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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许莫也不能不管她,只好走过来抱起她放床上去。许莫可怜兮兮的只好睡沙发,碰到一个可爱的女酒鬼,只好自认倒霉。
      这么一个与美女相伴的夜晚要是不发生点什么不太好交待呀,是不是?
      果然,凌晨听到一阵巨响的敲门声,外面动静还挺大的,一阵一阵的脚步声,许莫的警觉性还挺高的,一开始只听到敲门声,没有人说话,他也不出声没有开门,后来酒店的工作人员在外面叫门,他才开的门。
      一开门,门口站两个带大盖帽的警察叔叔,这个是什么鬼?难道床上睡的美女有案底,看着也不像呀,感觉自已像是走进了迷雾森林,一头雾水。
      前面一个酷酷的警察叔叔说:“同志,我们执行公务,请配合一下,”并拿出了自已的工作证,态度热情大方,并无不妥之处。
      你知道是执行什么公务吗?说出来吓死胆小的,嗯,是来扫黄的,就要来抓□□□□的,why?
      许莫心想,我一个五好青年怎么可能做这种事?但是床上的美女是怎么回事?你们认识吗?是男女朋友吗?叫什么名字?在哪工作?
      名字知道,其它的说不清,哦,那就走一趟吧。
      床上的美女还在呼呼大睡,弄醒了一起带走。
      可怜的简若还在跟周公讨论我现在要不要梦一下蝶?庄周和周公是不同一个人?
      迷迷糊糊已到派出所了,等她清醒过来,一直在傻笑,以至于警察叔叔都怀疑自已难道抓了一个精神病?
      简若心里的一万头草泥马早已飞奔而过了,什么情况?自已不过多喝了两杯,就被抓到派出所来了,而且还涉嫌□□?想我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呀。
      这边许莫也好不到哪里去,各种解释,各种讲事实摆证据,但是没用,虽然你是这本书的男主角,但是你不能抢了警察叔叔的工作呀?
      还好,许莫之前到这里找的朋友回来了,第二天到酒店找他知道了这件事,朋友在这边也算有点人脉,二话不说找关系把他给捞出来了,当然钱是花了一点,因为朋友不知道他到这边碰到朋友,还是个女的,以为真是他有违法行为。
      什么叫有口难辩?什么叫有苦说不出?宝宝心里苦呀!
      显然,简若还沉浸在自已被抓到派出所这件事的震惊中,想自已过路踩死一只蚂蚁还伤心半天的主(当然这有点夸张),从出生到现在从没有干过什么坏事,怎么就被请到派出所来喝茶了?
      但是我们的简若可是一个非常有逻辑思维的人才,她结合自已的情况一条条的跟办案警察叔叔说得这位叔叔差点怀疑人生,最后警察叔叔经过查证,她确实是一个五好市民,只不过喝醉酒被好心人捡回家了而已,最后在警察叔叔一番教育下给送回酒店了。
      当然,这边许莫也找了朋友准备把她捞出来,结果人家自己被警察叔叔亲自开车送回来了。
      一天的时间就这样过了,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为了给他们两个压惊,许莫的朋友,王浩请他们两个吃大餐,选了一家本地五星级的大酒店。
      王浩第一次见简若,说真的,他还挺喜欢这个姑娘,挺纯真也较真的一个姑娘,模样也不错,要是打扮一下也挺拿得出手的。
      “你们在一起多久了?保密工作做得挺好呀?”王浩看着他们两个问道。
      “谁跟谁在一起了?我们?我们只是刚好认识,刚好在这里碰到,然后他乡遇故人,就喝了几杯,然后她不小心喝多了,我又不知道她住哪里,就只好收留一下,结果你都知道了。”
      “是呀,”简若一边点头,一边认真的说,“遇到你还真是挺倒霉的,不过看在你朋友请我吃大餐的份下,我就勉为其难的原谅你一下。”说完,哈哈大笑,嗯,姑娘,你笑起来的样子很美。
      大餐上来了,许莫看简若好像没什么味口一样,跟上次在一起吃饭的状态完全不一样,一直在注意看前面旋转台边一个女孩在弹琴,嗯,琴声很优美,但是我完全听不懂,只不过这里大餐一点都不好吃,我不喜欢。
      许莫看简若对吃没什么兴趣,以为她心情不好,毕竟刚出那什么地方放出来,能理解。
      三个人草草结束了饭局,王浩提议去外面逛一下,毕竟难得来一次,古城还是不错的,晚上人也挺多,走着走着就来到了夜市,简若的吃货属性上身,再加上晚上基本没怎么吃,一到夜市,真的已经没有什么能阻拦她吃的脚步,买了巨多吃的,自已拿不了,就分给两位大男人拿着,她一边吃一边走,眼睛的余光还在搜索有什么好吃,姑娘,感觉你会把自已吃的破产吧!
      其实许莫和王浩两个晚上也没怎么吃,这下美食当前,也食指大动。
      其实吃东西也是要看氛围的,其实看简若吃东西也是一种亨受,她的吃相决对不算淑女,跟优雅更扯不上一星半点的关系,但是看着她吃你就会觉得这个东西真好吃,一定是美味,我也想试试。
      也许她的吃相可以挖掘出你身上的吃货属性,没错就是这样的。
      三个人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大块朵颐,前面还有个露天的舞台,有个乐队在上面唱着不知什么歌。这样的夜晚,简若觉得自已不上去高歌一曲就对不起自已今天被关在派出所的一天。
      正在简若跃跃欲试的时候,王浩竟然先上去了,唱了一首小情歌,唱得还真不错,不过因为他上去那么一唱,简若就不想唱了,她决定还是对前面这些美食发动进攻。
      许莫看她心理活动在脸上表现的这么明显,便调侃她:”你不是也唱得不错,今天要不要露一首?”
      “今天我只想吃,何以解忧,唯有美食,千刀不要阻拦我吃的脚步.”因为讨厌一个人,连那个人喜欢唱的歌也连带一起讨厌了。(歌,都是我的错了,我招谁惹谁了?我作为一首歌,我容易吗?)
      那边王浩唱完了,大家玩了一下提议回家了,王浩为了表示自已的地主之谊,提议从今晚开始让他们两个搬到他家去住,一来他家是小别墅,有5个房间,够住得下,二来也是朋友来这边玩被请到派出所去他心里也过意不去,为免以后几天再有什么麻烦,希望大家能同意他的请求。
      许莫因为跟他是老朋友,本来是准备住他家的,只不过因为他有事才没有去,这下当然同意了。
      简若觉得自已跟王浩才第一次见面,跟许莫也不是太熟,所以没有同意。
      最后在王浩三寸不烂之舌的轰炸下,简若还是同意了,觉得别人都这么有诚意了,自已再推脱有点太矫情了,再说毕竟许莫家跟姑妈还是多年的朋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晚上从酒店拿行李到王浩家安顿好都快十二点了,简若觉得全身都快散架了,身上感觉都有一股味呀,毕竟昨晚唱醉了没有洗澡,你这样还怎么做别人的女神?洗洗干净,嗯,我还是一个小仙女。
      早晨,简若的生物钟6点多还是醒了,早上跑步这是简若坚持了好几年的一个习惯,既然醒了,就起床吧,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跑步的装备简若是没有带,但是不烦碍她早上去附近逛一下,昨天晚上来的时候,她可是留意了这附近有一个大的菜市场,简若做为一个姑娘她不爱逛百货商场,爱逛菜市场,这种奇怪的爱好会不会被揍?会不会被揍她不知道,但是被圆圆是笑了无数次,每次圆圆都会说:“简若你真的有病吧,菜市场那么脏,你逛个锤子呀“?但是,每次简若做了好吃的,她绝对是吃得最多的一个,这个就尷尬了吧。
      一到市场,简若这里看看那里瞧瞧,这里菜可真是新鲜呀,不管了,简若买了一大堆菜,准备中午做一顿大餐,毕竟不能白住人家家里。
      当然这里的各种鲜花也是白菜价,简若心里的购物指数直引上升,买了各种鲜花一大捧。
      因为昨天睡得晚,王浩起床的时候,就看到桌上本来空着的花瓶里面插着一大束美丽的花,其中淡蓝色的绣球美的更是让人侧目,厨房里一个身影在忙碌。
      简若回过身看见王浩,微微发窘的看着他说,“借你厨房用一下,不会介意吧?“
      “不介意,随便用,对于我来说它就是个摆设,”王浩一边说一边在厨房到处看看,惊讶的嘴巴都合不上,“这全是你弄的,这也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没办法,爱吃所以爱做菜,也喜欢研究这些。”
      “要帮忙的话,就开口呀,不用客气,有你这么个朋友,觉得自已好幸福呀。”王浩夸张的做出一付幸福状。
      “算了,我怕你越帮越忙,在外面等着吃吧,我准备的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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