,现在的她,不再是从前的她了。
      程城把东西塞进床号对应的柜子里,然后爬到上铺,她的床在靠里面的角落,紧挨着卫生间,本来就不大的风扇根本就顾及不到,所以又闷又热。
      坐了一会儿,宿舍里也没有人来。余小茉嘴里嘟囔着,“诶,奇了怪了,怎么人都不见了。”然后蹿到程城的床边,抬头问她:“程程,我们出去玩吧,太无聊了。”
      程城想了想,也好,与其在屋里热死,不如去转转。两个人锁了门出去。余小茉话很多,一个劲地说着,不时问问她。经过小卖部时,余小茉冲进去买了两支冰棍,自己吃一支,递了支给她。“不用,你吃。”程城客气。小茉不由分说,一把塞进她手里。
      于是,两人边吃着冰棍边在树荫下走着。经过篮球场时,那里已经不像早上那般冷清,几个少年在场上奔跑、跳跃,释放着年轻的活力。旁边的树下站了十来个女生,叽叽喳喳在那说笑。
      “她们不热吗?也不怕中暑了。我都恨不得躲到冰箱里去。”余小茉看了会儿,突然“咦”了一声。
      “怎么了?”。
      “在看校草呢。”
      “校草?”程城不解。
      “李翊啊,新北中学很多女生喜欢他。你不知道?”
      “李翊?”程城想起来,高中隔壁班是有这么个同学,好像还曾跟自己说过几次话,不过后来直到毕业也没什么交集了。
      “李翊都不知道,那你应该不是新北的。你原来是哪个学校的?”
      “明兴的。”
      “哦,难怪。不过明兴的听说很厉害,都去一中了。”
      “对啊,我太差了,连五中都是好不容易考上的。”程城无奈地耸耸肩。
      “哎呀,没关系啦,咱五中也挺好的嘛。”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突然,一个篮球“嗖——”地朝这边飞过来。程城条件反射般伸手接住,心下有点得意,看来大学的篮球课也不是白修的。
      紧接着,一个满头大汗的男生跑过来,有些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开口道:“美女,不好意思。”说完指了指她手里的球。
      程城仔细打量着他,不得不承认,是有点小帅。她手里捧着那个篮球,也不言语。脑海里突然浮现出高一上学第一天,自己就被一个篮球砸中的飞来横祸,原来是他。
      男生见她呆呆的,笑了笑,伸出手来,等她归还篮球。旁边有人起哄,“李翊,你这手法不准啊”,几十双看热闹的眼睛朝这边望过来,只不过看的不是她。
      程城见此情形,这才反应过来,她朝众人视线聚集处看去,离她半米远的地方站着一个漂亮的女孩,有些不好意思,又故作镇定的站在那儿。
      哦,明白了,难怪感觉这个球力道轻轻的,还以为自己变厉害了,原来是人家抛的绣球啊。
      程城觉得无趣,将篮球还给他,拉着余小茉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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